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棋霸天下-第2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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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牛,牛,老大,你是真牛呀,换成我,打死也不敢从山顶往下跳呀。”老杜由衷的赞道,他的强盗资历虽深,却绝非是亡命之徒,砍人的时候都是尽量有多远能躲多远,这种玩命的事儿是绝不敢做的,而谭晓天望向雷鸣的眼神中也多了几分崇拜。

    “哈哈,要不是被逼到没辙的时候,我也一样不敢呀。之所以往山上跑,我也是早有算计的,那座山峰我以前曾经去过,山壁虽陡,但在离山顶四五丈的地方生有一棵松树,树干斜伸向上,成人大腿左右粗细,树叶苍翠,非常的茂盛,我往山下路时是找准了位置,下落时身体平摊,四肢尽量伸开,碰到树干时便死死抱住,虽然被颠的七昏八素,但终究是没掉下去。当时天已全黑,天上没星星也没有月亮,从山顶往下根本什么也看不见,程普华又不知道山壁上长着树,肯定以为我是真的掉到山底了。”雷鸣笑道——他是亡命之徒,但却不是找死之人,如果早先没有算计,他也不会自找绝路,跑到山顶这种上天无路,入地无门的地方。(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四章 甩不掉() 
“那后来呢?程普华是不是真的以为你跳崖自杀,不再抓你了?”雷鸣的狡猾,心机还有勇气让谭晓天深感佩服,一般人有谁能想得出这样的脱身办法,而且就算能想的出来,又有几个人敢付诸实施?要知道那可是几十丈高的山崖,轻功再高掉下去也得摔成肉饼,漆黑的夜晚,山崖下伸手不见五指,四五丈下的那棵松树能不能经得住自已跳下时的冲击力,自已能不能在电光石火的一瞬间抱住那棵松树的树干?这些都是未知数,更重要的是,这件事儿一旦失误就不再会有重来一次的机会,雷鸣敢那么做而且还成功了,让人想不佩服也不行呀。

    “哪那么容易呀。”雷鸣叹道——如果是敢玩命就能摆脱程普华的追捕,人家也就不会是让人闻之色变的万里追风了。

    “啊,这样都没骗过他?莫非他长着一双夜眼,大晚上的也能看到半山腰上的东西?”老杜惊讶道——听说有人长着夜眼,白天看东西一般般和普通人无异,可到了夜里就变明亮非常,视物有如白昼一般,到底世上有没有这样的人呢?他虽然没有见过却是深信不以,因为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象有一种叫做猫头鹰的鸟就是白天睡觉,晚上捕食,蹲在树梢上隔着十几二十丈远能够发现在田垄里爬行的田鼠并捕而食之,由此可见,晚上比白天看得更清楚的事儿并非没有依据。

    “没有,他没有长夜眼,那样的晚上,他也不可能看清山崖下四五丈处是什么情况。”摇了摇头。雷鸣答道。

    “咦。。。。。。,既然没有发现,为什么他还不放弃?”谭晓天奇怪道。

    “因为他是名捕呀。”雷鸣叹道,“如果是一般的捕快见到追捕的犯人跳下百丈悬崖很可能会断定犯人自杀身亡,犯人死了。回去写一份情况报告给上司就可以交差了,上司也不会过于深究,终究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还能活下来的情况万中无一,几乎等同于零,对于一个自杀而亡的在逃犯人,官府没必要花多余的时间去刨根问底。”

    “。。。。。。;但程普华不一样。他号称名捕,也完全是以名捕的标准来要求自已,对自已经手的案件一定要做到铁证如山,有始有终,即便是抓捕的犯人畏罪自杀。他也要把案件查到清清楚楚,没有一丝疑问,活要见人,死要见尸,要经得起最严格的考验。”

    “。。。。。。所以,他并没有因为我跳下山崖就收工了事,而是绕道下山,到山脚下寻找我的尸体。那自然是找不到的。从山上绕道山下要花一个多时辰,而且山脚下多杂草灌木,想要夜里找到一具尸体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趁着他在山谷里忙活的功夫,我取出飞爪爬上山顶扬长而去,太原城是不敢回去了,我一路向南,只想离程普华有多远就躲多远。”

    “。。。。。。;跑了一天一夜,足足跑出了有五十多里。我以为这下儿可以好好的喘口气了,虽然以程普华的精明和经验。等天亮以后不难发现我脱身的手法,但想再找到我就没那么容易了。即便是他江湖上有的是朋友,耳目众多,消息灵通,但我这一路上脚不沾地,中间除了在一个茶棚停下来喝了口水,吃了两个炊饼外,基本就没有休息,更没有和谁说过话,程普华想要找到我的行踪也得花几天时间。”

    “。。。。。。。但是,我万万没想到的是,就在我找了一家不起眼的客栈住下来想要好好歇几天缓缓劲的时候,就听到外边有人在街上询问找人,我那时已是惊弓之鸟,稍有点儿风吹草动便会疑神疑鬼,当既跳下床来从门缝里向外查看,一看之下吓得是亡魂皆冒,大红的官衣,高高的皂帽,长剑悬于腰际,不是程普华却还能是谁?!”

    “什么?你刚找到地方要住下来他就到了,那就跟前后脚没多大分别了,他怎么追得那么快?!”老杜和谭晓天均是面面相觑,感觉很不可思议,先不说雷鸣的轻功很好,即使比不上程普华也仅仅是相差半筹而已,提前至少两个时辰出发,又没有告诉对方自已要走的方向,一天一夜后便被追成了前后脚,这个程普华也太厉害了点儿吧?

    “名捕呀,他要不是有那样的本事,又怎么会得到‘万里追风’的绰号呢?他连来无影去无踪的风都能追上,我这点道行又算得了什么?以前我也只能为他的名气是花花轿子人人抬给吹起来的,真实的本领能有传说中的一半就已经很夸张了,谁知真的被他追捕以后,才知道那些传说并不是假的,但事已到此,却是悔之晚矣,除了玩儿命的逃跑还能怎样?也幸而这家客栈是临街而建,平日里来来往往的客人很多,程普华一时半会儿还问不到线索,我连东西也来不及收拾,也不敢从正门出去,打开窗户悄悄跃窗而逃。”雷鸣叹道。

    “又跑了?这回他还追得上吗?”老杜担心的问道。

    “。。。。。。,我知道程普华为什么那么快能追上你的了。”谭晓天却是皱着眉头在苦苦思索,忽然眼睛一亮,兴奋的说道。

    “什么?你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雷鸣惊讶道——他现在自然是知道程普华追捕自已时所使用的方法,但那也是那之后琢磨了很久才明白的,而眼前这个小孩子只听自已讲了一遍就猜到程普华的方法,这也太打击人了吧?

    “很简单,依我猜,他是先判断出你逃跑的方向,然后再追过去,他是官差,办差的时候不怕张扬,追的时候可以骑马,人的轻功再高,长距离的速度和耐力与马相比还是要差很远,他只需要赶到必经的交通要道查问你的行踪就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和体力,所以,你要是想摆脱他的追踪必须改变你习惯的思维模式,让他没办法猜到你的目的地,实在没有把握的话,干脆用丢树枝的方式来选择方向,有的时候,最笨的办法反而是最有效的。”谭晓天讲道。(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五章 因敌而变() 
“唉,你猜的不错,他就是用这种办法进行追踪的,当然具体作法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不然一个疏忽出现偏差可就追丢了。不过话说回来,你用丢树枝来选择逃跑方向还真的是很有想法的办法,把选择交给老天爷去决定,程普华就算再怎么聪明也只有五成的机会猜中,每个路口都照这样做,四五个路口过去若是不出一次错,那样的情况已经是神而不是人了。可惜,那时我不知道程普华的追踪手法,就算知道了也肯定想不到你出的这个主意,只会挖空心思去猜对方以为自已会往哪里跑,然后再反其道而行之,只是那样一来自已的行动终究有了痕迹,以程普华的精明和经验,未必就能骗得过去,反不如走连自已也不知道目的地的方向,让对方没办法预测我下一步的规律。”听完谭晓天的分析,雷鸣不由得长叹一声,摇头苦笑道。

    “呵,这大慨就叫做乱拳打死老师傅吧,丢树枝,这么幼稚的办法大概也只有小孩子才能想的出来,但也就是这种办法才能让程普华没招可使吧?再厉害的追踪术碰上这种连自已也不知道往哪儿跑的追踪目标也会变成瞎子摸象,抓得着人全靠运气了。”老杜听明白了两个人的对话,不由得频频点头,深以为然。

    “对,这才不是幼维呢!这叫相机而动,因敌而变,混水摸鱼,乱中取胜,是极其高明的实战战术——跟高手对战,只要你的作战意图被对方识破,那么你能想到的招术对方基本都能想到。甚至想的比你还深,算的还准,那样斗下去对方便立于不败之地,而你只有被动挨打的份儿,所以必须要挖空心思。想尽办法来掩饰,隐藏自已的真正意图,甚至为了达到隐藏真正意图而做出假象以欺骗对方,若是双方水平相差太过悬殊做不到,那就干脆不要算计太多,凭着感觉和勇气先投下去再说。对手的实力就算是强过自已,但也有可能出现自已没算到的地方对方也没算到,如此一来不就有了一线胜机了吗?尽管这样的做法成功的可能性未必高,但总比一点儿机会没有强吧。”谭晓天抗议道,这是他学棋这三年来从实战中总结出来的经验。老杜评价为‘幼稚’,他怎么可能接受。

    “哟,小孩子年纪不大,脾气还不小,这就急啦?呵呵,别气了,我道歉,我认错。你原谅我这一次,行了吗?”没想到听了自已的话小孩子这么大的反应,板着脸一本正经的向自已做着解释。老杜不由得觉得有点儿好笑,他四十多岁的人了,自是不会和一个**岁的小孩子一般见识,对也好,错也好,争赢了又能怎么的?重要的是雷老大高兴。

    “好。看你这么诚恳,我就原谅你了。”谭晓天倒是好说话。老杜认错认的痛快,他原谅的也痛快。两个人一问一笑,看得雷鸣也是哈哈大笑。

    “。。。。。。;后来呢?老大,听您刚才话里的意思,好象你最后还是没逃过程普华的追捕吧?”哄完小孩子开心,老杜向雷鸣问道——故事还没有结束呢,只有头没有尾,晚上肯定得会失眠。

    “是呀,四大名捕,名不虚传,一旦被程普华盯上了,真的象是贴上了一贴狗皮膏药,甩不掉,丢不开,他的追踪就象是一条套在脖子上的绳子,就算是不用力收紧,也会让人感到呼吸困难,一天两天或许没有什么,但随着时间的增加,那种窒息的感觉会让人发狂,我甚至有一种感觉,程普华如果是真的尽全力想要抓住我,恐怕用不了三天时间就会被抓住,但他并没有真的想要一下儿就把我抓住,而是在发现我的行踪时故意弄出点儿什么动静让我察觉,让我有机会再跑,象是猫捉老鼠似的逗弄,让我生活的恐惧之中,慌慌如丧家之犬,惶惶如漏网之急于鱼,吃不下,睡不着,就是喝口井水,一边喝一边还要回头看着后边,这样的日子过了足足有半个多月,我的精神简直都要崩溃了,不只一次想过干脆停下来和对方拼个你死我活,就算是功夫不够被他一剑杀了,也好过象这样东躲西藏,过着连老鼠都不如的日子。”雷鸣于是接着讲了下去。

    “他为什么那么做?他闲的没事儿干了吗?为抓你花那么多的时间,值得吗?”谭晓天好奇问道。

    “值不值得就只有他自已清楚了,有人做事是为了谋生,有人做事是为了赚钱,有人做事是为了刺激,还有人做事是为了兴趣,而但凡能够成为一个行业顶尖者绝大都是出于兴趣,程普华无疑是六扇门中的顶尖高手,或许在他看来,抓人不是目的,而是在享受其中的过程,只要他自已觉得值的,那就是得,不然的话怎么解释那些有钱的老爷没事拿成百上千两的银子去换个破陶罐子,有那钱直接买几个烧窑作坊也够了。”雷鸣笑道。

    谭晓天无语,他虽然家境不好,但也认识几个有钱人,刘文雄,林宝良,那都是身家千万的大富商,没事儿也喜欢摆弄古玩字画,谭晓天勤学好问,也曾经问过类似的问题,得到的答案是——物以稀为贵,所谓的秦砖汉瓦,造出来时也许是扔在大街上都没人有兴趣去捡的东西,千百年之后尚存于世的因为没有多少,价值才会不起翻了多少倍,而且古玩这种东西的价值往往是抬出来的,只要名人或者行家认为值那个价,那它就值那个价,和这两位事业极其成功的商人相比,雷鸣无疑就是个百分百的土包子,这种道理讲给他听他也不会懂,只会大发牢骚,觉得那些有钱人个个都是为富不仁,把脑袋扎进钱眼儿里的坏蛋,到头来只掉得骂个痛快,其实什么也不会改变。(未完待续)

第四百零六章 平事() 
“呵,你说的也对,不过跑题了。”雷鸣笑道,他又何尝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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