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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法幸福生活-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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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们荆棘鸟的的贵客。”

    “那多谢了!”秋云道了声谢,把徽章挂回到了腰带里。

    女咨客继续一脸职业的笑容,“两位贵客,请问需要做什么项目啊!?”

    刺风在沙漠里的那几天吃尽了黄沙的苦头,回到毒蛇山谷里,乍一眼还不习惯满目的绿色。连鼻孔里都不再充斥着黄沙和羊肉的味道,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花香和银杏树叶独特的芬芳。刺风没来由地心情大好,哼着小曲就在赵世的小店里洗了个热水澡。然后挂着那颗璀璨的蓝宝石满屋子翻箱倒柜,要找件干净的衣服穿。

    赵世的家当全部都锁在了他自己的小房间里,刺风左右都找不到合身的衣物,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当当两下把赵世柜子上的锁砸掉了。

    “赵老四,你别怪我心狠手辣!不过我相信你也不是个小气的人,回头我再给叫人给你做个金柜子,配一把黑铁锁。”刺风自言自语地说,眼睛却被一件叠地整整齐齐的白色长袍吸引了过去。

    这件长袍所用的材料丝毫不亚于王城里最好衣服,质地柔软,轻如蝉翼。用金丝线勾勒的图案看上去雍容华贵,神秘叵测。那些图案上仿佛还流光溢彩,熠熠发光,闪了刺风的眼睛。

    刺风迫不及待地把这件长袍穿在身上,还别说,那是相当地合身。而且刺风穿上这件长袍之后,顿时就感觉自己的脑海一阵清明,浑身也如打了鸡血般充满了能量。

    刺风不由自主地对着镜子照,差点被自己英俊倜傥的外表帅哭了,“没想到啊!赵老四这样一个土包子,居然还藏了一件这么好的衣服!一定是这货从哪里骗来的,一定是的!”

    “这是道士的战袍!”身后传来一句波澜不惊的话语。刺风吓了一跳,连忙转身,却看见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出现了一个女人。

    这个女人一身黑色的战甲,腰间悬挂着一柄宝剑,她的脸上覆着一面轻纱,头发高高挽起,显得干净利落。别人不知道她是谁,但是刺风一眼就看出来了,她就是玛法大陆第一女战士,年纪轻轻就已经是比奇王宫卫队的最高长官,也是刺风的师父。

    她就和身上穿着的战甲一样充满了黑色和神秘,谁也不知道她是从哪里来的,也没有人知道她是谁。

    她以她的佩剑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凝霜”。刺风一直觉得玛法历史那么长,玛法文字那么多,但唯独只有这两个字和自己的师父才是绝配。没错,凝霜就和她的这个名字一样,冰冷孤傲,像极了凝结的冰霜。

    “师父!”刺风吃了一惊,“你怎么来了!?”

    那女人淡淡说道:“你很久没有消息,你父亲担心你,所以让我过来看看!”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二十八章 秋云的浴巾() 
“我有什么可担心的!”刺风撩了撩自己还没来得及梳理的长发,“师父,你看我穿这件衣服帅不帅?帅不帅!?”

    凝霜点点头,“四殿下就是不穿衣服也是帅的。”

    “诶!瞎说什么大实话!”刺风得意洋洋地摆了个握剑的姿势,“穿着这件道士战袍耍剑,应该很飘逸吧。”

    “的确很飘逸!”凝霜的双眼里流露着奇怪的表情,“四殿下,这件衣服的主人是谁?”

    刺风笑道:“以前是个土包子的,现在么,肯定是我的!”

    凝霜低声叱道:“好好说话!”

    “啊,是我一个朋友的!”刺风见凝霜的眼神不太友好,连忙站直了一本正经地回答:“他是这间药店的主人,叫赵世,我叫他赵老四,是我路过毒蛇山谷偶然认识的朋友。这家伙表面上是个卖药的,实际上真是一个本领高强的道士。而且他的手里,还有很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师父,你问这个干什么?”

    凝霜没有回答,又问道:“他现在人在哪里?我想见他一面。”

    刺风摸了摸脑袋,“这当口,应该还在土城客栈的床上睡大觉吧。我就觉得吧,赵老四这人诶,师父,师父你去哪里?师父”

    凝霜边走边说:“我去盟重。”

    “师父,你不是说来接我回比奇的吗?师父,你别走啊!”

    “这么大的人了,自己不会回去吗?你部署在矿洞里的卫队前几天被大殿下召回去了,你好好想想,怎么和你父亲解释一下你为什么要私自动用沃玛森林的兵力。”

    刺风一脸苦笑,“我哪有私自动用王**队啊!我就是”

    “行了!”凝霜翻身上马,回头道:“我不在,你自己小心。”

    “哦!”刺风点点头,“那师父你去盟重什么时候回来?”

    “看心情!”凝霜扔下了这句冷冰冰的话,策马扬鞭径自走了。刺风抹了一把脸,直到凝霜的背影渐渐地消失在一片银杏树林里这才转身回去了。

    赵世的眼皮使劲地跳了几下,端着琉璃杯的手一抖,从漂亮的杯子里溅出了几滴血红色的美酒。赵世骂了一句娘,这种酒八百一杯还不打折,说是用盟重省最好的浆果所酿,要封在橡树桶里至少三年才算酿制成功,而且年份越久就越值钱。荆棘鸟一年的产量也只有不到两千桶,其中一半被公府收购,剩下的能不能喝上,完全看缘分,靠信仰。

    魔龙族的女技师正使劲地在他的背上踩踏,赵世享受着那双大脚掌在脊骨上踩得嘎嘎作响的感觉,皮肉之间久违的压迫式酸爽涌上来,真是周身舒泰,好久没有这么舒服过了。

    秋云裹着浴巾趴在赵世的身边,满脸通红不敢睁眼。他身上坐着一位娇小妩媚的女子,正左右为难地看着赵世。

    “秋云啊!出来玩,放开一点嘛。你把自己裹得那么严实,别人还怎么为你服务?”

    秋云小声说道:“四哥,我不要这样行不行?我怕痒,最怕别人的手在我身上捏来捏去了。”

    “哟!”妩媚的女子轻笑道:“小帅哥还不好意思了。平常不出来玩吧。”秋云点点头,“第一次来!”

    “那就难怪了!”女子“呵呵”道:“放心吧,我温柔一点,小帅哥不要害羞嘛!来,我先帮你松松筋骨,一会我们再泡个鸳鸯浴,我保证呀,小帅哥从此以后就会经常想着来呢!”

    “走开!”秋云突然低喝一声,一把拍掉了女子伸进他浴袍里的手,他一咕噜坐了起来,脸色不善,看上去生气了。赵世被他吓了一跳,连忙拉着他的手,“小秋,你这是干什么嘛!淡定,淡定!”

    秋云双眼愠怒,却又不敢发作,“四哥,我想先回去了!”

    “这就走了?不泡澡啦?”

    “不要了,回去也可以泡澡。”

    赵世好生扫兴,难得碰到一个长得这么俊俏的美少年,不逮住机会再瞅一眼他脱了衣服是个什么模样,怎么甘心!

    “听话,乖!”赵世搂着秋云的肩膀,暗道这小伙子的皮肤挺不错,光滑细腻,那感觉啧啧

    秋云暗暗挣扎了几下,赵世就是不肯放手,“你不喜欢她陪你泡,我陪你泡!来,那漂亮的妹子,请你带路,我这小兄弟害羞,我要个双人间,不要被人打扰了!”

    “是!”那娇媚的小妞嘻嘻一笑,大概是以为秋云不喜欢女人,又看道赵世和他这亲昵的态度,心里暗想这两人莫不是一对好基友?

    秋云下了好大的决心才挣脱开赵世的魔爪,“四哥,我不去了”

    赵世莫名其妙,“好歹是个男人,你怎么扭扭捏捏地!你看我,宁肯陪你泡澡,都不要别人伺候,可是给足了你面子了!你是看不起我?还是说,你压根就不想跟着我?”

    “不是的,四哥!”秋云捏着自己的浴袍,声音低得连蚊子都听不见,“我我就是不方便”

    “不——方——便?”赵世盯着秋云,仔细地打量着,越看越觉得不对劲。哪里不对劲呢?赵世想了好久,他伸手把秋云扎起来的头发放了下来,那头乌黑的秀发遮住了秋云的一边漂亮的脸蛋,洋洋洒洒地披在胸前,再加上那双水灵的眼睛本能地流露出一种受了屈辱的抗拒,顿时就让赵世恍然大悟。

    这种眼神嘛,以前在大街上调戏良家妇女的时候,不是经常能看见的吗?

    “呐,小秋,我们先说好啊!”赵世凑在秋云的耳朵边轻轻地吹气:“你千万千万不要告诉我,你是个女人!?”

    秋云被赵世吹得脊背上一阵酥麻,水汪汪的双眼顿时就含满了泪水,她轻轻的点了点头,“四哥”

    “靠娘北!”赵世大声骂了一句,他倒不是骂秋云,他是骂自己好歹也算是花丛里长大的公子哥,怎么就先入为主,认为秋云是个男人的?赵世上下打量了她半天,也是,这丫头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乍一眼看上去飞机场加搓衣板,连伸手抓一把的**都没有,除了脸蛋长得漂亮之外,哪个神经病会认为这是个女人?

    “四哥”秋云都快被赵世那种满带遗憾的眼神看哭了,“你不要再看了!”

    赵世抬头,郁闷地一挥手,“行了行了,你先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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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阴影下的颤抖() 
丘白花了五万金币买了赵世的烈火剑法,然后赵世在荆棘鸟的一个晚上就花掉了三分之一。

    说到喝酒这种事情,赵世已经不记得自己出过多少洋相。自从到了玛法大陆,赵世掰着手指头,他其实已经戒了一年零三个月酒,比起曾经一喝醉就开始挑事打架的那段令人怀念的时光,赵世现在可是成熟多了。他至少记得这是在玛法大陆,而且他还记得他在土城。又或者是他也认为以前成群结队在酒吧里调戏妹子,殴打酒保那种事情太幼稚,所以尽管他的眼神有些散乱,下盘也不太稳重。在荆棘鸟,他总算还能表现得像一个正宗的“绅士”。

    赵世勾着比他还要高的魔龙女技师的脖子,满嘴酒气,一边比划一边嚷嚷:“我跟你说,妹子!知道我以前的外号叫什么吗?我跟你说,喝酒三斤五斤不倒,逢酒必喊走一个就是我,你看!就是我!拳打五一大道,脚踢解放广场,一柄西瓜刀砍遍大江南北,两只砂砵拳两只砂砵拳锤散各路豪杰!我跟你说咳呸!”

    赵世使劲地吐了一口浓痰,不偏不倚地吐在了门童的脚上。赵世迷醉着双眼,丝毫没看到两个门童看他的眼神充满了鄙视和愤怒。

    赵世吃吃地傻笑,抓着一把金币往女技师的胸口里塞,“来,妹子!让哥亲一个,哥不亏待你!”

    女技师很有技巧地避开了赵世那一张臭嘴,把他交到了两个门童的手里。

    “这位客人喝醉了,趁宵禁前,你们两个送他回去吧”

    两个门童像是对望一眼,冷笑连连,“放心吧,我们一定会送他回去的。”

    赵世迷迷糊糊地被人架上了一辆马车,他躺在马车上仰头看见了漫天的星辰,心想这特么的也不知道这马车为什么连个车棚都没有。关键是酒精冲头,这马车震得他五脏六腑都快要一起从喉咙里挤出来了。赵世骂骂咧咧地翻了个身坐了起来,转头环视一圈,四周乌漆墨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也不知道到了土城的哪个角落。斑驳的城墙被冰冷的月光照射着,呆在这巨大的阴影下,阴森森的让人汗毛直竖。

    “你大爷的!这是去哪里?”

    “擦”地一声,有人点亮了一支火把,赵世被强光刺得眼睛一闭,马上感觉有人在他的脸上使劲地锤了一拳。

    “让你得瑟!”

    然后又有一个人从旁边狠狠地踹在了他的腰眼上,把他从马车上踹了下来,接下来一阵狂风暴雨,拳头和脚底板交相呼应,狠狠地照顾着趴在地上抱着脑袋的赵世。

    “还砍遍大江南北,锤散各路豪杰!?我让你砍,让你锤!你个傻缺十三点,有钱了不起啊!”

    “锤死了往城墙底下一埋不就完了,跟他废什么话!”

    “我就是看他不顺眼,麻痹的敢调戏我的女神!还特么吐痰吐我鞋子上!”

    两人把赵世按在地上,一顿惨无人道的蹂躏。起初还能看到这人还会挣扎,偶尔嘴里还会哼一声,可是打到后面,却跟死狗一样没了反应。

    “靠!真是不经打,这就死了吗?”一个说道。

    另一个点点头,“我看差不多喝醉酒的人都这样,三下两下就死翘翘了!看这货身上应该带了不少钱,我们搜一搜。”

    两人心照不宣,凑上前去翻赵世腰上挎着的包裹。赵世出门就这个习惯不好,喜欢把钱全部兜在身上,他那只包裹摊开来,全是金光闪闪的金币,如假包换的土豪暴发户。两人一阵窃喜,捧着金币嘴都笑歪了。

    “干完这一票,我们就远走高飞去魔龙吧!”

    “嗯,带上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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