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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傻妞的为妻之道-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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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毫无征兆的跑出村子,一群人看着他们疾跑的样子,“真怂对不对?”
“哈哈哈,是啊!”
“不对,快追啊。”于是路上又出现了一批狂奔的人,一个小喽喽被安排去告诉白老大,谁让他是新人,所谓菜鸟,就是需要被欺负的鸟,小喽喽有点胆战心惊,“老大,嫂子被那个砸场子的人给拐跑了。”白老大揉了一下自己头上的呆毛,“嗯,让兄弟们都回来吧,我知道了。”
小喽喽舒了一口气,“老大,嫂子该怎么办?”
白老大一双凌厉的眼睛瞪过去,“你可以滚了。”
小喽喽觉得自己真是躺着也中枪,本来想表现一下自己,谁知道竟然把马屁拍到驴蹄子上了,他跑的和兔子一样,去逃命了,“老大让大家回去。”
“你小子耳朵拉肚子了吧,你确定。”被告知的兄弟一边骂骂咧咧的往回赶,一边抓着他的领子拖着他走,瘦的的和鸡一样就是有这点好处,
“我没谎报军情,你,你想干什么?”他被两个人给堵到了一个墙角处,说话都有点结巴。
“你说呢?”两个人对视一眼,“兄弟几个已经好几天没好好地纾解一下了,新来的,有些规矩你还不懂,哥哥想要教你一下。”
其中一个个子有点矮的舔了一下嘴唇,“哥,以前总是你先,这个能不能给我尝尝鲜,一看这小子的模样就知道是个不经事的小白脸。”
被叫哥的高个子把小喽喽给拖进了隔壁的一个房间里面,有点矮的,暂时叫做路人乙,另外一个的话,当然是路人甲。
路人甲已经把小喽喽给按到了床上,正在撕扯他的衣服,“你放开我,你这个禽兽。”就是再蠢的人,这个时候也知道要发生了什么了,他使劲的踢着腿,路人乙在这个当头已经开始脱裤子了,裤子脱下,露出了里面那个有点让人恶心的东西,“哥,你按住他,我先来。”
“你他妈的想捡现成的,想得美,快点过来按住他,我来拔他的裤子。”
或许是因为这个人的叫声有点恐怖,吸引了李大嘴他们的注意力,李大嘴准备进去,一个年龄大点的人拉住了他,“这是别人的地盘,你别惹事。”
李大嘴皱了一下眉头,甩开了他的胳膊,“你们先走,我会赶上你们的。”
“奶奶的,真是走了狗屎运,竟然是个女人。”房间里面传来了两兄弟兴奋的声音,“砰砰。”真的只是两棍子的事情,身上的束缚忽然离开,小喽喽才醒过神来,她还以为自己完蛋了,身上的羽绒服被她拉好,这个过程,李大嘴一直背对着她,“谢谢你。”
“不用谢,好人家的姑娘不应该呆在这里,你愿不愿意跟我回凤凰村。”李大嘴听到她穿好衣服的声音,转了过来,她的头发还是乱糟糟的,小模样长得还不错,“你把头弄一下,别被别人给擦觉了刚刚发生的事。”
“谢谢你,我,我真的可以跟你去凤凰村?”她的眼睛很大,还有些湿润润的,这让李大嘴这个糙汉子的心,瞬间,就被萌化了。
他点点头,床上的人跳下来,拽住他的胳膊,“太好了。”
“那你快点收拾一下自己,我们要马上离开这里。”这句话刚刚说完,“好快。”
“我的东西还在我的之前的住所里面怎么办?我想回去拿,你,很快的,我今天刚刚加入的,就算是我离开,别人也不会注意到我的。”她有些羞愧的低下头,这样显得自己很爱财似得,她不敢抬头,“好。”她兴奋的抬头,星星眼兴奋的眨呀眨,“真的,你还出村,我待会儿就跟上,这样,他们就不会注意我们的。”
“嗯。”李大嘴看着自己胳膊上的那双手,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是舒坦的要命。
村外,“大嘴,我们怎么还不走,傻妞不是被诚子救走了嘛。”
李大嘴不说话,已经过去一个小时了,眼看着天都快黑了,他抿着嘴,脸色有点不好,忽然远方出现了一个娇小的的身影,他急切地迎了上去,“我该回去了。”时间总是过得太快,赵子诚和傻妞跑出去村以后,真的只是躲在一个柴禾堆下面聊了半天,比如小露简,还有赵子诚嘴里面的那个傻妞,“你要去哪儿,不和我回家。”赵子诚一把抓住了她的手。
“我不认识你。”傻妞忽然了变了脸。
这句话真是有点伤心,赵子诚看着傻妞渐渐消失在落幕之中,心里疼得和针扎的一样,这辈子都不要娶老婆了,他有点自暴自弃的想。
傻妞心里也有点不舒服,她觉得那个故事完全不是自己的,但是,又莫名其妙的对那个男人有好感,她跑着,忽然听到了轮子的声音,“谁?”一个女人出现在了她的面前,一副要进村却又不敢的样子。
“傻妞?”
作者有话要说:

☆、薛老十的小心思(加一千)


傻妞看了那个人一眼,实在没有什么感觉,目不斜视的走进了村子里面,胡妮则是有点惊讶,傻妞这是怎么了,她的脑袋里面升起了一个大大的感叹号。
她有点愣神,被出来巡逻的兄弟发现了,“三嫂。”胡妮的人缘一直都不错,那个小兄弟直接就抱住了她,“三嫂,你终于回来了,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胡妮觉得自己的腰都快被勒成小蛮腰了,她尽力往肺里面吸了一口气,手脚并用的把身上的那个扒着自己的半大小子给挪开,“鸽子,别这么热情,这里是我的家,我不回这我回哪里?”
小鸽子笑的连眼泪都喷出来了,他好像有点不好意思,连脸都变得红红的,“我以为你和三个吵架,就不要我们这些兄弟了。”
一听到那个人,胡妮的眼睛就黯了一下,她伸出手揉乱了小鸽子的头型,“男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我就是出去散散心。”
“还有以后别叫我三嫂了,还是叫胡哥,我和你三个这次是真吹了。”小鸽子想要说什么,最终还是闭上了嘴,他很想替三哥辩解一下,只是,想想老三干的那些缺德事,他都不好意思替他求情。
“对了,三,胡哥,十哥回来了,这次他带来了好多有用的消息。”说曹操就到,那个小鸽子嘴里面的老十扛着枪逛荡了过来,“小鸽子,你小子又偷懒,待会儿大哥的喜酒不想吃了,男人婆。”男人有点惊讶的看着眼前的女人,他还以为这家伙早就不知道被那个豺狼虎豹的给吃了,没想到她还活着,老十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滋味,置之死地而后生,好像是这样的,最重要的是:她离婚了,男人婆离婚了。
胡妮一旦遇到薛老十,战斗指数立马提升五十个百分点,她的手握紧了拉杆,“没想到你还能活着回来。”空气传来无声的电闪雷鸣声,夜黑风高好杀人,小鸽子觉得这个世界太危险,他还是滚回自己的小窝老实呆着比较好,他哎呦一声就弯下腰捂住了自己的肚子,“十哥,胡哥,我有点肚子疼,先去上个茅房。”此法千百年来流传下来,可谓是经久不衰,逃离战场百试百灵的万全之法。
“你不觉得我们的账应该算一下?”胡妮的眼睛里面闪过一丝狠戾。
“我这人记性不好,你还是直说比较好。”薛老十,好吧,还是说一下,他的原名吧:薛世泰。这名字土的简直掉渣,不过,爹妈给的,就得好好留着,此人才高八斗,自认为,相貌堂堂,身高八尺,其实就是一米八大几,最重要的是脸上一毛难拔,因为没有什么能让别人拔得,最最重要的是村里面第一单身黄金汉,自封的,眼睛鼻子之类的就忽略不计了,因为透着一点英气,因为这不利于胡妮把他那个小白脸的名号给坐实,本着照顾女士的原则不得不忽略了。
“你他娘的,想不认账还是怎么着?”这句话有歧义,至少,躲在墙角处的刘老三听出了一点不一样的感觉。
薛老十觉得自己也不是好惹乎的,兄弟一场,性别暂时都定位男人吧,直接就爆粗口,这太不文明了,“你说清楚了,我怎么你了,一张口就骂人,真是,粗鲁。”
“小白脸,娘娘腔,我骂你都是客气的,你说,你走之前往我酒里面下了什么,小白脸就是脑子里没有好心思,我告诉你,你别以为装傻充愣就蒙混过去。”胡妮一想起这件事就觉得怒火冲天,要不是他,自己能受那么多罪,就和墙头上那个不知道枯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杂草,稍微一点就能着了,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那个啊。”薛老十低头摸了一下鼻子。
“女人就是小心眼,我又没有把你怎么着?”薛老十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彻底惹怒了胡妮,薛老十几乎还没有反应过来,就被一个黑影给扑倒在了地上,“你他妈的再说一遍,你还是不是人,我的孩子都没了,你个王八蛋,因为你,我差点连命都没了。”如果还能继续听下去的,估计就不是男人了,刘老三什么都没讲,转身离开了,没有比这更憋屈得了,孩子竟然是老十的,他出生入死的兄弟,他的心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别绞得生疼,他捏紧了拳头,真想回去狠狠地揍一顿那个畜生,可是他自己估计都不是人了,又有什么资格去动别人,一个人影离开了,刚刚的位置上留下了一滩不起眼的水痕。
薛老十知道这件事,他把胡妮给按到了地上,“你吼什么吼,孩子又不是我的,那是你和老三的,你平时壮的和头牛一样,谁知道连孩子都保不住,你再瞪,你早点给我三个讲,他不知道会高兴成什么样,被误会了吧,被有机可趁了吧,我就说你这个女人做事情优柔寡断,你觉得三哥会一直等你,男人。”说这句话的时候,他自己都觉得男人两个字是那么不屑一提,他忽然觉察到手心湿润润的,他一惊讶,手就松了,胡妮趁机用脚把他踢到了一边,薛老十还没有从刚刚的震惊之中惊醒过来,胡妮趁机把他踩到了脚下,她脸上的泪痕都没有来的及擦,“男人。”她居高临下,夜幕之中,她全身好像都散发着一种叫做女王的光辉。
薛老十的狗眼瞬间被闪瞎了,他扑哧一声竟然笑了,胡妮觉得这个人真是疯了,要么就是本身就是具有受虐的体质,“男人怎么了,没有男人,你能怀孕,女人啊。”
他忽然觉得胸口一痛,闷哼出声,胡妮脸上带着狰狞的笑容,“女人怎么呀?”她笑的有点嚣张,脚下又重重的碾了一下,也仅仅是一下而已,因为下一秒,他就被地下的人给拉住胳膊拽了下去,她的笑容都没有来得及收起来,已经被薛老十给拉到了怀里,“男人婆,这就是女人和男人的区别。”
“入山看到藤缠树, 出山看到树缠藤。 藤生树死缠到死, 树生藤死死亦缠。连就连,我俩结交订百年,哪个九十七岁死,奈何桥上等三年。”歌声由远及近,一个穿着红衣服的小女孩走了过来,两个人有点目瞪口呆的看着她,她好像没有看到两个人,直接就走了过去,“刚刚我们看到的不会是传说中的红衣小鬼吧。”薛老十脸上带着贱笑,胡妮觉得这一点都不好笑,她瞪了他一眼,推开他,蹲在了女孩刚刚走过的地方,“你看,有脚印。”
“什么?”薛老十正在整理自己身上的衣服,待会儿,自己还要当司仪,他走过去,“有脚印就说明不是鬼啊,你个蠢货。”
薛老十很想提醒这位说自己是蠢货的女士,之前某人可是不认为那是鬼的啊,女人啊。
红衣小孩一路畅通无阻的进了村子里面,竟然没有人拦着她,不能怪兄弟们犯懒,只是今天白老大交代了,所有来村子里面的都是客,自然就包括这个看上去纯良无害的小娃娃,可能迷路了,小女孩的手抓住了一个怪蜀黍的衣角,他低头,她抬头,“蜀黍,我想去看新娘子。”只要是个小萝莉,男人的心都容易被萌化了,更何况还是一个真的,36K纯金的小萝莉,“好。”男人的手几乎抖了三抖,都说男人找老婆要去幼儿园去看看,他年纪不大,其实也就只有二十刚刚出头,很长时间没有摸到女人了,这个不会是老天爷给自己的缘分吧,他内心还有点小激动。
傻妞现在一点点都不好,因为那个所谓的化妆师正在往自己脸上上着在她看来就是涂料的东西,另外一个人还喷了能熏死人的东西,她躲着,不愿意配合。
作者有话要说:

☆、拐个娃娃当老婆(加一千)

作者有话要说:晚上回来加一千或者是两千。
傻妞不淡定了,白老大的进来后很淡定的用手制服了她,“坐好,待会儿会有好吃的。”一个人的记忆可以遗失,但是习惯这种东西就像一个人脸上的疤一样,除非是可以去改变,否则永远都会在那里。傻妞撅了一下嘴,最终还是不高兴的不闹了,可怜的娃,完全忘记了,脸上被扑了那么多的东西,自己又是今天的主角,吃东西这件美好的事情完全是和她无缘的,此处省略五百字,悼念可怜的娃。
化妆师舒了一口气,傻妞干脆闭上了眼睛,随便她怎么折腾,傻妞不闹了,白老大天生挑剔的毛病又开始上场了,“这个地方,对,眉毛别化那么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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