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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未央-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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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当他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她却先是楞在那儿,然后一滴一滴,眼泪像断了线的珍珠,落了下来,无声无息的。
他吓了一跳,伸手去接,那眼泪就砸在他手上,一滴一滴的,砸的他觉得方寸大乱。不知所措,甚至都不知道该绅士风度的去拿纸巾。
他慌了,不安的问怎么了,他不会知道的,不会知道曾经有一个女生等了他这句话多久的。
她就那样,一直站着,也不哭出声来,任眼泪掉下来,表情复杂,似悲似喜,让他单单是看着都觉得心疼。他甚至觉得哪怕她不顾形象的大哭,也比这样更让他安心些。
未央知道,这是原主的情绪失控,即使现在的身体本该由她掌控,即使原主的意识微弱到可以忽视,可是,这一刻,身子却不听她的使唤了般,记得系统说过,好像这是原主情绪太不稳定了使然。
不可否认,无论是原主还是她,都是一样的,她们都一直在等,一直在等那一句话。可许朝歌到底是不明白,这句话的背后她在等一个名分,一个和他相爱的邀请,而不是纯洁的男女朋友,疏离的未婚夫妻。她想要她们之间在复杂一点,最好是纠缠不清,拖泥带水。不是因为任务,不是因为系统,只是她就是那么想,她的本心决定的。
如果说,她的感情有了系统,因为任务的关系而变得没有那么纯粹的话,那么,原主,是真的真的很爱他的,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她对她的依赖眷恋,那种感情刻在了骨子里。时间一点点的流逝下,它却逐渐的加深,变成了一种执念,深深的牵制着她自己,所以,当许朝歌一有喜欢吕雅琴的趋向时,她就容忍不了的,即使再好的教养,即使她知道父母劝的是对的,天下的好男人多的是,他许朝歌未必是最好的,可,她顾不了了。
可以说,原主傻,傻到未央佩服,她爱的太深,注定会受伤的,除非,除非许朝歌也能那么爱她,只是,可能吗?
可,当她以为的一厢情愿。有一天,当她不在了,那个男人对着她的身体,哪怕那个灵魂不是她的,当那个男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她还是忍不住哭了,这个她爱了一辈子的男人,他说他爱她,对她说做我女朋友好吗,那么温柔的说了那句话,终究是放下了,她原谅他了。原谅他的上辈子的不爱。
谁说爱情是无怨无悔的付出,谁说爱情不求回报啊,简直是放屁,她即使是付出了一点也希望许朝歌能够也喜欢她,而原主,那个莫未央,她何尝不是希望得到回应,只是付出惯了,习惯爱他了,不想也不会收回感情了,可心中终究是有怨的,当初自己的死,就算不是他的原因,可是他的态度,终究是让她忘不了的,毕竟他是她这么爱的人,就算是看到了他喜欢别人,心里也是不愿承认的,终究还是有着期望的。
待莫未央放下后,未央终于对他说“只是太高兴了。”
他看她终于那样眼泪了,看了下她的神色,稍稍放下了心“那也别这样啊,你不知道,我被你吓死了。”
“嗯,你要永远喜欢我,不准变心。”她撅着嘴,撒娇道。
“好,我知道,我永远都喜欢你,可以了吧。”
“嗯,你要记得。”
他好笑的看着她,嘴角轻扬。
你的心意,我怎会不知,又怎忍心辜负。而且,心下欢喜。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自从那次许朝歌表白后,表面上看好像也没什么不同,因为之前他们就是亲密无间,只是,之后,许朝歌走在路上会不自觉的去牵她的手,没人的时候会和她亲近,好像,他打破了那一层隔膜,彼此之间的眼神交流更多了。
他们同班,一起放学,一起回家。一路上他们聊去哪里吃饭,晚上有哪档好看的综艺节目,还是干脆去看场电影再回家
她喜欢两人去旅游,去享受当地最负盛名的美食。或者去逛夜市,她挽着他的手,从一个又一个摊子前走过。夜市喧嚷,灯光明灭,大街上人们来来往往,熙熙攘攘。而她,觉得很心安。他陪着她从街头开始逛,他们随意的买上一份,分着吃,更多的时候,他微笑着看她吃。直到未央捂着肚子连连摆手说再也吃不下,他们才慢慢散步走一走,他会念叨着吃这么多不好消化。下次不准再吃这些了。结果一个又一个的“下次”过去了,他还是纵着她。
或者每次路过那家川菜馆,他都会任她拖着进去,那家店生意很不错,总是人满为患,刺鼻的香味总是让他一阵咳嗽,而她也总是被那热气腾腾勾引的垂涎欲滴,他习惯清淡的饮食,但还是会做出无可奈何的样子带她去一家家味道正宗的川菜馆,看着她贪吃的盯着锅中沸腾食物,还有眼泪都辣出来还一个劲的边吃边擦眼泪的滑稽样子。他总是取笑她,却又惯着她。
所以说,她可不可以这样认为,其实,他也是很喜欢她的。
他还是喜欢那样带着宠溺的笑看着她,她在听课时,偶尔侧头,就能看到,他也在看她。
她给他折千纸鹤,而他,学着为她做饭。
两个人不约而同的为彼此多考虑一点,多让步一点,是不是就能更幸福一点呢?未央不知道,但是,这是她自然的去做的。
而且,在他们交往中,她更加的欣赏许朝歌了,许朝歌是个很好的男朋友。他总是知道哪里有美食,哪部电影刚刚上映,哪里有好喝的奶茶。而她懒惰的享受着这一切生活里的美好一面。
她可以放心的把时间都给他安排,学习上,生活上,他都是值得依赖的,他能让你感受到被人捧在手心里的宠爱。他作为她的男朋友,但更多的时候,未央觉得他更像一个宠溺着自己妹妹的哥哥,不,甚至可以说,他把她当成孩子,当成宝贝一样去呵护,去珍爱。
遇到他,是她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吧。有时候她想,只是,她蹙眉,这算是她的幸运,还是原主的幸运呢,若说是原主的幸运,那最后,为什么原主会落到那种下场呢,若说是她的幸运,可是,许朝歌之所以这样宠着她,爱着她,不是因为她寄宿在原主身上么?
“感觉好点了吗?”他担忧的递过热水袋。
为了让两人的关系更密切,未央和许朝歌同居了。两人小时候在大院子里长大,家离的很近,从小未央就很黏着他,所以在许家也有个房间是专门为未央备着的。
所以,对于同居这件事,很自然,两人的父母都没什么意见,孩子长大了。只要不出格,想做什么,就去做吧,他们很少干涉。
“嗯,没事的啦。”未央接过热水袋,拿过来捂在肚子上,这具身体身娇体弱的,每个月都会痛。着实让人不好受。
“叫你昨天又馋嘴,又拉着我去川菜馆吃,看看,现在不好受了吧。”她知道的,他是心疼她的。
“好啦,我知道错啦,以后我一定听你的,你不让我吃我就少吃点,好不好?”她拉着他的手撒着娇。
“这还差不多。”他骄矜的点点头,又关心道“还是很疼吗,如果不行,要不要去医院看看?”
他们过着他们平平淡淡的小日子,自然又甜蜜,就像是隔壁那对经常牵着手去买菜的老夫妻,任时光荏苒,他们的感情愈加坚韧。
第3章 终于放假了()
第3章终于放假了
从学生时代走过的人都知道,作为一名三观正常的学生。读书的时候最怕的莫过于就是期末考试,作为学神学霸为了金榜题名,也需挑灯夜战,这还好,毕竟上课有听,也算有些基础。可到底有些谈虎色变。而学渣、学**却只能无语凝噎,更有甚者,翻开崭新的书本,都不知道自己这算预习还是复习。
“未央,未央?是不是又走神了!”许朝歌抬头看她又在发呆,便拿笔头那端轻敲她的额头,“还有哪里不懂的吗?我再给你讲讲。”
“不用啦,我差不多都会了。”未央撅嘴。
“不用了?那你说说这题怎么做的吧!”他指着本子上刚讲的那题。
未央顺眼看过去,一看就把头扭开了,挠着头发。“怎么又是微积分啊,我不想做了!!!”
她真心讨厌数学这门课程,觉得就是折磨人的,看着那些阿拉伯数字和各种奇怪的符号组合,绕成各种看着心烦的公式。
这简直就是她的克星啊。
“不会你还不听,挂科了怎么办?”他好笑道。
虽然他心里真的不觉得挂科是多大的事,毕竟对于他们这个学校的大部分学生来说,挂科真的无所谓,就算是小学文凭,该接管家族企业的还是接管家族企业,大不了就去买个文凭或者是出国留学,镀金一番再回来,所以他们也不需要怎么打拼。
毕竟他们的命运差不多从出生就安排好了,所需要的就是好好玩乐,安享余生。总之,不要做出太出格的事情就可以了。
这可以说幸也可以说是不幸。看个人观点了。
因此,他们并不是很紧张。只是少数家境一般,靠成绩考进来的,才会有些压力。比如女主吕雅琴,原著中她的成绩好像一直保持在第一,只是某次为了顾北辰感冒发烧了,挣扎着去考试才落到排名第三。记得那次她还哭了呢,未央撇了撇嘴,学霸的世界咱们不懂,总之,她好像从未离开前三,奖学金几乎每年都有拿。
可是,许朝歌还是不希望她补考。怕她心情不好。
也可能,在他心里,她应该是最好的样子,所以,他就有点“严师”模样。整天盯着她,给她补课。
没想到这小孩还不乐意。他有些好气又好笑。
当个老师不容易啊。
其实真的不用那么担心,未央寄宿的及时,虽然存在谈情说爱现象,但终究把书该读的认真的读了,也专心听了老师的讲课。还有旁边那位许朝歌大神那里也给她详细的补了课。总的来说压力不大,并不是很担心。
其实,有过大学生活的都应该明白。考试得看天时地利人和。天时就不必说了,地利呢,看老师给你安排的位置,看前后左右的间隔,至于人和,嘻嘻,就考验到你平时的人脉了。还有你的颜值是否高,老师看你是否顺眼。
而且,那些老师也一般会让他们过的,毕竟,纨绔子弟生起气来也是不好受的。
果然,后来许朝歌给她查成绩的时候看了,她的成绩算是中上,也勉强还能入眼。未央不用猜,也知道第一是谁,也就没兴趣了。
如果说期末考是学生们最烦忧不喜的,那么将近两个月的长假必定是最令人期待愉悦的了吧。
未央不由苦笑,即使是自己想好好学习,多懂一些知识,可是,还是和别的同学一样,对放假有莫名的期待呢。
所幸,终于放假了。
他们不是寄宿,无谓什么大包小包的提回家。
她和闺蜜边聊边走,下了楼梯就看到许朝歌靠在车前等她。
“哇好帅,未央你们终于在一起了,真的好般配啊。”闺蜜羡慕道。
她却忍不住笑了,他又在耍帅。她是不是该庆幸他的品味还不错,不会像那些小男生一样,开着张扬的跑车,摆出深情款款的样子。不然她真的宁愿绕路而走,丢不起这人啊~
他看向她,微挑眉。她穿着橘黄色雪纺裙,踱步走来,百褶中长大摆裙随风摇摆,让他觉得仙气十足,好像要乘风而去,他不由的伸出手,想把她抓紧。
她看向他,疑惑。
“我扶你。”他从容笑道。
他把手搭在她肩膀,绅士地为她打开车门。
“朝,我们去哪?”她漫不经心的随意问道。
“先回我们租的地方。”他看向她,皱眉,有些严肃。“把安全带绑好。”
“噢”她无所谓的照做了,又问道“不去旅游了吗?”
他们本来打算去旅游的。
未央以前就喜欢旅游的,连周末都偶尔出去走一走。有时跟着经验丰富旅行团,听着导游栩栩如生的介绍自然风光,风土人情。还有品尝各地美食。
有时就自己拉上几个志同道合的伙伴,瞎走,她登过许多名山大川,当爬到山顶时,展开双手,让微风滑过指尖,虽然做不出“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绝句,但是感受一下还是可以的吧。
还去观光过各地名胜古迹。感受着历史在时光中的遗留下痕迹。古人的大喜大悲。也就突然觉得没有什么可烦恼的了。
有时走走停停,玩的也蛮愉快的。
发现许朝歌也喜欢旅游的时候。她是挺开心的。
两个人一起牵着手去旅游。总不会让人无聊,也会有许多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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