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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霸天下-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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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钱孙李,周吴郑王,冯陈诸卫,蒋沈韩杨。。。。。。”谭晓天最先背的是《百家姓》。所谓《百家姓》乃是一部收集国人姓氏的书,内里收录了四百多个姓氏,是幼儿,最先要学的就是这个,所以就算是贪玩成性,拿起书本就总想打瞌睡的田庆友也能嗑嗑巴巴的背下来,所以会被《百家姓》倒也算不上特别了不起的事情,不过以谭晓天不足五岁的年纪便能背诵得如此流利,还是让袁朗颇为惊讶。
“。。。。。。商牟佘佴,伯赏南宫,墨哈谯笪,年爱阳佟,第五言福意曦,百家姓终。”拖着小孩子所特有的长音,谭晓天完成了自已的背诵。
“呵呵,不错,不错。”袁朗抚掌而笑——以四五岁的小孩子而言,这样的表现可谓聪慧了。
得到老夫子的夸奖,谭晓天小小的有些得意,也不象刚才那么怕了,再次望向秋菊,见姑姑脸上也带着笑意,他也咧起嘴,露出一排小白牙笑了起来。
“天天,是谁教你的《百家姓》呀?”袁朗问道。
“姑姑。”谭晓天马上答道。
“唔。。。。。。”袁朗转头望向秋菊,以目光询问道——所谓‘女子无才便是德’,在大多数人家的观念里,女儿长大以后就是出嫁嫁人,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侍奉公婆,读书识字什么的根本就用不着,所以除了家境殷实的人家,很少有让家里的女孩子去读书识字的(终究上学读书那是要花钱的),因此,如果谭晓天所说非假,是春梅教的他《百家姓》,那么春梅的出身便绝不会是普通人家。
秋菊微微一笑,虽没有应声回答,但意思已经表示的很明白了。
转回头,袁朗重又把目光落在谭晓天身上,“《三字经》会背吗?”他问道。
“会,‘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荀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这一次不等袁朗吩咐,谭晓天便大声的背诵起来,一气呵成,中间半点儿嗑巴都没打。
“好,好,那《千字文》呢?”听谭晓天把《三字经》一字不差的背完,袁朗心中更是欢喜——《三字经》虽然也是孩童启蒙的初级读物,但难度比《百家姓》就要深了一些,否则的话田友庆也不至于到现在还背不利索,至于《千字文》,原名《次韵王羲之书千字》,据传是由南朝梁员外散骑侍郎周兴嗣奉皇命从书圣王羲之书法作品中选取一千个字编纂成为,文中千字本来不得有所重复,但周兴嗣在编纂时却重复杂了一个‘洁’字,因此实为九百九十九字,难度比《三字经》和《百家姓》又更深了一些,事实上,现在‘学无涯’私塾馆内十三个孩子中能完全背下来的也只有两个,而那两个小孩子都已有十二三岁,所以,先不管谭晓天是不是识得那么多字,单是能从头到尾把整篇文章全背下来,便足以当得起‘神童’二字了。
“天地玄黄,宇宙洪荒,日月盈昃,辰宿列张,寒来暑往,秋收冬藏。闰余成岁,律吕调阳。。。。。。”,谭晓天现在已经完全不怕生了,马上摇头晃脑的便背了起来。
若说是《三字经》还有《百家姓》田大义都熟悉的很——没办法,他老婆望子成龙,每天晚上都逼着田庆友温一遍功课才许上床睡觉,所谓久病成良医,听得久了,想不熟也难呀,但《千字文》就不同了,由于《三字经》还没有背熟,袁朗并没有教田庆友后边的课程,所以田大义除了最前边的那几句外,其他的全不知道,然而见谭晓天摇头晃脑背得流利之极,袁老夫子则是双眼微合,手捻颌下须髯听得是频频点头,显然是谭晓天背的没错,再看自已的儿子,傻傻的站在那里半张着嘴巴发呆,不由得暗自叹气——都是小孩子,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不怕不识货,就怕生货比货,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自已儿子吃得饱睡得着,论饭量一个顶俩,难道吃下去的东西全变成了肥膘,半点儿也不往脑子上长?
很快,《千字文》也背完了。
“好,好,哈哈,好一个聪明的孩子。”听谭晓天把‘三百千’从头到尾背了一遍,袁朗心情大好,他开塾馆教书育人也有十几二十年了,教过的孩子往少说也有三五百位,但象谭晓天这么聪明,仅仅四五岁的年纪就把普通孩子要花两三年时间才能学完的东西全都记住,如此聪慧,若是悉心培养教诲,日后必成大器!伸手轻轻抚着小孩子的头顶,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聪明,真是聪明,庆友,看看人家天天,再瞧瞧你自已,比人家大两岁,懂得还没人家多,你就不害臊吗?”田大义心里是五味杂陈,口中夸奖着别人孩子的同时还不忘训斥自已的笨儿子。
“干嘛要害臊?背书我是没他厉害,可是路步他没有我快呀。”田庆友不解的反问道,他觉得自已其实也不差,至少在‘学无涯’不是最后垫底儿的一个。
这都哪儿跟哪儿呀!照着田庆友后脑勺狠狠一个爆粟,田大义被儿子噎得差点儿没背过气去,田庆友却是皮糙肉厚,抗打击能力奇强,揉揉脑袋,不解地望着老爸,心里纳闷儿为什么挨揍。
见到这一对父子耍宝,袁朗是忍俊不禁,心想,常言道,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别看田庆友年纪还小,但还真有几分乃父之风。
“呵呵,天天,会写字吗?”回过头来,袁朗继续向谭晓天问道。
“会呀。”谭晓天答道。
“那写几个字给我看看好吗?”袁朗心中更喜——想不到梅龙镇上会有这么聪明的孩子,若是能成为自已的学生,那自已满肚子的学问也算是有了用武之地了!
第二十五章 劝说()
“哎!”干干脆脆的应声道,谭晓天腿脚麻利的跑到屋子的一角,从那里抱着一块尺许见方的青石板又跑了回来,石板虽不算很重,但对四五岁的小孩子而言并不轻松,回到桌边将石板放在桌上,‘砰’的一下儿,声音相当的响亮。
“呃?。。。。。。。;这是干什么?”,除了秋菊以外,屋里其他三个人都是莫名其妙——袁老夫子不是让他写几个字,为什么谭晓天会搬来一块青石板?该不会小孩子听错了,以为人家要让他表演油锤贯顶又或者胸口碎大石之类的把戏?
放下青石板,谭晓天重又跑去屋角,这一次回来手里又多了两样东西,左手拿着的是一只缺了口的粗瓷碗,里边盛着小半碗的清水,右手拿着的则是一只毛笔,毛笔因为用的太久,毛都已经秃了,但小孩子并不因为文具的简陋而羞愧,脸上满是兴奋的神色。
“这。。。。。。,”看到这三样道具,饱读诗书,学贯古今的袁老夫子哪儿还猜不出这是干什么用的——纸墨笔砚,所谓文房四宝,砚台以外,其余三种都是消耗品,尤其是纸,写完一张就要换一张,虽然单算起来普通的纸张不值几个钱,但聚沙成塔,积腋成裘,时间久了,费用也是相当可观,而用毛笔蘸清水在石板上写字,这样就可以省下墨和纸张的花费了,秋菊和谭晓天姑侄两人因为行李盘缠被抢,身无分文,不得不寄人篱下,靠给住店的客人缝补洗衣艰难度日,但就算如此,秋菊仍然想方设法创造条件让小孩子学习,想当年,唐宋八大家中的欧阳修,四岁而孤,家境贫穷,无钱上学,其母以芦苇秆在沙地上写画教其识字,而秋菊所为与欧阳修先贤之母何其相似,亲眼目睹,亲身经历,怎么不老夫子感慨万千,心生敬佩。
秋菊面露苦笑——她何尝不想有更好的条件让晓天可以好好读书,奈何时也命也,力不从心,她现在能做到的也只有这些了。
把盛水的碗放在桌上,谭晓天拿起秃毛笔伸进碗内蘸水——这支毛笔是田大义前台记账用坏扔掉不要的旧笔,并不适合小孩子的手来用,但谭晓天执笔的动作非常熟练,显然是用这枝笔不知道已经练习过多少次了。
“赵钱孙李,周吴郑王。。。。。”;谭晓天写的是百家姓,石板只有尺许见方,写了不到十个字便已经满了。
拿起青石板,袁老夫子仔细观看,字写的很稚气,但点、横、竖、撇、捺,一笔一划都是中规中矩,写的非常认真,以四五岁的年纪能够写成这样可说是非常的难得,以袁朗近二十多年的教学经验,恐怕上学两年,七八岁的孩子也未必能写得如此工整。
“好,好,真是个聪明的孩子,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表现,长大之后必定是前途无限,成为国家栋梁之材。”袁老夫子由衷的赞道。此子之聪慧为其平生所仅见,和这个小孩子相比,以前教的那些还算得上是不错的孩子基本就成了庸材——至于田庆友这样的,差不多就得归到‘榆木疙瘩’那类了。
“呵呵,天天他姑,恭喜呀,袁老夫子可是轻易不夸人的,他能这样说你的侄子,可见天天可不是一般的聪明,好好培养,说不定以后能金榜题名,光宗耀祖呢。”田大义笑着附和道,
听到‘金榜题名,光宗耀祖’这八个字时,一种不易察觉的苦涩笑容从秋菊嘴角一晃而过,“谢袁老夫子的错爱,谢田老板的夸奖,我是不指望天天会有那么大的出息,只要他能够健健康康的长大,象普通人那样的生活,我就已经很知足了。”把谭晓天拉到身前轻轻的搂住,秋菊柔声说道。
“。。。。。。,天天他姑,你这样说就不对了。”袁朗闻听连连摇头,心想,到底妇道人家,头发长,见识短!身为男儿,就应该顶天立地,做个有理想,有抱负的人,所谓‘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如果资质鲁钝,身无所长倒也罢了,问题天天这么聪明灵俐的孩子,若是也象是那些凡夫俗子一样庸庸碌碌度过一生,岂不是把好好的一个人才给糟蹋了?
“呃?请先生指教,秋菊洗耳恭听。”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对于读书人,尤其是教书育人的老师,她是非常的尊敬的,见袁朗对自已的想法有异议,她恭敬的请教道。
“呵呵,如果我猜不错,《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应该是你教给天天的吧?”捻了捻颌下须髯,袁朗笑着问道。
“是。”秋菊点头道。
“呵呵,好,天天,把《三字经》最后一段再背一遍。”袁朗笑着向谭晓天吩咐道。
听不懂大人在说的是什么意思,扭头向姑姑以目光询问,秋菊轻轻点了点头,示意侄子照着老夫子的吩咐去做,于是谭晓天便背诵起来。
“。。。。。。,犬守夜,鸡司晨,苟不学,曷为人?蚕吐丝,蜂酿蜜,人不学,不如物。幼而学,壮而行,上致君,下泽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人遗子,金满?,我教子,性一经。勤有功,戏无益,戒之哉,宜勉力。”
袁朗再次颔首点头——自已随便指定一段小孩子就能背出来,可见谭晓天真的是把学的东西记得烂熟于心。
“蚕吐丝,蜂酿蜜,人不学,不如物——蚕可以吐丝制衣,蜜蜂可以酿制蜂蜜,供人们食用,而人要是不懂得学习,以自已的知识,技能来实现自已的价值,那就连小动物也不如。幼习业,壮致身,上匡国,下利民,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幼年时应该努力学习,不断充实自已,长大后能够学以致用,替国家效力,为人民百姓谋利。如果能做到这些,百姓就会赞扬,而父母也可以得到荣耀,连祖先也会增添光彩,也给后代留下好的榜样。。。。。”身为塾馆老师,袁朗对《三字经》的研究可说是精熟无比,边讲边说,娓娓道来,就连王大义这样的粗人也听得是频频点头,不知道是真懂了还是假懂了。
第二十六章 拜师()
“。。。。。。天天天资聪颖,资质过人,长大以后,必是栋梁人才,若是贪图安逸,不思进取,只想平平安安,庸庸碌碌的渡过一生虽不能说有错,但却是极其自私的想法。所谓人活一世,草活一秋,试问,那样的人生和草木有何分别?看姑娘识文认字,谈吐不俗,绝非寻常无知妇孺,想必天天夫母也必是人中龙凤,定非等闲之辈,虽不知为何与爱子不在一起,但我想,他们肯定也是希望自已的儿子学有所成,光宗耀祖,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才吧?”袁朗表情郑重地说道。
“。。。。。。”听到袁朗提及谭晓天的父母,秋菊心情黯然,这正是她心中的疼,是她不愿面对却又无法不面对的问题。“。。。。。。袁老夫子教训的是,秋菊受教了。”她作礼感谢——袁朗说的都是大道理,她就算逞口舌之利将其辩倒又有什么意义呢?
“呵呵,既然如此,从明天起,就让天天到塾馆来上学吧。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他现在正是打基础的年纪,不要耽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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