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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枭,你要疼我-第9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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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四点半了,别睡了,陪我出去走走!”牧离急着出动,见她整个人懒洋洋的,不禁跑过去拉人,发现钟未昔闷在房间身上一点不见汗,反而凉的厉害,胸口没来由地有种尖锐的痛感。
“你去吧,我要再睡一会儿。”钟未昔嘟嚷着把手抽回来,藏进被子里,翻身过去,蒙上头继续呼呼大睡。
“懒……虫……”牧离这一次没耍少爷脾气,而是怔在那里嘴里好半天挤出这两个字,心里摇摇晃晃联想到一些事,但愿是他多想。
钟未昔知道牧离坐在床边很久,她不是不想起来,实在是没力气,意志是清醒的,身体却虚脱得很,根本一点也不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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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外面已经黑了,牧离早不知去向,右手去抓床头柜上的闹钟,不想抓到一把纸钞。
举到眼前真是钱,大约有十来张的样子,这里只有牧离来过,他给她留钱看来是给她这两天做为助手的报酬。
洗了把脸跑下楼,牧离的房门没关,她敲了两下响起请进的声音。
“这是你给的?”她把钱举起来。
牧离躺在沙发上,手上举着一只画板,正在看什么东西,瞄了一眼,“是啊,本来说好是按小时计报酬,一天结算的,我给弄忘了,今天一起结给你。”
“多了。”她把大部分的还过来,放到他脚边的桌上,手上只留两张百块大钞。
牧离看白痴一样看她,“我是按照身为我助手的酬劳算的,现在装修工人一天起码都两百,你连他们都不如吗?这么看轻自己。”
钟未昔不为所动,“我知道自己值什么价,再说我这一年多在你这里白吃白住。”
“行,你大小姐厉害,我说不过你。”牧离丢了手里的画板,翻身站起来,整整衣服,“到外面等我五分钟,我去换身衣服,晚上在外面吃饭,吃完再找处有特色的风景区逛逛。”
钟未昔背靠在门框上,不太感兴趣地说,“我不去了,累了。”
牧离叉起腰直咂嘴,点点她的脑袋,“你这一天干什么了就喊累了?我看你是睡觉睡懒了,年纪轻轻的跟个小老太婆一样成天闷在家里不走动怎么行,我不管,你必须得出去。”说完把人往外一推,径自去换衣服。
钟未昔被推出来差点趔趄坐到地上,抓住楼梯扶手稳了稳身体,高声说,“说了不去,你要找人陪你,外面随便雇个人,我、不、去!”
裤子刚穿好,上身套到一半,挂在脖子上,牧离一听也火了,拉开门跑出来,“不去也得去!你这身体就是懒在家懒的,白天温度那么高,你身体冷的跟冰块一样,这种体质你觉得正常吗?”
一句话戳中钟未昔的心事,说不出话来反驳,他是怎么联想到的?
那天钟未昔是被说一不二的牧离连拖带拉给架出去的,一开始她不肯就范,掐他的胳膊,带咬人,跟只小狗似的。
牧离这人心高气傲,还有大少爷任性的脾气,模样又生得好,估计从小没吃过苦头,尤其是在女孩子面前没摔过跟头,虽然疼的呲牙咧嘴,嗷嗷直叫,却是很有气节的愣没放手。看她不合作,急得跟猴似的上蹿下跳,想想他的出发点是好的,钟未昔又好气又好笑,最后随他去了。
在这处幽静的大宅过着与世无争的平静生活,时间不知不觉中过得飞快,转而一个星期过去了,晚饭过后钟未昔在水池边洗碗,对进厨房,弯腰从冰箱里翻出冰水的牧离说,“我明天要回远门一趟。”
牧离直起腰,马上机警地问,“几天?”
“说不准。”她低下头,看着手上的泡沫,佟冠楠寄信让她去参加同学会不会那么简单,这一次回去不知道会有什么样的事在等着她,她想过不回去,但又怎么可能,挑灯镇既然也有他的人,还能找到她住的地方,说明他花了心思调查。
“我陪你去吧,刚好我也想出去透透气。”牧离耸耸肩,笑起来。
“那个地方是座小城,没什么特色。”钟未昔一口回绝。
“你待久了当然觉得没特色,不是有这么一句话来形容旅游的吗?叫做‘所谓旅游就是从我待腻的地方到别人待腻的地方去’,我没去过你们那儿所有的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新鲜的,就这么说定了!”牧离不容她拒绝,把冰箱门一关,边喝冰水边大摇大摆走出厨房。
正文 第203章 幻觉
隔日,钟未昔特意起了个大早,五点不到就爬起来,头脑晕沉沉地拎上行李,轻手轻脚下楼,牧离的房门紧闭还在睡觉。
她把写好的留言纸条放在餐桌上,不料被坐在那里的身影吓了一跳。
“懒虫小姐,你下来的正好,走吧。”牧离从椅子上站起来,全身穿戴整齐,看样子在这里有一会儿了。累
“你才是懒虫,不,你是跟屁虫。”钟未昔鼓起腮帮,直翻眼皮,看来她中计了,这小子早有一手,猜到她会起个大早不声不响地走掉,所以起得比她还要早。
没办法,只能带上他,可下面的事又让他们争执起来。
本来她提前一天买了长途汽车票,牧离却说订了两张飞机票,她说那她坐汽车,他坐飞机,分开坐,牧离当然不肯。
她舍不得浪费汽车票钱,这可是她所有积蓄的三分之一,牧离不得已做出让步,跟到了汽车站,一看排着长队的人直撇嘴,让她把票让给他,她再去重新买。知道他大少爷不愿意和人挤着排队,照着他的去做,她去排队另买,万万想不到这天是端午节,国家法定假日,去小城的票早买光了。
最终她改为搭飞机,第一次坐飞机想不到坐的是头等舱,享受到了不一般的待遇。
同学聚会订在明天中午,她算好时间今天一早上长途汽车,坐一天一夜的车,明天上午就能到,改为坐飞机后十几个小时的路途一下子缩短了大半,当天下午就到了。闷
到了小城他们又为吃住的地方争执起来,牧离一早订好了酒店,待遇好到酒店派三辆专车来接人,这打乱了钟未昔原先的计划,她本意是想在汽车站附近找间小旅馆将就住一宿,既便宜又实惠,住的也舒心。
牧离的理由是,“你是我雇佣的助手,同住有什么关系?又不同住一间房。”
“只是临时的,长期的还没签合同,不算。所以你住你的,我住我的……”
“口头协议也算是协议,讷,你不许抵赖,我们可是有雇佣关系的。”
两个人又斗上了嘴,僵持了有半个小时,其中一位专车司机满头大汗跑过来苦苦劝,“先生,小姐,请上车吧,刚才我们经理打来电话,说我们要是再接不到人,就得吃炒鱿鱼,你们就行行好,赶紧上车吧。”
平常只有别人迁就他的份,牧离哪肯轻易放下身段,僵着不肯移步,钟未昔生活在社会底层,知道普通老百姓生存的坚苦,只能是她妥协。
她找了最后的一辆坐进去,牧离舍弃最前面一辆跟着她,前面两辆专车便空着,浪费资源,牧离砰一声关上门后,她不服气,嘀咕着,“难侍候的大少爷!”
牧离捏她的脸蛋,“彼此彼此!难侍候的大小姐。”
拍掉他的手,钟未昔噘着嘴靠进座椅里,轻轻叹了口气,旅途劳累觉得身子乏的很,没来得及闭上眼睛小眯一会儿,牧离已经在边上拱她的肩,“哎,快到了,想想晚饭吃什么?有没有什么好介绍的?”
吃什么?在飞机上吃过东西,她压根不饿,只想睡觉。
酒店高档气派,门童个个英俊,彬彬有礼,托牧离的福,钟未昔享受到了总统级的待遇,除了有成群的酒店人员候在外面外,还有专门人领他们上电梯,专门人带他们到房间,无一不服侍周到,差点没把他们当菩萨一样供起来。
钟未昔发现牧离这人就是老天派下来折磨她的,她一到房间只想好好睡一觉,牧离那厮就偏偏不让,兴奋高到不行,跑来按门铃,非要她带他出去逛逛。
有什么好逛的?在她眼里城市与城市没什么两样,除了钢筋丛林还是钢筋丛林,只不过一个比一个大,一个比一个高而已。
这样嘀咕的时候他们已经在大街上了,前后差不多有四年的时间钟未昔发现自己没好好看过这座从小长到大的城市,真有很大程度的不一样,有些地方甚至是翻天覆地,完全认不出原样。
“托我的福吧,看你的样子就知道你有很久没回来过了,路都能走错。”牧离兴致仍然很高,他到过的地方不少,国外有名的没名的几乎留下了他的足迹,之所以对这里充满了空前高涨的兴趣完全是因为这里是她生长的地方。
对于他来说,钟未昔身上有很多谜团,像致命的吸铁石一样吸引着他的好奇心。
比如她为什么会坐牢?犯了什么事?真的是贩/毒吗?再比如为什么她回来参加同学会会如此心事重重,难不成同学会上有什么人是她不想见的?还有,这里既然是她的家乡,那她的家人呢?她回来不回家住,反倒住在外面不是很奇怪吗?
这二十多年来他的见识也不算少,从来没见过这样一个矛盾综合体的女孩,最后一个问题好解释,可能是看她坐牢,她的家人一怒之下划清了界限,所以她有家回不去。
转了半天,钟未昔早就晕头转向,牧离指着街边一家自助餐厅说,“就这家。”
钟未昔没什么异议,她心里盘算着早点吃完早点回去睡觉,明天既要参加同学会,还要去扫墓,想想真是不孝,两年来清明没有回家扫一次墓,现在虽说是端午,人既然回来了,无论如何也要去墓地看看。
繁华的大街上,一辆宝马MINICOOPER缓缓行驶,灯光照映着车内一张笑盈盈的脸,“晚上想吃点什么?”
副驾座上的男人一路上沉默,目光出神地盯着车窗外某处,偏偏嘴里准确回答,“随便,你决定。”
“我啊……”付施婕听了笑着偏头想,前面有家新开的西餐厅打算提议到那里就餐,不经意地看见右边紧挨着车的行人道上两个身影从眼前闪过,目光就定格住了,车不由自主放慢速度,最后停下来。
黑司曜有很久动不了身,因为他也恰巧看到了马路上一抹小身影,敢肯定没有出现幻觉。
下面还有两更。
正文 第204章 毫无形象
这一瞬间他看到了,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钟未昔,虽然隔了阻挡视线的来来往往的行人,热闹喧嚣的声音,城市刺眼的灯火,但那挂在身上洗得发白的旧T恤显出空荡荡的寂廖,被风一吹好象整个人都虚无飘渺,还有走路时的缓迟与笨重,无一不将他的头敲冲击到剧痛,太阳穴“突突”弹跳,心脏从四面八方被狠狠撞击,再一瓣瓣撕扯成碎片。累
他的手情不自禁抓住车门的把手,整个世界好象只有他与那头的身影,眼球随着她一点点移动,心底蔓延着无限的悲凉、凄苦与哀伤。推开车门仓惶跑下去,那车窗玻璃使眼前的世界摇晃,又重新洗牌,走下去后那身影不见了,消失在滚滚人流中。
他不顾一切冲过去,拨开人流,冲进那拥挤的人群中去,他的心头充满焦虑、急切,他不会看错的,刚刚那个人就是她,是她。不知道他有没有看错,好象……她身边还有个人,是个男人,两个人说说笑笑,眼神中流动着一股微妙的气氛。
可能吗?是她吗?那个男人是谁?
向着她停留过的方向迈过去,脚下恍惚着跨越,他好象一下子变得不会走路,越靠近越不会走,每一步用了极大的心力,心口那块地方好象塌陷下去,陷成一个无底洞,头脑昏眩着似乎要一头栽进去。
如果见面,他要说些什么?他又能说些什么?她呢?是恼着,哭着,恨着,还是怨着?闷
不知道!
猜不透!
想不明白!
脑袋里乱轰轰的,明明找了她两年,七百多个日日夜夜,为什么这一刻看到她出现会生出杂七杂八的想法?
跨越了艰难、痛苦、挣扎、矛盾、犹豫,他踉跄地奔到那个地方,四周是节假日出来逛街的人潮,一张张陌生的脸,陌生的笑,陌生的声音,陌生的交谈,汇集成海浪冲进眼眶,瞬间觉得全身发虚,整个人不真实,脚下仿佛随着心里的那个声音轰然一声响倒下去。
这一刻他站不住了,真的站不住了,脚下掏空瞬间扩大成洞,一路跌进黑暗的绝望,然后真的就慢慢坐了下去,将脸深深埋进双手里。
看不到是不是就不会去想?是幻觉吧,他宁愿是幻觉,宁愿是梦,因为已经决定要挥别过去,挥别她,挥别所有,往下段路出发。
在闹市口有个气质非凡的男人跌坐在地上,那落寞的眼神,失神的身影吸引了很多人指指点点。
“这谁呀?他在干什么?”
“不知道啊,他手里抓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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