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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当下堂夫-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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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像这样吗?”表了一下喉咙,故意压低声音,凝着一张俏脸,学他刚才说话的证据。“我们想自己慢慢看,我说得像不像?有没有很有魄力的感觉?”
“嗯……很有魄力。”她的声音天生柔又娇,再怎么刻意也不具威胁性。但看着她期待的小脸蛋,善意的谎言不自觉地脱口而出。
“太好了,以后我都要这样吓人!”
她纯真的笑颜让他的表情也跟着放松。“来,看看有什么喜欢的?”
“我不喜欢太华丽的设计。”
“你不想要一件我送的礼物吗?”
“嗯……”她想要拥有他送的礼物。“那就……你选吧。”
他挽着她慢慢走,眼睛快速描过店里的物品,突然,他的视线定在一个晶莹剔透又带着绿光的手镯上。
“我想看那个镯子。”他招呼店员,指着玻璃橱窗里头的翠玉手镯。
“先生,你的眼光真好!”店员小心翼翼地拿出价值不菲的镯子,交给孙泽仲。“这个是玻璃种又会放光,而且还带有一大截绿,颜色还是顶极的金丝绿,非常漂亮又罕见呢!很多人都很喜欢,只可惜手围太小,戴不进去。”
“你要不要试试?”他将手镯交给焕娣,要她试戴。
她接过,试着套进左手,但戴到一半就卡住。“不行哪,我戴不进去。”
“没问题,我来帮你。”店员接过手镯,拿到柜台,小心放在锦盒里,接着拿起一瓶儿油沫在她的手腕处。“你的手骨很软又小,只要抹上婴儿油就可以轻松戴进去了。你看,这不是进去了吗?哇~~你的皮肤很白,戴上这只手镯好好看喔!”
焕娣新奇地透着灯光看手上的手镯。剔透带着绿光的色泽,中间有一截约三公分宽的绿,颜色娇嫩翠绿,衬得她的肤色更加莹白,还真的满好看的。
“这只手镯多少钱?”她对翠玉的价钱没什么概念,但这只的成色很棒,几十万元应该跑不掉吧?
“五百八十万。”
“好贵!”
“这已经是很便宜的特惠价了。要不是这只手镯的手围太小,价格会高一倍以上。”
“请帮我拿下来。”贵得离谱,不值得买。
“小姐,你戴起来真的很好看耶!你看看这个寒水度,又带萤光,还有一截绿,是顶级的金丝种,很少见耶!”店员鼓动三寸不烂之舌游说。“而且,玉是有灵气的,可以帮主人消灾解厄,化险为夷呢!”
“消灾解厄?化险为夷?”原本没在意的孙泽仲,开始有兴致听了。“怎么说?”他没接触过玉呀、珠宝这些女人的东西,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
看到真正的金主开口,女店员立刻加油添醋地说。“我们有一个客人,年纪很大了,有一次跌倒,家人都担心她受重伤,没想到她只是手上的镯子断掉,人一点事都没有。这是客人的亲身经历,不是我乱说的喔!”
“我不——”焕娣才开口要回绝,孙泽仲就已经拿出无限卡,交给让员刷了。
“我们买了。”
“谢谢!”想到业绩资金,女店员笑得合不拢嘴。
“太贵了啦!”两人走出店家的时候,焕娣忍不住恭怨。
她知道他负担得起,但总觉得花几百万一只镯子太浪费。
“只要能让你化险为夷,就不嫌贵。”
“你怎么这么好骗!店员的话怎么能听。”亏他还是做大生意的人呢,居然这么容易上当。
“宁可信其有。”他愿意付出一切代价,只求她的平安。
“傻瓜……”轻柔带着亲昵的称呼,不像在骂人,比较像情人间的昵称,瞬间拉近两人间的距离。
从他认真又凝重的神情,她明白他不是随口说,他是真的将她的安危放在心上。
她不记得以前的他是什么德行,她只知道他现在对她很好很好,凡事将她摆在第一顺位,以她为重,宠她、疼她。
姑且不论他气宇轩昂的出色外表,光是他悉心呵护的温柔举动,就足以软化她层层防备的心。
要爱上这个男人,太容易了。
一直小心守护的心,慢慢、慢慢地失守中……
拥靠在床头舒适的大靠枕,手上的书看不到两行就被丁焕娣放到一旁,再一次举起左手,欣赏剔透翠绿的手镯,没多久心思就跑到隔壁房的男人身上。
今天他买镯子送她时,理由是希望她看到镯子就想起他。她暗自庆幸他不知道就算没有镯子,他依然一直在她心头绕。
她出院回家——她竟然可以将这里当成家了——那天,孙泽仲原本要跟她住在同一个房间,甚至愿意委屈地睡床边的沙发床,就只为了可以在夜里照顾她。
当然,他的提议被她的尖叫声否决掉了,换专业看护守着她,但他每天临睡前和起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来到她床边,探望她是否一切安好。
大多时候,她都还在睡。他没吵醒她,确认她安好后就离开房间。有好几次她还没入睡,但发现他进房后,立刻闭上双眼假睡。她发觉他都会将手放在她的鼻子下方,小心翼翼地查探她的呼吸,确定她还活着。
老实说,她第一次发现时,被他怪异的举动吓到,等他离开问了淑华才知道,这是他每天早晚必做的“仪式”。
淑华还说,只要看到他虔诚又带着惧怕的眼神,都会有股想哭的冲动。
自从发觉他怪异的“习惯”过后,她每天都会撑着沉重的眼皮等待他的“仪式”,就算她现在已经生龙活虎,淑华也搬出去住在另一个房间,他还是持续这个习惯。
刚开始,她单纯只是好奇他为什么要探她的呼吸,直到这几天,她才突然领悟到,他只是单纯地想确定她还活着,那场意外彻底吓坏他了。
然后,不知不觉地,每天晚上她都必须等他做完“仪式”,才能安心入睡。
每天早晚的“仪式”不只是他的习惯,也成为她的习惯。
真糟糕,“习惯”不是好事哪。
车祸后,她的性格虽然转变,但本性仍然胆小够动,老是默默等待,不敢主动为自己争取,一旦他走出心理障碍,不再进行“仪式”,她将如何自处?
他对她的好,不需要旁人说,她都知道,但……那是爱吗?
“怎么还没睡?”当孙泽仲在书房工作告一段落后,习惯性地来到妻子的房间确认她一切安好,却发现应该要入睡的人儿竟然对着镯子发呆。“不喜欢这个手镯吗?我们明天拿去退换,再找一个——”
她赶忙盖住手镯,猛摇头。“不用啦,我很喜欢,只是嫌它太贵。”美之物,人人爱,她也不例外,深深被手镯的晶莹剔透吸引。
“你真不像典型的富家千金。”他的语气充满赞叹,只有褒,没有贬。
他的家庭成员就算在前几年经营出现危机时,也依旧挥霍无度。而她呢,家境比起他家优越好几十倍,但她的生活朴实,个性谦和低调,不爱慕虚荣,跟他家人的奢华成性形成强烈的对比。
她是稀世罕见的珍宝!试试在百度搜索。
“我知道自己太小家子气……”鲜少被人肯定的焕娣却以为他在嘲弄自己上不了台面,浓密的眼睫垂下,语气黯然。
“傻瓜,你想到哪里去了!”他坐到床沿,握住她的双手,爱不释手地抚摸她柔嫩的肌肤,拉到唇畔。“傻瓜”这两个字从他口里吐出,多了几分宠溺的味道。
“我刚刚是在赞美你。我最讨厌千金小姐了,我很高兴你不是。”
“……”他说他最讨厌千金大小姐,又说很高兴她不是,这是什么意思?
是说他不讨厌她吗?那他喜欢她,甚至……爱她吗?
他经常吻她,一天好几次,吻得她喘不过气来,不是点到为止的轻触,但除了爇吻以外,他没有提出更进一步的要求。
他们是夫妻,不是吗?
还是说,他对她没有欲望?
这又说不过去,那他老是用“要吃了她”的饥渴眼神看她?
真奇怪……
“怎么啦?有问题吗?”看出她脸上的疑惑,他关心地询问。
“没,没有……”这么煽情的问题,教她怎么问得出口嘛!
“有,一定有,而且是让你难以启齿的问题。”她满脸通红,神色扭捏,他更加好奇了,故意出言相激,“我还以为你已经敢说出心里话了,没想到……”
“谁说我不敢说?我是奇怪你为什么没有提出进一步的要求!”一被激,她想也不想地冲口而出。
“更进一步的要求?”他的声音和表情都充满疑惑。
“呃……我是说……你的欲望……”
“欲望?”声音纳闷地拔高。
“我是说……吃了我……”
“吃了你?”这会儿,他的声音几乎是带着笑了。
“不是啦……”天啊,越描越黑,她急得满脸通红。
“我不会乘人之危,占你便宜的。”虽然贪看她娇羞的俏模样,但不忍再逗她,正色地说出答案。
天知道他想要她想得要命,但是除非她心甘情愿,他不会越界。
“我们不是夫妻吗?”
“我们是夫妻没错,但是你忘了。”话里有淡淡的指控意味和更多的莫可奈何。
“我不是故意的……”她忍不住为自己辩解。
“我知道,我只是很难过,为什么你独独忘了我?”
“对不起……”
“你不需要道歉,该道歉的人是我。”他揽她入怀,下颚轻轻摩着她的头顶。“我觉得这是老天爷给我的小小惩罚,罚我以前不懂得珍惜你。同时,这也是老天爷给我的机会,让我们有一个新的开始,只记得我对你的好。”
“泽仲……”他真诚的表白让她的眼眶泛红,鼻头有点酸。
他应该是爱她的,对吧?
“这是你出车祸后,第一次叫我的名字。”拥着她的双手猛地收紧,感觉得得到他内心激动。
光是叫他的名字就足以让他欣喜若狂,这个发现让她的心彻底软成一滩水。不得不承认,她又再度爱上这个男人了。
她相信自己出车祸以前也是爱着他的,正因为爱得太深了,才会独独忘了他。
也许是对他的爱过深,远远超过她能负担的程度,“忘记他”是身体的自动保护装置,为的是避免自己受到更严重的伤害吧?
不管以前发生什么事,她想要他重新开始。
“泽仲……”她抬起脸,鼓起勇气拉下他的头,主动送上红唇。
“焕娣……”他讶异地惊呼,但不会傻到拒绝她的主动。
他这几个月的努力,终于让这朵爱情花怞芽了……
 
  第十章
“孙太太,你是不是嫌我煮的不好吃?”听到老板娘要亲自下厨,上任两个多月的厨师愁眉苦脸,担心饭碗不保。
“大万,你想到哪里去了!”丁焕娣边笑边安抚曾任职于五星级饭店、高薪礼聘来的大厨。“我只是一时手痒,想亲手煮顿午餐给泽仲吃。”
就算她想当煮饭婆,孙泽仲也不会答应的。
现在就连插个花,他都担心累到她,居然安排花店每个星期送插好的花道家里来,他的强力干涉已经快要逼疯她了。
但没想到的当她跟茤萸抱怨时,茤萸竟然替他说话,说他总算有点当人家老公的样子了。
昨晚,他对自己“这个”又“那个”,害她全身红点斑斑,只好在九月的大爇天里,穿上高领长袖线衫遮羞。
看在他昨晚努力取悦她的分上,今天总要煮点东西替他补补身子吧?
电视广告不是说,强壮的老公是老婆的幸福吗?
“你想煮什么?需不需要我帮忙?”大万猜想她是没下过厨房的千金娇娇女,担心她伤到自己,更怕她烧了房子,因此堤防地跟在她身边绕。
他清楚记得上工第一天时,看到的是一间熏黑又满目疮痍的厨房,直觉认定是厨技太差的女主人差点烧掉厨房,那场景太恐怖了,他可不想再清理一次那一团乱。
“我可以自己来,你去休息吧。”这是要给孙泽仲的“爱心便当”,当然要自己亲手做喽!
“大万,你不要如临大敌、一脸警戒好不好?焕娣以前做过家事,不是什么都不会的千金小姐。”淑华好笑地安抚男友。两个多月的朝夕相处下,这个屋子多了一对情侣。
大万听了后还是不放心地守在一旁,当他看她驾轻就熟地准备食材,下锅、烹煮时,惊得两只眼睛都快凸出来了。
“你真的会煮耶!”他还以为她会火烧厨房呢!
“我以前常煮。”她一直很喜欢下厨。
“我刚刚不是说了她会家事吗?”淑华再度提醒他。
“那……”大万满是不解。“之前那个恐怖的厨房,是谁的杰作?”
“喔,那个啊……呵呵……我也不知道。”焕娣善良地替孙泽仲保留面子。
焕娣很快就弄好四菜一汤,将它们装在三层式的微波盒中,然后快速回房换了一件黑白条纹的及膝洋装,拿了随身小皮包及微波盒出门,拦了一部计程车直奔公司。
她没有事先告诉孙泽仲,自己要去公司找他,否则他一定会担心她的脚伤还没完全痊愈,不让她出门。
其实,她现在走路只有一些些微跛,看起来跟正常人无异,只是不能久站,也走不了太长的路,但搭车去公司送便当绝对不成问题。
他呀,真的是保护过了头。
心里虽然念着他的霸道和保护欲,但嘴角却掩不住地轻扬。不可否认,有人关心的感觉挺好的,很容易上瘾。
印象中,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这么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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