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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第一猛人-第3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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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签做得了,猎物也洗干净了,朱由诚告诉他们怎样串肉串,怎样烤肉串,然后便一个人去对付叫花鸡。
侍卫们本来想上前帮忙的,不过被这四人异口同声地拒绝了。
开玩笑,野炊的乐趣在于自己动手,丰衣足食,要是让别人做,野炊的乐趣就少了一半。这么好玩的事,怎么能让给别人呢?
串好肉串,信王开始点火。
他以前从来没有做过这种活,觉得特别新鲜。
不过,火苗似乎并不给他这个王爷面子,每当要点着木片的时候,火苗便飘飘摇摇地灭了。后来还是在马云娘的帮助下,这才勉强点着火。
信王得意至极,拿起一根燃着的木棍兴奋地摇晃了起来,嘴里还不住地喊:“我成功了!我成功了!”
晃着晃着,木棍上的火焰熄灭了。他想再次点燃木棍,低头一看,完蛋了,因为太兴奋,他没注意火堆,手舞足蹈的时候,踩进了火堆,把好不容易才点着的火生生给踩灭了。
客青青和马云娘目瞪口呆地看着信王。
信王正想开口说些什么,客青青一转头,对马云娘道:“这个地方风水不好,咱们换个地方点篝火吧。”
马云娘点头道:“青青姐姐说得不错,那咱换个地方吧。”
说完,二女拿着火绳到别的地方去点火。
信王垂头丧气,暗道:“若是盈盈妹妹在,她们必定不会走的。”
正在暗自生闷气的时候,朱由诚两手各托着一个泥球过来。
朱由诚见信王一个人低着头站在一边,两女在不远处烤肉,便问道:“怎么了,你和她们闹别扭了?”
信王摇摇头,道:“也不算闹别扭吧,可能是我太笨,影响她们了。”
说着,信王便把刚才事情说了一遍。
朱由诚大惊失色,泥球再也托不住,滚落地上。
他问道:“那你的脚呢?有没有受伤?”
说着,他让信王坐下,脱下他的袜子,仔细地看了看,舒了口气,道:“还好,没有烫伤。阿检,以后要记住,人生只可得意,不能忘形,快乐到极点的背后,是危险在滋生。”
信王感受到被人关心的温暖,心里一甜,道:“诚哥哥,你对我真好,不像那两个女人。唉,女人就是薄情。”
朱由诚笑道:“我和她们当然不一样。我和你是兄弟,而她们和你只是朋友。朋友之情哪里能比得上兄弟之情呢?不过阿检,我有点奇怪,不过是点着一堆火而已,你至于那么高兴吗?”
“人家第一次点着,当然高兴喽。不过,诚哥哥,放火还真是一门学问,我现在不敢瞧不起厨子了,至少他们放的火比人家好。”
朱由诚语重心长地说道:“知识无处不在,关键看你愿不愿意学。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信王点点头,若有所思。
信王突然说道:“你讲的好有道理,能不能把你刚才口述的那幅对联写下来,我挂在书房里,提醒自己向世间万物学习?诚哥哥就是厉害,出口成章。”
“对联?”朱由诚一愣,旋即想起了他刚才引用了一句曹雪芹创作的对联。
曹雪芹是汉奸曹玺的后人,曹玺、曹寅双手都沾过抗清志士的鲜血,这两人分别是曹雪芹的曾祖、祖父。而他的父亲曹颙更是螨清主子的一条忠犬,名为江宁织造,实为监视江南的特务头子。(史载,曹寅有密查专奏之权,虽无特务之名,但有特务之实;而曹颙子承父业,是不是特务,不问可知。)
曹家后来被主子雍正反攻倒算,家产败落。如果不是这样,曹雪芹也是螨清一条忠诚的小狗。
这么有哲理的对联怎么能出自从头上到脚下,每一个毛孔都滴着罪恶的汉奸之家的后人手中呢?
朱由诚决定把这首对联拿走,让那个未来的汉奸痛苦去吧。如果有时间,他决定把红楼梦也抄下来,让那小子彻底抓瞎。
他点点头,道:“好吧,即然你喜欢,那我就写下来给你吧。不过,现在没有笔,我们先做叫花鸡吃,下午下山后再写。”
“叫花鸡,就是这两个泥蛋蛋吗?好像摔扁了。”
朱由诚惨叫道:“好不容易才搞好的,难道还要再来一次?我苦”
第三百二十一章 身世迷团(上)()
一切的好心情在下山后全都被破坏了,因为北京来的客人带来了一个不算太好的消息。
大明天启六年七月十二日,一个面白无须还略带点书卷气的太监来到了北社县,他就是来宣旨的天使。
天使驾临,举县震动,唯独锦衣卫若无其事。
陈国齐客客气气地告诉天使,朱大人和信王正在登山。
朱大人说了,登山是今天最重要的事。如果有什么突发情况,哪怕是天塌地陷的大事,也得等下山再处理。
朱由诚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叛匪已平,不稳定因素已除,再加上有名臣朱燮元坐镇,出不了什么大事,他难得任性一次。
陈国齐最后说,接旨之事,得等到晚上两位大人下山后再行安排。
如果普通人这么傲慢,天使早一巴掌呼过去,然后回京,在皇帝耳朵边大进馋言,让这个任性的人尝尝任性的苦果。
可是朱由诚是谁?那是天启皇帝的宠臣,给他进馋言,纯粹是找死。
所以天使只好在锦衣卫的营帐里等候。
好在陈国齐挺会做人的,给他安排下好酒好菜,又带他参观锦衣卫的训练,没有让他坐冷板凳。
到了酉时四刻,朱由诚和信王珊珊来迟。
待朱由诚排下香案,天使展开黄色的圣旨念道:“奉天承运皇帝,诏曰”
圣旨很长,大意是朱由诚已经剿灭了安邦彦叛军,又将信王由重重包围中解救出来,厥功甚伟,命令他即刻班师回京,好让京师官民领略王师威武。至于奢崇明,他已经被朱燮元包围在深山,日薄西山,无须朱由诚率锦衣卫围剿。
接完旨,信王悄声问道:“诚哥哥。我们不是已经剿灭了奢崇明吗,怎么皇上还说奢崇明被围在深山?不会我们捉的奢崇明是替身吧。”
信王听朱由诚讲过许多武侠故事,对那些神奇的情节信得一塌糊涂,而替身、易容又是武侠用的桥段。这么一来。天启皇帝的圣旨一出,他误认为抓住的是假的奢崇明。
朱由诚笑道:“我们抓住的当然是真奢崇明,但我们距离北京太远”
信王恍然大悟,抓住奢崇明是前些天的事情,而大凉山离北京那么远。即使八百里加急也得五六天才能到北京,所以北京那边现在还不一定知道奢崇明被活捉的消息,即使知道,派出第二批传旨的天使,那也是很久以后的事情了。
见朱由诚和信王悄声嘀咕,传旨太监也不上前打扰,只是含笑看着他们。
朱由诚见状,明白还有一件事情没做,太监在这里等着呢。
这道圣旨算是喜事,给人报喜一般都是要收喜钱的。更何况是贪财兼吝啬的太监呢?
朱由诚上前两步,抓住太监的手用力地摇晃了一下,道:“这位公公辛苦了,我和信王收拾一下行装,明天就启程回京。”
在握手的同时,五枚银圆神不知鬼不觉地到了太监手里。
太监感受到手里又圆又硬的东西,脸笑得像一朵花似的,连声说道:“那怎么好意思呢?”
按理说,接了旨,领了赏。太监就可以走了。
可是这位太监却还不走,一直候在旁边。
朱由诚问道:“你还有事吗?”
那太监赔笑道:“咱家刘若愚,是李永贞公公的生死之交。咱家常听李永贞公公称赞朱大人丰神俊朗,风|流潇洒。起了崇拜之心。现在见大人果然和传闻中一样,所以在一旁观摩,以期学得大人的一二。”
刘若愚和其他太监不一样,他家世袭延庆卫指挥佥事,而他的父亲更是官至辽阳协镇副总兵,算是一方大员了。刘若愚家学渊源。能文能武,本来有锦秀前程,可惜十六岁那年做了个奇怪的梦,一个白胡子老神仙说他的前程在宫里。他左思右想,痛下决心,自己切了那话儿,进宫侍奉万历皇帝。
因为文化水平高,他现在进了司礼监管理文书,算是离当初的目标近了一步。
有文化的人就是不一样,这样奉迎的话讲得情真意切、入情入理,如果不是朱由诚两世为人,几乎误以为这是真的了。
不过信王毕竟是大明知名的诚实小郎君,信了个十成十。
听到朱由诚被人推崇,信王比朱由诚还高兴,道:“那是,我诚哥哥是什么人?大明第一好哥哥,大明第一才子,大明第一猛人。你便在边上好好看着吧,学得一二,你也可以在宫里横着走了。”
刘若愚连声附和。
朱由诚见刘若愚嘴里不尽不实,知道他想告诉自己的事情未必能让信王知道,也不点破。
耽搁到夜色深沉,信王告辞回帐睡觉后,刘若愚道:“朱大人,咱家奉李永贞公公的命令,有事来找你。”
“李永贞?不是魏公公吗?”
“当然不是,这件事咱家还瞒着魏公公呢,因为这件事与大人的身世有关。”
“身世?我的身世有什么可说的?”
“朱大人,我还是从头讲起吧。朱大人,您不是从小被人抱走,然后遗弃在京郊的破庙吗?现在,当年那个抱走你的人找到了。”
“嗯。”朱由诚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对于这具肉身的恩怨,他根本不在乎。
再说,没有那个人贩子,他哪里能遇到朱由检这个好兄弟呢?
刘若愚觉得朱由诚的态度给人一种莫测高深的感觉,也许这正是李永贞推崇朱由诚的原因。
这么年轻,城府就这么深,日后的成就一定不可限量。
刘若愚咽了口口水,接着说道:“那人供认,你的确是沧州人,但与魏公公没有任何关系。你的父亲已经过世,但母亲还健在,就住在沧州城外的小黄庄。他说,朱大人的本姓应该是黄,全名是黄狗剩。”
朱由诚的城府再深,此时也忍不住了,一口茶全喷了出来,道:“狗剩?这是谁取的名字?似乎和本官有不小的怨念哪。”
刘若愚正站在朱由诚的面前,那口茶一点儿也没浪费,全喷在他身上了。
他哀怨地擦擦身上的茶水,道:“据说这个名字就是你那便宜父亲取的,说是贱名好养活。”
朱由诚低头,轻轻用茶碗盖把茶水上的浮沫撇到一边,漫不经心地问道:“怎么知道就是他抱走抱走本官的?而且,本官为何不能是从魏家抱走的?”
“那人说,抱走魏家外孙的那人在寻找买家时,遇到山洪暴发,连老带小一起淹死了,所以你不可能是魏家血脉。而且你父亲与魏公公的相貌有七八分相似,所以判断你是黄黄家小子。”
“死无对证,谁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
“那人说他还有一个铁证,就是黄家世代信佛,所以每个孩子满月后,都会用香在头上点九个疤。大人头上”
朱由诚挠挠头皮,心里有些打鼓。虽然头皮被头发盖着,但他平时洗头时,确实觉得头上有些地方不平,原来还以为是当乞丐时碰伤的,没有介意,想不到那却是九个戒疤,是他与魏忠贤没有任何关系的铁证。
朱由诚心乱如麻,他并不是个喜欢奉迎的人,再说魏忠贤的粗腿能抱几年?等崇祯皇帝上台,第一个要干掉的人就是魏忠贤。
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事实上,这个说法并不准确。三朝元老、四朝元老甚至五朝元老,在历史上都屡见不鲜。但太监大多只有一朝,哪怕再权势熏天,老皇帝大行,这太监的下场也不太妙。所以,一朝天子一朝太监更准确些。
第三百二十一章 身世迷团(下)()
他真要抱粗腿,那就抱下一朝大太监王承恩的粗腿。等等,王承恩的腿似乎还没有他的粗,他可是崇祯皇帝最尊敬的哥哥呢。
他之所以看重魏忠贤,实在因为魏忠贤是大明治世之能太监。
虽然历史上的魏忠贤一再被东林党抹黑,但在历史的烟尘中,魏忠贤的才能还是掩饰不住。
历史上,天启皇帝在位时,大明并没有爆发过农民起义,而大规模民乱恰恰出自“众正盈朝”的崇祯皇帝在位时。国家还是那个国家,人民还是那些人民,不同的是少了一个太监,一个有治国之能、不怕唾骂的太监。
天启皇帝非常清楚魏忠贤的才能,所以他在临死前拉着崇祯皇帝的手,告诉崇祯,一定要重用魏忠贤。这不是皇帝在安排宠臣的后路,而是真正把治国之能臣交付给继任皇帝。
可惜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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