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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男配:寻找精分男主-第1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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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发男人薄唇微启,眸光淡淡含笑:“裴洵,我叫裴洵。”

    他下意识抬起手,伸到半路猛然停住,微微缩紧了手指,慢慢垂至身侧。

    这种情况,竟让他有些伤感。

    两个一模一样的人,却不能相互触碰。

    裴洵第一次产生了要把黎珩从自己身体里赶出去的念头。他静静地看着黎珩很久,很久,久到狐七差点以为他们要僵化了,这才友情提醒了一句:“元帅大人,你现在要不要先离开这个鬼地方,找个客栈舒舒服服洗个澡,换件体面的衣裳,然后再考虑别的?”

第507章 自攻自受(4)() 
良久,裴洵才仰头看天,看着那星罗棋布的天空,悠悠叹了口气:“没钱…”

    没钱住客栈!

    没钱洗澡!

    没钱换新衣服!

    啊!!!这不是我霸道元帅的生活!

    以上,为狐七脑补的裴洵抓狂的画面。

    然现实是――

    “这是在断肠崖下,按照小说的定律,就算没有人捡到我,崖下应该会有些东西。”裴洵语气无比冷静地道:“洗澡随便找个有水的地方,至于衣服……先用我的异能幻化。”

    他现在拥有的异能虽非巅峰时期,但就是这百分之一的异能便可让他快速融入这个世界的灵力修炼。换句话说,裴洵的异能相当于一个连接搭桥的作用,否则以原主被废的身体,根本无法修炼灵力。

    没灵力,还怎么报仇?

    “至于这钱。”此刻裴洵已经掌控身体,出了识海。站在荒地上的身形,高大颀长,破碎的衣服挂在身上,那可怖的伤口肉眼可见,血都干涸了。

    俊脸上一双黑眸半眯着,在夜色下透着冷峻的光,他虽冷漠,却不生怒,反带着通身娴淡的气质,“我记得断肠崖下的这条路一直往前行,正常走两日左右,便可抵达魔兽们待的诺尔森林。我去捕些中等魔兽去集市上卖,换点银两。”

    狐七:“那你要住哪?”

    裴洵似乎早已计划好,不多作思索便回道:“诺尔森林内围,那里魔兽多,每天练一练,打一打可以提升我的灵力修为。而且……不花钱。”

    狐七震惊脸:“?!”元帅大人,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节俭了!

    裴洵说完,沐浴着一身清冷银辉,便抬步往诺尔森林的方向走去。

    *

    一年后。

    一个银发随意扎在脑后,额前刘海随着奔跑而扬起的少年在各繁茂的树木之间来回跳动着,一双红眸洋溢着阳光般灿烂的笑意。

    他身姿矫健如飞,翩若惊鸿。

    而不远处,有一队佣兵正与一只七级魔兽白尾天狼战斗中。

    伤亡惨重。

    这队佣兵中有人远远便瞧见了银发少年,忙大声呼喊:“救命!公子!求求你救救我们!”

    一个人在这诺尔森林中毫发无损,这少年许是哪个将容貌变回年轻时候的大能高手,若不是,那修为定也是不差的。

    “你救了我们!我们会给你很多很多报酬的!”

    银发少年停在一根粗壮的树枝上,略一思索。从前都是阿洵去卖魔兽赚钱,今日刚巧出了内围,就有钱赚,不错不错。

    思及此,少年一跃而下,稳稳地落在了那白尾天狼旁侧。少年伸出手,摸了摸白尾天狼的头,语气温和道:“乖,不许伤人。”

    他说完这话后,那白尾天狼果然安静了下来,乖巧地蹲下身子,待在银发少年身侧。

    佣兵团中有一人年纪较长,见此脸上不由生出几分警惕,“公子,你杀了这白尾天狼,我们才能给你报酬!”

    银发少年眉头微拧:“我方才只允救你们,却没允要杀了它。”

    “这诺尔森林里的魔兽都是无主的,且皆是桀骜难驯。为何只凭你的一句话,这白尾天狼就安静下来了?”那人咄咄逼人地问道,“你若动手将它驯下,我等才会信服。”

    银发少年:“……”阿洵不让我出手的,我上次动了动手指头便毁了整座山脉。

    然而……不能说。

    “我从不伤人,也不伤魔兽。”银发少年又道,音色淡淡:“你若觉得我做的不妥,我不救你们便是。”

第508章 自攻自受(5)() 
“你们走吧,报酬我不要了。”银发少年说完这话,轻轻拍了下白尾天狼的脑袋,便要转身离去。

    “等一下!”那年纪较长的人名为孙敖,是佣兵团的副团长,“这白尾天狼身上有我们要的东西,还请公子把它交给我们!”

    “交给你们。”少年回头,一双红眸不知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黝黑,泛着冷峻的光芒,薄唇微扬,溢出一声轻呵:“你们有命承受吗?”

    被裴洵这漫不经心的瞥了一眼,孙敖竟颤着身体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为什么……明明是同一个人,给人的感觉却相差这么多?

    “刚刚不是说,我救了你们,就给我报酬吗?拿来。”少年伸出手,语气淡淡的。

    “你又没替我们杀了白尾天狼!”

    裴洵冷笑了声,负手朝他们走去,“可我救了你们。”身后的白尾天狼缓缓站了起来,低吼了声,乖巧的模样不复存在。

    “你方才说,我救你们就给我报酬。可没说――我用什么办法。”少年又是淡淡地微笑着,那眼中的冷漠仿佛要将孙敖等人冻结成冰。

    佣兵团中有人小声地劝道:“副团长,不然我们把钱给他吧……”

    孙敖回头怒斥了那人一句,“你懂什么!闭嘴!团长死了,我现在是团里最有发言权的人,凡事都由我作主。”

    这少年只凭着一句话就让白尾天狼安静下来,谁知道这一人一兽是不是串通好的。

    裴洵面无表情地扫了他一眼。

    这人想要的救――

    怕是希望自己与白尾天狼斗个你死我活,这样赢来的救才是对的。而不是自己什么都没付出就让白尾天狼收了戾气,这般轻而易举,让孙敖心生不服。

    举个例子。

    两个学生,一个明明天天不学习只知道打游戏,另一个努力勤奋上进,然而成绩出来,前者是年级第一,后者却是倒数。这样的落差,必定会让后者不服,并且对前者生出怒意与厌恨来。

    孙敖他就是这样的人,佣兵团拼死拼活却斗不过一只白尾天狼,结果这少年一句话便降伏了它。如此对比下,他对强者不是敬畏和崇拜,而是嫉妒与恨。

    孙敖眼中阴鸷难掩,直勾勾地盯着裴洵,一字一顿道:“你杀了白尾天狼,我就把报酬给你。”

    “看不上。”裴洵冷淡地扫了一眼他,语气轻蔑:“我看不上你的东西,不必了。”

    末了,又补了句:“回到刚开始吧。”

    众人还没回过神之际,裴洵足间轻点,跃上树枝,随意坐下。眉眼间慵懒肆虐,他勾唇轻笑,“小天狼,对方刚刚怎么攻击你的,还回去吧。”

    “嗷――”

    白尾天狼接收到命令,嗷的一声冲了出去。

    树上,裴洵闭上眼,进了识海。

    黎珩见他进来,抿了抿唇,小声地道:“对不起,我只是想赚点钱,没想到又给阿洵添麻烦了。”

    “我们有钱。”裴洵失笑,眼中很快浮现出几分温情来:“这一年我攒了很多钱,所以以后不要觉得自己没钱。钱在储物戒里,你掌控身体的时候,只要用意念就可以取出来,忘了吗?我教过你的。”

    “好!”

    裴洵经过这一年对黎珩的调教,这家伙总算不那么胆小了。不过为人处事还是欠缺了些,太佛系,什么事都不会去计较,倒是让裴洵有些伤脑筋,只能每时每刻都在识海处守着他,总怕黎珩吃亏。

第509章 自攻自受(6)() 
“不过你能听我的话,不动手,我很高兴。”裴洵轻笑着,往识海深处走去,与黎珩交换位置:“你出去吧,我休息会。”

    黎珩抬眸,双眼亮晶晶的,语气微微带了几分疑惑,“你不在外面多待会吗?”这一年多除了去集市,遇到危险时,其他时间阿洵基本上都待在识海里。

    识海里很枯燥,除了这一望无际像画卷的星海,什么都没有。没有清脆的鸟鸣声,没有徐徐的凉风,也没有浮动的白云,识海里的景色虽然很美,却没有半点生气。

    为什么阿洵喜欢待在里面?

    “外面无趣,人心不古。”裴洵在识海里幻出一张铺了软垫的藤椅出来,随后躺了上去,双腿交叠,神色慵懒得很。

    黎珩哒哒哒走到裴洵身边问道,模样乖巧可人,“那……阿洵,你喜欢吃什么?我在外面替你吃了。”

    “嗯?”裴洵侧目,望着黎珩期待的眼神,忍不住笑了。紧接着故作思考的模样,道:“我喜欢吃糖葫芦,你替我吃一串罢。糖葫芦黏牙,不许多吃,只可一串。”

    “明白!”黎珩眯眼微笑,嘴角的梨涡若隐若现,“我,我也喜欢糖葫芦。那我去啦!”

    黎珩说完,身影一晃便离开了识海。

    *

    黎珩出来时,白尾天狼和那些佣兵团的人都不见了。

    也许是逃跑了,又或许是皆死于白尾天狼下,成了死尸被诺尔森林的土地净化掉。

    这千百年来,进诺尔森林的人类不计其数,死伤也是不计其数,可诺尔森林非死冢,也不该有尸体堆积现象。是以,森林的土地有将尸体立即净化之能。

    黎珩很开心,因为他又可以吃到糖葫芦啦!

    少年飞快地跃上树枝,再一次向前疾驰。

    快要出诺尔森林外围的时候,黎珩感觉到身体忽然往下一坠,摔在了地上。

    黎珩往怀里望去,一只身形异常娇小的三尾红狐不知何时扑进了自己怀里,狐爪揪着衣服不放。

    黎珩问,“小红狐,怎么了?”

    这声音奶声奶气,又清脆万分,“珩哥哥!”

    “你会说话啦?”这小红狐刚出生时,黎珩误把它当做兔子,还喂它吃了几根胡萝卜,害得这喜荤的红狐族的少主从此爱上了……素。

    “我前两天刚会说话的。”红狐道,“珩哥哥,我见你要离开诺尔森林,带上我可好?”

    红狐长至六十岁时,才是红狐族的成年礼,才会被赐以姓名。所以小红狐现在还没有名字,不过黎珩给它取了一个名字,叫小红。

    这颇为女性化的名字,小红狐倒是不嫌弃,因为它根本不知道男女有别,也不知道自己其实是个可爱的男孩子。

    “我要去买糖葫芦。”黎珩抱着它从地上站起身,笑了笑,“我要替阿洵吃他喜欢吃的东西。那好吧,我带你去,不过你要乖乖的哦。”

    “好哒!”

    小红狐扒拉着揪紧了黎珩的衣服,后者将它微微抱紧了些。

    天熠国盛京毗邻的尧香城。

    银发少年喜滋滋地买了两串糖葫芦,刚想一边咬一口,便听到识海里传出一道声音。

    “我说的话,你可忘了?”

    不疾不徐,却带着几分威慑力。

    黎珩讪讪地缩回手,“我,我给小红买的。”

    于是,巧跟出来的小红狐喜提一串糖葫芦。

第510章 自攻自受(7)() 
“阿洵,我觉着这个玉簪子很衬你,喜欢吗?”

    “买。”

    “阿洵,这路边的馄炖摊好香,你要不要尝尝?”

    “吃。”

    “阿洵,阿洵……”

    “买买买!”

    小红看着黎珩一件又一件的东西往储物戒里放,忍不住有些羡慕。

    “小红你喜欢什么?我给你买点。”黎珩咬下最后一颗糖葫芦,侧目冲着红狐微笑:“难得你陪我出来一趟。”

    红狐直勾勾盯着对面的一家店铺里的刚出炉热乎的桂花糕,“那个好像很好吃……”

    “我给你买,你在这等我一下。”黎珩快步往对面走去。

    “嗯嗯!”红狐点了点头,在原地等他。

    城门外,一个穿着不凡的侍卫驾一辆由黑马牵着的华丽马车直奔而来,两旁守卫的士兵尊畏的让了位置,那人到了城内也不曾放慢速度,且速度快地将城内来往的行人险些撞飞。

    黎珩提着热乎乎的桂花糕从店铺出来,然抬头的瞬间,嘴角的笑僵住,黎珩忙飞奔过去,手一挥,将那疾来的马车拍开。

    “嘭嘭嘭!”

    华丽的马车在黎珩看似轻轻的一拍下,竟甩飞了老远,连带着马儿都摔在地上,痛啼了两声。

    黎珩紧张地查看红狐,将它抱在怀里,“小红,你没事吧?”

    小红狐已经吓傻了,僵在原地动弹不得,它这才长二十岁,算算年纪也是人类的婴儿。它第一次从诺尔森林出来,那马车差点撞上自己,好可怕!

    “哪里来的人竟敢伤了太子妃的车驾!”这一道带着怒意的声音将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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