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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炮灰女配-第7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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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家娘子,朱家娘子。”詹汉秋去拉明歌的胳膊,“我知道我明白的太晚了所以你生气,可我是真心的,我发誓我以后一定考上状元让你当状元夫人。”

    明歌不等他碰到胳膊,抬脚一踹就把人踹了倒,“人人都想当状元,不过就你这种人,别说状元了,当个秀才都是侮辱了秀才这两个字,麻利的哪里来滚哪里去,再挡老娘做生意,老娘腌了你。”

    詹汉秋明显不相信瘦瘦弱弱的明歌会真腌了他,他爬起来又去扑明歌的双腿,“朱家娘子,朱家娘子,男儿膝下有黄金,我跪下对着天地起誓,我是真心会对你好的。”

第1559章 屠夫家的小娘子() 
♂,

    明歌低头,詹汉秋虽然跪在地上,可是他的身体佝偻,跪姿一点都不端正不说,口里说着要向天地发誓,可眼睛却一直望着明歌,这是想让明歌感动的一塌糊涂然后让他起来的意思吗?

    明歌实在没法感动,她被这么个烂人恶心的不行了,正好有人买猪头肉,明歌直接进了店铺里。

    一见有人来,詹汉秋也不敢多说话了,伸手遮着脸扭头面向着墙。

    客人刚一走,他就要进店铺又和明歌说话呢,一个人高马大的女人几步走到了詹汉秋的身边,直接伸手揪住了詹汉秋的耳朵。

    瘦小的畏畏缩缩的詹汉和女人站在一起,简直就像是只小鸡崽,女人拧着詹汉秋的耳朵咆哮,“让你泡豆子呢,你竟然溜出来,作死呢你,晚上还想不想吃饭了……”

    毕竟明歌在一旁围观呢,詹汉秋实在不想自己这副狼狈的样子被明歌瞧到,难得的又男子气概冲天的朝女人怒吼,“放开我,放开我,你这个母老虎,放开我,不然我休了你。”

    他话还没说完,女人就在他脸上啪啪的搧了两巴掌,“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詹汉秋被女人提起一边肩膀一路拖拉着朝街道的另一头而去,简直就像是拖死猪呢,詹汉秋一开始还狼哭鬼嚎的谩骂,结果被女人头也不回的搧了他几巴掌脸之后,他嘴巴哆嗦着话也说不出来了。

    街道两旁的众人们都对詹汉秋指指点点的,没想到昔日的詹家秀才郎竟然是现在这么一副落魄模样,不亲眼看到还真是有点不太相信呢。

    女人镇子一头的那家李记豆腐坊里李家的女儿,詹汉秋娶的这位也是李家唯一的女儿,不过不管他自己承认不承认,在大家看来他这次就是个上门女婿,李氏是个命里贵气的女人,连生了两儿子都是姓的李。

    不过就算这儿子是李氏和詹汉秋一起生的,但和詹汉秋半点关系也没有,坐月子有李氏父母亲照料,孩子也有李氏父母亲照看。

    詹母倒是想去探望自家孙子呢,可是她又不想舍了脸去李家,只吩咐自家儿子把孩子抱回来让她抚养,詹汉秋肯定是办不到的,詹母因为这事儿气的大病了一场,如今还在床上躺着呢。

    詹汉秋大概是觉得在李家过的实在太绝望了,而如今的明歌这里就是他唯一翻身的希望,所以又偷偷的跑出李家到明歌家的铺子前,明歌一开门就看到了缩在角落里的他了。

    詹汉秋看到明歌,立刻就上去扯明歌的衣服,“朱家娘子,我们离开这里吧,我带你远走高飞,以后再也不会有人打你了。”

    明歌一脚踹在他的腿弯处将人踹的跪倒在了地上,她返回店铺把店铺角落里放着的那一盆刷大肠的污水全部泼在了詹汉秋的身上,“我家那口子对我好着呢,我有儿有女的怎么就成了不会生养的人,你还真看不了别人的好啊你,也不看看你自己现在的德性,谁会稀罕你这么个东西啊,想带我远走高飞,你还真是看得起你自己,不过是个穷酸秀才,绣花枕头一样的中看不中用,你当谁稀罕你,倒贴我也不要你。”

    “啥,谁要拐我媳妇。”抱了一个大瓷瓮的张百家从后院进了铺子,一听这话,立刻放下瓮就朝门口冲来,看到詹汉秋二话不说的一撸袖子把人打倒在地狠揍了一顿,然后拖着詹汉秋的一条腿把人拖到了李记豆腐坊。

    李家的人得知詹汉秋竟然狗胆包天的去勾/引别人家的媳妇,李记的老两口和女儿一起上阵将詹汉秋揍了一顿,直把人揍得在柴房躺了大半个月的时间。

    这事儿明歌也没有告诉朱父朱母,不过张百家留了个心眼,家里的店铺太忙了,媳妇一个人忙不过来他便大部分时间都在店里帮衬,自从有了詹汉秋这事儿,张百家隔几天就打听一下詹汉秋的事儿,等詹汉秋刚好了鬼鬼祟祟的出了李家,他后脚便把人罩住揍了一顿。

    李家有了两个孙子,对这个女婿其实已经是可有可无的状态了,如今留着他,也不过是想让家里能再添丁,毕竟人丁兴旺是好事呀,詹汉秋在李家的地位可想而知了。

    他倒是还想带着明歌走呢,被张百家警告了一番,要是他敢再骚扰自家媳妇就把他的子孙根子断掉,詹汉秋欺软怕硬,哪里还敢再去。

    只经常偷偷溜出李家的门站在街头偷偷望着明歌的卤肉铺子发呆,幻想着有一天这个卤肉铺子是他的,铺子里的女人也是他的……

    明歌哪里能让自己被这么一只癞蛤蟆惦记啊,詹汉秋在街头蹲了没两天之后,明歌就提着一把杀猪刀子和一只没剥皮的兔子走到了詹汉秋的面前,一边利索的对兔子进行剥皮解剖一边冷眼问詹汉秋,“听说你想和我私/奔?”

    明歌故意将兔子的血溅在詹汉秋的脸上,詹汉秋哆嗦着身体伸手摸了一把脸上的血,蓦然就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明歌的杀猪刀子插/在他脚中央的画面了。

    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浑身打颤着起身狂奔而去,打那以后,明歌再也没有见过这碍眼的家伙。

    明歌这一世和张百家也算是美美满满了,张记的卤肉铺子传给了小花,朱记的猪肉铺子则传给了小树,儿女长大成人,娶妻嫁人,明歌和张百家最后也是儿孙满堂的老太婆老头子啦。

    詹汉秋这家伙虽然落魄,可他命还是挺长的,苗氏生的那个孩子被苗家大力培养,还真中了个进士,苗家的子女们也从无人问津一下成了人人求娶想嫁的对象了。

    李记女儿生了三个儿子一个女儿,大儿子也考上了秀才,已经去了京城上学,前途也是一片的坦荡。

    自己生的儿子都比自己有出息,关键是儿子竟然不是自己的,连爹都不愿意叫,儿女都看不起自己,詹汉秋虽然觉得人生痛苦,可是想到儿子要是中个状元郎,他就是状元郎他爹了,到时候也算是翻身做主。

    可他还没熬到自家儿子考上状元呢,他母亲去世啦,临死之前拉着个他的手厉声斥责表示死不瞑目,他恍恍惚惚的发烧大病了一场,这之后痴痴呆呆的,见人就喊我儿子是状元郎。

第1560章 私奔的未婚妻() 
♂,

    明歌家虽然没有大富大贵,可也算是小康之家了,等张百家百岁咽气,她也断了自己的生机。

    进了明歌小筑里,风铃声叮叮当当的响起,一腔疲乏被洗涤一清,明歌眯眼休息了一会,睁眼看着自己的属性值哗啦啦的出现:

    女(可变)

    姓名:唐明歌

    年龄:18

    智力值:68(满分100)

    精神值:81(满分100)

    武力值:61(满分100)

    外貌值:61

    技能:无

    爱心值:3

    祝福值:3

    宿主赠送:兔耳朵一对,特殊沟通技巧,鬼气

    依旧是精神值涨了一点,不过看着慢慢在升的属性值,明歌心底还是很欣慰的,精神值过了八十,也挺高了,明歌问归一用不用将属性值涨到别的地方去。

    归一答,“不用,别的属性都可以在任务位面里后天补救,可精神值太弱在遇到任务者对立的时候不利于你。”

    明歌沉默,精神值的确很重要,只有精神值提升了,她才能第一时间的知道对方的真面目。

    休息了一会之后,明歌再次进入了任务中。

    刚进入身体,明歌还没来得及睁眼,就感觉到头皮一阵疼痛,却是头发被人揪住拖着往前呢,地上是石子路,不止头发疼,就连屁/股和脚跟处被地上那些石子磨的疼痛钻心。

    明歌嘶嘶抽着冷气,这一张口才发觉,喉咙真是好干啊,似乎很久很久都没喝水了,喉咙就像是干裂开了一般。

    因为头发被人揪住,明歌不能四下扭头,也看不到前面的路,只能知道后面被拖过的地方是一片山林,还是荒无人烟的那种。

    明歌听着揪住她头发的人对另一个人说,“六哥,这娘们身上的首饰都是些值钱的东西,身上又细皮嫩肉的,一看就是有钱人家的小姐,咱们这次不会招了祸吧。”

    “招什么招。”另一个男人冷笑,“现在这世道,你什么不做都是祸,这样算个什么,快点,把这女人扔进马车里,一会拉上了山,给咱老大当压寨夫人多好。”

    “六哥,老大已经有两个压寨夫人了,这女人不能给咱们吗?你看看她长得多水灵啊,我还没尝过这种皮肤白嫩嫩的女人呢。”

    “要是咱们两个碰了,这女人就得死,不能再弄上山,老大是什么人你还不清楚。”

    “别把人弄死吧,咱们尝一尝,把她藏起来以后想用也可以一直用啊。”

    “你小子倒是会想,这还真是个好主意,走,把她弄在那边的山坡后边去。”

    下一刻明歌的腰身被男人一抓,男人直接把她扛在肩膀上哈哈大笑着。

    不过刚笑了一半,另一个男人就斥了一声他,“筒子你闭嘴,这么大声想把别人引来吗?”

    “六哥我错了我错了,我就是太激动了,这种女人我还没碰过呢,一会我先上成不六哥,我上完你再上,只要这次我先上,以后六哥尼说啥我都听你的。”

    “得了你小子,别卖嘴皮子了,你先上也成,这次得的东西就三七分。”

    “六哥,你太狠了,多给我点成不,四六成不,我还想攒点钱娶媳妇呢。”

    “你小子还想着娶媳妇?草,看来你想娶媳妇的份上那就四六好了。”

    明歌闭着眼没有说话,也没有出声,她看似是昏迷,其实是在调息。

    虽然很想马上拥有武力值,可这个时候肯定是没法修炼光明咒的,万一中途有个差池走火入魔就得不偿失了。

    两个男人说话间,大概已经到了那个所谓的山坡后面,明歌被男人扔在了土地上。

    还不等明歌抬头,身上衣服就被扔她下地的这个叫筒子的男人撕扯着,也幸好这衣服的料子不错,男人扯了几下也没能把衣服扯开,干脆就去解明歌的裤子。

    明歌的手放在男人的手腕上,她对上男人的目光低低的说,“我有点渴,能先给我喝点水吗?”

    筒子惊讶的望着这女人,先前这女人要死要活的对他又是打又是骂,他实在受不了所以把这女人打晕了过去,没想到这女人这么快清醒过来了不说,现在竟然还和他和颜悦色的说话了。

    不对,应该是柔柔弱弱的说话,女人的声音像猫咪一样,听在人耳朵里猫爪猫痒般的让人浑身都有种酥颤感。

    筒子下意识的就仰头望向一旁在观察周围地势并把风的六子,“六哥,这女人说她想喝水。”

    六子转身瞟了眼明歌,“你的水袋没水了吗?给她喝点呗,一会也好有力气叫。”

    筒子嘿嘿笑了一声,解了自己腰上的水袋递给了明歌,“你叫什么名字,今年多大了?怎么和那种人走一起?”

    什么样的人?

    明歌没有融合宿主的记忆,但是听这两类似于土匪的对话,自己的身份应该还算个大小姐之类的。

    因为不知道自己的处境,明歌佯装没有听到筒子的话,急促无比的接过水袋咕嘟咕嘟的喝了好几口,感觉头脑终于清明了许多,她把水壶递给筒子,弱弱又说,“我,我还想上个厕所。”

    筒子的手已经开始解明歌衣服了,一听这话,怒瞪着明歌道,“你可别想出什么幺蛾子了,今天你就是死在这里也得让老子上,别和我扯什么大小姐之类的话。”

    筒子穿的是一身麻布短打的衣服,脚上虽然是草鞋,可腰上却别着一把手枪,他的头发寸长,一看就是民国时期的服装。

    明歌心底微微诧异,进入民国的位面里还是第一次,而且现在的形势明显对她非常不利。

    一直到筒子说完了,明歌才仰起头泪汪汪的瞅他一眼,“我真的内急,一路都没有上过厕所,我真的没有骗你。”

    顿了顿,她低头羞涩着继续说,“我都这样了,根本跑不了,我,我也没想过要跑,你能不能让我先,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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