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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世界之游戏闯关者-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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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加简怎么可能让其逃跑,那可是他和小马子重要的粮食。
力量守护和疾行技能同时开启。
86点物理伤害,66点物理防御,加简瞬间信心百倍,这一刻,加简觉得即便抗着怒哈攻击,他同样不虚。
加简迅雷不及掩耳前跨,大喊:“小马子给我揍他!”
结果显而易见,被两边夹攻的怒哈不多时便一命呼呼。接着加简开始解刨,皮毛和爪子都是不错的东西,可以留着给小马子做衣服和武器。
小马子蹲在一旁好奇盯着加简捣鼓,本来他想抓起怒哈的肉生嚼着吃的,不过被加简一剑拍打手臂,吃痛的他赶紧委屈将到手的肉肉放下。
加简在做什么,当然是钻木取火,难不成还让加简一个二十二世纪青少年像野人一般天天吃生肉吗!虽然他吃过,有过那些吃生肉,和热血的日子,但是为了活下来迫不得已而为之。
一会过后,干草开始冒烟,哗一下燃起火焰,那枚火焰相比小马子而言是多么的渺小,但是小马子却被吓得滚得远远的,这种反应跟野兽并无区别。
“给我回来!”
加简一声令下,小马子不情不愿拉扯庞大的身躯一点一点挪回去。
加简看得出小马子的抵触情绪,不过他山人自有妙计,随后自顾自的烤起肉来。
柴火越烧越大,小马子越是恐惧,不过他又舍不得离开,因为烤着的怒哈肉实在是太香,如果不是肉还躺在火焰上,他估计已经忍不住要伸手去抓,当然结果免不了被加简训打。
一次性烤几十斤肉还是太慢,而且加简还要不时用无名剑给它划几下,不过,想到过一会之后小马子会生出的表情,加简心情便愉快起来。
再一会过后,加简割下一片肉,在小马子眼馋中吃下肚子,让加简意外的是,没有香料的肉居然这么香,难道达达星球的野兽都自带味道的吗!怪不得会有同类相食的怪事发生。
加简切下一大块递给小马子,小马子立马一手抓起,没吃之前口水已经忍不住哗哗滴下,然后生怕加简会拿回去一般,一把将其塞进嘴巴。
然后在加简眼前变身猴子,开心得活蹦乱跳,嗷嗷大叫,又跑回去蹲下来可怜巴巴的盯着加简和烤架上的肉。
加简便由得他,反正自己只能吃一些,最后当场烤的几十斤肉基本全部落入小马子的肚子,然后还一直望着地上其他没烤的生肉。
这时,加简嘴角微微翘起。
“还想再吃吗?”
小马子连连点头回应。
“那你要自己烤。”
加简一句话瞬间将小马子从天堂打落地狱。原来现实是如此的残酷,刚尝试过馅饼的美味,然后别人告诉你,想要再尝尝吗!天上不会掉馅饼你必须努力自己去争取!
加简可不管小马子乐不乐意,想要改变世界?先把小马子这家伙改变之后再说。
小马子拉长着脸,在加简指挥下将一大块块肉串起,架到烤架上,然后添火,翻转,全部都要他来干,如果做不好还会被加简训话。
一番折腾,一人类一类人总得解放,小马子开心的嚼起烤肉,虽然没有加简做的好吃,但是对于他来说无疑是天下最美味的馅饼,还是自己做出来的馅饼。
加简口干舌燥的躺在地上,说话说得口干舌燥,加简也是服了自己。这次还只是教他怎么烤,下次还要教会他生火,到时还不知要如何呢!
吃饱休息一会后,加简令小马子继续上路,那张大大的皮毛直接挂在小马子身上晾着。
三天时间一转眼就过去了,在这第三日加简终于找到第一个类人族的群居地,而且还是加简见过的丝兰类人族。
几百个丝兰类人全部藏在山洞里朝外观看,因为小马子的庞大的身躯实在太过醒目。
“去一边给我蹲着,不要吓坏别人。”加简先将小马子打发到一旁,对洞穴大喊,“你们好!我是来询问事情的,不会伤害你们的,请问你们的头领在不在,如果在的话能不能让我和他见个面,问完我想知道的事情我立马离开。”
见对方没有反应,加简又重复大喊三下。
终于,一阵骚动后丝兰族走出一位看上去非常苍老的老人。
老人叽里咕噜开口说话。虽然语言组织有些差人强意,不过总算是可以好好表达自己的意思。
“老人家!我想向你询问一些事情,你知不知道萨姆拉是什么种族?”
叽里咕噜。
“他们现在都生活在什么地方你知道吗?”
叽里咕噜。
“这一片地区只有你们丝兰族生活吗?”
叽里咕噜。
“那边那个家伙的种族又是生活在哪里的?”加简指指小马子。
叽里咕噜。
“原来如此啊!那之前都发生过什么事吗?”
叽里咕噜。
叽里咕噜。
叽里咕噜。
……
(本章完)
第69章 在此之前我们算不上真正的朋友(八)()
这一天,加简又知道一条关于千世界的信息,这个世界也许曾经有人类或者是外星生物来过。
因为。
从丝兰族的老人口中,加简猜测萨姆拉族是达达星球现在最强盛的类人族,而其他的类人族正在被萨姆拉族吞噬,是真正的吞噬,不是合并,正因如此丝兰族才从非常遥远的地方迁徙到这里躲避萨姆拉族的暴行。
文明社会都有存在弱肉强食,更何况达达星球的类人族还是野兽时代,他们考虑更多的是如何猎食,如何发泄自己心中的占有欲,将所有一切都纳为自己所有的占有欲,不管是食物,水,还是类人。当然,他们是不会理解弱小者的感受,也不懂得去理解,因为他们的理念中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我强大那么我便可以欺负弱小。
不过,达达星球曾经最为强盛的并非萨姆拉族,而是小马子的种族,雅哈马族。雅哈马族体魄在所有类人族中最为强壮,即便是萨姆拉族同样是被欺负的对象。而当时的雅哈马族的行为与今日的萨姆拉族一模一样。但,有一天,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雅哈马族出现大量族类人死亡,而剩下存活的雅哈马族也不知道躲到什么地方,丝兰族老人的说法,他们一族自那以后便再也没有见过雅哈马族,直到来到这个地方发现小马子。
想到这一份上,加简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萨姆拉族暴行自己来到达达星球,那么雅哈马族暴行之时,谁又来到这里,千世界的其他闯关者?任务依旧跟自己一样清除过于强大的类人族?难道当时那个闯关者的清除数量非常大而导致雅哈马族几近灭族?
加简望望丝兰族群,再望望小马子,最终放弃利用丝兰类人族,因为他们太过弱小,很难帮上什么大忙。加简离开前赠送一张野兽皮毛给丝兰族老人,算是一份谢礼和一份善缘。
得到信息,加简考虑事情的方向有两个。第一个,抛下小马子直接杀上门,清除一百个萨姆拉类人族人,结束任务返回地球。第二个,联合弱小的类人族结成同盟对抗萨姆拉族,让和平从内部开始,永绝后患。
第一个无疑最为简单,但是结果显而易见,如果加简清除一百个萨姆拉族人后,他们没有悔改反而因为族人的死亡变得更加残暴,那么千世界或许会再派厉害的闯关者过来清除,清除便是千世界对其的警告行为,这一点从前面的任务便可以猜想得到,千世界交给闯关者的任务基本是救赎或者维护种族平衡。雅哈马族便是一个非常好的对比例子,在没有天敌的情况下,加简想不明白,除去千世界的干扰还有什么生物能摧毁一个强大的种族。
加简是加简,不是其他任何的闯关者,他只会按自己喜欢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他的选择一定是第二个,即便需要花费再多的时间,损失再多的寿命,他一样会选择第二个。
而且,这里不是还有一个小马子吗!这家伙绝对适合冲锋陷阵打头阵当肉垫。
离开丝兰族后,加简向丝兰族老人讲述的方向行走,在他的心里已经记有一份小弟名单,只差将他们召集起来。不过,在此之前,加简必须考虑一件事情,如何才能让他们信服!
在这个野兽时代,讲道理肯定是不行的,那便只好打到服,恰好这些天里,加简给小马子弄了个全身武装,去试试效果也挺不错的。
整整两个月时间过去!
加简做到当初设想,他成功将五个类人族为数三千多类人聚齐起来。
一块肥沃的土地上,几十个类人正在打木桩,他们要将那里围起来,作为他们的牧场。更多的类人则在修建房屋和冶炼金属。在那里时不时会听到加简的叫骂声,就像失去耐心教训小孩子一般。没办法,三千多个类人,三千多个小孩,加简感觉自己快要变成老头子,虽然提拔出来一些相对比较聪明的类人当干部分担,不过大多事情都是加简操手指挥。此时的小马子则被加简打发出去带领狩猎队伍捕猎去。
这三千多的类人,加简正一步步对其进行改造。加简教会他们如何生火,如何使用工具,如何狩猎,如何圈养野兽,如何建造房屋。当然,仅仅生活上的改变是不行的,加简还将其中的青壮年类人集合起来训练,教他们如何打群架,如何团体作战。
加简训练类人并非是要战争,而是为了让他们拥有一份自保的能力,可以保护起他们共同打造的家园,让这个家园一直发展下去,从而形成国度,进而影响改变更多的类人族。有了食物来源,他们便不会再想吞噬同类,有了舒适的家他们便不会再想去争夺其他类人的地盘。
加简知道自己总有一天会离开,所以往后大多事情都是交给小马子和自己提拔起来的干部成员处理,让他们学会思考问题,而不是一律不变照搬自己的意思,只有思考才能促使他们进步。虽然期间也会导致出现坏的思考方式,但是,那都是进化过程中的一块小小的绊脚石,只要类人的思想变得通达,明白事理,拥有属于自己的思考方式,那么总能够想出办法将那些坏思想改变成好思想。
达达星球的第五个月,加简离开了达达星球,是毫无征兆的被千世界强制脱离,总之同样算是完成任务。
在接受到千世界的任务完成提醒之时,加简未免有些遗憾,更多的应该是释然,因为,加简的目的已经达成。
就在千世界将加简强退的前一刻,新的联合类人族轻松战胜萨姆拉族的掠夺大军,将萨姆拉族驱赶出自己的家园。那个时候加简只是在远远的观望,他没有参与战争,更不想冲锋陷阵。虽说任务是要加简清除一百个萨姆拉类人,但是,加简不想因为任务而将自己变成侩子手。
(本章完)
第70章 不只你一个人的世界(一)()
上午的闹钟响起,加简赶紧翻身起床,他可没有忘记,今天是星期六,六六联盟战队建队五人约定的庆祝之日。
然而待加简洗漱完正要出门前往集合地点时,宥悠的电话打来。
“上午好!宥悠同学!这次我可没有赖床啊!正准备出门呢!”
“上午好!哦!我准备要说的不是这个,今天的聚会要取消。”
“取消?为什么要取消?发生什么事了吗?”
听到聚会要取消,加简诧异的停下出门的脚步。
“嗯!依依生病了,现在还有点发烧,真是抱歉了。”
“这样子啊!去医院看过医生了吗?”
“早上我陪她去过,因为一直在忙着所以忘记给你们打电话说明情况。”
“我们没关系的!只要郑依没事就好!对了,浩南和圆圆你通知过吗?”
“还没有呢!”
“等下我来告诉他们吧!还有你是不是应该把郑依家的地址告诉我,朋友生病叫我们放着不管吗!”
“好!算你还有点良心,记住了啊!地址是……”
加简没想到自己家和郑依家距离还真不远,如果算直线距离的话估计也就一公里罢。只不过一直没听到郑依提起过自己的家人,所以加简对其家庭并不了解,而且自己是男生,总不能无缘无故提出到别人家做客的事吧!加简的性情使然,他不会那样做。即便是丁俊家,他也仅去过一次。
说来,自从交换电话号码,这还是加简第一次主动联系电子竞技部的其他人。
“上午好!浩南,我是加简,嗯,今天……”
至于伊圆圆那边,加简直接给丁俊电话,让丁俊通知,同时也让丁俊一起出来。
半个小时后,加简,丁俊,李浩南,伊圆圆,三男生一女生在一商场前集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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