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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开始到现在-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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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可君已经顺着梯子爬上来,挤到她身边,用肩膀推推她,难掩八卦的神情:“你是怎么想的?”
“什么怎么想?”
“要不要答应他啊?放眼整个学校,再找不到比他更加匹配你的人了。你俩站在一起,那绝对是一道最亮丽的风景啊。你们要是真交往了,恐怕有好多男生女生都会心碎的吧。”
承影简直哭笑不得,“照你这样说,我和他到底还该不该交往啊?”
“该,当然该!”丽娟插进话来,“青梅竹马,俊男美女,多浪漫,多合衬!”
“可我还没想好。”承影将下巴抵在手臂上,声音有些闷。
其实,她是从来没往那方面想过。面对白天那句突如其来的告白,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
张可君侧过头,像看外星人一般地看她:“能和林连城交往,那是多少女生梦寐以求的事情,还居然想吗?啊?需要吗?”
“要去你去。”她实在受不了了,忍不住提醒好友,“快把口水擦干净,回自己床上去,我要睡觉了。”
“朽木不可雕也。”张可君叹口气,下床之前还要威胁她:“林连城哪儿不好啊?要长相有长相,要身材有身材,宜静宜动,家世又好,过了这村儿可就没这店喽,你自己看着办吧。”
她已经拿被子蒙住头,闷声说:“过了就过了,有什么了不起。”
话虽这样讲,可到底晚上没睡踏实。
第二天一早,纪思甜回来了,开门进屋后第一句话就是:“承影,我刚才看见林连城在楼下呢,是不是在等你?”
她下意识地从迷糊中清醒过来,下了床跑到阳台上一看,可不是吗,人就站在寝室楼的大门外,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另一只手上拎着个袋子。
因为还是清晨,来往进出的人并不多,偶尔有那么一两个,也是睡眼惺忪挎着书包靠在自行车棚外等女朋友的。所以,他站在那儿就显得格外醒目。
林连城个子高,又因为长年运动的关系,身材挺拔匀称,穿什么衣服都十分好看。北方的初秋已经有些凉了,而他居然只穿了件很薄的黑色线衫,宽松有型,但是真的薄,袖子还半推起来,露出一截结实修长的小臂。和旁边那几个蔫头耷脑、恨不得把自己完全裹住的男生形成鲜明的对比。
她在看他,而他仿佛有感应似的,恰好也抬起头来,漂亮的唇角微微翘起,潇洒地扬手向她比划了个打招呼的姿势。
纪思甜不知什么时候也挤到了窗口,半趴在窗台上看下去,点评得很中肯:“啧啧,他这样子,可真是风骚得很呐!”
承影从睡衣口袋里摸出手机,给他拨了过去。电话刚一接通,就听见他懒洋洋地声音:“快下来。”
果然是来找她的。外头的空气微凉,似乎还浸着露水和雾气,承影穿着薄睡衣都觉得有些冻,也不知他就这样在楼下站了多久。
她不禁皱皱眉:“为什么不提前打个电话?”
“刚想打,就碰上你的室友了,我想反正她会告诉你的,就省得我费事了。”
“懒。”她骂了声,扭头就去换衣服。
结果到了楼下,才知道他是来送早餐的。
她简直惊得眼珠子都快掉下来,“……这可不是你的风格啊。”
他难得的有些窘迫,面上却装得更加严肃:“我的爱心早餐,也不是谁都能吃到的。”
许多年之后,当日渐发达的网络上开始流行“傲娇”这个词的时候,承影突然觉得,用这个词来形容他当年当时的那个表情,才是最适合不过的。
其实所谓的爱心早餐,也就是豆浆和烧卖,但因为被包装得非常好,递到承影手上的时候还是热气腾腾的。
最后这些都被室友们分享了。
吃了人家的东西,自然是要帮着说好话的,这下连纪思甜都加入了拉拉队行列,卖力地将林连城吹得天花乱坠。
承影这才发现这帮女生全都见色忘友。纪思甜满足地喝完最后一口豆浆,问:“林同学平时有早起的习惯吗?”
承影摇摇头,如实说:“没有,他通常都睡到日上三竿,上午的课最多只上最后一节。”这也是让她吃惊的原因之一。为了送早餐,他居然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并且,这样一个从来不屑于讨好任何女生的人,竟肯拎着早点站在女生楼前,供人观摩。
“可以试着交往一下。”丽娟一脸认真地劝道:“毕竟要找一个既肯对你用心,又了解你脾气性格的人,实在太难了。你俩一起长大,两家又交好,以后连婆媳矛盾都避免了。”
前半段听着还在理,最后一句却让承影再度哭笑不得:“……你想得也太长远了吧。”
但她思来想去,还没得出个结论,林连城那边就出了点意外。
是打球的时候扭伤了脚,等她接到消息赶到的时候,他已经被队友送到校医院。当天的校医院里只有几个值班医生,平时也只负责给同学看看感冒发烧什么的。医生给林连城做了简单的应急处理,随即就让他们转去医科大的附属医院治疗。
那是三甲医院,又恰好赶上周末,来看病的人特别多,门诊大厅里熙熙攘攘,到处都在排长队,连个坐的地方都没有。
平时,他们有许多教学课程都是在这家医院里上的,那天正好遇见个心外的医生,林连城的一位队友跟着那医生实习,于是便搭着这个门路,很快地约到骨科医生。
最后拍片结果出来,是右脚跟腱撕裂。林连城的脚已经肿起来,坐在外头的椅子上,等队友帮他去拿药。
承影不用跑腿,于是陪在一旁。
靠着走廊的墙壁,两排椅子一溜从东头延伸到西头,每间诊室门口都坐满了人。她把唯一的座位让给林连城,自己只好站着,低下头去看他的脚。
她仿佛看得仔细,一直沉默不语,倒是他先开口,却是调笑的语气:“怎么,心疼啦?”
都这样了,居然还有力气开玩笑。
她没好气地瞥他一眼,说风凉话:“我只是在想,待会儿你的脚要包起来了,晚上可怎么洗澡。”
他这个人最爱干净,每回运动完一身汗,总是第一时间回去冲凉,再见到外人时必然又是一副风度翩翩的样子,用纪思甜的话来形容,那简直就是风骚得要命。
果然,她看见他皱了皱眉,显然也在为这个苦恼。
原本一直阴霾着的心情忽然就好了一点,她笑笑:“这下你寝室的弟兄们要倒霉了,要么被你熏死,要么就要帮你擦身体。”
“说得真恶心。”他显然对这事非常抗拒,没好脸色地说:“我只是脚不能动,手又没断,自己会擦。”兴许是转过念头一想,又突然对着她笑得有些邪恶:“如果你来帮我,我倒是乐意接受的。”
这下轮到她嗤之以鼻了:“想得美。”
两人就这样斗着嘴,直到其他人拿药回来,又把林连城送去打了短石膏。最后从医院里出来,他坚持不肯用拐杖,搭着两个队友的肩膀,每一步都移动得很艰难,却还有闲心跟她开玩笑:“我都没让你扶了,为什么还是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好像有人欠你钱似的。”
她瞟他一眼,不讲话,一路坐车回到寝室楼下,才问了句:“晚上想吃什么,我给你送过来。”
他看了看她,似笑非笑地说:“随便什么都可以。”
她“嗯”一声,扭头就走。结果人还没回到寝室,就接到他发来的短信,只有短短一行字:为什么不高兴?
她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第二条短信很快又进来了:脚疼。晚上想吃红烧猪蹄。
她终于忍不住笑了声:以形补形?
其实她只是气他这样不小心,无端端把自己弄成个伤残人士,吃喝拉撒都要人照顾,难得的显出一点无助来。
而也正是因为他的无助,让她感到心烦意乱。
晚上她送饭菜过去的时候,寝室里只有林连城一个人。
“他们不想当电灯泡。”他不正经地解释。趁着没人,终于可以仔细观察她的表情,半晌才问:“心情好点没有?”
“谁说我心情不好了?”她不想承认,只是自顾自地拖了张椅子,抢他的电脑看美剧。
“我晚上可能不住在这里。”林连城突然说。
“为什么?”问完之后,她旋即就反应过来,寝室床都设在书桌上方,以他现在的样子,确实上下楼梯不方便。
“那你晚上睡哪儿?”
他一边吃饭一边看小说,头都没抬:“我去校宾馆开个房间,你待会儿陪过我去。”
真是大少爷,连求人都求得这么霸道。
可是她没办法同他计较,只得乖乖送他去开房。
宾馆就在校内,平时是学校用来招待来访客人的,周围环境优美,收费也偏贵,几乎不会有学生过来住。
负责办理手续的前台服务员拿着身份证,朝他俩多看了好几眼,最后应林连城的要求给了一个单人间。接过房卡的时候,承影的脸不自觉地微微发红,倒是林连城,手肘撑住柜台,斜倚在一旁始终一副似笑非笑的模样,让人看了牙痒痒。
他一条手臂搭在她肩上,半跳着去房间,因为一直在低笑,清爽的气息若有若无地从她脸颊边拂过。
她有些想避开,却又做不到,肩膀被他箍得死死的,于是最后只能恶狠狠地瞪着他警告:“再笑我就不管你了。”
他却不以为意,自信满满地下结论:“你不忍心的。”
他的态度让她心烦意乱,只能深一口气,终于使出杀手锏:“你再这样,我马上打电话给你爸妈,让他们来照顾你。”
他这才讨饶:“千万别!我最怕他们来烦我了!尤其是我妈,要是惊动了她,我恐怕连人身自由都没了。”
“知道怕了?”她开了门,把他往床边一扔,“那就老实一点,别没事老欺负我。”
“我哪有?”他笑嘻嘻地往后靠在床头上,双后交叉着枕在脑后,悠悠哉哉看着她来回忙碌。
直到开水烧好,又切完水果,她才喘口气说:“我走了,明天想吃什么?”
他却不答话,眼底映着床头的灯光,显得又黑又亮,盯着她沉默不语。
她起先还疑惑,与他对视片刻后,忽然就有点慌。他才开口说:“我是认真的。”
“……嗯。”她应得非常轻。
“所以,你考虑好了吗?”
其实三天的限期还没到,她犹豫了很久才说:“如果有一天分手了,会不会连朋友都做不成?”
他笑了声:“不要杞人忧天,未来的事谁也不知道,想太多也没用。”
她不再作声,隔着短短几步的距离,他修长的身体舒展着半靠在床头,姿态是一贯的慵懒惬意,可神情却似乎是少有的认真。
从小到大,这么多年,这几乎是他在她面前表露过的最真诚的模样,甚至,带了一点点难以察觉的期待和忐忑。
她忽然就想起室友的话,要在这个世界上找到一个充分了解自己脾气性格的人,实在是太不容易了。
她和他,经常如此漫长岁月的洗礼,从童年到少年,再到如今,早已在许多方面融为一体。茫茫人海,再不可能有第二个林连城。而对于他来讲,也不会再有另一个晏承影。
他们了解彼此,有时候,就像了解自己。
她最终有了决定,所以点点头,“我觉得,可以试一下。”说完自己先笑了,然后就看到他微微扬起眉角,年轻而明秀的双眼在灯下熠然生辉。
那些都是太久以前的记忆,有些情节,其实回想起来早已经变得模糊不清。
比如,后来他们之间有过多少次的争吵,大约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又比如,他也不会总是让着她,矛盾来的时候,他们都不肯给对方好脸色。
性格的融合,使他们在对待争执的态度上也保持着惊人的一致。
可是每次坚持冷战到最后,还是他先低头。
大概就是因为爱吧。
因为他爱她,所以肯放下骄傲的身段,肯在挣扎过后一次又一次地妥协。
可是如今隔得太久,她甚至已经不记得了,那些争吵的主题究竟是什么。
当年彼此都还太年轻,那些当时看起来天大的事,到头来,也不过沦为一团面目模糊的影像。
晚饭后照例又巡房一遍。
有个病人患了恶性脊髓瘤,因为位置特殊,手术风险过高,因此术前方案一改再改,一直拖到现在才终于确定下来。
这次由神经外科权威孙教授亲自主刀,同时,早在几个月前,孙教授就钦点了承影做这台手术的第一助手。
她是孙教授的爱徒,这是一次难得的积累宝贵经验的机会,许多人求之不得。为此,她也足足准备了几个月。因为再过两天,就要为这位病人进行第一次手术,所以例行的巡房结束后,她又特地绕道去探望,耐心地安抚病人情绪。
就因为这样耽误了一点时间,从病房出来的时候,承影看了看手表。
晚上七点四十分。这个时候,沈池那边才正是下午。
她这段日子几乎养成习惯,总会不自觉地换算时差。沈池打电话回来的时间并不固定,有时候隔好几天才会联系她一次,但通常都很晚,有一回她差点睡着了,才听见手机铃声大作。
她当时吓了一跳,从迷糊中被惊醒,听筒中他的声音低低的,在问:“吵到你了?”
“嗯……”她拖长了腔调,答得懒洋洋的,其实连眼睛都没有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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