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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夜鬼帝-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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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目光转向了贞贞,目光深沉地问道:“你愿意跟我走吗?”
“我······”贞贞在犹豫,因为她不知道这是不是另外一个火坑。
在这包子铺里,她虽然被欺负,但好歹能够活命啊。如果跟这位公子走了,也许会好过些,但更有可能粉身碎骨!现在的她早已不再是曾经单纯无知的小丫头了。自从她被自己的父亲卖给了秃头胖子后,她就感觉到了这个世界的黑暗。
父亲--她唯一的依靠啊!他竟然都会为了五两银子就将她卖了。既然都会发生这样的事情,这世界还有什么人值得她相信呢?何况在来到这里的第一个晚上,她就被秃头胖子的老婆-那个疯女人用刀划破了脸。一个女人被毁了容,还有比这中事情更加恐怖的吗?在那之后,她就更加完全地理解了这个世界的残酷了。
她不禁会想,现在的她到底还有什么价值,值得那两张金票吗?她绝不会那么幼稚地认为对方是喜欢上了她做的包子。包子再怎么美味都只是三文钱一个,怎么可能比得上百金?
这位公子一定是有所图的,但究竟是图她身上的什么呢?美貌吗?她脸上的那道狰狞的刀疤,还有什么美貌可言?
财富吗?她有黄金白银吗?而且对方明显不会缺这些东西。
想了半天,她都没有发现自己的身上有什么值得对方贪图的。她只会做包子,仅此而已······
第九十三章 霞光之下()
【生命就是一个随遇而安,或随波逐流的过程,大多都是走着走着就化为了一堆尘土,随风飘散了。】
“如果你在意你的容貌的话,我可以治好你的脸。”看出了贞贞的犹豫,木夜温柔地说了这句话。
贞贞也终于动容了···,她摸着自己的脸,触碰到了那长长的刀疤,陷入了深深的挣扎之中。女人毕竟都是爱美的,当初的那一刀绝不比父亲卖了她给她带来的打击来得小。
“可以吗?”贞贞饱含希望的眼睛望着木夜,那是如此清澈透明,亦如当初小女鬼蓝儿的眼神。
木夜也不回避贞贞的眼睛,用柔和的目光传递着自己的善意,“可以的。”
看着对方幽深但十分真诚的目光,又听着他的肯定,贞贞咬咬牙终于放下了心中的疑虑,决然地点了点头。
“那我们走吧。”
“公子等一下,我拿一些东西。”
贞贞跑进来铺子,匆匆忙忙的。一会儿她出来了,背上背着一个比她身躯还要大上一截的背篓,里面似乎装了很多东西。
“什么东西啊?怎么这么多?”木夜还没有说话,一旁的刘华便问了出来。
面对刘华的疑问,贞贞有些羞涩地回答道:“做包子的一些用具和材料,不是要天天给公子做包子吗?”
“天天给公子做包子。呵呵···好!”木夜弯起嘴角笑了,而刘华和铁木也不禁望望天或看看地,强忍着笑意。真是一个单纯的丫头啊,他们在内心之中都不禁感叹着。
“嗯,不错,有高度的工作觉悟!好好做,做好了我还一个毫无瑕疵的脸蛋,让你变得漂漂亮亮的。”木夜拍着贞贞瘦弱的肩膀,像是上司对着下属的鼓励。
刘华和铁木却发牢骚了,“夜风兄,你难道不饿吗?”
“吃了些包子,不饿。”
“可我们都没有吃啊!端上来的一碟包子,全部进了你的肚子,我和铁木什么都没有吃到。”
“你们不是要到大客栈吗?走吧,我请客。”
于是,一行四人出了包子铺,走向一间大客栈。
在大客栈之中,一张桌子四人各坐一边。他们吃饱喝足了,都显得气定神闲,只有贞贞的神情略显不安。
“夜风兄,你刚才还真是豪气!一出手就是两张金票,都算得上百金了吧。”刘华不禁感叹差距!同是世家子弟,别人随手就是百金,而他现在身上的总财产也就那么多。
“钱给出去了没有什么关系,关键是那家伙明显是一个败类,不收拾他还给他好处,有些说不过去。”铁木也发了声,对于便宜秃头胖子的举动有些不满。
而这时,贞贞却低着头沉默不语。用百金换一个丑丫头,在她想来都觉得很不值,心里不禁产生强烈的自责感,虽然大家都没有针对她的意思。
木夜发现了贞贞的异常,摸摸她的头顶,表示安慰。面对他这般的举动,贞贞的头却埋得更低了,几乎伏在自己的大腿上。
“你听说过借刀杀人吗?”木夜突然莫名笑了,继续对刘华和铁木道。
“借刀杀人?没有听过。但那意思,我似乎明白了。你是借那么看客的刀杀人啊!不愧是大世家的嫡系子弟,杀人都不见血。”刘华说着就突然明悟了,不愧是青衫书生,头脑就是不一般。
“过了!只是对人性看得有些透彻罢了。这算不了什么···”
在包子铺外面,有一处阴影的地界。一个瘦高的男子对着一个满脸胡须的大汉,似乎在说些什么。
“老大,我们怎么放跑了那三条大鱼,在这里谋什么小鱼啊。这不是老大的作风啊!”瘦高的男子有些气急败坏,咧着嘴,鼓红脸,心痛的表情怎么都有些好笑。
“你不知道青衫书生代表着什么吗?而且还有那拿出金票的白衫书生。鱼太大了,不仅扯不上岸,还很有可能扯断了线。有时候捏一捏软柿子也是很不错的···”满脸胡须的大汉一手拍在瘦高男子的肩上,意味深长
而瘦高男子还是一副不明白的表情,继续争辩道:“我们抢了这家包子铺的老板,那些人还不是要得罪了。是大是小有什么区别?要做就做大的。做完了,抹干净一跑,谁又知道呢?”
胡须大汉笑道:“区别?区别不知道大到哪去了。你不明白,其实那个白衫书生是借我们这些人的手在杀人罢了。”
“嗯?借我们的手杀人?”瘦高男子有些迷茫了,三角眼呆愣着。
“那丫头即使没有划破脸,最多也就十余两白银,而那书生给了多少?百两多黄金啊!这个数目的意义你不会不明白吧···”
“如果对方是个蠢蛋呢?”
“蠢蛋?你见过白衫书生是蠢蛋的吗?我看你就是一个蠢蛋!”胡须大汉瞬间火了!他在后悔自己怎么就找了这样的一个搭档?
胡须大汉并不是凭空猜测,他之所以会认为白衫书生是在借他的手杀人,是因为白衫书生曾用眼睛深深看来他一眼。那种眼神显然别有深意的,然后白衫书生才加了另一张面额更加大的金票,他就完全确定了,知道那两张金票是对方给自己的任务费用,让他杀人。
“那白衫书生真是一个很厉害的人物,竟然一眼就能看出我是干什么行道的。”胡须大汉不禁心生感叹。
那晚的黑夜之中,梅氏包子铺燃起了一场大火,死了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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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茫的大地依旧被笼罩在一片阴郁之中,东方突然出现了一道红光,如一把带血的利剑刺破了黑暗的束缚。那红光开始时还十分淡薄,但随即却越来越亮了,到最后竟如血液般殷红,不久就横跨了整个阴郁的天空,变成了一片无比灿烂的辉煌!
“是谁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半边天,辉煌了属于自己的征程···”
木夜的心中是如此地想,而且莫名有些向往那种光辉岁月里的征途。他转过身,然后翘起了嘴角,因为贞贞看着朝霞发呆了。她傻傻的模样让人忽视了她脸上狰狞的刀疤,还显得可爱非常。
“贞贞,你看那边。那边朝霞好美啊···”
“是呀,好美···我好久都没有这样看过朝霞···”
贞贞望着美丽的霞光,神色痴迷了。她自从被自己的父亲卖了以后,整天都过着提心吊胆的日子,很久没有这般放松过了。这些年里,她的心中充满了恐惧,很怕秃头胖子,但更怕那疯女人!
每天凌晨,她就要起床准备好包子馅,然后再去包包子。这个过程之中是不能耽搁一点时间的。如果疯女人醒过来看见她没有将这些事情做好的话,她就免不了被马鞭抽。马鞭抽在身上火辣辣的,很痛!但最令她恐惧的是,那疯女人会用马鞭抽她的脸!
已经被刀划破的脸怎么还能被马鞭抽呢?那是恐惧!无与伦比的恐惧!于是她每天都不停地忙碌着,尽最大的努力在疯女人醒来之前完成所有工作。就这样,她没有一天有机会坐下来好好看看朝霞。
看着贞贞在朝阳之下痴迷的神色,木夜露出了一丝微笑,然后闭上了眼睛。
“愿意跟随我,从这美丽的朝霞之中走向落寞的黄昏吗?”
霞光之下的木夜白衫飞舞,恍若羽化飞仙。在贞贞的眼里,他的公子似乎要在这一片霞光之中消失了一般。“公子已经将我买下了,自然当跟随公子左右。不要丢下我···”
虽然没有看贞贞是何等的表情,但木夜听出了贞贞的认真和执着。他再次说道:“那我再从黄昏走向黑暗呢?那是暗无天日的黑暗,贞贞承受得了吗?”
“不知道,但贞贞到了那个时刻,也许就不再害怕了。夜有时也会很温暖,在黑夜之中可以安然睡去······”
“夜有时也会很温暖?哈哈···这笑话有些好笑。但你相信我吧!最终,我会将你带入一片朝霞之中!你不需要夜!夜也不需要你的献祭······”木夜指着天边的朝霞,如同指天发誓。
贞贞望着他,眼睛之中倒映着美丽的霞光,不知道她真正的眼神是什么。
第九十四章 荒古巨兽()
刘华和铁木已经离开了,现在只有木夜和贞贞在一起悠悠走着。
在那天从包子铺出来的下午,他们酒楼饮酒的期间接到了一只飞鹰带来的纸条,好像是要刘华和铁木与他们家族的人汇合,据说有什么重要的事情相商。
本来刘华和铁木是想木夜与他们同往的,说相互之间有个照应。但他委婉地拒绝了他们的提议,因为他不喜欢人多的地方,不管是现在的木夜或曾经的夜风都是如此,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于是那天下午,一行四人都到了城外。
“夜风兄,我与铁木先行一步,届时在风华酒楼为你接风洗尘!”刘华说完,转身就踏入了听风兽背上固定的木屋之中。
因为赶时间,他特地去驯兽场买了一头听风兽,当时就付出四十金,使之极其肉痛。
刘华进了木屋,挥手示意铁木也上来。而铁木却没有跟着上去,反而转身面对着木夜,上前一手按在他的肩膀上郑重地说道:“多注意自己的身体,即使你是病公子也不要一直病怏怏的。”
这一句话说完,铁木也进了木屋。
“再见!”
“再见···”木夜挥手告别,而他身后的贞贞也学着挥手告别。
一阵大风凭空而起,听风兽五六丈的双翅扑腾了两下,就如利箭一般破空而去了。相比之下,他在紫云大陆乘坐的蓝眼巨鹰就弱爆了,不仅是体型和速度,还有平稳度都看得出相差很远。
突然有些像人去楼空了。虽然这里没有楼只是一片荒凉的空地,而且还有两个人······木夜的心莫名空空的,似乎有些不习惯刹那间的安静。他转过身看见贞贞,心又蓦然充实了起来,有一个乖巧的女孩陪着很温暖啊。
他不禁内心苦笑:“才多少时间,你就不习惯孤寂的日子了吗?”
现在的他已经不是当初的他了,经过三个世界已经像是三个人的综合体,虽然还是以南荒世界的他为主导,但在个性方面也变了不少。
“贞贞呐,陪公子回去吧。”
不理会贞贞的反应,木夜牵住了贞贞的手,一步步走着,在这夕阳之中想走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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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点亮了黎明,带来了新的一天,也预示着又一天的征程。然后清晨的风絮徜徉在林间荒野之中,轻轻地唤醒了万千生灵,于是这世界开始有了生机。
因为身体原因,木夜也购买了两头用于载人的异兽。一头俊逸非常的独角白马和一头慵懒的白毛狗放大版--白雄。因为贞贞喜欢毛茸茸的的东西,所以她选了长满白色长毛的白雄。而他因为一直都没有骑过马,一看见卖相不错的独角白马,也就一冲动买了。
白马王子,骑上独角白马的木夜还真有几分这般韵味,难得对着贞贞臭美了一番。他本来以为这四肢健壮的独角白马,怎么都会比身躯庞大且笨拙不堪的白雄快吧。但事实却正好相反,白雄远远地将独角白马抛在了身后。
幸好贞贞乖巧,懂得等她的公子,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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