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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的书记人生-第14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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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子君点头,现在临湖市的形势,确实需要一个能够执掌大局的市委书记。对于叶承民心中属意谁,他已经通过霍光岭知道的一清二楚,而他在叶承民刚才问的时候,不进行直接提名,那就是在向叶承民表明自己的态度。

    他并不是完全赞成贾弘则,毕竟在这件事情上强行推举贾弘则上位的话,对他并没有什么好处。

    “你觉得花育市的贾弘则怎么样?”叶承民并没有太多的和王子君兜圈子,他在说了一些重要性之后,就将贾弘则给抬了出来。

    对于这种开门见山,王子君并不慌张,他装作思索了一下,就道:“贾弘则有能力,是个不错的人选,但是他在花育市刚刚打开局面,如果调任临湖市的话,很有可能会影响花育市工作的开展。”

    叶承民朝着王子君的脸上看了有半分钟,他并没有立即为贾弘则争取,而是笑看着王子君道:“王部长你心理是不是有比贾弘则更加适合的人选?”

    王子君笑了笑,有点随意的道:“要想保持临湖市的稳定,最好是从临湖市在选一位市委书记。”

    从临湖市选一个市委书记,那就是将临湖市的干部在提拔起来,这就等于临湖市的干部,依旧是在褚运峰领导下的铁板一块。对于这种结果,无论如何都是叶承民不愿意看到的。

    他的神色依旧平静,目视着王子君,很是淡然的说道:“临湖市大多数同志的工作,我还是赞赏的,但是现在7。12火灾的影响还没有过去,如果我们继续从临湖市选人的话,以后很有可能让我们的工作陷入被动!”

    为什么陷入被动,叶承民没有说,王子君也没有问,两个人心照不宣的胡相对视了两眼之后,王子君就接着道:“书记,如果从省里面调派,一时间还真的没有什么好的人选,您看这样行不行,现在上面派了三个同志来我们南江进行挂职锻炼,由他们之中的一位暂时主持临湖市的工作怎么样?”

    这一次从上面下来挂职的三个干部,叶承民的心头转动了一下,这些干部的履历就出现在了他的心中。在他的想法之中,绝对不能让褚运峰的人继续把持临湖市,而褚运峰在这件事情上,应该也是无路可退,一定会抗争到底。而自己将和褚运峰有一场硬仗要打。

    打硬仗,叶承民不怕,但是他还要考虑这硬仗打的究竟值还是不值。临湖市的事情已经闹得沸沸扬扬,要是接下来自己就算是胜利,而临湖市的班子却是不断的闹出各种的事情,这同样会让他感到被动。

    他是准备更上一层楼的人,自然不愿意给人留下任何的把柄。而王子君提议没有任何根基的人来挂职干部临时主持临湖市的工作,这在他看来,这也是一个解决的办法。

    一来可以让自己和褚运峰的争执不会那么尖锐,二来也算是将临湖市的铁板给撬开了一块,而只要不是去的自己的人,褚运峰在这方面应该也不会反应太过激烈。()

第一四三零章 陌路恩泽() 
“子君部长你的提议不错,我支持,只不过三个挂职同志的工作能力不一样,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市委书记,还需要组织部多费些心思啊!”

    从叶承民的办公室里出来,王子君暗自有些兴奋。毕竟这件事情不但化解了他在两难之中做出抉择的危机,还让他心里那种出了几把子力气,最终好果子都让别人给抢去了的不爽,化解了不少。

    自己能给魏兆博能做的,也就这么多。至于下面的事情,就让他自己做工作吧,如果魏兆博连这一点也做不到的话,那也不值得自己接着浪费力气了。

    “鸡蛋灌饼水晶馄饨风味麻辣烫,不怕你不吃,就怕你不尝,老板,来来来,吃一碗吧!”

    “油条,豆腐脑,吃了还想吃,干净实惠,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哟!”

    “燃面,正宗的川味燃面,不吃不知道,一吃忘不掉哟!”

    ……

    北方一座小城。太阳像个大火球,明晃晃的照着。铺天盖地。这种明亮已经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字眼来形容了。落在身上的阳光,如成片成片细细密密的刺,扎得浑身火辣辣的疼。身边的一切都像被烤炉烘烤过,一盆水泼下,光见一阵白汽冒过,没见地面湿,立马就干掉了。

    没有名字的小街上,失魂落魄的郑威均有气无力的走着,看看街道两侧冒着香气的小吃摊,两眼放光。贪婪的看了两眼,肚子里就咕噜咕噜的响了几下,摸摸口袋里的钱,郑威均想赶紧走开,但是那些此起彼伏招揽生意的声音还是自动钻进了他的耳朵,他实在忍受不了这样的诱惑,无奈两条腿像灌了铅似的,每迈一步都要千钧的力量一般。

    在之前,这种路边根本就没有什么许可证的临时小摊,他郑威均看都懒得看一眼,但是现在,这些三无产品,在他眼里,也成了让他垂诞欲滴的无上美味了!已经连着咽了三顿馒头蛋子的他,此刻最想做的,就是抓起一块红烧肉,三下五除二的放进嘴里,慰劳一下自己没油水的肚子。

    但是,就是这么简单的想法,也没法实现。真是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哪。这次逃亡,他原本是准备了不少钱的,他郑威均过惯了锦衣玉食的生活,怎么能过得了如此窘迫的生活?可是,这种担惊受怕的生活还是把他的计划给打乱了,随着一拔一拔那边派来的人,让他不停的变换容身之地,最终变成了现在的身无分文。

    这次逃到北方这座小城,他也是无奈之举。他兜里的钱,只够买一张到这座小城的火车票了。

    “大兄弟,刚刚炖好的农家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要不要来一碗尝尝?”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好像看到了郑威均贪婪的眼神,一边在油腻腻的围裙擦手,一边笑着招揽客人。

    郑威均艰难的咽了咽唾沫,他想摆手拒绝,因为他没有钱。但是肚子里像是有一万只馋虫在爬,弄得他浑身痒痒的,想抓抓不住,想挠够不着,浑身上下难受极了。

    “大兄弟,要不要来再来碗面?我做的一根面可是祖传的,风味独特啊。红烧肉就清汤面,包管大兄弟吃得满嘴流油啊!”中年妇女用一个有缺口的小碗弄了一碗红烧肉放在郑威均的身边,又笑眯眯的建议道。

    “要,要两碗!”郑威均不得不佩服,这老板娘只是这么轻轻一劝,就让他的英雄好汉气质恢复从前了。

    两碗普通的清汤面在红烧肉的衬托下,被郑威均吃得狼吞虎咽。把最后一块红烧肉填进嘴里的时候,郑威均的眼里泪花在闪,原来,这红烧肉真是世间一大美味啊。以前,他怎么就没有觉察到呢。

    “大姐,我的钱包被人给偷啦,我已经三天没吃饭啦,那个……那个我饿的快要死了,所以,求求您让我在这儿干一天活,顶了这顿饭钱行不行?”郑威均开始的时候,还觉得这种讨饭叫化子的话说不出口,但是等老板娘拿着抹布来收拾碗的时候,他还是艰难的说出来了。

    那老板娘开始有些愠怒,但是等郑威均把话说完,她的神色反而舒展开了。冲郑威均宽容的笑了笑道:“大兄弟,那啥,谁没个不方便的时候?这顿饭就算大姐请你了,你去忙你的吧,不要钱啦!”

    看着这个豪爽的女人,郑威均真想跪下磕个响头,这女人太朴实太可爱了。因此,感激涕零的坚持道:“大姐,那个我这个人别的没有,就是有一身力气,您要是不让我帮您干点活,我心里不安生啊!”

    在郑威均的坚持下,那中年妇女终于答应了他的请求。郑威均混了这么多年的大老板,干这些粗活还真是有点不适应。但是当了这么多年的老大,郑威均别的没有,眼力还是蛮犀利的,干起活来倒是干净利落。

    这种临街的门面操作间是有限的,里面黑咕隆咚。大白天也得开着灯。女人过意不去,说这里面没窗,也没抽烟机,热得很。郑威均说,不热,比外面强。执意要站灶。

    在狭小的空间里窝了一晌,郑威均早已是大汗淋漓,汗在脸上淌成了河。但是他眼睛里光彩四溢。送走了最后一拔吃午饭的食客之后,中年妇女又盛了一碗红烧肉,让郑威均美美的吃了一顿。

    这一次比起早晨那顿,更让郑威均觉得满口生津。这可是他通过辛苦劳动挣来的。

    忙碌的日子,似乎比逃难舒服多了。不知不觉间,郑威均已经在小摊前干了一天活了,临收摊的时候,他已经知道了这中年女人叫梅玲,老公在一场车祸中丧生,剩下她孤儿寡母守着这个小摊艰难过活。

    “大兄弟,你也不容易,这一百块钱是你今天的工钱,你拿着回家吧!”叫梅玲的中年妇女将门板做成的桌面放在小推车上,又掏出来一张油腻腻的百元大钞递给郑威均。

    郑威均现在虽然落魄,但他是聪明人,他从一天的生意中判断这梅玲一天,也就是挣百十块钱。这女人能这么对他,真是让他有种酸酸欲哭的感觉。

    看着手里的一百块钱,烫手似的推回去,对梅玲挥挥手道:“大姐,我不能要您的钱,那个我走啦!”

    郑威均扭头就走,却被那梅玲一把给拽住了。胖胖的梅玲有一百四五十斤,生活的重担早就把她的身材压变形了,美感是没有了,但是力气却是存了下来。

    以郑威均虚弱的身子骨,一下子竟没挣脱女人的手,那梅玲不由分说的将钱塞进他手里,佯装生气道:“拿着!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谁没个有难处的时候?大姐说让你拿着,你再推辞大姐就生气了!”

    郑威均百感交集,这个缺心眼儿的女人简直像疼他的亲娘!犹豫了一下,郑威均轻声道:“大姐,我家里已经没人啦,您要是愿意,就让我明天还跟着您出摊怎么样?”

    梅玲吃惊的朝郑威均看了两眼;两只胖胖的手掌重重的碰在一起道:“好咧,我正说一个人忙不过来呢,大兄弟你要是愿意跟大姐干下去,别的不好说,一个月给你一千块钱没问题。”

    一千块钱,当当年也就是郑威均喝杯酒的钱,但是现在,却是他一个月劳累的工资。

    郑威均当天晚上就住进了梅玲的家里,成了这个城中村小院落中的一份子。睡在那简陋的小房里,枕着那还泛着太阳气味的被子,他的心里充满了安宁。

    从此之后的一个月中,小城的小吃街上多了一个叫老付的男人,一到出摊时间,他就非常卖力的闷头干活,说话不多,手却不停闲着。

    因为老付的原因,梅玲的小吃摊生意越来越好,这个能干的老付也开始融入梅玲和小街的生活。没有生意的时候,他也和邻家的摊主下下象棋,此时的他,好像已经完全适应了自己的身份。

    “老付,刚刚小丽的老师打来电话,说她在学校和同学吵架啦,你过去帮我看看这丫头折腾啥呢!”梅玲放下电话之后,大声的朝郑威均喊了一嗓子。

    郑威均在梅玲家的日子里,和梅玲的一对儿女混的非常熟悉。他虽然将自己隐藏在市井之中,但是以前灯红酒绿夜夜笙歌的生活还是给他留下了深深的印记。四处逃亡的生活让他饥寒交迫,苦不堪言,他觉得自己实在是太累太累了,这种平静恬淡的生活,突然让郑威均有了饱满的幸福感。这感觉好多年不曾感受过了!

    每天天不亮就出摊,晚上才打烊,这个小摊连着那些光背的食客们,成了他现在的生活。郑威均觉得自己就像决堤后的溺水之人,突然看到了救命的东西。或许它是船,或许它只是块木板,更或许它只是一根比他自身重量更轻的稻草,但是对于快要窒息的郑威均来说,它们都能救生。

    不知道从哪天起,他开始替梅玲去学校见老师。而且这种事情还慢慢得到了全家人的支持。听到梅玲的要求,郑威均擦了擦湿漉漉的手,骑上那辆除了车铃不响,其他都响的自行车,马不停蹄的朝学校赶去。

    “你这当家长的,我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教育孩子的,你这是野孩子吗?看把我们家宝贝给挖的!”在老师的办公室里,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刻薄的骂道。

    人总会随着身份的改变来变幻自己待人处世的态度。以前,郑威均可是在临湖市跺一脚就能让大地震三颤的老大,说话冷厉,态度高傲,怎么会受这等窝囊气呢?

    但是现在,时事不同,他已经不是郑威均了,而是普普通通的小老百姓老付了。

    这刚一见面,这女人就口不择言的骂梅玲的两个孩子,还是让老付怒发冲冠。狠狠地瞪了女人两眼,还当着老师的面儿拍了桌子。尽管这件事在老师的调解下不了了之,但是回到家里,两个孩子看他的眼神更亲切了。

    又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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