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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嬴政萌萌哒-第1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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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千金瞬间来了兴趣:“在苏城'2'挖出来的女尸?”
点点头:“好像就是上次那个被挖掘的古墓,说得有鼻子有眼的,大概真的是秦汉的。你说会不会是虞曦墨的尸体?”
“得了吧,曦墨死的时候在宿城'3'垓下陪着项羽打仗,现在宿城还有虞姬墓,等等……”她像是想起了什么,话锋陡然一转,“让我想想,曦墨是不是苏城人?”
好像有这么个印象,但是一时半会想不起来了。吴美人一脸鄙shi地掏出手机:“看把你给蠢的,问问度娘不就行了。”百度了一下,“还真是,度娘百科上面写虞姬是苏城吴中人。”
陆千金霍然起身,拉起嬴政就往外走:“阿政陪我去趟博物馆。”
“等等!”她走的太快,走出房门了才听见吴美人在身后叫:“你就穿成这样出去?还有把你家政宝宝的头发梳梳再走啊……两**……”
35。垓下歌(四)()
换完衣服出门的时候已经下午三/点了,仔细算算正好,去博物馆看完那具女尸之后还能带嬴政去外面吃顿饭。想一想也是,嬴政醒过来都这么久了,她还没认真带他出去玩过。上次带他出去逛个街还被白无常缠上了,在那之后更是陪着她在南朝宋和千金楼之间来回穿梭,两个人连秀个恩爱的时间都没有。
“阿政,你有什么想吃的吗?我跟你讲,现代好吃的比秦朝的时候多多了……”陆千金一边开车一边暗戳戳掏出手机问度娘:苏城最佳约会地点。
嬴政坐在副驾驶,没回答她刚才的问题,死死盯着车窗外:“千金……你先停下……”
“停下干什么?”
嘭……
一阵突如其来的撞击,陆千金条件反射猛地踩下刹车,抬起头看向车窗外……
卧/槽……追尾了……还尼玛追的是辆跑车!!!
正好是个红灯,她忙着低头看手机,没注意到前面的车子已经停了。看见车上有个男人拉开车门走下来,陆千金还抽空看了看嬴政,始皇帝嬴政先生面无表情:“我提醒过你了。”
陆千金的脸真是好看得就像面前的车祸现场一下:“阿政,你不觉得说得太委婉了吗?”
“我觉得我应该去考驾照了……”当初骑个马都能在马上睡着的人,他还能指望她什么?他觉得还是指望自己比较好。虽说陆千金的寿命是没有尽头的,但是也架不住她这么糟蹋。
车窗被外面的男人敲响,陆千金清咳两声,准备好了才摇下车窗,秒便高冷白富美:“抱歉,我是全责,你要多少钱?”
话说完才看见那个男人的长相,这么多年稀奇古怪的事情见得多了,饶是这样,那个男人还是把陆千金吓得倒吸了一口冷气。
和尚?!
穿着黄色袈裟的和尚?!
现在这年头就连和尚都有钱到开跑车了?
关键是这个和尚还一点都不像传说中那么温和,一手拿着佛珠,一手放在胸前,说:“阿弥陀佛,在下正要去找女施主,女施主竟然已经自己到在下面前来了,甚好,甚好。”
陆千金面色僵硬,正要去找她?难道是天界派来收拾她和吴美人的?
那个和尚像是看出了她心里的想法一样,笑了笑,说:“我们先到边上说吧,再在路口说下去,大概要交通堵塞了。”
陆千金微笑着点了点头:“好,你先停到边上去。”
那和尚看上去涉世未深的样子,看她这么好说话,稍微有点吃惊,但还是听了她的,上车先把自己的车挪到了边上。刚刚挪走,再抬头看过去的时候……车呢?!
在他挪车的时候陆千金早就已经把车子开走了,还挪到边上慢慢说呢,谁理你?
嬴政一直没说话,等到后视镜里看不见那个和尚的影子了,才问:“天界派来抓我的?”
“是我们。”陆千金给他补了个字,“也是够倒霉,今年总共就出了三次门,次次都碰到麻烦。”
第一次出去给嬴政买奶粉和书,结果捡了苏帷幕这个麻烦回家,不小心触动了天帝他女儿的命运,导zhi天界发现了千金楼一直在收集活人寿命。
第二次带嬴政出去逛了个街,结果遇见了白无常谢必安,打是打赢了,但是杀也不是放也不是,到现在还放在千金楼里吃白饭,还要时时刻刻提防黑屋上来踢馆救人。
第三次……遇见了一个找她的和尚,还把他的车给撞了……
陆千金对自己的运气感到十分感动。
到博物馆门口的时候是三/点半过一点,馆内有一具秦汉时期女尸的消息早就已经传得沸沸扬扬,平时冷冷清清的博物馆今天挤得水泄不通,陆千金看见那长长的队伍就觉得头疼。
关键时刻还是吴美人有用,陆千金陡然想起她有个前男友好像就是博物馆里面做事的……?打了个电话过去说明情况,十分钟之后就有个女人笑容满面地来请他们进去。
“真是失礼了,竟然让贵客在外面站了这么久。既然是咱们副馆长的贵客,怎么一早不说呢?”
陆千金不理他那种探究的眼神,直接了当地问:“那具女尸在哪里?”
女人愣了愣,旋即又是满脸灿烂的笑,摊开手引他们往右拐:“在这里呢,最近这具女尸很火,来看的人很多。”
认识工作人员的好处就在于,永远不需要排队,并且永远都能站在最佳视角看到最清晰的画面。
围在女尸边上的人熙熙攘攘,大多数看了不到几分钟就走了,小部分多看一会儿,还偷偷拿出手机拍照。他们其实看不出什么东西,也就是凑个热闹。
女人引陆千金和嬴政过去的时候,正好一拨人散开。女尸静静躺在水晶棺里面,身体的水分都已经风干了,闭着眼睛的样子有点可怕。
女尸身上套着一件鹅黄色的直裾,一手放在小腹处,一手放在身侧,手指弯曲,形成一个握住东西的动作。裙摆散开,像是一个陈旧旖旎的梦一样,蔓延到脚边。隐约能看见她米色的绣花鞋,那上面绣着鹅黄色的小花,精致可爱。
陆千金觉得自己的脚有点软,连意识都在这一刻有点恍惚了。嬴政看出她不对劲,忙伸出手把她扶住,半抱在怀里。
他低声问:“不舒服吗?”
她无意识地摇摇头,轻声说:“这不是她原来穿在身上的衣服。”
就这么一句话,嬴政就知道了,她已经明白这具女尸的身份。
边上的女人听见她这句话却很吃惊,“您眼光真好,这具女尸挖出来的时候尸体和身上的衣物都保存完好,但是如果保存不当,衣服很快就会化成粉末。专家用了很多办法才把衣服脱下来……这可是秦汉时期的衣服……很有研究价值……不过也挺可惜的……”说到这里,女人脸上出现惋惜的神色。“保存得挺好的,但是这具尸体生前大概遭受过什么事情,那件衣服上斑斑点点的好多黑点,经过特殊方法检验之后发现都是血……”
都是血……
陆千金感觉自己心头有种幽幽的疼痛又蔓延上来,从虞曦墨决意离开的时候开始,千年不息,一直痛到今天。
从见到这具女尸的第一眼,她就发现这是虞曦墨的尸体了。这件仿造的衣服,和她最后一次来见自己的时候穿的,一模一样。她头上那只发钗,还是自己送给她的,她那双绣花鞋上面的花样,是他们曾经一起画的……
丝丝缕缕,都是她曾经存zài过的痕迹。
“千金!”嬴政用力握住她的手,似乎想要给她一点勇气一样,却发现她的手是冰凉的。“乖……”他把她抱在怀里,亲了亲她的头:“你去吧,我们可以自己看。”
“好的先生,观赏愉快。”女人弯了个腰走了。
嬴政这才低下头,对着千金的耳朵低声安抚:“别伤心,我还在你身边,我永远不会离开你。”除非……你比我先走……
“我不伤心。”话虽如此,她从他胸膛里抬起脸,眼睛里面却有点亮。像是含了眼泪却又硬生生憋回去的那种亮。嬴政看看她这样的眼睛,觉得自己的心又开始疼痛。
从前千金其实很爱哭的,她其实一点都不坚强,娇气又任性。可是两千年的岁月究竟是怎么样一场宏伟的磨砺,让她能够把伤心和眼泪小心藏好,轻yi看不出真实情xu。
这一qiē都是因为他。
嬴政从前从不后悔,在这一刻却感到深沉的悔意。如果……那时候他没有执着那些东西,如果这些年他都在她身边,那么她是不是不会假装坚强?
他还在想,千金却已经离开他的怀抱,牵着他来到了女尸的头顶位置。
她的情xu已经恢fu过来了,侧过头看向嬴政,“我想看看她到底是怎么死的。”
嬴政皱眉:“你想怎么看?”
看活人的记忆过往于她而言很容易,一根头发就能看穿前尘。可是虞曦墨,她现在已经死了。并且尸体以镇馆之宝的身份被安置在水晶棺里面,得到她的一根头发,谈何容易?
陆千金抬起右手,拇指指甲在中指上一划,看似圆润的指甲就轻yi滑破肌理,一抹鲜艳的红从伤口处涌/出来。她反手把那枚血珠弹了出去,正弹落在那具水晶棺的缝隙边上,缓慢渗透,最后滴落在女尸身侧的右手上。
水晶棺的棺面上渐渐出现影像,边上行走的人群却还是匆匆来去表情如常,像是根本看不见这诡谲的一幕。
陆千金低低地说:“我布了结界,他们看不见的。”
36。垓下歌(五)()
那一日的深夜下了雪,洁白的雪花在黑夜之中星星点点落在帐上,于静谧之中,发出温柔的声响。
那一晚虞曦墨和项羽,谁都没能睡着。包括项羽手下那仅余的数百骑兵马。
帐外不时有巡兵走过的脚步声,一声声沉重地踏在心头,变成泣血的绝响。
项羽辗转难眠,终究还是披着衣裳起了身。他坐下了,取出那柄已经擦得雪亮的霸王枪,再度擦拭起来。
“大王,喝杯酒吧。”曦墨也起了身,跪坐到他身边给他倒酒。灯光莹莹,酒的颜色亮闪闪的,很好看。倒在陶碗里面,是一泓剔透的冰冷。
项羽端起酒碗,许许多多年过去了,他的面容依旧英挺俊朗。仿佛时光重头,他还是隔着墙折花给她戴的少年。
他一饮而尽,余酒从颊侧滑过,直直滑入衣襟。烈酒划过喉头,灼得五脏六腑都开始疼痛。他曾经喝过很多比这还烈的酒,却从来没有这样……烈得让人发颤。
项羽随手擦干唇角的酒,看向身边的虞曦墨,微微笑了。
虞曦墨静静看着他的眼睛,目有双瞳,他生来与常人不同,注定了要轰轰烈烈。她曾经想过的碧水青山岁月静好,想必与他,不大公平。所以她从来没有说出口,只是默默地,跟随。
当年他起兵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微笑,他说,曦墨,等我回来。她点了点头,从此等待。
后来他回来了,带着盛大的声名,荣归故里,他说,曦墨,我要娶你。她点了点头,从此相随。
再后来他自封西楚霸王,他封了她当美人。她有了虞美人的尊称。他身边也曾经有过别的女人,来来去去,跟在他身边永远不换的,只有她。
怨吗?
不怨。
因为爱他,所以她选择不怨。
后来的后来,就是今日。
隔着渺渺茫茫的油灯,他说:“败局已定,曦墨,孤该为你找个怎样的退路?”
曦墨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替他将酒满上,不去想那个令人痛苦的问题。在灯下,她发现昔日那个意气风发的西楚霸王,他的鬓角已有几分灰白。
是什么时候起,一qiē已尘埃落定?
他起身撩起帐帘,看雪轻落。人生过半,也曾容光万丈,却都如烟散去。遥遥回望,竟然是双手空落,豪情成灰。
曦墨仍旧没有说话,跟着他站起身走到帐门口,看雪飘落,在风中像一首委婉的歌。
她没有打扰他。
她知道的,他在怀念。
怀念当年如火时光,年少成名,手握重权。他是天生的将军,百战百胜。丰功伟绩,西楚霸王这盛名,天下谁不知道?可是……他太心直口快,不懂心机与谋略。与谎言随意出口诡计信手拈来的刘邦相较量,注定要失败。他自称是“孤”,孤家寡人。即使手下良将忠臣无数,他仍然怀疑、嫉妒。他是寂寞的,因他生性多疑,从不相信任何人。
即使是她,也一样。
他牵起她的手,坐会原位,面上还是带着微笑。“这一战我败了,你就去追随刘邦。曦墨,你是美人,没有男人能拒绝美人。”
再次替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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