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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领主传奇-第3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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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是盐,还有那个长点的银筒,装的是我喜欢的一种香料粉,我得刷到鱼上面去,呆会那香味就别提多美味了……”塔格尔嘴里不停的给卡里克介绍。

    “不是,塔格尔,你身上怎么带了这么多东西,当初我拉你进内城的时候你也没带什么包裹啊?”卡里克非常惊奇。

    “呵呵,卡里克,你不知道,我们彼得森商会对这样的情况一向是早有预防和准备。”塔格尔掀开上衣:“看见了吧,我这条腰带有个名称,叫百宝腰囊。上面这么多插袋就是装这些东西用的。你看这里装的是药剂,这边装的是鱼线鱼钩。虽然我没洛克那样的抓鱼本事,可在山林中一个人也能活得下去。”

    卡里克叹道:“彼得森商会不愧是商业联盟的七巨头之一,想的还真是周到。”

    塔格尔哈哈一笑:“卡里克,我这个百宝腰带可是特制的,象洛克他的可没我的这个好,也没我准备的周全。你看我这里还有个暗袋,里面放着金元卷和十来枚金福德。所以我就算到了王城也有钱花,可不象你连个铜子都没有。”

    说话间鱼煎熟了,卡里克小心的把鱼弄到一个石盘子里,准备端给廷巴子爵。

    廷巴子爵大喜,他已经饿了半天,闻到煎鱼的香味不禁口水都留下来了。

    一只大手伸了过来,端走了盘子。

    “大人,我现在是你的护卫,我得先尝尝这鱼有没有问题。”奥斯骑士说,抓起煎鱼就吃了起来。

    “不错,还可以。”煎鱼就剩下一条鱼骨头了。奥斯骑士舔了舔舌头,又来到塔格尔的前面,抓起小石板上两条快要煎好的鱼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你……”廷巴子爵气得脸都红了,正要怒骂,却见卡里克冲着他直摇头,无奈下他只好忍着气闭上了嘴巴,脸上一阵青一阵白的。

    啃完了两条煎鱼,奥斯骑士把石盘子一扔,指了指塔格尔:“你,把腰带给我解下来……”

    塔格尔连退两步:“你休想……”

    奥斯骑士拔出了脸,金色的剑芒闪现。他的脸上露出了狰狞的笑容:“你想跟我这个黄金剑士动手吗?我不想你那腰囊上沾上鲜血,乖乖的解下来,我可以饶你一命。”

    洛里斯特从左侧疾冲而至。

    奥斯骑士笑了:“一个黑铁,还想跟我斗,先拿你开刀给他们一个教训……”

    漫不经心的一个横斩,在奥斯骑士心里,这个不自量力的黑铁护卫马上就会剑断人亡。

    “铮”的一声暴响,闪现着金色剑芒的长剑被高高的荡起,奥斯骑士大惊失色,眼前一黑,人影已近身,一个拳头在眼前越变越大,“啪”的一声鼻梁双眼正中挨了一拳,双眼突出,鼻血飞溅,脑袋里仿佛有个锣鼓敲响,奥斯骑士整个人开始晃晃荡荡。

    打击接二连三迅如雷鸣电闪,右手一紧,一扭,廷巴子爵和卡里克看得分明,就见塔格尔那个叫洛克的护卫抓住奥斯骑士的右手扭转,往下一拉,左膝上抬,“喀嚓”一声,奥斯骑士的右手臂当即折断,手中的长剑落在了地上……

    “嗷……”奥斯骑士惨叫,但马上胸腹间由挨了猛烈的一记膝盖,惨叫声中断,整个人缩着直往下栽……

    在场的所有人心惊胆战的看着奥斯骑士在这个叫洛克的黑铁护卫的手里成了一具沙袋,做梦也想不到一个黄金阶的骑士在一个黑铁护卫的手里毫无反抗的能力,等塔格尔清醒过来叫出住手的时候,奥斯骑士已经奄奄一息的瘫在了地上。

    洛里斯特抬腿,踏下,“喀吧”一声,奥斯骑士的左腿被踩断了。只是可怜的奥斯骑士从昏迷不醒痛醒,紧接着又痛昏过去。

    洛里斯特弯下身子,先从奥斯骑士的身上摸出他拿去的那个银盒,然后又把他身上扒了个精光,连条遮体的内裤也没给他留下。最后抱着那一大堆的战利品来到塔格尔的面前放下,又若无其事一般的来到石锅的面前,勺了碗鱼汤尝了下,开始往灶下加了把柴火,看来鱼汤还得再煮一会儿……

    卡里克和廷巴子爵看了看那边地上精光的奥斯子爵,又看了看这边烧火的洛里斯特,两人面面相觑,脸上都是一副不可置信的模样。

    “那个,那个塔,塔格尔,你不觉,觉得奇怪吗?你们商会的护卫只是个黑铁啊……”最后卡里克拽了拽正在地上一堆战利品里掏宝的家伙。

    塔格尔头也不回:“有什么奇怪的,洛克虽然是个黑铁,可他的赤手相博能力在我们商会是屈一指,无人能挡。我们商会里的白银剑士和他赤手相博没一个是他的对手,就算是黄金剑士一不留神也会栽在他手下。黑铁洛克,白银无敌就是他的称号……”

    廷巴子爵和卡里克这才恍然大悟,难怪,也就第一下这个洛克挡住了奥斯骑士的剑,欺近了身子,连自己的剑都扔了,就凭双拳把奥斯骑士揍成了沙包……

    “咦?奇怪啊。卡里克,你们怎么会饿肚子?这个奥斯骑士身边带的很齐全啊,你看,这是盐,这是肉干,这是一小袋的炒面粉,放水里煮下就能成一大锅面糊,足够你们填饱肚子的啊?”塔格尔站了起来,手里还举着几个小袋子。

    廷巴子爵和卡里克的注意力被吸引了过去,想起昨天晚上自己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情景,两人恶狠狠的看向趴地上人事不知的奥斯骑士。难怪,昨天晚上就没听到奥斯骑士说自己饿肚子,原来他一个人在吃独食啊!这下连廷巴子爵也恨不得拿剑在奥斯骑士的身上刺几下。

    洛里斯特的嘴角弯起一道弧线,这是一个局,塔格尔做得不错,成功的引奥斯骑士上了钩,让自己借机废了他。如果回到王城,有奥斯这个黄金骑士在,廷巴子爵就不会重视塔格尔,现在没了奥斯骑士,接下去的路途他们只能仰仗塔格尔了。到了王城,有廷巴子爵给自己两人背书,那么就更方便自己行事了……

    ……(。)

第二百八十一章 抵 达() 
第二百八十廷巴子爵和卡里克两人把一锅汤都给喝完了。

    洛里斯特开始把剩下的鱼都扔进石锅里煮第二锅,又去摘了很多野菜山菇。

    廷巴子爵很奇怪:“我们都吃饱了干吗还煮?”

    洛里斯特指了指那个叫罕奴的奴隶大汉和那个叫哑奴的老头。

    卡里克不以为然:“他们两个是奴隶,不需要给他们吃的。我们吃剩下的鱼头给他们就行了……”

    塔格尔笑着摇摇头:“卡里克,我们现在是在逃亡,不是去野外郊游。照顾好队伍里的每一个人才是保证我们自身安全的关键。你看那个罕奴,说难听点他就是子爵大人的坐骑,就算是一匹马我们也得给它喂食喝水,这样才不会在路上给我们增加麻烦。如果不让他吃饱,他要是没力气驮不动子爵大人,我们就不知什么时候才能脱离险境了……”

    廷巴子爵点点头:“塔格尔说得对,便宜这两个奴隶了,竟然能吃和我们一样的食物,算他们走运。”

    既然要等两个奴隶吃饱了再上路,塔格尔又把那袋名义上是奥斯骑士身上找出来实际上是洛里斯特塞进去嫁祸的炒面粉烤制成一个个小面饼,做为路上的干粮。等一切收拾妥当后再上路时已经是下午了。

    谁也没当那边出痛苦呻*吟和呼救声的奥斯骑士是一回事,都仿佛没看见一般。被洛里斯特打断了手脚,扒光了衣服,曾经的黄金骑士已经成了废人,只能躺在那里等死……

    上路前洛里斯特制止了廷巴子爵骑在那个叫罕奴的奴隶大汉的肩上,也不说话只是比划了一些手势。廷巴子爵很纳闷,回头问塔格尔:“他想干吗?”

    塔格尔说:“子爵大人,洛克认为你骑在这个奴隶的肩上很不妥当,太显眼了,很容易被人现和成为敌人第一攻击的目标,他认为还是背着你为好……”

    廷巴子爵说:“那他干吗不说话?”

    塔格尔回答:“子爵大人,洛克一向沉默寡言,不喜欢说话的。”

    这边洛里斯特已经把奥斯骑士身上扒下的衣服撕成条状编织了一个软兜一样的背篓,拿了过来示意廷巴子爵趴在罕奴的背上,然后用软兜将他和罕奴捆好。

    廷巴子爵对这个软兜很满意,他问塔格尔能不能将这个叫洛克的护卫让给他,他愿意出个大价钱。

    塔格尔摇摇头:“子爵大人,洛克不是奴隶,而且他不是我的护卫。他是商会精心培养了十余年的精英武力,只听命于会长大人。别看他现在和我在一起服从我的命令,实际上真正遇到危险的时候他可以看情况决定是否先逃。对商会来说,宁愿失去我也不愿牺牲他,象他这样的商会会花大价钱把他培育成大剑师,以便在将来成为商会的武力支柱。”

    “哦,那他们是怎么培养出来的?”廷巴子爵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

    “子爵大人,不只是我们彼得森商会,商业联盟的七大商会都一样。他们收养那些年幼的孤儿,然后根据他们的天分培养他们习文或是练武,等他们长大后就会成为商会的中坚。象洛克这样的护卫,已经算是千中选一,等他们晋升到黄金阶或是大剑师时,商会在他们身上花的金币起码有十余到几十万金福德了。”塔格尔回答。

    “为什么你们不对外聘请那些大剑师非要自己培养呢?”廷巴子爵很不解。

    “子爵大人,对外我们也有聘请大剑师,但很少有这样的情况,除非是知根知底。”塔格尔沉呤了下说:“我们商会和你们贵族不同,因为要做生意,所以需要保密。不是自己商会培养的我们是很难相信他们的忠诚,万一泄露了商业机密,就很容易对我们的生意造成重大的损失。”

    “原来如此。”廷巴子爵点头表示赞同:“的确,对外聘请大剑师也很麻烦,我花了大价钱聘请来的大剑师就知道要钱要待遇,而且叫他做事还给我脸色看。真正上阵的时候什么用也没有,五个人过去一个也没回来……”

    廷巴子爵在着牢骚,塔格尔低声问了问卡里克,很快就知道了原委。

    原来洛里斯特登6的时候,廷巴子爵聘请来的那个二级大剑师带了子爵手下的四个黄金骑士和三百人的捕奴队去参加反登6作战,结果全军覆没,连个报信的也没回来。害得子爵大人身边没了高端战力护卫,只带了两个奴隶逃亡。

    洛里斯特跟在后面听得直想笑,敢情自己登6时遇见的那个和英杰列克打得不亦乐乎的二级大剑师就是这位廷巴子爵派过去的啊,最后那位二级大剑师逃跑时被钢弩射中死得象只中箭的兔子。

    廷巴子爵开始对塔格尔所说的商会收养孤儿并培养成才的计划生了兴趣,他很希望自己的家族也能象商会一样培养出一批对家族有用并忠心耿耿的人才,至于孤儿,他倒不需要去收集,用家族里的家生奴就行了。

    家生奴?塔格尔还不明白这是什么东西。旁边的卡里克解释了一番。原来家生奴就是让男奴和女奴配对生下的小奴隶,有些还是被强*奸的女奴生下的私生子。因为这些小奴隶生下来就是奴隶的身份,所以他们没有那些抓来的奴隶有着自由和反抗的精神,很容易服从和认可自己的奴隶身份。

    象那个老头哑奴,就是二代家生奴,而那个奴隶大汉罕奴,则是三代家生奴,他的父母和老头哑奴一样,都是二代家生奴。在原来奴比特港的奴隶市场上,家生奴比从外面抓来的奴隶价格要贵一倍左右。

    廷巴子爵想把家生奴培养成才的想法很好,不过卡里克也指出了子爵大人的一个疏漏的地方。在哈内亚巴达王国,奴隶是不得携带武器的,他们可以学习觉醒斗气,但决不允许他们佩带武器,因为那样就会对主人造成威胁……

    一边走一边东拉西扯,塔格尔和廷巴子爵,卡里克三人聊得很开心。洛里斯特倒是从中得到了很多关于哈内亚巴达王国和哈米达斯王城的情报。比如现任的哈内亚巴达王国的国王路德三世是个黄金一星的骑士,还有王室供奉的三位大剑师的水准比那些贵族聘请来的大剑师要高出一大截等等……

    晚餐吃得是洛里斯特捕捉的四只野兔和三只野鸡,一个个啃得满嘴是油。

    根据廷巴子爵和卡里克的描述,他们现在已经到了这片丘陵的边缘,明天再走一个上午翻越两座小山丘就到了王城平原。廷巴子爵说他曾经跟着他姐夫路德三世在这片地区围猎过,还大致记得地形,出了丘陵再走半天就能到达一个王室庄园,到时就可以坐马车或者骑马回哈米达斯王城了。

    第二天上午还很顺利,很快就翻过了两座小山丘到了丘陵地带和王城平原的边缘,接着又走了一个下午,走过一大片麦田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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