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妻主的报恩-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哎,别那么生疏,便叫我张哥哥吧!”男子朝史朗院子里的鸡棚处瞄上一眼,回神道,“你独自一人生活,还张罗起养鸡这事,要哥哥我说,真真不容易。我这里呢,有些去年的陈谷子,送你拿去喂鸡,可好?”说罢就要将手上的布袋,往史朗怀里送。
史朗自是没受过旁人的亲热,也是一愣,“这…这是……这怎么好……”
“收下吧,妻主家不养鸡,也是些用不着的东西。”这王家夫君没到三十,原本因着生活劳累,看上去竟像是已过了不惑的人,平日里脸色不是菜黄,就是蜡黄,今日却容光焕发,不仅年轻一大圈,扭扭捏捏开口的模样,居然还沾了些闺家男儿的羞涩,“…其实…其实因为你养了这鸡,每日打鸣……”
史朗暗叫糟糕。
他自是知道母鸡打鸣难免声大,却是不知连隔壁的邻居,都能听得清清楚楚,如今人家以送东西为由找上门,实则却是来发难,他从未处理过这种事儿,听完后,脸色当下就白了几分。
“不是不是!”料想史朗是误会了,王张氏慌忙摆手,史家儿子也不叫了,直接学着村长叫他小朗,“因着有了小朗这每日打鸣的母鸡,最近一段日子,我都能准时起来务农,妻主看我这番勤劳也甚是满意,心下欢喜,然后…然后房里那事就…就……勤了些。嗳!你知道哥哥这么大岁数一直没能怀上,家里就我这一个光吃不下蛋的鸡,妻主要不是贫苦,只怕早就纳了侧夫。如今得以尝愿,就算日后她纳了夫侍,我这肚里的,也是嫡出。我这不是高兴么,说来说去,还是托你的福……”
“…怀上了?”史朗双颊泛红,眼睛笔直往下看去,紧紧盯着王张氏的肚子,看来看去,也不觉得这纤细的腰杆里,怎么能容下一个婴孩。
王家夫君被史朗看得极不自在,一把将包谷送到他怀里,羞涩道:“现在才小三月,自是看不出来的!你未出阁,我本不应该跟你说这些的,我们这些乡野里人没这规矩,就怕小朗你听不惯…但凡是事出有因,我要不给你解释清楚,也怕你不愿收下这些。今天先不说了,我还回去干活呢,妻主从镇上买了头奶牛回来,说是为了以后的宝宝先养着,回头我给你再送些牛乳罢。”
怀里抱着沉甸甸的谷子,听着王家夫君的话,史朗破天荒的觉得,原来乡里乡亲间的感情是这番质朴,连忙出声,叫住准备转身的王家夫君:“哥哥稍等!”
史朗将谷梁兜子堆在柴房,又取来小竹篮,将堆在厨房的鸡蛋捡了十来枚,置入其中,快快回到栅栏边,“家中鸡蛋有些多,送给哥哥养养身子,将来定生个白白胖胖的小娘子。”
十多年的苦日子终于要熬到了头,都说父以女贵,以后只会越来越好吧,王家夫君想到这,眼眶都红了一圈,直念“借弟弟吉言”,更是满心欢喜将竹篮接了过去,极是不舍,走上一步就一回头,看到史朗还在栅栏边守望,便又破涕为笑。
自己从没想过要帮助别人,别人却因自己而无端受益。
王家哥哥这般全心相报,若断然拒绝,肯定会是很难受的吧?收了谷子,送去鸡蛋,史朗这才觉得对得起他那份情谊。
可……她呢?
这么久以来,她自己为做的这些,自己又可曾有机会明示过?
总是那样不言不语,她满心的希冀,是不是都在自己这般视而不见中,付诸东流?
※※
有了王张氏这打头炮的作用,关于史朗清高孤傲的谣传,慢慢淡了下去。
偶尔有三三两两的男儿家从他院子前路过,都要忍不住去瞄棚里的鸡,要是有眼尖的,见了绒儿更是不得了,总要发出炸开锅般的惊呼,羡慕和震惊的表情,自是遮掩不住。
每每这时,史朗总像是被暖暖的春日和煦给包裹着,让他发自内心想要微笑。
自和王家夫君接触过后,史朗在与人相处的事情上,也渐渐放松了些,就连村长都对他称赞有加。
有多久没被人夸奖过了,史朗记不清楚,他只知道,自己现在过得很开心,从未有过的快乐,即便史家的生意还是他心头上的一块病,但也似乎有了些信心和勇气去面对。
史朗院子里有棵老枣树,虽结不出果儿,但仍可庇荫,他平时就极爱在这树下歇息。
偶尔也和牙牙一块,把学珠算的学堂,从屋里挪到树下,享受阳光穿过树叶后,星星点点洒在身上的感觉,就像颗颗大小不一、浑圆乳白的玉珠,落在银盘上滚来滚去。
这日,史朗发现,树下原本常坐的一高一矮的椅凳旁,平白添了一张竹制的躺椅。
躺椅是手制,却结实精巧。
竹扁和竹扁的接汇处,卡得严丝合缝,竹面磨得甚为光滑,拿指尖由上自下一摩挲,只觉得质感滑似玉,凉如冰,半点倒刺都没有,凡是手容易触及到的地方,又细心的用藤条缠了又绕,来来回回,样式相当新颖,看起来,许是下了不少功夫。
对着这些个那些个让旁人见着了肯定是又惊又喜的新物,这些日子来,史朗居然反倒有些习以为常。
他甚至觉得,只要她愿意,世界上的任何一件事情,都不可能难倒她。
坐在躺椅上,往里挪了挪,脚尖悬起来,调整了一下姿势,就躺了下去,看起来硬邦邦的竹躺椅,却是意料不到的舒适,甫一躺下,史朗就被莫名的踏实和安心,填充得满满当当。
自己没有天人之姿,也无半点家世傍身,如今怎么平白无故过上了如此精细的生活,说出来,怕是娘亲和爹爹都要不信的。
忽然觉得,那日将她认作闵姐姐,才会有误救一事,颇有些对不住她,她这般的好,自己愧疚得很。
这么一想着,闭了眼睛,松了神志,史朗慢慢睡了过去。
听着他的呼吸慢慢变长,确定史朗已经睡熟,常笙这才偷偷从院子外面跳了进来。
脚尖轻巧的点地,带着一阵清风缓缓落下。
衣袍的边角顺着风吹去的方向,呼啦呼啦抖动,一股子说不清、道不明的恣意潇洒劲儿,被不言不语的常笙表现得淋漓尽致,再仔细一看,她怀里还抱着一卷羊毛精织的薄毯。
小心抖开,轻轻披盖在史朗身上,掖好四角,方才在躺椅边上蹲了下来。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常笙近距离的观察史朗。
进屋逮老鼠那日夜里也好,第二日放绒儿在他床边,看着他的睡颜,调皮的学猫叫给他听也好,总在那么多不同的日日夜夜里,几次三番,精心的用视线描绘过他的眉眼。
刚开始,仅仅是遵循神使的话前来报恩,但过了这些日子,凡事都护着他,凡事都对他好,却在无形中成了常笙的习惯。
说不清是为了什么,许是无关风月吧,许是姻缘轮回吧,神使说这是她的命,那她就心甘情愿的认命。
看着史朗渐渐丰满起来的身子和脸蛋,常笙竟也会无端的感到开心,即使史朗推三阻四,阻碍她大展拳脚报恩的进程,她也想就这么下去。
哪怕就像现在这样,哪怕就是在暗地里,为了他做尽一切事情,让他无忧无虑。
看了看史朗身上洗得有些发白的玄色衣衫,又瞅瞅自己今儿刚换的锦缎白衣,常笙决定今天再去一趟镇上,给他添些新衣裳。
有了新衣陪衬,人自然就会出落得更加水灵,史朗本来姿色就极好,颇有大家闺秀的风范,绝对算得上是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常笙真真想不到,原来自己的小恩公,是个大大的美人,她一双凤眸,更是满含春情,仔仔细细的打量着睡着的史朗。
莫看常笙生就风流倜傥的模样,却委实是个没开窍的呆瓜。
单单只是觉得史朗好看,便一心一意的盯着他睡得粉嘟嘟的小脸,单单只是觉得史朗的樱桃小嘴红得呛人,便自然而然的伸出手指,在他丰盈的下唇上摩挲起来。
拿指尖一点点的描画,轻按,慢捻,在不经意间,沾染了几丝他唇齿间晶莹透亮的银丝,湿滑的津液,连带着超乎想象的柔嫩质感,辗转在自己有些微热的指肚下,那娇唇,不一会便被揉搓得有些红肿。
这美艳得堪比仙境樱果的嫩唇,带着惑人的香气,若是自己直接用嘴去衔摘,将它在唇齿间蹂躏,碾碎,嚼烂…再用舌尖,去仔细一一品尝,是否也会蜜汁四溅,唇齿留香……
常笙只觉得一股热气,轰的沉进丹田,竟有熊熊燃烧之意。
不知自己方已情动,面上虽春情流转,不谙情事的常笙却心似明镜。
她本无旖旎之意,但在旁人看来,往往并不是这般。
家住西边,同是二八年华的郁青跑来找史朗的时候,还未进院子,就看见了这样的一幕。
活色生香、□裸的艳景,吓得郁青满面通红,心口狂跳。
长这么大,从未…从未见过长得如此妖冶的人,更何况,还…还是个翩翩潇洒女儿郎。
那眉间的恣意,眼角的妩媚,云髻浸墨,白袍加身,就是看去一眼,就再难以挪开。
她就那般…那般亲密的伏在小朗身旁,手指还……郁青一时上气不接下气,喘得厉害,一个音都发不出来,不知究竟是惊讶,或者更多的是羞愧。
感到身后来自郁青的视线,常笙回头一笑,竖起指尖在唇边一比,做了个“嘘”的嘴型,她那不经意的一笑,已经堪比枝头盛开得最是艳丽的桃花……
郁青只觉仿佛漫山春花,都在瞬间绽放开来,满目皆是花瓣飞舞,绚烂至极,扰得他失了神志,失了心智…等再回过神来,白衣女子,已经不见踪迹。
史朗小憩醒来时,不光看到身上那沾着些许香气的毛毯,院子口,还有呆站着的郁青,他居然跟入了定似的动也不动,不知在想些什么。
“青青,你来了怎么也不叫起我?”说话时,史朗觉得下唇有些麻痒,不自觉拿舌舔了舔。
8
8、007 。。。
007
“青青,你来了怎么也不叫起我?”
“啊!不…不是。我…我……”郁青到现在依旧沉醉在刚才那少女恍惚的笑容当中,脚站麻了居然都不知道挪动,甫一开口,又是结结巴巴,史朗见他有些奇怪,也不乱猜,便给了个台阶让他下台。
“是来看绒儿的?”
“对!来…来看看绒儿……”郁青忙不迭是地应下来,却又把自己到这儿想问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推辞道:“爹爹该叫我回去了,改天等牙牙过来学珠算,我也同他一起,好吗?”
史朗点点头,郁青道别后便匆匆回了家,只留下史朗有点不明所以。
手下的毛毯有些扎人,但是用作保暖却是极好,刚才自己在背阴处休息,却不觉得半分冰凉。
鬼使神差的,寻着那味,史朗抓着毛毯的一角,慢慢送到了鼻下。
磕上眼睑,深吸口气,细细一嗅,那种谜样的香气,更浓了……让人单单这么闻着,仿佛就会醉在温柔里,直教人梦深不知归处,纵是在波涛里浮浮沉沉,失了心,丢了魂,怕也是心甘情愿。
忽然察觉到自己孟浪的举动,慌得史朗那颗忐忑的心漏跳了好几拍。
当下他就是又气又急,恼得就想将手中的毛毯扔出去,将将小力甩了出去,又察觉不对,手忙脚乱的一把抢回来,紧揽在怀里,胸口堵得难受。
回屋时,他紧紧攥着手里的薄毯,脚下跺得咚咚直响,好像有些恼,却又似乎是开心?
史朗这么想着,有些泛红的脸颊,不知究竟是气的,还是羞的。
※※
燕菱既然是贸易大都,自然是千奇百怪,五花八门,什么路子的生意都有。
东江镇的生意人,托了邻近燕菱的福,占着天时地利,自然不会有人傻得只做某个固定行当。
但凡是看得见、摸得着的东西,都可以拿去做买卖,他们几乎是一捞到什么新鲜玩意,就会乘船南下,去到燕菱偌大的市场上,试上一试。
“货娘”这一行,便是由此应运而生,说起这做生意的奇嘛,自然只有想不到,没有找不到。
近日众人皆是议论纷纷,说东江镇本来毫无名气的货娘丁晋,最近不知究竟撞了什么大运,就凭着许些奇特东西,往返东江和燕菱两地,大大地赚上了好几笔!
你若问丁晋她究竟寻得了什么宝贝?
乖乖,说出来只怕要吓坏人,那可是两头足足八钧有余(二百多斤),珍稀不凡的野生山猪啊!
这野山猪,其生长的环境与饲养猪天壤地别,由于长期活动的缘故,肉质较韧,烹制后口感爽脆,肉味香浓,通常可采用酱爆、红烧、酱蒸等多种方法炮制,其中是以酱焖,最能突出山猪肉的味美,皮糯肉香,叫人馋涎欲滴。
寻常人家只管知道山猪肉质鲜美,却还不通晓它神奇的药用价值。
据医书记载,野猪猪胃,性微温、味甘,有中止胃炎、健胃补虚的功效,而其肉,更是治久痔及下血不止的良药,仅需野猪肉二斤,切,著五味炙,空心食即可,这也就能解释为什么,山猪会如此精贵。
野山猪常栖息于山地、丘陵、草地和林丛间,适应性极强,生存能力强大,加诸性情暴躁,几乎没有天敌,就东江村周围那些茂密的山头里,这种野兽,其实就不少见。
可听说归听说,这民风淳朴的东江,哪里又能平白出一个能手刃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