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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女医修行散记-第8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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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一路步行,虽然没用缩地成寸符,但是修真者的脚程也是杠杠的,速度很快,但是因为难得的雪后漫步,所以琳琳用了正常地步行速度慢慢走。
“林潇琳。”
好像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琳琳回头,就看到一个穿着厚厚羽绒服裹得严严实实的少年用脚刹住了自行车,然后掉了个头,推着自行车向自己跑来。
备注:
'1'白痴病毒: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和内布拉斯加大学的研究者们发现了一种名为 cv…1 的绿藻病毒,它被证实能让人类“变笨”。实验发现,这种病毒通过进入大脑影响可塑性、学习、记忆的形成神经回路关联,使得大脑功能下降。科学家们在调查中发现近半数人可能已经感染了这种病毒。
'2' 本段中出现的环保理念,详情见《一席》节目中俞孔坚教授《大脚革命》。
作者有话要说:备注'2':《一席》节目中俞孔坚教授《大脚革命》,视频网址:一个名人演讲节目,40分钟的课程说得很好,可以看到一个和自然界互相促进的环保建筑理念。
2014…12…6 by赫连月箩
话说,我能说我今天睡了一天吗……咳,其实不睡一天也没法码字啊,因为停电了。
于是早上睡到12点,被忍无可忍的老妈砸起来,吃过饭从两点睡到五点,发现有电了,于是起来码字——主要是前段时间太累睡眠太少,没缓过劲儿来。所以赶上周六,必须大睡特睡啊!
第一百零七章()
“你是?苏哲?”这面孔其实是很熟悉的,琳琳没费什么力气就认出来了。其实;上辈子虽然跟苏哲柏拉图纯思想式纠缠了七八年;可是除了上学期间;其他时候几乎没怎么见过面,琳琳也一直坚定地认为自己是不喜欢他的,但是很奇怪;琳琳做梦的时候经常梦见他,梦里出现最多的也是他。
少年点头;因为天冷,苏哲穿了件蓝黑色长度及膝的羽绒服;看着很是臃肿。对比琳琳一身简洁显瘦的浅玫红色长风衣;苏哲有些局促地压了压自己的羽绒服。
“听说你考上大学了?”苏哲看着对面的女孩;她还跟以前记忆里的一样,不过;衣服好看多了;头发也长了很多;都到腰了。
琳琳点头:“是啊。”
“是华夏中医药大学?”苏哲继续没话找话,t县很小,班里不少同学的父母都彼此认识,单他知道的,就有李可可、秦庭婷和赵慧芳,他们的家长和林潇琳的家长都认识,所以,就算他没有刻意打听,也总能听到林潇琳的消息,比如,她高二高考,考得很好,进了华夏中医药大学,又比如,她读的是八年直博……
琳琳继续给面子地点头,心说,你都知道了还问个毛!
“我明年高考,也打算考京城的学校。”
“那很好啊。你加油。”
“你是放假回家吧?我送你。”说着,苏哲就停好自行车,要过来帮琳琳搬箱子。
琳琳忙把箱子拉到身后,“不用不用,你还没放假吧?快上课去吧,别迟到了。”高三的童鞋们一向是最晚放假最早开学的,那记忆太美,读过两次高三的琳琳不敢忘啊!
“没事儿,我都比大家早来半小时,晚不了的。”
琳琳摇头:“真不用,我爸说来接我的,这就到了,我就是先走着迎他。”
其实琳琳没打电话回家,此时是真的不想麻烦苏哲。大概是上辈子纠缠太久,这回是一点瓜葛也不想有了。
“这样啊,叔叔也不好带你和箱子的,不然我帮你们带行李箱,叔叔带你。”
“真不用,你快上课去吧,你都快高考了,别耽误你复习。”
琳琳不等苏哲回话,就拖着箱子往前走。
结果苏哲竟然推着自行车跟上了,“林潇琳,我给你写信你没回。”
“呃?”好像是有过一次,琳琳看完就不知道放哪儿了,好像是高一的时候?都两年了你还没忘啊!“我当时功课太忙,忘记回了,不好意思啊。嗯,你快上课去吧。有空再聊好了。”其实就算回了信又怎么样呢?遥想当年厚厚的书信往来,到头来,也不过是一场空罢了。
苏哲看琳琳是真不想跟自己多联系,也不好再多说,只好说:“嗯,我明年考到京城就去找你。明年暑假你回家的吧?到时候我跟你一起搭个伴坐火车去京城吧?”
琳琳苦笑,如果她继续说真不用了,会不会打击少年的高考奋斗心啊?只好说,“你赶快去上课吧,再见了啊。”
说完也不管苏哲,拖着箱子继续往家里走,走了几步,就听到后面有女生的声音,“苏哲,你怎么停在这儿了?看谁呐?”
“啊,我正要去上课呢!”
“那快走吧,快到点了。对了,刚刚那是谁啊?你认识不?这么大冷天穿大衣不冷啊?”
随着越来越远,男孩女孩的声音也越来越小。那女生的声音琳琳也有些印象的,似乎是苏哲绯闻女友二号,想到上辈子那些同学之间的流言,琳琳忍不住释然一笑。
很多事,当时以为是天崩地裂的大事,好多年后,回头再看,也不过是一笑而过而已。
因为有苏哲这一茬,琳琳走路的速度略快了些,大约是正赶上高三生们上课的时间,路上还遇到了可可和庭庭,但她们大概急着赶路,并没认出她来。想到唯一认出自己的,琳琳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已经过了好远,他的身影早已看不到了,正如上辈子那些若有若无地瓜葛。
琳琳到家的时候才七点半,父母都上班去了,璐璐倒是放寒假了,不过还没起床。琳琳没修行之前,也喜欢赖床,有时候,哪怕明明醒了,也缩在被窝里看小说玩手机不想起来。似乎,赖床是早起了一个学期的学生党们的假期必修课。
自己的房间和客厅都空无一人,刚好适合琳琳“作案”。打开箱子,从洞府里把之前给众人准备的礼物拿到行李箱里,给妈妈的是件风衣,给爷爷、爸爸的是根据体质配的两瓶药酒,给奶奶的是一双鞋——奶奶的脚有些跛,这双鞋是琳琳特制的,两只鞋子外面看着一样,其实里面根据奶奶脚的形状有缓冲棉,就算奶奶一只脚不好,穿着也会舒服一点,奶奶的脚,琳琳现在也能治,可是父母都不相信,不肯让她动手,怕她把奶奶的脚给治坏了!加上奶奶的脚疾已经几十年了,要治疗也是要有一番苦头的,所以琳琳一直没有动手。
给璐璐的是一套全彩页百科全书,德国人写的《什么是什么》——这孩子很聪明,可惜聪明劲儿全用电视和玩上了,所以,琳琳正想法子治她。给梅梅的是全套的初二、初三习题集和高中备考资料,希望这孩子就算在乡下中学,也有足够的备考资料通过这次中考。给二叔家的妹妹嘉嘉的是一套《十万个为什么》。
还有二叔,琳琳一直记得二叔的车祸死劫,之前想了好久,琳琳做了一个平安符,把平安符塞在一颗木珠里,然后把木珠和发晶做成一串佛珠手链。给二婶的也是一串发晶手链,就说这是情侣款。希望到时候二叔能带着吧。不过,琳琳转念一想,二叔是零三年二月出的事儿,现在给二叔,会不会到时候就带腻了带旧了不想带了?这么想着,琳琳把两串珠子收了起来,打算等零三年春节再给二叔。又给二叔也拿了瓶药酒。
把东西收好,放到箱子里,等妈妈他们回家再分。
趁着璐璐没醒,琳琳拿出些洞府蔬菜和水果开始做饭——自打她外出念书,家里就很少吃洞府食物了,但是琳琳一回来,还是尽量多拿些洞府蔬果出来,配好比例,给家人改善身体。
此时的春节,二叔还在,爷爷也在,大家庭还没散,所以,过年仍然是热闹的。
小叔还没结婚,老宅也没有拆了重建,老宅依然是个大宅子,大大的院子,家里那颗老枣树、榆钱树和后院的百草园都在。
所以,过年依然在村里最初的老宅子里。
其实,老宅很好,可是在之后的几年里,老宅拆掉重建,越来越冷清,越来越荒凉。
琳琳一直记得,爷爷在二叔过世之后,就离开了老家,搬到了县城二叔的旧宅里,希望和儿女们住得更近一些。
爷爷在生命的最后一年,突然想住楼房,甚至为楼房的首付发愁了好一段时间,可是即便筹够了首付,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爷爷还是没等到单位的楼房完工。爸爸把爷爷接到了自己家里,可是不到半天,爷爷病情加重,只能再回到医院。可以说,爷爷最想住的楼房,一天也没有住成。
这次,琳琳扒拉扒拉自己的小金库,还剩下二十多万,首付应该是够的,可是爷爷想买的那房子,还要五六年才开始盖呢!而且,现在爷爷还是很满意老宅的,完全看不出想住楼房的样子。
更严重的问题是,现在的t县是没有商品房的,都是单位的福利房,单位的福利房,那是必须要单位员工的名额才能买的,就算琳琳想提前买下一栋楼房给爷爷,那也没有名额。
不过,庆幸的是,这辈子,在琳琳不动声色的调养下,爷爷的身体好了很多,至少,住到新楼房里肯定是没问题的。
这么一想,琳琳还是想等新楼房开始盖的时候,买一栋给爷爷,老人家辛苦一生,在自己手头有钱的情况下,怎么还能让老人家为这个发愁?
反正自己每年都是要回家的,新的楼房就建在自家家属院隔壁,到时候肯定能知道的。
腊月二十八,琳琳和璐璐嘉嘉就被打包送回了村里的老宅。
一回到老家,琳琳就跟大姑把梅梅借来了,美其名曰,中考特训。于是梅梅收获了一堆资料书,从此陷入了题山题海。璐璐也受到波及,被拉来当壮丁陪读,两个能一起玩的姐姐被大姐抓起来学习,小学生嘉嘉同学只好拿了本《十万个为什么》跟大家一起学习,反正都是看书嘛。
不过,总体来说,过年对小孩子、学生们总是很快乐的,毕竟是放假,就算遇到大姐抓着补课,其他时间也是很开心的。
但是对未婚大龄青年来说,那就是一妥妥地悲剧。
小叔的剧组终于在腊月二十九放了假,小叔到家的时候是大年三十上午。
爷爷奶奶见了小叔就是好一顿唠叨,主题只有一个:什么时候结婚。
小叔顾左右而言他,很努力地转移话题,奈何爷爷奶奶不为所动,就算暂时被歪楼,也能立刻正回来。
爷爷问:“林宗胜,什么时候结婚?你大哥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大侄女都上小学了!你二哥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嘉嘉都上幼儿园了!”
奶奶问:“胜啊,周围就没有合适的吗?”
爷爷说:“你知道个啥,外头那些能娶吗?找对象还是在家乡,知根知底。”
奶奶说:“可咱胜都在京城上班,要是在家找,小两口怎么生娃儿?”
爷爷说:“到时候再说,先把媳妇儿娶回来再说。对了,前两天,他张大娘不是说,他外甥女挺好的吗?过了初三,就跟人见见。”
奶奶:“也对,不过,胜,你以前那些女同学,就没谁还没结婚的吗?要不,趁着这几天,多见几个?”
女同学啊,林宗盛突然想起那个娃娃头齐耳短发的小姑娘。可惜……
其实一直没结婚,林宗盛也是有苦衷的。
他曾经做过一个梦,梦见他高中没和那姑娘谈崩,两个人一直在一起。因为高中谈恋爱,就没考上大学,毕业之后找了个修理厂的工作,当了个修车工。有了稳定收入,他和心爱的姑娘结婚了。开始倒是挺好的,修理厂效益好,很挣钱。但是没几年,摩托车不流行了,生意就不太好了,祸不单行,他还股骨头坏死成了瘸子,当年的佳偶天成也成了怨偶,他是个实心眼,一心一意对老婆好,可是收回的是什么?
林宗盛闭了闭眼,他如今是名演员,光鲜俊雅,他无法想象被太阳晒成黑炭地不停劳作,也无法想象自己成为一个只知道啃老倒贴小家的瘸子,更无法想象自己嗜酒成命,藏起一两块钱,只为打一瓶劣质地兑了酒精的白酒。那样的生活太可怕,太不可思议,对于今天的自己来说,简直是场噩梦!
如果结婚会把自己变成那样,那自己绝不结婚!
自己现在多好。有高收入的工作,有房子,有无数女人喜欢。至于孩子,大侄女聪明,二侄女活泼,三侄女乖巧,三个孩子都是好孩子,都很孝顺自己,跟自己亲生的一样,这样,有什么不好?至少,这三个孩子绝对不会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们几个都是妈妈养的,你养我们什么了,你天天就知道喝酒喝酒喝酒……”那样的孩子,要来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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