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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极品宝镜-第27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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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想法得到了寝室一致认可。

    天色蒙蒙亮,宝镜三人就被黄甜带着上车。

    黄甜的老乡是个大三的师哥,说话声音挺温柔,做人也稳妥,安排宝镜四人坐在了前后相邻的两排。一开始还生疏,要坐好几小时车呢,大家总不能闭着嘴巴,很快也能和摄影社的人聊开来。

    除了陈秀,宝镜三人长相都在水准之上。

    如果不算上宝镜,叶隐雪起码能当个系花……宝镜认为自己上课按部就班的挺低调,经济系的女生加起来都不到十个,她想隐藏自己都隐藏不了,漆黑夜色中的萤火虫,说的就是她了。

    经济系的男生都快疯了,外系的师兄们也蠢蠢欲动。

    黄甜以为是自己长袖善舞和副社长扯上了关系,殊不知副社长是愿者上钩,自己主动凑上前套近乎的。

    上车没多久,宝镜就察觉到了异样。

    这个姓侯的副社长,热情的不像话……叶隐雪也被这神展开惊呆了。讲真,她是处处卯足了劲儿要和宝镜一较高下,可在找对象这方面,叶隐雪暂时还没想过要赢。

    谭曜那样臭不要脸的,都得承认秦云峥长得俊美,这个叫侯俊的,哪里来的自信?

    叶隐雪本来提不起精神,发现北戴河之行的神展开后,她反而来了兴趣。

    侯俊能当上摄影社的副社长,人长得挺帅气是其一,家世也挺不错……父亲是副教授,母亲是主任医生,侯俊的家世不错,但绝对接触不到真正的上层圈子。这样的家世和外表让侯俊挺自信,那些不如侯俊的,又没自信能追上宝镜,所以侯俊成了第一个出头鸟。

    宝镜长得好,就你侯俊一个人瞧得见?

    京城里那些喜欢漂亮姑娘的权贵子弟又不是瞎子,可大家都知道宝镜在和秦云峥处对象。甭管将来成不成,只要人家正处着,就不能半路插进去。

    可怜侯俊不知道啊!

    年轻人揣着一颗少年慕艾的心,对宝镜鞍前马后可热情了。

    宝镜好尴尬。

    侯俊只是献殷勤又没把话点穿,她又不能自作多情说自己有男友了师兄您省省心。

    黄甜一开始笑嘻嘻的,陈秀偷偷扯了她袖子。

    黄甜察觉到侯俊的热情,顿时也尴尬起来。

    “侯师兄,你口渴不渴,来喝瓶水?”

    黄甜不仅给侯俊递水,还给车里其他人发零食,宝镜暗赞干得漂亮,趁机靠着车窗假寐起来。

    世界总算是暂时安静了!

    熬到北戴河,宝镜不想再和摄影社一起活动。

    她和室友们商量道:“爱好不一样,我们和师哥师姐们也说不到一块儿去,要不接下来的行程还是自己玩儿?约好时间,明天回程时再聚到一块儿呗。不和摄影社一起玩,也花不了什么大钱,若是超出计划了,超出部分我给补上。”

    这是在躲无事献殷勤的追求者呢。

    黄甜挺不好意思,觉得是自己事先没弄清楚,坚持要和宝镜分摊支出。

    宝镜摆摆手,“钱少有钱少的玩儿法,我们赶海去!”

    年轻人体质好,第一次集体出来旅游,坐了好几小时车都不觉得疲惫。下午是退潮的时候,赶海正当时,四人作别依依不舍的侯俊,买了塑料桶到了海边。

    80年代中期,北戴河海边儿上根本没什么污染。

    海是蓝的,天也是蓝的,只有沙滩和云朵是白的,近海的渔获也特别丰富。

    四个姑娘还没大展拳脚,陈秀就眼泪汪汪了。

    湿漉漉的海滩里,躲着不少螃蟹,陈秀不小心被螃蟹给夹了脚。

    陈秀老家是个很缺水的地方,被螃蟹夹脚还是第一次发生,痛得她眼泪不止。

    “哎,你别动,千万别动。”

    叶隐雪把陈秀按住,不让她挣扎。被螃蟹夹住时不能挣扎,你挣扎得越厉害,螃蟹越紧张,只会死死夹住你。陈秀的脚小指上夹着只拳头大小的海蟹,大螯咬合力不小呢。

    宝镜不敢掉以轻心,感觉蹲下来,轻轻弹了这倒霉鬼海蟹一下,把它劲力给泄了。

    海蟹放开陈秀的脚趾,张牙舞爪横着跑了。

    黄甜不甘心追上去,“夹了陈秀还想跑,非把你吃掉不可!”

    “算了,这种蟹没什么肉,煮了也是浪费,放它一条生路吧,咱们捡蛏子去。”

    退了潮的滩涂上到处都是大海的馈赠。

    只要是冒着气泡的地方,挖开沙子不是蛏子就是小海蟹。

    宝镜没赶过海,至少还知道些常识。见她顺利挖出了蛏子,陈秀不好意思把眼泪给擦了,迟疑道:“这么丑,真的能吃?”

    蛏子当然能吃。

    叶隐雪挺着水桶晃荡,裤脚挽到膝盖上,露出雪白的小腿。

    她没挖蛏子,用手刨沙子怪脏的。

    不过叶隐雪贡献了一个提议,“刚退了潮,我们沿着海边找,礁石浅滩的地方能找到不少梭子蟹、海参、小鱼什么的……”

    说的宝镜口水都开始分泌。

    她就说叶隐雪不是普通人家的姑娘,人家根本看不上什么蛏子,吃得都是好东西。

    宝镜只差流着口水跟着跑,黄甜拉着陈秀也跑起来。

    海浪一下一下轻轻拍打着礁石,浅滩最深也不过是到人腰处,岂止是有海参和梭子蟹,还有海胆、章鱼和海星,宝镜眼明手快,还抓了不少小鱼。

    叶隐雪开始还不乐意来北戴河,真和同龄姑娘一起玩,很快就乐在其中。

    四个姑娘身上衣服都半湿了,塑料桶实在装不下,大家也折腾得精疲力尽。

    “这些东西怎么吃啊,带回学校都死掉发臭了吧?”

    海鲜海鲜,吃得就是个新鲜,带回学校肯定不行。晚霞已经烧红了半边海天,宝镜见时候不早了,拍拍小桶:“走,咱们找人给做吃得去,顺便把晚上住宿的地方给找到啊!”

    不跟着摄影社活动,肯定没有招待所住。

    不过宝镜来时在附近看见有不少渔民的房子也挺干净。

    四人提着渔获敲开别人的远门,宝镜三言两语就和主人讲好了价钱。只要出点加工费,住在海边的人谁不会收拾海鲜?

    白水放点盐煮好,再蘸点酱油,甜鲜味儿能把人的舌头给吞下去。

    宝镜还在渔民家买了几只龙虾,大虾子在当地根本不值钱,黄甜一边往嘴里塞食物,一边又有点遗憾:

    “就是不跟摄影社走,刚才要借个相机也不错啊……”

    ------题外话------

    谢谢大家的祝福~

第两百六十章 周末短游,峥哥亮相(二)() 
第两百六十章周末短游,峥哥亮相(二)

    当地渔民家的被褥带着大海的潮味儿。

    黄甜是真的瞎大胆,四个小姑娘就敢住在素不相识的渔民家……当然,宝镜敢做这个决定,也是仗着她有一身功力。叶隐雪从小到大就没想过有人会伤害她,大院子弟总是带着天不怕地不怕的傲气。

    赶海捉鱼和海鲜大餐让四个陌生的女孩儿亲近起来。

    在特定的环境里更能降低人与人之间的防备和冷漠,高傲如叶隐雪也不横鼻子竖眼了,气氛陡然变得融洽。

    大家又累又兴奋,在渔民家收拾出来的大通铺上滚来滚去。

    胃里还有没消化完的海鲜,肚子不空,人才有闲心思作怪——黄甜说摄影社一早约好了要拍北戴河的日出。海边的日出景象自然很美,早上潮涌时海浪金灿灿,不亲眼所见,难以用言语描述。

    “我们不和摄影社一块儿玩就是了,海滩那么大,自己看个日出总行吧?”

    黄甜是在问宝镜的意见。

    侯俊醉翁之意不在酒,寝室四个人都看出来了。

    黄甜不想当啥媒人,也是尊重宝镜才会问她意见。

    自打她师从冯师傅学武以来,风雨无阻每日早起练功,见过千奇百怪的日出,对北戴河的日出美景不是那么心动,只是黄甜这话一说,屋子里其他俩人的呼吸陡然变慢一拍。

    其他两个室友都想看?

    平生第一次和室友出游,宝镜不想闹得不痛快,嗔道:“好了,知道啦,要看日出还不早点睡觉。”

    赶海固然好玩儿,却没有跟着渔民出海捕鱼更好玩,宝镜一开始也有过类似的打算,不过她们寄宿的渔民家渔船不大,要塞四个人,连网都撒不开才作罢。

    既然办不到,她何必说出来让大家失落?

    看了日出也算不虚此行,等中午时渔船出海归来,正好可以买点新鲜的海鲜。

    半夜三点过,寄宿的渔民家就有了响动。

    宝镜一看外面的天光,赶紧把黄甜三人叫醒。

    冯氏心法要吸收朝阳初生时的天地元气,见惯了日出,宝镜估摸着天色就能判断个**不离十。

    三个姑娘都睡眼迷瞪起床洗漱,然后跟着宝镜去看日出。昨天赶海时她们发现一片十几米高的礁岩,站在上面视野开阔,是欣赏日出很好的地点。

    打着手电筒深一脚浅一脚的走在沙滩上,海边其实有不少渔民准备出海,船灯闪烁,并不叫人感觉害怕。

    不过走进了礁岩就不太愉快了。

    原来不仅是宝镜慧眼如炬看中这里的地势,昨天一直没见人影的摄影社也早有打算!

    两拨人马在礁岩相聚,侯俊难掩惊喜。

    没有约定过,却在同一个地方看日出,这可不就是有缘吗?

    “四位学妹昨晚在哪里住宿?人生地不熟的,你们怎么不来摄影社落脚的招待所,大家都很担心你们呢!”

    侯俊目光黏在宝镜身上,似乎在确定她是否平安。

    黄甜咯咯笑,“我们在渔民家借宿,东西又好吃,花钱也不多,十分划算呢。”

    侯俊恍然大悟,“我这个当副社长的人工作失误啊,早知道也找渔民老乡家借宿,能替社里省不少钱呢。”

    侯俊脖子上挂着进口的莱卡相机,摄影社里几乎人人脖子上都有相机,国产的海鸥相机都少见,大部分是进口货。都是一群这个时代小康水平以上家庭的年轻人,说要省几个住宿钱,简直是在瞎扯淡。

    只怕真的在渔民家投诉,又会嫌弃被子有潮味儿,卫生条件比不上招待所了!

    叶隐雪暗暗吐槽,一面又觉得自己居然安然在渔民家睡了一夜,起码比装模作样的侯俊强。

    黄甜却不过情面才和侯俊搭讪,对方视线却一直离不开宝镜。

    黄甜说了几句也觉得怪没意思,干脆闭嘴专心等日出,有意识和摄影社拉开了距离。

    海潮拍打在礁石上,带来巨大的声响,站得远了,也就听不清私下里的响动。

    陈秀暗暗咂舌:“我看等回学校后你还是离侯师兄远点,他这人心思不纯。”

    黄甜闹了个大红脸,偷偷看了宝镜一眼,发现她站得远,便强自争辩道:“我开始又不知道侯师兄是想追求宝镜,我又不能控制别人对宝镜的好感!再说了,侯师兄人挺优秀,家庭条件也好,说不定宝镜本人也乐意呢?”

    陈秀只能自个儿摇头。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陈秀年龄又比黄甜大,眉高眼低的,就看得比黄甜清楚明白。

    她觉得宝镜肯定看出来侯俊意图了,态度却十分冷淡,显然是冷处理侯俊的示好。再说大家才当室友多久啊,就拿她来说,难道会莫名其妙告诉室友自己在老家订过婚?

    徐宝镜长得那么美,说不定早就谈个对象。

    陈秀说话带着乡音,人也因为外表和家庭挺自卑,但心里其实再明白不过。她把自己想法说了,叽叽喳喳的黄甜都沉默下来:如果真是这样,宝镜会不会厌恶了她?

    两人以为自己谈话声音小,其实全被宝镜给听见了。

    怎么说呢,决定大学住校前,她就想过室友肯定各有各的脾性。黄甜人不稳重,对人也不设防,还有着娇滴滴的脾气,到底不是什么坏人。

    倒是陈秀,平日不言不语的,心里全明白着呢。

    宝镜有个感觉,哪怕陈秀长得不如黄甜,家庭条件也比不上黄家,和黄甜同是中文系的学生,将来发展更好的肯定是陈秀。这姑娘对生活规划的很好,坚持复读三年考京大,是有大目标的妹子。

    叶隐雪也听见了。

    她忍不住闷笑:

    “徐宝镜,你来京大住校是体验生活吧?你看这室友质量,可见考进名校的也不见得个个都聪明伶俐。”

    不懂眼色的黄甜太让人无奈,叶隐雪的圈子里还没有类似的傻姑娘。

    宝镜悠悠回头,“叶同学,你怎么不说说自己呢?快别废话了,专心看日出吧。”

    回头倒真要问问,叶隐雪样子不像普通人,到底为什么要往她旁边凑?

    这姑娘明明不喜欢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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