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茅山捉鬼人-第16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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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很体面地活在都市里,以生意人的身份跟各种人做买卖,法术公会给他们优越的经济回报,在法术界也有一定的地位,但有一条,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在有关法术的事情上,都没有参与权和话语权。
这是各派达成的一种共识:你可以赚钱,可以有社会地位,但法术界的等级地位,靠的是修行上的硬实力,这个绝对不能被金钱玷污,毕竟法术界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存在,世俗中的金钱权力之类,一个好的法师,绝对是看不上的。
元夕作为法术公会的司主和操盘手,当然有资格动用法术公会的账户,她在相当不节俭,这次行动中大部分需要用到的设备,都是现买的。
见到叶小木他们过来,元夕过来问他们谁会开车,苏烟和曹伟波都有驾照的,于是元夕分给他们一辆车,曹伟波开,苏烟坐在副驾驶,小木、王小宝、陈幼斌和陈晓旭四个人挤在后排,好在suv的座位够宽,四个人挤在一起坐也没什么问题。
等人都坐上去之后,四辆车一起出发,开上高速之后,一路向西开去。
曹伟波把自己手机连上汽车,放歌听,他放了一首《起风了》,十几年前的老歌了,不过听着感觉还不错。
开车是挺无聊的,曹伟波透过后视镜看着大伙,目光落在陈晓旭脸上,想起一个话题,说道:“喂,唐僧,你跟元大小姐发展到哪一步了?”
“唐僧”是曹伟波给他取的外号,本来苏烟给他取外号叫和尚,然后大家发现,他无论是相貌还是性格,都很像《西游降魔篇》里那个细皮嫩肉的唐僧,于是曹伟波带头叫他唐僧,陈晓旭也反抗了几天,无奈接受了……
陈晓旭听了这话,有点不好意思,说道:“你们想多了,我跟她就是一般朋友,根本没到那一步。”
“得了吧,元大小姐的性格,大家可都是知道的,她能忍住见面三次不睡你?”
“喂!”苏烟捅了他一下,“没见过的事情,不要乱说!”
曹伟波自觉失言,从后视镜看了陈晓旭一眼,道:“我这人八卦,道听途说,不要生气啊。”
第3343 寻找绣球2()
苏烟撇嘴道:“他一点脾气都没有的,他这性格,你就算骂他他都不会生气的。”
“真是这样?”曹伟波好奇,“唐僧,这一点脾气都没有的吗?”
“如果你骂的对,对外是一种勉励,就算骂的不对,至少能让你开心,我也没什么损失,为什么要动怒呢?”
曹伟波一下子怔住,这逻辑……自己完全无法反驳,过了好一会才喃喃说道,“我真的服你,叫你唐僧真没叫错,不对,以后应该叫你圣僧……”
“我不是僧人。不过你们开心就好。”陈晓旭微笑说道。
坐车无聊,王小宝把买来的真空包装的鸡腿什么的拿出来给大家吃,除了曹伟波要开车,其余人一人一瓶啤酒,结果陈晓旭当然不要。
苏烟吐槽他不杀生这件事,结果好像为了她说的话似的,突然从车窗户飞进来一只不知道是蜜蜂还是牛虻,嗡嗡叫着在大伙身边转来转去。
大伙吓得要打,陈晓旭突然来了精神,让大家不要打,把车窗都打开放它出去。
“不要伤害它啊,它只是个小蜜蜂,这种无谓的伤害千万不要!”
结果窗户打开之后它就是不走,一直在人眼前绕,弄得人心惶惶的,最后一个不查,趴在叶小木脖子上就是一下。
这时候鸡仔从座位下面跳出来,一口叼住,给吞进了肚子里,陈晓旭哀叹不已,但鸡仔的脾气他也知道的,不敢得罪,只能干瞪眼。
苏烟赶紧拿出红花油,给叶小木擦伤口。
高速公路的行程是枯燥的,几个少年在一起闲聊,本来聊什么都有,但话题总是被陈幼斌带到修行方面来,虽然这几个也都是很上进的吧,但总聊这个,时间一长也就没兴致了,只有陈晓旭愿意跟他聊。
叶小木看着身边这两个家伙,觉得挺好玩的,这俩家伙性格都跟常人不一样,在一起还真是绝配,边上王小宝正在睡觉,这家伙是个厉害角色,人际交往什么的非常强,八面玲珑,这是他的特长,但是对自己人就非常实诚了。
苏烟有一颗玲珑心,看看看事情都特别准,曹伟波爱装逼说大话,但反应能力比一般人快,做事也认真。再加上他自己……团伙——哦不对,团队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和性格,虽然整体实力跟三界盟、双绝八子这样的差得远,连一般的团队也比不上,但叶小木很喜欢身边这几个人。真希望大家都不分开,一直陪伴下去呀。
车开到傍晚,到了传说中的丽江,元夕打电话给苏烟,意思晚上就不要赶夜路了,不然白天没得睡,于是四辆车一起开下高速,进了城,找了一个挺漂亮的客栈住下。
古城很热闹,晚上微信群里有人约去酒吧喝酒,叶小木一干人不想看白眼,就自己一帮人出去找了个比较安静的酒吧坐着聊天,王小宝请客,本来想点红酒,一看最便宜的都998一瓶,吓得牙疼,赶紧点了几瓶啤酒喝。
陈晓旭以自己不喝酒为由,一个人留在客栈,结果叶小木他们回来的时候发现他居然不在,苏烟给叶小木使了个眼色,叶小木这才明白,他一定是跟元夕单独约会去了。
元夕跟陈晓旭一起顺着街道溜达,一直走到没灯的地方,坐在溪水边上发呆。
两人节奏散漫地聊着天,也没什么特别的内容,几天的相处,他们找到了一个很默契的节奏。
“你感觉跟我相处怎么样?”元夕突然问道。
陈晓旭想了一下,道:“很舒服。”
“怎么个舒服法?”
“从小到大,我都跟别人不一样,我没朋友,师兄弟们也带我玩,他们觉得我是个怪人,长大之后,因为我不杀生也不吃荤腥,更是被他们排斥……不过我也无所谓,我一直觉得这样一个人挺好的,直到遇见你,哦,其实小木他们也挺好的,跟他们相处也很舒服。”
他沉吟了一下,道:“不过跟你在一起,跟他们的感觉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元夕追问。
“我说不清楚,就是不一样。”
元夕嗔了他一眼,从兜里拿出一支短笛吹起来,悠扬而凄清的音乐从笛子中飞出,陈晓旭听的痴迷。
元夕吹完一曲之后,跟陈晓旭说道:“以后,我们不要单独见面了。”
“为什么!”陈晓旭惊讶。
元夕弯着一边嘴角,有点要哭出来的感觉,脑袋也微微垂下了,说道:“你现在看到的,都是假象,我不是一个好女孩,我以前……交过很多男朋友,也……你明白我的意思,你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跟你在一起吗?因为你单纯得就像水一样,让人想靠近,但我又不想玷污你,可能你也听过我那些八卦传闻吧,我告诉你……大部分都是真的。”
说完这些,元夕好像卸下了一副重担,用力做了个深呼吸,说道:“好吧,这些事情压的我好不舒服,说出来好多了,现在……你可以走了。”
“为什么要走?”
陈晓旭转头看着她,眸子真的像水一样清澈,“我不管你以前怎么样,我只相信我看到的,而且我也相信……以前的你,不是真实的你。”
“可我都是心甘情愿的。”
“不,大部分人,生而不知生,所做的一切都是追寻本能的欲望,这不是真正的活着,一遭顿悟,才知道自己应当如何。所以,我不在意你的过去,因为现在的你,才刚刚活明白。”
元夕端详着他,品味着他这番话里的意思,喃喃道:“可我的身子是不干净的……”
“皮相而已,何必在意。”
元夕有点不敢相信,“你……简直像个圣人,怪不得他们都叫你唐僧。”
陈晓旭抓起她一只手,道:“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如是二相,俱名不见。你明白吗,名与不名,只在见与不见。”
元夕笑道:“你可别跟我打机锋,和尚我可见多了。不过……你能对我这样,我很开心,只是我怕你将来会后悔。”
第3344 血巫再起1()
陈晓旭抓起她一只手,道:“若在暗时,不见明故,名为不见。今在明时,不见暗相,还名不见。如是二相,俱名不见。你明白吗,名与不名,只在见与不见。”
元夕笑道:“你可别跟我打机锋,和尚我可见多了。不过……你能对我这样,我很开心,只是我怕你将来会后悔。”
陈晓旭摇头。
“万一我伤害你呢?”
陈晓旭还是摇头。
元夕有些激动起来,用力握住他的手。趴在他怀里。
陈晓旭说道:“真说起来,我也有秘密没告诉你,我的真实身份……我是茅山三代嫡传弟子,我妈是叶少阳唯一的徒弟,叶少阳是我师公。”
陈晓旭当时正趴在他肩膀上,听见这话,目光闪烁了一下,喃喃地说了一句什么。
陈晓旭没听清,再问她时,元夕直起腰,望着他,笑了笑说道:“我早就知道了。如果我说,我是因为你这身份才接近你,你信不信。”
陈晓旭摇摇头:“我不信,你对我的真诚,我能感觉到。”
元夕双手捧着陈晓旭的脑袋,说道:“晓旭,你这人太单纯,你记住了,你的真实身份以后不要随便对人提起,不然说不定会有人打你的主意。至于我……”她笑笑,“我倒情愿你是个普通人。”
第二天早晨,大伙起早赶路,车队继续往西南方向前进,又开了大半天,算上昨天走的路,已经开出了快上千公里高速公路早就到头了,他们后来开的是省道,再后来是县道,最后连县道都没了,于是只好下车,就地把物资都卸下来。
大伙放眼望去,白茫茫一片全是山,看不到一点人类活动的痕迹。
不过这里的山还跟北方那边不一样,是真正的高山,植被不多但是树木都长得十分高大,到处都是藤蔓缠身的参天大树,植被也十分茂盛,有一种热带雨林的感觉。
有一支小队十来个人在路边接应他们。
下车之后,元夕让几个开车的把车开到山口一棵树下放着,物资都卸下来,五六个在公会中心服役的小哥充当苦力,把大部分物资都背在自己身上。
另一队的负责人的是三界盟的巫八,是灵鹫峰弟子,三品大祭司,三界盟中第一梯队的成员,实力强大,但平时不太抛头露面,在三界盟中属于打手型的,这次因为李暮轩几个没来,他是三界盟派过来跟八子中的元夕制衡的。
一见面,巫八就把元夕拉到一边去,说了一件重要的事情:
公会派出的侦查小队,在前方被袭击了,袭击他们的是一群血巫。“我们的人奔逃不及,有好几个人中招,直接被蛊虫吞噬成了白骨,连魂魄都被打散了,尸首我看过,实在太惨了……”
元夕有点懵逼,“血巫?这年头还有血巫!是流窜的吗?”
巫八道:“据我们后来调查,不是,是一个家族,他们自称大巫仙之中的黄金家族。”
“这怎么可能……血巫当年不是被叶少阳给灭了吗?”
元夕喃喃说道,内心震惊不已,身居法术界高位的她,对法术界的一些典故了如指掌,她知道血巫是什么,这个要从苗疆巫术说起,很多人都知道苗人擅蛊,但不知道的是,蛊术只是苗疆巫术的一部分,苗疆巫术有黑白之分,黑巫术中便包含蛊术。
但跟很多人理解的不一样,黑巫师在古代苗人社会中并不是什么另类,相反还很受人尊敬,每个族群、村落都有一两个黑巫师,因为过去苗疆多有战争冲突,与外族的,与本族不同部落的,这时候每个部落都需要有一两个精通黑巫术的人,平时在部落了帮人用白巫术看病,也是一种震慑,一旦真打起仗来,也是能黑巫术去对付敌方的重要人物。
大巫仙家族,就像是一个缩小版的苗疆法术界,不过传承起来靠的是血脉。
因为黑巫术的危险性,总会有一些巫师用来害人,于是大巫仙家族在管辖这些巫师的时候,也在监督着他们,有一些过于残忍、伤害性强的巫术类似法术界的邪修法术,是被严令禁止的,但暗中修炼的人还是不在少数,这些人后来也形成了秘密的组织,来对抗大巫仙家族,因为他们创造的那些极具邪性的巫术大多跟血有关,这才被称为血巫。
大巫仙家族与血巫的战斗,持续了几百上年前,后来血巫没落,被大巫仙家族穷追猛打,十七年前,最后一代血巫金帅妄图复活血蛊尸王,被叶少阳等人一锅端了,从此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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