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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第一猛人-第3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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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在现在已经是深夜,他们不可能大举进兵,最多是小股部队挺进。我们做好战斗准备,且打且退,一旦退进山林,我们就真的脱险了。”

    普名声一直把夫人当作智囊来使用,现在见万思丝处变不惊,办事井井有条,更是钦佩,赶紧依照她的吩咐去行事。

    普名声在夷人中的影响力真是无以伦比――至少阿迷州的夷人是这样的。

    阿迷州的夷人都知道普名声有造反自立的心思,所以普名声也不隐瞒,把他在朱由诚那里受到的威胁、欺辱全部如实地告诉部下。

    部下一听,都快气炸了肺。

    尽管老大要造反,可你也不能当面说他要造反哪,那多没面子呀。

    咦,有点不对,既然造反是没面子的事,那老大为什么还乐此不疲呢?

    不过这些夷人只顾着生气,没人往深里想。

    普名声的手下愤怒地喊出口号:“围剿锦衣卫,活捉朱大人!”

    朱大人并不是贬义词。没办法,这些普通士兵并不知道朱由诚的名字。

    如果称小贼的话,似乎人家还是个很大的官;而如果称大盗的话,人家似乎不用抢掠便可以衣食无忧,这一点可以从锦衣卫那豪华美观的营寨看出来――有哪个钱多烧包的会在临时营寨的木板上刷油漆?当然,他们不知道,锦衣卫的营寨的栅栏可以反复使用,刷漆不仅仅为了美观,更为了防腐。

    这么一来,士兵们只好称他为“朱大人”了。

    当然,这种称呼让普名声觉得非常别扭。

    不光是他别扭,士兵也觉得非常别扭。这么喊的感觉,就像是在说,朱xx,你是个好人,可是我们还是要造你的反。为什么呢?因为你是个好人。

    所以士兵们的口号慢慢就转变了,由“围剿锦衣卫,活捉朱大人”变成“明军残暴,造反有理”。

    声音越来越大,渐渐有山崩海啸之势。

    虽然普名声的营寨离别人的驻扎的地方有一段距离,但这么大的声音早就传到别人的耳里。

    不过,这并没有引起别人的注意。因为普名声伪装得非常好,大家一直认为他是土司中爱国的典范,认为这可能是普名声抓到的俘虏在闹事,最多嘀咕一声:“这普名声,骄傲了,骄兵必败啊。现在居然连俘虏喊口号,他都弹压不住。”

    万思丝正在房间里收拾东西,听到声音跳将出来,喝道:“作死啊!我们身陷明军包围之中,你们还大喊造反口号,是不是嫌明军来得不够快?”

    五千大军如梦初醒,赶紧闭嘴,回营收拾包裹,准备开溜。

    本来士兵出征带不了许多东西,可是普名声的士兵手脚不是特别干净,收缴的敌军财物总是交一半,留一半,还不时有偷鸡摸狗的行径。

    普名声为了收拾军心,也是睁一眼,闭一眼。

    这么一来二去,每个士兵都有一大包财物。

    看着士兵慢慢吞吞地收拾东西,普名声心急如焚,不停催促。

    不过,他可不敢让士兵抛弃包裹,那都是士兵们奋不顾身抢来的,要是下令抛弃,士兵们怕不要活吃了他。

    可喜的是,朱由诚和朱燮元两人似乎只顾着生气,忘了派部队来剿灭他,直到士兵们收拾好行装,列队出发,都没有看到追兵过来。

    看到士兵们一个个精神百倍,身后带着一个个鼓鼓囊囊的大包裹,普名声大喜,军心可用啊。

    不看别的,光看那个包裹,士兵们也会豁出性命去保护。

    只不过,除了包裹,有些人的铁枪的枪尖上还挑着些奇怪的东西。那“咕咕”叫的,不像野鸡,而似家鸡,也不知道是从哪家偷来的;还有些人的枪尖上挑着呲牙咧嘴的看起来像是死狗。

    唉,还真是名副其实的偷鸡摸狗啊。

    普名声一阵无语,他有些受不了这些士兵了,既然做小偷,麻烦你偷大一点好不好,偷鸡摸狗能有什么出息?要知道,偷只鸡和偷只金手镯,价值不一样,但判的刑可是一样的重。

    普名声心中不屑,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带领士兵离营便走。

    因为要逃避明军的追杀,为了节省时间,普名声并没有让士兵拆掉营帐,而是抛下营地,直接逃跑。

    逃到一个隘口,普名声哈哈大笑。

    万思丝顿觉疑惑,问道:“普郎,我们都快山穷水尽了,你怎么还笑得出来?”

    “山穷水尽?我们现在就要龙归大海,虎入山林了。我笑的是朱由诚自以为一代名将,可惜棋差一着,在这个隘口没有布兵,否则,我们哪里还有活路?”

    万思丝闻言娇声笑了起来。

    她才笑了两声,就觉得这种情景似乎和某部评书的某个场景一致,心中顿觉不妙。

    相似的情景还在后面,正在普名声庆幸的时候,隘口外突然有人朗声说道:“普名声,你拥兵自立,阴谋造反的事发了,朱大人派我在这里等你。所有叛军听好了,丢下武器,饶你们不死。”

    说完,隘口那边火铳爆响,一颗颗子弹射将出来,登时就射倒了不少叛军。

    叛军们欲哭无泪,这是谁带的兵呀?太缺德了。

    招降不是要给点时间考虑吗?怎么能一边招降,一边放铳呢?虽然我们不一定会投降,可是总得给我们点转身逃走的时间吧。

    普名声急中生智,想起探马报来的地形,大喝道:“左边有一个黑森林,里面地形复杂,又有泥沼,明军一定不会去那里,我们从那里逃!”

    叛军闻言,赶紧跟着普名声往左边逃。

    锦衣卫在后面穷追不舍。

    可惜叛军这回是为了性命,爆发出了三倍的生命潜能,跑得像风一样,竟得跑赢了行军好手――锦衣卫。

    这次比赛,他们终于赢了大奖――他们的性命。

    见到黑森林,普名声一阵庆幸,这里应该是明军的防御薄弱点。因为白天进入黑森林都是九死一生,更别说晚上了。可是普名声不是特别怕,他带的夷兵登山涉水如履平地。

    黑森林的险,是对于惯于平原作战的明军,而不是对于仿如山林精灵的夷人。

    普名声未及说话,嘴巴就被万思丝捂住了。

    她惶恐地看看四周,说道:“普朗,可不敢再笑了。我们眼前的情景和三国演义中的华容道何其相似,你再把明军笑出来,可没有关羽会出来放走你。”

    普名声费力地拨开万思丝的手,愁眉苦脸地说道:“你当我不怕呀。不过不用担心,这里定然没有明军。朱由诚派追兵也是天黑后的事情,黑夜敢进黑森林,不用我们动手,老天爷会收拾他们的。”

    他们想不到的是,朱由诚早在中午普名声离开帅帐后就派兵埋伏在黑森林的边缘。

    黑森林里虽然危险,但边缘就好多了。如果不是蚊虫太多,叮得难受的话,这里倒是个避暑的好去处。

    所以叛军们就悲剧了,明军照例是一句招降,然后火铳齐射。

    叛军们见生路被断,那真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决心和明军拼个你死我活,悍不畏死地冲向黑森林。

    他们见过明军的火铳,两铳之间,间隔时间太长,只要熬过一轮,那就好办了。

    可惜锦衣卫的火铳和他们想象的大不一样,铳铳之间好像并无间距,叛军像割麦子一样纷纷倒下。

    就在这个时候,追击的明军也赶了过来。

    叛军本来就被明军先进的火器欺负得欲仙欲死,再加上明军两面包抄的战术,那还有什么想法,投降吧。

    普名声和万思丝倒像条汉子,宁死不降。

    这都是朱由诚做下的孽啊。

    这二人心中认定朱由诚是他们命里的克星。你看,没造反都被他步步紧逼,造了反还不要他被玩死呀。

    不过活的俘虏可要比死的俘虏值钱多了,他们二人认为锦衣卫一定会生擒活捉他们,心中冷笑,准备拉几个锦衣卫当垫背的,可谁知锦衣卫接到的却是格杀令。

    原来朱由诚怕生擒之后又生变故,毕竟阿迷州还有普名声的嫡系部队,普名声一天不死,这些嫡系部队一天就不会死心。

    因此普名声和万思丝的身子被乱铳轰成筛子,这是要留着首级请赏,否则连头也看不得了。

    或许这二人心里的最后一句话是:“朱由诚,你也太狠了一点吧,连条生路也不给?就算不给生路,也要给两个垫背的人给我吧。”

第三百二十章 放火也是学问() 
掐灭了不安定因素,接下来的事情就比较简单了。

    朱燮元是民政天才,朱由诚没费多少口舌,他就明白了北社县的情况,并根据实际,拟定了相应的对策。

    朱由诚乐得轻松,抓紧时间把民政全部移交给朱燮元。

    谁知这样反而博得了朱燮元的好感,夸赞朱由诚知轻重,不恋权。

    朱燮元知道,大明官场有两种人,一种人恋权,但不做事;另一种也恋权,但以天下为己任。前一种的代表人物是嘉靖年间的首辅严嵩,后一种的代表人物是万历年间的首辅张居正。

    他不知道,朱由诚其实不属于这两种人之一,他是大明官场的另类,特点是不恋权,也不愿意做事。如果有选择的话,他更愿意做纨绔子弟。

    当然,大明地大物博,两万万人口,一样米养百样人,什么性格的人都有,未必没有和他个性相同的人。只不过这种人在官场根本混不下去,朱由诚见不着。

    像朱由诚这么懒的人,光移交民政怎么够呢?他连俘虏也一并移交给朱燮元。

    朱燮元是个温厚长者,不致于吞没他的功劳,所以朱由诚非常放心地把俘虏交给他。

    在贵阳时,为了轻装上阵,他就这么干过一回,现在已经是轻车熟路。

    朱燮元反倒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摆明了就是分点功劳给他。

    解决了军事和民政问题,锦衣卫本来可以立即回京,可是朱由诚却任性地定于三日后启程。

    原因无他,他来大明十年了,却没有好好观赏这没有被工业和异族污染过的大好河山。

    大凉山并不是什么名胜,但毕竟是一处景致,不欣赏一下怎么可以呢?

    朱由诚带着客青青、马云娘二女和信王一起爬山。

    朱由诚、客青青、信王三人是京西皇庄练出来的好体格,而马云娘自小舞刀弄剑,身体素质也很好。

    他们四人在山上又是唱歌,又是跳舞,别提有多快乐了。

    时近中午,信王觉得有些饥饿,不无遗憾地说道:“可惜没有带些吃食上来,否则倒可以玩上一整天。”

    朱由诚笑道:“谁说没带?”

    朱由诚手一招,一名侍卫上前,从怀里掏出一包盐、一瓶酱油、一瓶蜂蜜、一瓶酒,还有各色调料。

    信王翻翻这些东西,嘻嘻笑道:“人说诚哥哥算无遗策,我看不过尔尔。诚哥哥,你带的尽是调料,可没有吃食哦。”

    说完,他清咳一声,然后把嗓子憋粗,假装大人似的说道:“小诚哪,胜不骄,败不馁方为俊杰。你看,才打了几场胜仗,消灭几万敌人,你就开始得意忘形了,竟然忘了带吃食过来。你看这青山绿水,环境怡人,如果我们能尽情吃喝,那会是件多么愉快的事呀。”

    朱由诚笑了,一指从树林里出来的二女。

    只见客青青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呃,错了,还是一只鸡。原来,她在树林里抓到两只野鸡。

    而马云娘更是厉害,竟然扛着一只麂子从树林出来。

    “阿检,大凉山就是一座宝库,里面有无数野生动物,这就是我们天然的食品仓库。到这里来,还需要事先准备吃食吗?”

    信王不好意思地笑了。

    信王本以为找到朱由诚的错处,憋着劲想训他一次,没想到却是自己想差了。

    客青青、马云娘二女和他们二人打了声招呼,就拿着战利品去小溪边洗剥。

    信王道:“没有炊具,该怎么吃呢?难道整只放在火上烤?这样做虽然很有古风,但味道差了点。诚哥哥是美食家,难道会吃那种粗粝的食物吗?”

    朱由诚笑道:“当然不会,而且即使我吃粗食,也要把细粮留给阿检吃。今天,我准备做两道菜,一道是叫化鸡,另一道是烤肉串,那可是无上的美味哦。来,一起来做吧。”

    烤肉串需要竹签,朱由诚并没有带上来,他早就准备在山上就地取材。

    他们砍倒一棵竹子,然后取下一截,削成一根根又细又尖的竹签。

    竹签做得了,猎物也洗干净了,朱由诚告诉他们怎样串肉串,怎样烤肉串,然后便一个人去对付叫花鸡。

    侍卫们本来想上前帮忙的,不过被这四人异口同声地拒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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