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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末之龙-第3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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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光闪闪的收藏品间,确实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那又不是它的错。”诺威有些好笑地说,“而且,你不能熔了它——这次回去就把它还给埃德,不许再有任何借口!”

    他还记得佩恩的话,这把小刀不是寻常之物……但他不打算告诉女孩儿,那只会让她更加兴趣十足。以及,他明明把刀给了埃德……泰丝这家伙到底是什么时候又把它摸回来的?!

    “哦,我当然会还给他,我只是暂时代他保管而已嘛!他那么粗心大意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把它弄丢。这种小事,交给我就好啦!谁让我们是朋友呢。”泰丝一本正经地说,好像刚才声称要“熔了你”的根本不是她一样。

    诺威无奈地摇头,把端来的食物放在了桌上,推开窗,让带着水气的微风涌了进来。

    这里是塔马兰,鲁特格尔中北部平原上一个不大不小的港口城市,码头上运送的货物大半是羊毛和各种羊毛制品,位于维因兹河与与蜜河的交汇处,比维萨城和斯顿布奇都要年轻得多,即使天色已晚,码头上的喧闹声依旧一阵阵传来。

    他们来此寻找艾伦两个失去联系的冒险者朋友,“杂耍艺人”加文和“花栗鼠”潘西。几天前加文在维萨城码头的一个仓库里发现了两箱被遗弃的粉末,并且确定那就是用来制造五月节当晚弥漫在柯林斯平原周围的迷雾的。木板箱上标识来自达马兰,而那段时间也的确有两条货船从达马兰而来,尽管运货的人很可能完全不知道自己运的到底是什么,加文还是与自己的同伴一起南下查寻,却就此失去了消息。

    另一条线索将其他人引向卡姆城——据说有人在风语森林附近发现了一群形迹可疑的家伙。从格里瓦尔回到柯林斯神殿之后,娜里亚跟着菲利去卡姆帮助艾伦,诺威和泰丝便来达马兰寻找加文,毕竟他们与那位喜欢四处流浪的战士也有数面之缘。

    十几年前诺威曾来过这里,就在从斯顿布奇到维萨城的路上。他甚至在这里停留了好一段时间,因为距离达马兰不远的鹿角森林里,有一个精灵聚居地,虽然名义上在精灵王佩恩?银叶的统治之下,却几乎是完全独立的。这里的精灵与住在格里瓦尔的同族们相比更加孤僻而警惕,但与达马兰却保持着不错的生意往来,一个走在大街上的精灵并不会被人侧目而视——但那个聚居地却冷漠而毫无理由地将诺威拒之门外,让他至今耿耿于怀。

    精灵的数量日渐减少,同族之间却还有这样的隔阂……诺威对此始终无法释怀。

    与十几年前相比,达马兰的变化之大倒是让精灵十分诧异。整个城市的面积几乎扩大了三分之一,原本有些乱七八糟,大多用木材随意搭建的房屋,被修整得杂而不乱,开始显出一个城市应有的规模,而不只是一个热闹而混乱的、港口边的巨大村落。

    但统治这里的却不是什么贵族,而是由大半出生平民的羊毛商人组成的商会,只是需要每年向拥有此地的领主明卓伯爵交纳一定的税金……这一点倒像是西南的自由城邦初建时的情形,只不过,安特国王大概不会允许自己的国家中心出现什么新的独立城市。

    这是个自由而充满活力的地方,但同时也意味着鱼龙混杂。诺威和泰丝在这里待了一天,得到的消息不是太少,而是太多,好在他们对此还算有些经验,到现在已经差不多可以确定,加文和潘西的确来过这里,而且打听过桑德沃特……那个精灵聚居地的消息。最后被人看见时,他们也的确是往桑德沃特的方向而去。

    诺威对此颇有些头痛。无论有什么理由,如果加文他们是在想要潜入桑德沃特时被抓住,想让那里的精灵放人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也许他们根本不是被精灵抓了呢。”泰丝总是十分乐观,“也许他们是被鹿角森林里的豹子吃了呢。”

    诺威只能苦笑。

    鹿角森林以鹿角为名,是因为那里生着一种形似鹿角的树,但森林中最出名的动物却是花豹。桑德沃特的精灵将其驯化来守卫森林,上一次诺威就已经见识过那种天生动作敏捷,又被特意训练过的大猫的可怕……泰丝所说的,倒也不是没有可能。

    无论如何,他都得再去一趟桑德沃特——但愿迎接他的,不会是另一支擦着他的头皮飞过去的长箭。

    。

    一进入森林,诺威就感觉到了那些自林木的阴影下和枝叶的空隙间窥视着他们的视线,干脆摊开双手,扬声叫道:“我是诺威?逐日者,来此并无恶意,只是想要打听两位可能误入此处的朋友的消息。”

    林中一片寂静,只有无忧无虑的鸟叫声叽叽喳喳吵个不停,许久之后,才有一声精灵语从不远处传来:

    “诺威?逐日者……和泰丝?谢帕德?”

    诺威怔了一怔,还没有回答,泰丝有点得意地用手肘撞了他了一下,在他耳边低声道:“他们知道我的名字欸!我有那么出名吗?”

    诺威的唇边扯出一丝苦笑——敢拿一把破刀去扎精灵王的人,想不出名也难……但愿传到这里的,不是那样的名声。

    “是的。”他只能坦率地承认,忐忑地等待着可能不那么友好的回应。

    一个穿着一身褐色皮甲的精灵分开茂密的灌木丛,出现在他们面前,脸上带着完全出乎诺威意料的微笑。

    “我们听说过你们的名字。”精灵向他们点头致意,“诺威和泰丝……你们帮助过我们的朋友,便也是我们的朋友。”

    诺威万分欢迎这样的发展,却仍有些疑惑。

    “我可以……请问你们的朋友的名字吗?”他小心翼翼地问道。

    精灵却只是冲他一笑:“请跟我来。”

    林中并没有路可言,带着他们前行的精灵似乎只是随意地在树木间穿行,鹿角楸黄色的花朵正是盛开的时,一路纷纷扬扬将细碎的花瓣洒落在他们身上。

    原本趴在泰丝肩头的莫奇突然叽地叫了一声,窜进她腰间的袋子里瑟瑟发抖。一只花豹无声无息地钻出灌木丛时,女孩儿本能地反手握住了自己的匕首。

    “请不要拔出武器。”精灵及时回头提醒,“没有得到命令,它通常不会主动攻击人……但看到武器的话,就是另一回事了。”

    泰丝默默地将从袖口落下的匕首塞了回去,好奇地盯着那对她低吼了一声便踏着从容的步伐,优雅又骄傲地走在她身边的大猫,忍不住伸出手,迅速地摸了一把。

    带着斑驳花纹的短毛很滑,却并不是想象中那么柔软,那特别的手感和突然间心跳加速的感觉让泰丝情不自禁地又摸了一把。

    花豹回过头,用金中带绿的眼睛看着他,又嗅了嗅她僵在它背上的手,似乎并不怎么讨厌的样子,却也没有表现出特别的亲热,只是不紧不慢地在他们身边走了一阵儿,容忍着她时不时的偷袭,然后又突然消失在树丛里。

    泰丝依依不舍地望着还在晃动的枝叶,脱口问道:“那个可以骑吗?”

    耳边并没有预料之中,精灵那声无可奈何的“泰丝!”——诺威似乎根本没有留意她说了什么,而是惊讶地问着:“……你们是耐瑟斯的信徒?”

    泰丝转头顺着诺威的视线望去,一处林间空地上,随风飘落的金色花雨间,伫立着一座简朴的灰色石碑,上面唯一的雕刻,是耐瑟斯形如沙漏的巨大标志。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qidian)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qidian阅读。)

第三百九十七章 远古之道() 
诺威一直以为对耐瑟斯的信仰还局限于偏僻的北方,却未料到它已渗入大陆中部,他的同族之中……精灵并非不能接受一个新的神祗,但花费的时间极其漫长。而当他留意到桑德沃特似乎并没有第二个神祗的神殿或祭坛时,心中的不安愈发强烈。

    从在米亚兹?维斯接触到耐瑟斯的信徒开始,那种不安一直潜藏在他心底。尽管在他认识的那些人里,哈利亚特和他的同伴们是勇敢,淳朴,值得尊敬的普通人,科帕斯?芬顿是一个沉稳可靠,善于言辞的牧师,斯科特拥有令人惊讶的力量……表面上看起来,一切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但牧师传授的教义之中的某些暗示,斯科特曾是水神的圣骑士这样特殊的身份,以及,那曾出现在他从安克兰得到的石板上的标志……总有一种隐隐的疑虑,在他脑海中挥之不去。

    但他深知信仰不是可以随意质疑的东西——无论是对象还是方式。既然桑德沃特的精灵们似乎无意多说什么,他也明智地闭口不提。

    无论如何,桑德沃特比他想象中要美好得多,林间随意搭建的树屋不事雕琢,轻巧而天然,居住在这里的精灵们似乎还保持着远古时那种简单纯粹,与自然融为一体的部落生活。没有精致的长袍,繁冗的礼节,他们衣着简朴,举止随意,却生气勃勃。甚至有不少野生的动物们悠闲自在地徘徊在村落中,对在它们身边或头顶来来往往的精灵们视若无睹——格里瓦尔的精灵需要依靠长久的训练和技巧保持下来的与动物沟通的能力,在这里似乎依旧是一种天赋。

    毫无疑问,泰丝喜欢这地方——尽管她抓住一只会乖巧地在她手心啃坚果的松鼠就想取个名字带回家,找到一只不会立刻从她面前逃走的鹿就想要往对方背上爬,让诺威手忙脚乱,头痛不已。

    带他们进入桑德沃特的精灵名叫俄林?繁羽,对泰丝的举动倒没有什么责备之意,反而带着微笑在一边看着,甚至帮她安抚那只显然开始不耐烦的雄鹿,脸上的神情足以用“慈祥”来形容。在他眼中,泰丝大概跟一个不懂事的未成年小孩儿没什么两样。

    事实上,有时连诺威自己也说不清,泰丝对他来说是像女儿多一点,还是像恋人多一点……但不管怎样,他们不会离开彼此——这样或许也就够了。

    照精灵的传统,不是由精灵王直接统辖或有委任领主的地方,通常会由精灵中的长者组成长老会负责管理,但桑德沃特却有一位由精灵们自己推选出的领主,帕纳色斯?南狄。诺威怀疑这位领主并未得到银叶王的承认,但这里的精灵们大概也不会在意。

    帕纳色斯居住的地方位于一棵巨大的橡树上,与其他精灵的房屋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屋前立着一面绿底金花的旗帜。

    然而领主此刻并不在家中。

    尽管俄林毫不在意地推开了半掩的房门,要将客人请入空无一人的树屋,诺威还是坚持在屋外等待,直至那外出的主人匆匆赶回。

    “抱歉!”年轻的领主笑容爽朗,“我没想到会有客人来。”

    帕纳色斯大概与诺威差不多年纪,褐色头发剪得很短,阳光跳跃在他像花豹一样金中带绿的双眼中,如果不是那一双尖耳,他看起来更像是个热情强壮的人类猎人。

    连他的家中都布置得十足像个猎人,简单质朴,墙上挂着弓箭和各种武器——以及毛皮。

    注意到诺威惊讶的目光,帕纳色斯微笑着问道:“格里瓦尔的精灵不吃肉吗?”

    诺威摇了摇头:“当然不是。我们只是……不会用动物的毛皮来做装饰。”

    “那不是装饰——那是冬天御寒用的,有时也会拿来与达马兰交换羊毛、粮食和盐。”帕纳色斯认真地解释,“我们不会猎杀必要之外的动物,也不会浪费它们的牺牲。”

    “冰原上的野蛮人也这么说呢。”泰丝脱口道。

    她没什么恶意,但这对精灵来说几乎可以算是冒犯——诺威的脸色微微有些发白,帕纳色斯却只是不以为意地笑了笑,“我知道你们去过冰原……野蛮人这么做是因为不这样他们无法在那严酷之地生存下去,我们这么做是因为我们选择如此。这片森林很富饶,但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需索无度。”

    诺威默默点头。这里的精灵们遵循着远古之道,这种返璞归真的生活单纯得令人羡慕,但某种意义上,也失去了前进的动力——欲望或许是万恶之源,却也是巨大的力量。没有欲望的驱使……许多奇迹不会发生。

    但这不是他能够评判的。

    “……你曾来过这里。”帕纳色斯若有所思地打量着他的金发,“大概十几年前……我对着你的头顶射了一箭。”

    诺威脸上的神情让他笑了起来:“抱歉……那对你来说应该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但那时我们才刚刚抓到一个从格里瓦尔来的间谍,多少有些过于警惕。”

    间谍——诺威不安地思索着这个词里隐藏的含义。正如他之前意识到的,桑德沃特的精灵并不服从精灵王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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