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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纪末提督传说-第8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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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住啊,这种时候千万不能吐槽,吐槽绝对会死掉的!

    老板憋得很是辛苦,生生在脸上拧出了一副菊花似的微笑:“那那大爷您说怎么办?”

    “好办啊!”兵…痞终于暴露出了自己的野心,伸手擒住美妇人的手腕,在后者的惊呼声中,将其拉入了自己的怀里紧紧箍住,“嘿嘿嘿,你这老小子倒是不浅的艳福啊!本大爷今天心情好,不想和你计较,让你老婆陪哥们儿们乐呵个几天,这件事就算一笔揭过,本大爷可是很善良的,你这老小子最好别敬酒不吃吃罚酒?”

    这时候不吃罚酒吃敬酒那就禽兽不如了好吧你这王八蛋?

    老板当时就爆发出了惊人的勇气,在勇气之光的照耀下,召唤了替身白金之星欧拉欧拉这依然是不可能的,他只是扑上去紧紧抱住了老婆的腿:“大爷您说要多少钱都可以,这家店我也可以抵给您,只有这种事绝对不可以!如果您还是觉得不解气,那就打死我好了,唯独唯独还请您放过孩子他妈,孩子还小啊!!”

    ——如果这都不算真爱,你告诉我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是值得相信的?

    可惜兵…痞并不是合格的fff团员,他只是放声大笑:“好,这可是你说的!”

    老板:“???”

    这么简单就解决了?这帮家伙怎么突然转性了?有钱能使鬼推磨也不要这么好用吧?

    “老子的裤子钱,你丫就用命来偿吧!”兵…痞阴着脸,将手枪弹夹退出,然后当着所有人的面,一发一发将子弹顶出,那黄澄澄的光芒是如此刺眼,明明掉落在沙地上不会发出声音,但偏偏众人就觉得心跳似乎与那声响同步了。

    退到最后一发子弹时,兵…痞停住了动作,重新把弹夹装入手枪,然后“咔嚓”一声上膛,将枪交给了美妇人。

    “来吧小美人,既然你的丈夫这么爱你,就由你来终结他的生命吧,我说过,我今天心情很不错。”

    仿佛魔鬼般在美妇人耳边低语着,甚至还伸舌头在妇人脸上舔了一下,然后他就如同毒蛇般桀桀阴笑了起来。

    妇人的手颤抖着,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额头上冷汗扑漱漱的滑落,与她丈夫的表情如出一辙,这一颗子弹终究是没能出膛,小小的手枪仿佛有千斤重,从妇人的手中滑落在地,妇人也随之跌坐在地,捂脸嘤嘤哭泣了起来。

    ——真主啊!究竟是为何为何要让您的追随者承受这般无端的苦难?难道就像那些人说的,真主已死么?

    “切,扫兴!”阴谋没能得逞,兵…痞很是不爽地啐了一口,眼睛一转又是一个主意,便弯腰把手枪捡了起来:“嚯啦嚯啦,刚才你们都听到了,这家伙拜托我杀了他的!不过本大爷打算把这个美妙的机会贡献出来,你们这些贱民,这辈子肯定没杀过人吧?那可真是太遗憾了,那种感觉可是相当美妙的,有人想要来体验一下么?”

    他用一根手指勾着手枪,在围观群众眼前展示了一圈,而群众们则纷纷避开眼神,仿佛那是什么糟糕物似的。

    “没人愿意么?”兵…痞收起了笑容,“可别惹本大爷不高兴啊,信不信老子分分钟杀光你们?”

    这威胁似乎卓有成效,人群之中一个罩着斗篷的大个子举起了手。

    “哦,终于有志愿者了,看起来是外乡的旅人啊?也难怪了。”兵…痞歪着脑袋,坐看大个子从有意阻拦的人群中挤出,便将手中的枪递了出去,看到对方笨拙地摆弄着那块铁疙瘩,顿时便嘲讽地大笑了起来,“什么啊你这家伙?根本连枪都不会握嘛!只是为了自己能活命才走出来,还真是少见的勇气啊,就让本大爷来教教你吧。”

    “来来来,这个是保险,先把它打开才行”

    “这样?”

    “对喂喂,枪口别对着本大爷,也别对着自己,对准那个老傻逼,只要扣动扳机,砰的一声就完了。”

    “这样?”

    “啊啊啊啊!!!我受够了,世界上怎么会有这么蠢的人啊?给块肉聪明点儿的狗都能弄响的好么?”

    在兵…痞的教导下,大个子笨拙地摆弄着手枪,但始终不得其法,气的前者三尸神暴跳,不过这终归是个很简单的东西,就像前者所说的那样,给块肉聪明点儿的狗都能弄响,所以一番折腾后,枪口还是颤抖着对准了店老板。

    “砰!”(。。)

第一百四十九章 有情人终成国民CP() 
“你你这家伙”

    “这东西威力不是很大么,为何你还能站着说话?”

    “可恶”中枪的兵…痞很不甘心的倒在了沙地上。

    大个子明显还是不太会用枪,这甩手一发帅则帅矣,却没有命中大脑心脏这一类的要害,不过如此近距离直击,对方也没有带什么护具,子弹无论打在哪里,在剧烈的空腔效应作用下,妥妥地都得被挖走一大块儿肉,这位倒霉的仁兄就是被一枪轰碎了半边脖子,之所以还来得及留下遗言,只是因为大脑还没有瞬间死亡的缘故。

    这最后一点点生命力的绽放无济于事,如此严重的伤势,哪怕旁边就是大城市最好的医院也果断没得救了,更何况这连个野郎中都没有的小村庄?脖子中枪的这位兄台只是趴在地上抽搐了几下,就彻彻底底失去了生的气息。

    这变故来得委实太过突然,谁都没想到这个看似憨厚的大个子居然如此会玩儿,顿时齐刷刷全都被吓呆了。

    “没子弹了啊”他又自顾自的开了一枪,却只听到了枪击碰撞的“咔塔”声。

    他的兜帽动了一动,似乎是把视线转移到了地上,那里撒了一把黄铜子弹。

    于是他弯腰伸手,准备去捡那些子弹。

    这些动作一点儿也不迅速,相反,还充满了慢动作镜头一般悠闲的感觉,从找到子弹,到他弯腰捡子弹,期间足足经过了半分多钟的时间,足够任何人反应过来了。眼见这货装了逼还如此嚣张,其余兵…痞们也是出离了愤怒,当时就有人抄着枪冲了上来,然而打头的那一个却被大块头一指点中眉心。非常突兀的停在了原地动弹不得。

    “你你做了什么?”发现自己全身上下不听使唤了,兵…痞略显惊慌地问道。

    “”大块头似乎是叹了一口气,“这根手指离开之后三秒,你就会死掉。”

    “开开开什么玩笑?”兵…痞强笑,“世界上哪有那么离奇的事?有本事有本事你就把手指移开。”

    大块头很听话的将手指移开了。

    “一!二!三!没事,老子没事”兵…痞居然自己给自己倒数,然而他并没有发现,因为紧张的缘故,自己倒数的速度要比正常走时快出不少,所以还能留有时间自鸣得意一番。然而三秒终究是很短很短的一段时间。

    自鸣得意的话语还没说完,他就再也发不出声音了,意思在巨大痛苦的折磨中离开了身体,在别人看来,这个倒霉蛋全身的关节都在往常识无法理解的方向扭动着,仿佛是一个技艺高超的瑜伽大师,但更像是一个被外行人操纵的提线木偶,整个身体极尽扭曲之能,任何柔术大师看到怕是都会望而兴叹——这不是活人能够摆出的姿势。

    最后。“噗”“噗”“噗”几声轻响,这衰鬼身上关节扭曲最严重的几处,皮肤全部从内部爆开,顶出了白森森骨骼。鲜血仿佛不要钱一般肆意喷洒,生生变成了一个人形喷泉,残酷之中,偏生带着一种十分怪异的美感。

    “下一个”大块头终于扔掉了拿来装模做样的手枪。“是谁?”

    长风拂过,吹开了大块头的兜帽,如此霸气侧漏之辈。不是大爷却又是何人?

    其实本来今天这事儿他是不想管的,弱肉强食而已,他见的多了,每一次都管还不得累死他?不过仅此这帮小兔崽子们坏事儿干得实在太没有格调,还在他这个丛林法则的领军人物面前晃悠,那就是他们的不对了,做坏人也要有逼格更要有追求,要不然哪怕作者给你强行洗白都没人看得起你,大爷对此可是深有发言权的。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这帮瘪三干坏事儿的手段实在太下作太贱格,已经到了大爷这个坏人偷偷都看不下去不忍直视的地步,不出来好好装个逼着实浑身难受,至于这些污了他老人家法眼的三流杂碎,通通捏死就可以了。

    虫豸一样渺小的家伙,最适合这种虫豸一样的死法了不是么?

    “你这家伙”其余几个瘪三咬牙切齿,表面看上去依旧非常阴狠,然而见识了同伴如此诡异的死法,这终究只是死要面子色厉内荏而已,“老实交代自己用了什么妖法?否则大爷们立刻干掉你,听清楚了没有?”

    “有问题就去问你们的真主吧。”大爷阴着脸捏起拳头,骨节咔吧咔吧直响,“我只负责送你们去见他!”

    “开枪!干掉这混蛋!”

    枪声瞬间砰砰啪啪响成一片,围观群众都很有默契很有经验的就地卧倒,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惊慌的关系,这些瘪三的枪法着实够呛得可以,枪口喷出的火舌几乎都达到了地上,弹头携带的巨大动能激起黄沙漫天尘土飞扬,但就是没看到血花四溅的景象——大爷早以异常灵活的身姿飞跃而起,他们自然是打不到的。

    还没等这些瘪三做出下一步应对,大爷伟岸的身躯已然划过一条圆润的弧线,飞落到了他们身后,伸出大手摁住其中一人的脑袋,碾压性的力量直接将之摁倒在地,连沙土地面都出现了明显的下陷,这货自然也是活不成了。

    “天降奔烈!”大爷索性也不起身,直接对着地面开了大招,汹涌而出的斗气无处倾泻,先是将被压在地上的倒霉蛋轰成了一团马赛克,进而就化作了一颗斗气炸弹,将近处这些瘪三的内脏全部震了个稀碎,再也拼不起来。

    “哼,一群杂碎!”最后亦真男人从不回头看爆炸的气势嘲讽一句,简直完美。

    没有人敢于阻拦他,也没人敢上来道谢,这个地方的生存环境委实太过残酷,没有人会轻易的对他人表示善意,更多的是用冷漠的面具将自己隐藏起来。诚然,大爷拯救了这个村庄的所有人,或者说至少救了老板一家。但这并不代表他就是个好人,甚至于有可能他是比那些瘪三更大的邪恶——当然主要还是因为他长得不像个好人。

    大爷爷没有施恩图报的意思,小村庄的居民也给不了他什么好东西,他就是看这些瘪三不顺眼而已,完成了日常收人头的任务,他便重新戴上兜帽,越过人群走向远方,人群中也出来了三个高矮不一但都穿着同款斗篷的旅人,这一行四人踏着落寞的脚步走向地平线,哪怕没有夕阳或是朝阳的映衬。也着实有点儿帅到没朋友。

    他们进入中东内陆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和凉爽的海港附近不同,在这里,他们终于是体会到了沙漠环境的严酷,还好有木曾这个沙漠求生小能手在,不然他们早不知道死多少回了。就比如说这身斗篷,还没出发的时候,在新西兰吃了亏的吹雪就表示要穿得清凉些,大和表示顶楼上的,大爷抢了个板凳表示无所谓。最后木曾以死相逼,才让他们接受了这身打扮。

    结果是显而易见的,这样把自己捂严实,热是挺热。但如果不把自己捂住就会更热,沙漠环境下空气干燥,导热性远远比不上潮湿的新西兰,这种环境下穿短裤短袖。只会让更多皮肤暴露在阳光直射下,体内热量散不出去,外界又不断地通过阳光供给热量。不中暑才叫见鬼,而若是一不小心被晒伤,事情就会变得更加麻烦了。

    在这种条件下,通过厚实的衣服隔绝内外热量的交换才是明智之举,人类的体温不过三十七度,撑死也就能把衣服里的小环境加热到这个程度,而这还在人类能够长时间忍受的温度范围内。而宽大的衣服内部,更容易形成空气流动的回路,多多少少能起到一点儿散热作用,要不然阿拉伯大叔也不会长袍看着都热的打天下了。

    就连他们那大把大把的胡子,在这种环境下其实也变成有助于散热的好东西了你敢信?

    三人一开始都是不信的,直到吹雪作死性质的尝试了一下半裸奔行动,最后却又不得不可怜兮兮地缩回斗篷里,可见老司机的话你不能不听,大和也不太喜欢这身厚重的斗篷,尝试着用强悍的亚空间防护直面阳光的威力然而她终究不是某个大脑重残的学园都市lv。5,最后也只能向大自然认输,乖乖地重新披上斗篷。

    只有大爷乖乖地听了老司机的话,至始至终没有自恃勇武胡乱作死,倒不是他睿智的看穿了一切,只不过比起那两个跳腾的女人,他不太喜欢把作死作为日常娱乐活动而已,自己不懂就谦虚一点,他还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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