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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女配-第4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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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歌捶了捶他的肩膀,“还没到了睡觉的时候呢”

    “我知道”宋小壮搂着自家媳妇滚在炕上,然后就是一动不动的趋势,“我就想这样抱着你一会,媳妇,我,我觉得自己就和做梦一样,我扇我几个耳光好不好,我老早就想让你扇两下,可害怕隔墙有耳。”

    明歌被宋小壮搂抱在他的身上,腰身被宋小壮搂的紧紧的,她自己的胸压在宋小壮的胸膛上难受不说,最主要是这家伙的某个东西也在戳着她啊。

    听了宋小壮这话,明歌果断的伸手啪啪啪扇了宋小壮几个耳光。

    宋小壮被扇的一脸懵逼,片刻眼泪汪汪的瞅着明歌,“媳妇,好疼啊”

    “你不是要我扇你的吗”

    “媳妇,你手劲太大了,我以为你会摸我两下”

    明歌反思,其实她这手劲已经足够温柔了,“那我帮你揉揉”

    宋小壮的脸立刻就被明歌揉的变了形,呲牙咧嘴的宋小壮一个翻身而起把明歌压在了身下,直接把自己的脸埋在了明歌的胸口,“媳妇,媳妇”

    “嗯”

    宋小壮闷闷的声音传出,“媳妇,江洲王天天喊我瘦猴子”

    明歌委实没懂宋小壮这话的言外之意,“哦”

    “媳妇,你是不是也觉得我长得丑瘦丑瘦的啊”

    “有吗”明歌双手捧起宋小壮的头,“好像还真有点”

    宋小壮的脸立马就垮了,“媳妇,人瘦是有好处的,真的,你别看我丑瘦丑瘦的,可不有句话说的好么,人瘦吊大,我虽然人长得不太好,可是我那物件好”

    他自己说着说着,已经涨红着连说不下去了,身体因为这话血液沸腾,他低头啃在了明歌的嘴上,双手胡乱找着的去剥明歌的衣服。

    这大概是想用实际行动来告诉明歌,他的外表虽然不好看,但是硬件高大上

    “其实我就喜欢你瘦瘦的样子啊”明歌好不容易躲开了宋小壮,忙忙说着,“江洲王嘲笑你那是因为他嫉妒你,你看看他胖的那熊样,走路肚子一颠一颠的和我娘以前家里养的那头猪差不了多少了”

    “真的啊媳妇”宋小壮的两眼立刻发亮,不过手上拆衣服的动作却没停,“媳妇你放心,我以后一定好好努力”

    “嗯”明歌扒拉开他的手,“还没洗澡呢”

    “昨晚上我把自己洗的干干净净的,真的,媳妇你不信检查一下,我就连那里,也洗刷了好几遍。”

    “那也不行”明歌面色涨红着说,“我月事来了”

    “月事是啥”话一落,宋小壮摸进明歌裤子里的手立刻感觉到了有多余的东西,他不顾明歌的阻拦又伸手进去,然后就摸了一手的血出来,“媳妇你咋,咋流血了”

    明歌突然觉得,如今全家已经脱离奴籍奔小康,迫在眉睫的事情就是调教自家的汉子,这事实在太重要了啊。

    第二日的时候,刘曦的管事儿亲自过来和明歌与宋小壮打了声招呼,他家主子过几日就要回京了,问宋小壮夫妻两愿不愿意和他家主子一起去京中。

    刘曦是王爷,他的大本营是在京城。像吴城这种贫瘠之地,绝不是刘曦能久待的。

    吴城这里的事,刘曦大概最终是要托给刘翼。

    在刘翼手下讨生活,可真不是明歌的目标。

    明歌的目标是让自己有能和刘翼叫板的实力。

    听说刘曦要归京,明歌多少还是有些意动,不过想到刘曦这人的深沉不露,她倒是没有表现出来热络之意。

    过不了几日,刘曦回京的日子确定了下来,管家来接明歌与宋小壮,说自家主子设了宴特意宴请宋小壮这对夫妇。

    去了之后才发觉,这次刘曦的宴席还真是就请了宋小壮和明歌,连刘翼都没有在宴上。

    宋小壮虽然人机灵,可在刘曦这种老油条的手上,一个回合都下不来,就已经被灌醉在了桌上。

第1017章 通房丫头() 
等宋小壮被灌的倒在桌上,刘曦的目光这才落在明歌的身上。

    他定定望着明歌,目光锐利而又复杂,微微抿唇的他,这一刻就好似是在打量着自己的敌人一般郑重。

    明歌垂眉敛目,从看到刘曦宴请的人只有她和宋小壮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刘曦的目标人物是她。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暴露,但毋庸置疑的是,眼前的人明显已经发觉了她的伪装。

    许久,刘曦才朝明歌展颜一笑,“我该叫你明月大师,亦或者当初赌场里的小哥”

    这个男人虽然是个王爷,可并没有半点属于王爷的架子,他在这吴城之地,一直低调行事,很少人知道他的真实身份,不过就算如此,明歌可不觉得他人低调所以没什么实力。

    他能查出自己是什么明月大师,明歌并不意外,只是当初在赌场里的一面之缘,这人又怎么确定是自己。

    好在刘曦并没有打算瞒着明歌,他自言自语般的说,“你大概在惊讶我是怎么知道的吧,赌场那一面,你虽然是男儿装,可你自己大概觉着没什么人能认出你,并没有将自己耳后脖颈处的那颗黑痣抹掉。”

    明歌的手摸了摸自己的耳后脖颈处,连她自己都没怎么注意自己脖颈处这颗绿豆大的痣有一天会成为她的破绽。

    刘曦继续又说,“我让人去查明月大师在吴城时候柴明歌的行踪,无意间发觉了柴明歌其实和宋小壮一起来的吴城,只是当时你是男装,且还是你在赌场时候那样貌,我的人描摹了你的画像,你在吴城的赌场里又扫荡了一次罢”

    他说到这里,自己倒是笑了几声,大概是觉得被一个女人愚弄至此,还是此生仅有,“真没想到一个婢子,竟然能有这等易容之术、赌博之术,哦,以那天你离开时的速度,你应该还会轻功吧,不仅会轻功,还会锻炼兵器,在机关之术上有有造诣,且那一手苍劲有力的好字,没个几十年的打磨,一般人写不出来。”

    说完这话,顿了顿之后,刘曦的目光如炬般落在明歌的脸上。

    明歌拿了酒杯在手中摩挲着,面上沉静看不出任何的情绪。

    刘曦的脸上渐渐就严肃冷凝,他瞟了眼大醉趴在桌子上的宋小壮,“一个小小的婢子有这种本事,若是教人知道了,大概会都觉得你是鬼上身了罢”

    “明月大师的确是我的师父”明歌却开口,“我自己不过是个婢子,本来是打算就这样过一辈子,只是刘翼对我虎视眈眈,我那位主子又想着拿我去笼络刘翼。”

    明歌苦笑一声,“这些技能,我从没想过要现于人前,毕竟我这样的身份,身怀绝技被人知道,只会成为我的催命符。逼不得已罢了,王爷您既然知道了一切,要杀要剐都随你。”

    她的目光缓缓的落在了宋小壮的身上,眼中难得的温柔,伸手将宋小壮的头发撩在耳后,明歌轻声着又说,“只是这事都是我一个人做下,和我的夫君没有任何关系,我的事,他们都不清楚,还请您高抬贵手放了他,也不要将我的事告诉他们”

    刘曦没有说话,被骗了一次的人,对明歌这话肯定不会相信,只是他着人查过柴明歌的事儿,要说眼前这人是假冒的柴明歌,似乎也不可能。

    其实对他来说,眼前这人到底是什么目的,什么来路,不管是鬼上身,还是有什么奇遇,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他在意的是这人能不能为他所用。

    刘曦没有说话,明歌就从自己的荷包里掏出一个叠的方方正正的纸低眉顺眼的递给刘曦,“听闻王爷要归京了,婢妾冥思了几日画出了这副箭弩图,希望能对王爷有用”

    冷兵器时代,两军交战,远距离的攻击除了投石就是射箭,投石的器材巨大不容易携带,射箭却受制与距离与数量上面,明歌如今设计的是多箭弩。

    她这先是一番剖心自白,又把自己的能力展示在刘曦的面前,这是在让刘曦掂量呢。

    刘曦抓住那纸皱眉看了片刻后抚掌而笑,“宋夫人的能力,真是让我刮目相看。”

    抬头瞟了眼坐在远处一点都没有受宠若惊的明歌,他继续说,“明歌,你是刘翼的义妹,我们多少也算是一家人,你以后喊我二哥便行”

    这是要把明歌罩在自己的大树底下了,也是打算对明歌的事既往不咎了。

    不等明歌搭话,刘曦招呼了人进来,让人将宋小壮抱进客房去,又使人搬了一张书桌进来,这才将纸张重新放在桌子上,招了明歌近前,细细询问着明歌纸上连箭弩的各个零件设置以及制造连箭弩的注意事项。

    这次的鸿门宴算是有惊无险。

    大概是觉得明歌的可利用价值很大,刘曦甚至还把自己身边两个暗卫留给了明歌。

    名义上是守护明歌的安全,不过实际上应该是为了看着明歌别让她溜了吧。

    其实刘曦更想把明歌拴在身边带京城里去,只是京城之地复杂,他的一举一动都是万众瞩目,明歌跟着他立刻就会引起那些老家伙们的注意,倒不如留在吴城做他的一枚暗棋

    刘曦一走,刘翼也顾不得和明歌聊聊兄妹情,立刻马不停蹄的回了江洲,却是秋歌生了个大胖儿子。

    这是刘曦的第一个孩子,也无怪乎他能不高兴。

    想当年宿主声下刘翼的孩子,也是母凭子贵,成了整个刘府人人羡慕的存在,吃穿用度更是比以前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如今的秋歌会审时度势,会为子争取利益,她或许比当年的宿主过的更滋润。

    家里姨娘滋润了,正室肯定得心塞。

    好在过了不久,郑玉珠也怀孕了。

    这也算是去了郑玉珠一块心病啊。

    和上一世多多少少差不多

    但上一世郑玉珠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并没能保住。

    也不知这一次,没有宿主的存在,郑玉珠肚子里的孩子能不能保得住

第1018章 通房丫头() 
江洲那边的消息一件件的传来,明歌却没有要插手的意思,她固然对郑玉珠不喜,可宿主的心愿却并没有要对付郑玉珠的意思。

    宿主觉着,郑玉珠与她怎么也有从小照顾提携的情谊,宿主虽然怨愤不甘,却只想好好过好自己的日子,而不是去报复打击郑玉珠。

    在宿主心底,郑玉珠最后不管怎么变化,却也都是个从小失了母亲看似风光无限其实境遇可怜的大小姐……

    其实换个角度来看,郑玉珠的确可怜,她没有亲娘教导,继母肯定不会教她一些管家之道,甚至多少都有把她教歪的意思,她在郑家爬摸打滚好不容易嫁进刘家,可因为没能力掌家又生不了孩子,一直得婆婆不喜。

    哪怕她有她聪明之处,也有她的心机能力,可那些聪明没有一个人来引导,往往只是些局限于鼠目寸光的小聪明罢了。

    只是可怜人多少也有可恨之处,郑玉珠自己过不好,便也不想让别人好,就如宿主,对郑玉珠忠心耿耿,可郑玉珠却还是能毫不犹豫的把宿主推出去

    宿主把郑玉珠当了天一般的大小姐,可在郑玉珠眼里,宿主不过是个婢子而已。

    柴宋两家渐渐在吴城站稳了脚跟,小生意做的红红火火,一天脚不沾地,宋家还买了一个婢子一个小厮。

    刘翼处理完家里的事儿,又以公务为由跑来了吴城,他倒是想天天喊着明歌和他一起去马场溜达呢。

    大概是得不到的最是惦记,这个以前恭恭顺顺的小婢子如今成了妇人且还越看越是有味道,尤其是对他爱答不理或是低声呵斥的时候,让他更是想凑上去捏一把小脸摸一把小手。

    要是能让明歌在他身下喊个哥哥,刘翼想想就要美死了。

    宋小壮哪里看不出这个江洲王对自家媳妇一脸垂涎的意思啊,每次江洲王来的时候,他都是不离媳妇左右,为了能做一个合格的护花使者,宋小壮每天早上天不亮的起床开始舞刀弄枪的,打算当个武林第一高手。

    不过宋小壮在经商上面有点天赋,在练武方面,真心是个渣渣,他的那花架子功夫明歌都不忍直视,偏偏人家每天在院子里又是金鸡独立又是一马当先的练的非常认真。

    有银子有经验,宋家的布庄也算是财源广进,不过宋小壮的野心不知这么点,他以前是想让自家媳妇当个美美哒有丫鬟侍候的地主婆子,如今他的目标就是让自家媳妇过上比江洲王妻子还要滋润的生活。

    气死那个江洲王。

    虽然宋小壮没有江洲王那么个出身,不过他自己会规划啊,要是能做个富甲一方的商人,到时候有钱使得鬼推磨,江洲王要是敢再撩拨他媳妇,他完全可以用银子砸死那丫的。

    明歌当然不知道自家汉子的宏伟理想。

    她最近发觉自家汉子似乎不怎么撩拨她了。

    这以前可一直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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