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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主的报恩-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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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朗听罢,心下一下明了起来,心道此人说得半分不假。
难怪今日会在摊主婆婆那处发生抢钗的事——仔细回忆起来,那可不是一只珊瑚钗!
“与其砸下重金去买一件不知道能否讨喜的物件,不如投王小公子所好,来一招爱屋及乌。这红珊瑚的首饰盒,定能让王小公子看中,王员外那么疼这个幺子,必然自会喜笑颜开。”
末了,史朗满面笑意,道谢后心满意足地离了店,身旁小荻的怀里,紧紧搂着用软布裹好的首饰盒,跟在自己东家身后,屁颠儿屁颠儿地做尾随状,渐渐走远了。
“…行了。他走了。”
主仆二人前脚踏出外院门榄,丁晋刚才还热情洋溢的送客微笑即刻便颓散了下来,对着身后蹑手蹑脚,小心翼翼出来打探的常笙,冷冰冰道:“一个男儿家,怎么贸贸然就寻了上门,笨手笨脚,还差点离间了我夫妻二人的关系。若是惹得我家遥遥生气,到时候,看你拿什么赔我的宝贝夫郎!”
丁晋厉喝,毫不客气,常笙自是委屈不消说,只背着手,闭着眼,转身不理她,鼓着腮帮子作沉默。
一旁李遥遥看二人你一句,我一句的演戏,又想丁晋刚才出来解围时,慌得手都在发抖,大抵是生怕自己一个不乐意与她离合了去,一时没忍住,“扑哧”笑了出来。
伸手上前拧住丁晋耳朵,皓腕一翻,转了大半个圈,丁晋被破了功“哇呀呀”的喊疼,常笙悄悄探头回来,这才惹得仨人无言相视,而后满堂皆笑。
※※
他现居在阁楼的顶层,视野极是好。
每日清晨,推开窗,便可将大半片东江镇沐浴在晨光的景色,轻易纳入眼底。
待到落日之时,就算是同一片天地,也会给人截然不同的感觉,更无须说,戚静的夜里,这方城,又是何种颜色。
他轻笑,自然是知晓,莫不要说人,就算是一方死物,都不会只有单单一面。
这个镇子,在他所居住的这二十多年里,几乎没什么变化,跟他七岁流放至东江的那年,似乎还是同一个模样。
东江民风朴质,风调雨顺,百姓丰衣足食,又懂得安贫乐道,是个安养生息的好地方。
他很讲究,凡事最要紧的,便是干净二字。
要香露沐浴,爱素手焚香,偶嗫小酒,哼些小调,兴趣来了,或许撩琴,或许奏笛,过得也甚是惬意悠闲,无拘无束。
他喜白,极致的白,厚薄浓淡,层层叠叠的净色,衬得整个人更是如诗如画,不食人间烟火。
照常理,这般不凡容貌,该是要在这偏僻的小镇引起麻烦的,但实际上,却是没有——没有人能擅入得他的疾风阁,自然也很少有人,能见到他谪仙般的真面目。
日复一日,委身于这皋亭楼阁,看人来人往,有时候,他甚至忘记了自己。
忘记了自己是谁,为什么会在这里,忘记自己在这里,究竟该做些什么。
此一生,已浮沉。
可…他还没见到那个人,怎么敢,又怎么好,擅自结束。
皎皎月光散了去,他又从那同一扇窗,看到东江的第一缕晨光。
忽而身后有人推门而入,是个青涩的小儿身影,小儿头梳双髻,髻上绑银色丝带,白皙稚嫩的小脸蛋透着喜人的粉红,他看到窗前修长的身影,杏目一紧,小嘴就不悦地厥了起来。
放下手中的铜盆,云雀叹口气,别扭道:“公子又一夜不眠,如此可怎么好!”明明还是小小人儿,却又偏偏摆出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惹人轻笑。
那男子闻言,不紧不慢的转身过来,一双盈盈桃花眼内波光滟潋,眉目含情,他朱唇轻启,话语带香,轻声笑道:“云雀跟了我,倒越来越像个老先生了。”
“公子!——”小童不依地跺了脚,一点不把自家主子的威严放在眼中。
每月初一、十五,他总要在云雀的陪伴之下,出这阁楼庭院,到外面走上一走,无一例外,次次都会去到镇中的百醉楼,坐上一时半刻。
百醉楼里,吃的喝的,自然是比不上他在阁中能够享用到的,来此处,满足口腹之欲倒是其次。
百醉楼里有擅说轶事的讲书先生,有极爱喧嚣的江湖客人,三教九流,鱼龙混杂,这些景,这些人,才是真正吸引他次次前去的理由。
恩怨情仇,江山风云,倒是真真有趣得紧。
旁人的生活越是鲜活,便越是能让他认识到,自己是怎般远离这多舛尘世,仿若是个早已罹世了的,没有心跳,没有呼吸的怪物。
六月一十五日这日,他一袭旧装,带着同色的帏帽,由云雀在身旁引着,又一次踏进了百醉楼的门槛。
掌柜一看到是他,便乐呵呵地迎了上来。
百醉楼里,无论是掌柜还是伙计,都是知道这名公子的。
他每月必有两次会来用食,饭局用不了多少银子,反倒是打赏,毫不吝啬的铺张,不喜说话,又极是好服侍,大大的活财神一个,除了身边那脾气不太好的侍童,眼神颇有些犀利了以外,真没什么可挑的。
“啊!公子来啦,来来来——楼上雅间早给您备好了,我这就亲自引您上楼去。”掌柜说罢,摆了个托手的姿势。
云雀眼尖手快,小软胳膊一把挡了下来,将她的手打落,道:“我家公子有我伺候就行。楼上雅间是吧,又不是第一次去。”
小小年纪就牙尖嘴利,真不招人喜欢,但看在财神的面子上,掌柜也不好发作,只能一边擦冷汗,一边干笑。
每月云雀和这百醉楼的掌柜,都要像这样闹上几次,他早就习惯了。
想到身后云雀一定还气鼓鼓的小嘴,他也不像平时,能够勉强笑上一笑,只因为…今日,他隐约觉得,哪里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
待云雀倒腾着小短腿追上他,一双小手稳稳伸出,想要扶起男子放在身侧的手时,却无意间擦过他的腰侧,那双藕节般的小肥手,便生生楞在了空中。
张了张嘴,磕磕巴巴半天,诧异地憋出一句:
“公子…您的……”
他顺着云雀的视线向下看去,扫过自己要侧的衣带边。
顿时,全身的神经都由于那匆匆一瞥绷得极紧,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东西,一向淡然处事的人儿,面上竟带上慌张。
他咬咬牙,暗自安慰了一番,顿了一顿,抬手,轻轻抚上腰间,似是为了最后的确认。
可这一摸,便再也冷静不了。
作者有话要说:年上美人出场了,表示热烈鼓掌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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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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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雀看到自家公子在幕离后脸色泛白,唇角也抿得紧紧地,不由担心道:“公子……”
男子一手扶在楼梯上,一手招了云雀过来,他俯□,匆匆在侍童耳边低语了几句,云雀就焦急的跑回到大堂,找到掌柜,询问起来。
他有些慌了——不,不是有些,是很慌张,还是这么多年后的第一次如此失态。
二十多年,他等了二十多年,以为都是些鬼神之说,或者是,或者是父亲拿自己开玩笑时编排的故事!可是怎么就这般,毫无征兆的,真的出现了?
踏在楼梯上的每一步,都显得极为沉重,上了一小段楼梯,几乎用尽了身体里全部的力气,男子站在楼梯的尽头,看着堂内云雀和掌柜据理力争的焦灼身影,默默无语。
“…这可就为难我了,咱们这百醉楼,说大不大,说小,可也不小。你若要问我现下在店内用饭,年过三十的女子,掌柜我从何去解答你?”掌柜目不斜视,手指灵活的拨弄算盘子,话里话外,都带着嘲讽。
小云雀气得满脸绯红,愤恨地剜了她一眼,恨着掌柜居然将他家公子交代自己悄悄询问的问题,就这么大咧咧地说了出来。
所幸店中吵闹,没人注意他们二人的争执,否则他可不会就这么算了的!
云雀急急忙忙爬上楼,见自家公子立在楼梯的尽头,那如青竹般笔挺的身影,明明颀长、优柔,看起来却孱弱得让人心疼。
“公子……”云雀憋了一眼眶的雾水,终于在此刻要爆发出来,只怪自己年小无用,连公子拜托的,一个简单的问题都问不好。
男子目光远视,又一次抬手摸向腰间。
握了握,感知手心那怪异的温度,不咸不淡转身道了一句,“罢了。”
百醉楼里嘈杂的喧闹,卷走了他最后那一声叹息。
或许终于有缘无分。
让他如今才知道,原来茫茫众生中真有那么一人,并非怪力乱神之说,又能如何呢?
自己早就不是,自小拿着信物,盼着良人来娶,羞羞诺诺待嫁的那个懵懂少年了。
从七岁被流放至东江,整整二十二年。
他今年,已经二十有九了。
※※
“…这可就为难我了,咱们这百醉楼,说大不大,说小,可一点也不小。你若要问我现下在店中用饭,年过三十的女子,掌柜我要从何去解答你?”
将视线从掌柜和童儿间纷乱的纠缠中收回来,常笙脚下,不耐烦地踏着地板。
陪吃酒,也是个不容小觑的技术活儿。
眼前尽见丁晋和尹秋雁两两相看,因为在对方身上嗅到同类的味道,而兴奋得精神抖擞、容光焕发,二人时而爽朗大笑,时而推杯换盏,时而欲拒还迎…
说穿了,根本就是眉来眼去。
常笙专心喝着酒,一小杯一小杯慢啄,随意抓起筷子,夹几块肉放进嘴里嚼一嚼,咽下后再咂嘴品品,直嫌味不香、肉不烂,这百醉楼开到时至今日,没有倒闭也是个不小的奇迹…
东江人的舌头,都是长着来看视物的吧?
又吞下一口烫喉的花雕,心里还不住琢磨——尹秋雁真是个怪人,大夏天里喝什么热酒…
耳边陆陆续续说着“哪里哪里…”、“失敬失敬”、“客气客气”,常笙兴致寥寥,只好眼观鼻、鼻观心,闷头喝酒吃菜,自顾自计划着今日晚上回去,该给史朗张罗什么好吃的。
虽然他不喜凉瓜味苦,但是热天多吃吃,下火总是好的。
最近店中忙碌,好不容易调理好的身子又受了累,气虚得很,要不然再熬点红枣粥?甜甜糯糯的,史朗应该爱吃。
恩恩……
常笙边盘算着,间或抬眸瞄一眼坐在尹秋雁身后那桌上的人。
四人同行,除了尹秋雁,还有一个管事,两个护院。
三个人不与主子同桌吃饭,却还端坐得抬头挺胸,举手抬足间都斯文得很,根本不像是练家子。
看着不像,却不代表不是。
做武行打扮的两个女人,虎口那痕迹斑斑的老茧,和手背上纵横的刀疤,可不是随便做做木活儿,宰鸡杀羊,就能有的。
哎——常笙叹口气,就算你们看起来又呆又闷,全跟木头桩子似的,可是我还是想加入你们这桌噢。
再怎么说,也比坐在这里,听丁晋和尹秋雁,你来我往吹牛来得强。
“…妹…小妹,尹当家问你话呢。”
“哦!呃?——”
常笙眨眨眼,这才反应过来,原来丁晋正在跟自己说话,而对面座上的金主尹秋雁,更是端的是兴致勃勃、兴趣盎然,一双眼紧盯着自己,塞满了小星星,金光闪闪的,看上去,甚是期待自己接下去的回答。
诶…问我什么来着?
常笙摸摸后脑勺,刚要边琢磨边回忆,大腿上立刻传来一阵痛。
低头瞥见丁晋不仅桌下掐她大腿,还一边用手挡住的右半边脸,一边对着自己挤眉弄眼,眨个不停。
看见这个暗号,常笙当下反应过来,将丁晋之前拖人要来的《武娘打虎》话本儿,粗略在脑中回忆了一番,连比划带讲演,这就绘声绘色的开场了。
少女站起身来,双手依次用力抚了抚两边的袖子,锦帛摩擦的飒飒声勾人心弦,她潇洒地将长袖朝着身侧甩过,一伦胳膊,一脚踩上凳子,右手叉腰,左手比在头顶,手掌翻转,对着尹秋雁一回头,一挑眉,做了个气势十足的亮相!
“好!——啪啦!啪啦!拍啦——”
尹秋雁跟在戏园子看戏似的,还未见得常笙开唱,便已然红着脸粗着嗓子喝彩。
常笙汗颜,觉得丢脸至极,却只能面不改色道:
“只觉那一阵风过处,乱树背后扑地一声响,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来!我从青石上翻滚下来,便拿那条梢棒在手里,闪在青石边。那个大虫又饥又渴,把两只爪在地下略按一按,和身往上一扑,从半空里撺将下来……”
“说时迟,那时快,见大虫要扑来,我只一闪,闪在大虫背后。大虫背后看人最难,便把前爪搭在地下,把腰胯一掀,掀将起来……”
巴拉巴拉。
“……铁棒般的虎尾倒竖起来,只一剪,我又闪在一边。原来那大虫拿人,只是一扑,一掀,一剪。三般提不着时,气性先自没了一半。那大虫又剪不着,再吼了一声,一兜,兜将回来……”
“我将半截棒丢在一边,两只手就势把大虫顶花皮地揪住,一按按将下来。那只大虫急要挣扎,早没了气力。被尽气力纳定,那里肯放半点儿松宽。我把只脚望大虫面门上、眼睛里只顾乱踢。那大虫咆哮起来,把身底下扒起两堆黄泥,做了一个土坑……”
巴拉巴拉……
“……打得五七十拳,那大虫眼里、口里、鼻子里、耳朵里,都迸出鲜血来……”
呼呼——
总算是打死了,说个书,比真去打只虎还累。
常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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