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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太擒姐记-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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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馆的对面是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林昔猛然想起例假的日子快到了,于是穿过马路去店里买了几包“ABC”。
自便利店出来的时候,刚好看见那叫许言的少年自对面走出来,而面馆儿的小姑娘一脸羞涩的将他送到了门外。看那姑娘的神情似乎是还想与少年走一走,不料少年回头和她说了些什么。小姑娘虽有些沮丧,却也不敢质疑他,最终没办法,只得悻悻退到一边。
林昔撑起伞,沿着人行道往回走着。偏头却看见那少年差不多与她同步,走在对面的人行道上。自对面街边的橱窗里能看见林昔的倒影,小巧的阳伞,宽大的白T恤,蓝色热裤以及一双细长白皙的腿。
某人不禁有些得意,自己身上最满意的就非得数这两条腿不可了。笔直纤细,白皙修长,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不知不觉间已经走出了那条小街到了岔路口,刚好这时候没车经过,忙撒丫子小跑穿过马路。
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巧合,将将与那少年并了肩。而看他的样子,应该也是和自己走一条道。冲少年轻点了点头,“你回家呀?”
少年的视线似乎在她那两条美腿上扫了扫,随即转头朝着前面看去。声音低沉淡漠,“嗯。”
林昔这人吧,一直都对帅哥美女什么的特有好感,尤其还是这么一朵极品,不禁出声搭讪道,“你家住几区?”
少年微垂着头,配合了林昔的步子慢慢朝前走着。听见她问话,也不抬头,只细声答,“七。”
而林昔呢,见他一副小羞涩小害臊的样子,越发的怜见了。嘻嘻笑了笑,“七区啊,我家在六区。虽然可能还离了几栋,不过勉强也算是邻居了。你念高几了?”
“……”
这原本只是句很平常的问话,可少年面上却是一愣。微低着头,也看不清楚脸上的表情,只是粉嫩粉嫩的嘴唇轻抿了抿。而林昔压根儿都不知道自己方才那句话出了问题,只扬眉等着他的答复。
过了半响,少年才出声道,“马上大一了。”语调有些冰冷,似乎在努力克制着什么。
林昔点了点头,轻哦了一声。本来还想加一句‘和咱家老弟一届’的,可却突然觉得气场瞬间变得很诡异,而旁边这朵极品桃花儿也变得有些奇怪。
想了想,还是转移话题比较好。“咳,那什么,许言啊……”
岂料,这话才一出口,旁边一直微垂着头的人猛然抬起头来,一脸诧异的望着她。林昔被他这突如其来的动作怔住了,完全搞不清状况,只得一眼不眨的盯着眼前的人。
眼前的人蠕了蠕唇,眼中有些莫名的光彩,“你知道我的名字?”
林昔暗自抽了抽嘴,转开视线继续朝前走去,“刚才听面馆儿那小姑娘叫的呀。”
“哦。”听了林昔的回答,少年明显有些失望,不过还是能看出有些小小的雀跃,却显然不若刚才那么别扭了。
二人沉默着又走了一段路,林昔突然转头看向少年,“你不问我叫什么?”
许言脚步不停,继续缓缓走着,嘴角带了丝笑意,“林昔。”
这可是奇了,貌似她没说过吧,方才也没人叫她呀。皱眉想了许久,终没有结论,只得又偏头问旁边的人,“你怎么知道?”
许言原本是走在林昔右手边的,此时见路上多了不少车,便自林昔身后走到了她的左手边,站到了靠近马路的外沿。调整了二人的位置之后,方才不急不缓的答道,“我和林朗是同学。”
林昔这才恍然大悟,一拍脑门,“哎呀,我就说看你眼熟来着,原来是小朗的同学。”想来以前是见过的。
而与她并肩慢慢走着的人嘴角暗抽了一下,实在有些忍不住了,抱怨道,“我们前几天才见过面的,你不记得了?”
“……”那什么,细细想了想,想不起来。
高高瘦瘦的少年看她一副茫然不知就里的样子,无奈的轻叹了一口气,用果然如此的语气解了她的惑,“五天前在11路上,你去司法局领准考证那天。”
少年说得很无奈很委屈,而林昔这才想了起了那日公车上说要找她PK的小正太。哦卖疙瘩,她好像出糗了,是吧。扯了扯嘴角,干笑两声,“那什么,我……我其实记得的,我是怕你忘了,所以没提。啊哈哈……”
“……”
面前的人没说话,可任谁也知道这是在越描越黑。俗话说得好,解释就是掩饰,掩饰的就是事实。
“小昔。”
说巧不巧,这时候自马路对面传来一声呼唤,而林昔一听那独有的称呼就知道来人是找她的。如获救星一般,急忙转过身去。
大马路进去的小岔道里挺了一辆纯黑色的奥迪A8,车门边靠了位格子衬衣的高大男人。眼睛挡在了大大的墨镜后面看不清楚神色,却还是能辨出他正看着林昔所在的方向。
林昔忙朝着许言挥了挥手道:“许言啊,小朗过几日就回来了,有空来找他玩儿。我今天有事就先走了,回家路上小心哈。”说完转头就朝着马路对面跑去,也好在这时候没车经过,不然非得有人为她的莽撞捏一把冷汗不可。
林昔只顾着朝对面的余西蒙跑去,却并未留意身后的人。许言安静的站在原地,看着林昔一寸一寸的离开他,一步一步的朝着对面的男人跑去,眼中深墨一片。
林昔去宴会
余西蒙是余亦姿的大哥,也就是给林昔介绍工作的那位师兄。其实说师兄也算不上,余西蒙年少的时候也疯狂过,高三那年被市重点给退了学,可又临近高考,最后只得去林昔的母校F中念最后一年。而那个时候,林昔才刚刚念高一。
然后因为余亦姿的关系,认识了这位亦兄亦友的大哥,又因着那大半年的同校情谊,如今尊称他一声师兄罢了。而余西蒙对林昔也很照顾,就跟待自己的亲妹子似的,没啥区别。最起码林昔是这样想的,高于友情,至于亲情。
余西蒙见她跑过来,偏头看了看对面的许言,有些好奇的问,“那谁?小男朋友?”
林昔微喘了喘气,否认道,“没有,小朗的同学,刚才吃饭偶然碰见的。”
靠在车上的人隔着墨镜看了对面马路上的人一眼,又转回视线上下打量了一番林昔,微笑道,“这样啊,乍一看还以为是我们小昔的男朋友呢,这衣服也配得好……”
林昔听他这话里似乎还有别的意思,回头远远看了一眼已经走出十几步远的许言。这才猛然发现,自己和他皆是白T恤蓝色牛仔裤,不叫人误会都不成。难怪刚才一块儿回来,总有路人有意无意的打量他俩。
忙转头冲着余西蒙解释道,“这完全是巧合,巧合。”
余西蒙伸手揉了一把林昔的头,略带些宠溺道,“我开玩笑的,外面天气热,进屋里说去吧。”
林昔自鞋柜里抽了一双还没开封的拖鞋给他,自己则将手中的东西拿进了浴室去。等出来的时候,余西蒙正坐在沙发上看她的笔记,桌上放着一个包装精美的大盒子。
见她出来了,余西蒙将手里的笔记本放下,与她说道,“今晚公司有场舞会,我必须得参加,可又没女伴儿,想起你这几天都在家复习,来看看你能抽出空挡来不。”
林昔将水杯放在他面前,然后在旁边的沙发上坐下来,“那打个电话就好了嘛,何必老远跑这么一趟,大热的天。”
余西蒙进屋的时候就已经摘了墨镜,一双勾人的桃花眼实在很不配他的性格和气质,不过也端得好看。弯眉笑言道,“你电话要是有人接我又何苦跑呢,然后刚刚经过这边就顺道来了。”
林昔这才想起,自己出门的时候电话放家里了。
“什么宴会啊?人多吗?”
“刚完了一张大单,全公司庆祝。不是什么特别重要的场合,不过我早先许了口,说是这事儿成了,庆功由我包,而且会带女伴儿出席。”
林昔有些疑惑,既然是员工集体庆祝,怎么搞得跟高档舞会似的。这种性质的宴席不是该拉出去海吃一顿,然后找家钱柜Happy吗?
有疑问自然要提出来,“就这样的话不需要正装吧。”
余西蒙不禁莞尔,又伸手虚揉了一把她的头发,继续道,“我就知道聪明如我们小昔,绝对糊弄不过去。其实庆功之外还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玺贡入主C市,作为新结识的合作伙伴,我需要表示友好和热烈的欢迎。我之前那样说是怕你拒绝,你一向都不喜欢这种场合的。”
林昔面上笑了笑,心里却暗自絮叨,怕她拒绝还一并把礼服也给带来了,而且明明知道她不可能拒绝他。无论是出于情还是义都不可能拒绝。他帮她找了工作,她欠他一份儿人情。
这么多年了,他们的相处方式也就是从人情开始的。余西蒙帮她,然后她自发的还情。如此一来,二人的交情也逐年甚密,倒怪不得常有人误会她是他女朋友了,就连余亦姿也常玩笑说林昔是她的准嫂子。
余西蒙走前说了,下午6点的样子会来接她,让她提早化好妆。
送走余西蒙之后,林昔在沙发上坐了一会儿,才拿起法条开始看起来。可总觉得心里像是有什么东西堵住了似的,老集中不了精神。索性丢了书,打开电视看起来。可一直按着遥控,屏幕上的台换了一个又一个,总也找不到可以打发时间的。
正烦躁着,客厅里的电话突然叮叮叮的响了起来。翻了身拿起电话听筒,“你好,请问找哪位。”
“喂,二姐,是我。”
“小朗啊,啥事儿?”
“嘿嘿,其实也没啥事儿,就打个电话回来问问。”
“问啥?爸妈呢?”
“他俩泡温泉去了,我正吃东西呢。”
“貌似我没问你在干嘛呀。”
“哈,没良心的。就想问问你最近有没有异常情况出现,比如什么奇怪的事啊、人啊……之类的。”
“……”
“怎样,姐啊,到底有没有啊?”
“没有。”
“……”那边似乎小声嘀咕了一句什么,林昔并没有听清楚。
姐弟俩又闲扯了一会儿,才挂了电话。和林朗通过电话之后,林昔才不那么郁闷了。其实今天这脾气来得很突然,说是在生余西蒙的气吧,却也觉得莫名其妙。而且她也没立场生他的气,只是隐隐不喜欢他那种吃定了她的态度。就如被他牢牢掌握在了手心里一样,虽然他大多数时候都是了解她的,可却又并不是非常了解。总之就是不喜欢这样被人掌控,果然是例假日子快到了,汗。
下午6点多,余西蒙的车准时的停在了林昔家门口。
虽然不怎么喜欢他白天送来的那条粉色公主裙,却又不好扫他的兴,只得在别别扭扭的穿上了。如瀑的长发披散下来,刚好档住了胸背露出的大片雪白肌肤,然后配合裙子化了个可爱的粉紫系彩妆。
眼睛大大,红唇小巧微翘,整个人看上去就跟一洋娃娃似的。余西蒙靠在车门边上下左右打量了好一阵,才回身拉开车门,比了个请的姿势,“请美丽的林昔小姐上车。”
林昔无奈的翻了个白眼,顺势坐进副驾驶里。
晚宴在红尘大酒店里举行,虽是余西蒙的公司主办,可毕竟打的招牌是为玺贡接风,现场自然来了不少市里知名的企业家,偶尔还能见着几个叫得出名字的政府官员。
林昔右手搭在余西蒙的臂弯里,游走穿梭在人群中。开场之前余西蒙已经对她说了,今日会有许多人物到场,让她抓牢机会多多结交,会对她以后的工作有所帮助的。
关于这一点,林昔真的很感激他,这几年也因为他结交了不少精英能辈。而且在很多人眼里,林昔与余西蒙的关系扑朔迷离。从来没在公开场合承认过,可有人偶尔开开玩笑什么的,他却并不否认。林昔虽与他说过好几次,最后都被他一句话驳回。
“他们自己误会的,反倒让你我捡了便宜,岂不是顶好。”
林昔不解,“我们捡了哪门子的便宜?”
余西蒙笑,“以为你是我女朋友,你要有事儿找他们,他们也不好推辞啊。至于我嘛,白白捡了这么个美女当女朋友不是便宜是什么?”
以往的林昔并没有觉得怎样,反倒还会和他嘻嘻哈哈一番。可今日再听人言及此,却隐隐有些不舒服。出声打断了面前这位不知道什么经理的话,“你误会了,我不是他女朋友,只是关系较好的朋友而已。”
此话一出,那什么经理以及身旁的余西蒙具是一愣,余西蒙没有说话,反倒是那经理嘿嘿笑着打圆场,“玩笑,玩笑,纯粹玩笑。”
林昔突然觉得这灯壁辉煌的大厅沉闷得很,借着这个机会与余西蒙知会了一声,便抽了手走出了大堂。这时候差不多七、八点钟的样子,透过露台可以俯瞰下面长长的街道。此时正是繁华时,灯红酒绿,璀璨阑珊。
方才喝了不少红酒,明晃晃的灯光闪得她眼睛生疼,实在不想再进内堂去了。远远看见余西蒙正与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人细细交谈着,想来也不便去打扰他。自己下楼去,上了出租车之后才给他发了条短信,说是有些头晕先回去了。
那边很快也回了她——“嗯,好好休息,路上小心。”
林昔略微有些发怔,认识他这么几年了,给他发信息从来都是直接将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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