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冥王祭-第10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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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故意刁难叶枫。谁让这小子一毕业就当上了总裁,而且忙得竟然连个电话都不打。好不容易打了一个电话过来,竟然还是有求自己。如果不是有事求自己,估计他早把这一干哥们给忘了。

“我不管,你是现做也好,去偷去抢也好,反正六点之前,你必须给我送到!”

“干嘛这么急啊?有约会?安琦不是还躺在床上呢吗?怎么,是她醒过来了,还是你另有所爱?”威廉嘻皮笑脸着。

“我说你今天怎么这么多废话呀?”叶枫恼火了,“实话告诉你吧,安琦已经醒过来了。今晚,安伯伯家举办舞会,你,也要给我来!”

“嘿嘿嘿……你要是早说不就得了嘛!”电话那头响起了威廉奸诈的笑,“你是不是担心我会把安琦给拐跑了呀?直到现在才告诉我。虽然,我威廉也特别特别地喜欢安琦,但是,朋友妻不可戏,这个道理我还是懂滴!”

“懂懂懂,懂你个头?!要是懂,就把东西给我按时送来!”

叶枫挂了电话。他开心的不得了,一边驾着车,还一边哼起了歌谣。

威廉。詹姆斯,天才服装设计师,电脑专家。威廉是叶枫的大学同学,也是叶枫的铁哥们,对于叶枫,他一向是有求必应。两个人的平均年龄还不到十八岁,却都是商业领域的奇才。

绮儿坐在了梳妆台前,她仔细地审视着镜子中自己的模样。镜子里的自己与从前的自己简直一模一样,但是,又有一点不同。从前的自己头发是黑色的,并且直直的。现在的头发虽然也是黑色的,却是波浪一样卷曲的。想来是因为安琦的父母是不同国度的种族,所以,生出了安琦这样混血的女孩吧!

绮儿把紫红色的披袍披在了身上,它的长度刚好合适。绮儿又在鞋柜里翻找了一通,她发现许多鞋子都有很高的细跟,那些或金或银的鞋跟上还镶嵌着水晶或者钻石,它们不仅名贵,而且相当精致。绮儿随手捞了一双出来,套在了纤巧的玉足上,刚好合脚。但是,它们的跟部太高了,绮儿穿着走了几步,差一点儿崴了脚。

地球上的女孩子怎么都爱穿这种鞋子呢?会影响健康的。绮儿甩掉脚上的高跟鞋。她又在鞋柜里找了半天,终于找到了一双软靴。就这样搭配好了,看起来蛮像公主的。绮儿对着镜子中的自己笑了笑,但不知为什么,她总觉得自己的笑比哭还难看。

绮儿站起身,踱到了窗前。她看到琳娜正在花园里指挥仆人,还有礼仪公司的工作人员,他们都在忙忙碌碌地布置舞会的现场。

绮儿的眼睛潮湿了。这是一位好母亲,可是,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女儿早已经死了,而我只是冒牌的。绮儿又想起了哈比星球,自己的父王、母后,还有卡谬哥哥。他们失去了女儿和妹妹,一定会伤心难过的。

唉!没有了时空之匙,我怎么才能回到哈比星球呢?就算是回到了哈比星球,以我现在的样子,父王、母后,还有卡谬哥哥,他们还会认出我吗?绮儿在心里叹着气。

第一百四十二章 虎落平阳

“臭小子,装什么死?”

“再装,老子嘣了你!”

“哗!”刺骨的寒意弥漫上了全身。

“痛!好痛!”洛克喃喃着。他被冰冷的疼痛感刺激得张开了眼睛。

“这是什么地方?”洛克瞪大了惊恐的眼睛,他发现自己浑身湿漉漉的,一串串的水珠正从发梢上滚落下来。

“小子,你醒了?”一个阴侧侧的声音响了起来。

洛克抬头一看,是几个男人,其中的一个人手里正端着一个盆子,估计自己的一身水就是那个人给泼的。

洛克又看见了一个长相特别凶恶的男人。他的身形很高大、强壮,有一头黑色的卷发,一脸的络腮胡子,黑红的的脸膛上长满了密密麻麻的暗疮。洛克忽然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

络腮胡子戴着一顶黑色的宽沿帽,上身穿着白色短袖,下身着牛仔裤,足蹬棕色皮靴。腰里系着一条宽皮带,皮带上插着短枪和匕首。他的一只脚踩在地上,另一只脚则踩在桌子上,手里把玩着一支怪异的枪械,正用恶狼一样的眼睛狠狠地瞪视着洛克,仿佛要把洛克一口吞吃掉一样。

洛克扫视了一下周围。他惊讶的发现,自己竟然倒在一艘船的甲板上。倒在甲板上的除了自己,还有一个年轻人。那人的年纪很轻,和自己差不多,看他的装束应该是一个生意人。此时,年轻人的嘴角和西装上还有血迹,估计是被毒打过。

年轻人肤色很白,星眸朗目,眉如墨画,唇若笔描,头发黑色略卷,发型极其时髦,上扬的唇角彰显着狂野的个性。他的眸子很特别,是琥珀色的。

此时,年轻人正用冷漠的眼神打量着洛克。原来倒霉蛋不只我一个!年轻人的嘴角扯起了一个优美的弧度,那是一个极其冷酷的笑意。

洛克又看了看周围的人们,有黑皮肤,黄皮肤和白皮肤三种。其中的两个人,一个是黑人,脸上戴着墨镜,另一个是白人。这两个人的装束和络腮胡子一样。其他人有穿背心的,也有上身的,却都是渔民的装扮。奇怪的是,他们也都提着枪械,居然还有扛着炮(火箭筒)的。再听他们的语言,有讲英语的,也有讲西班牙语的。洛克还看到了,有的人再摆弄手机,也有的再摆弄巴冷刀。

洛克突然一阵兴奋,心想:看来,我是回到了二十一世纪。继而,他又苦起了脸。自己回来是要阻止神祗刺杀先祖富兰克林的,可是,先祖富兰克林诞生在十八世纪,自己怎么穿越到了三百年后?糟糕!如果宙斯派出的神祗比自己早一步去到十八世纪,那先祖岂不是危险了?

洛克暗暗叫苦。他尽量回忆之前的事情,他发现自己并没有失忆。洛克又试着运行魔力,浑身酸酸软软的,一点力气都没有。洛克想施展法术和变身,同样也施展不出来。

难道真的如同冥王所说的那样,自己失去了神力,成为一个凡人了?就凭这副人类的身体,我怎么对抗神祗?保护先祖?眼前的这些人应该不是什么善良之辈,看情形能不能保住自己的小命都是个问题。洛克的心里苦不堪言。

“说,你是不是探子?怎么跑到我们船上来的?”络腮胡子恶生恶气地说道。

“我怎么跑到你们船上的?”洛克一脸的惊愕。他想到了自己在时空遂道里穿梭的时候,眼前突然爆发出耀眼的强光,灼热的气浪冲击着遂道,令时空产生了扭曲。结果,自己冲进了另外一条遂道。现在,竟然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这艘船上,八成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要不,为什么周身又酸又痛?

洛克小心翼翼地问道:“我正想问你们呢?这是哪里?现在是什么年份?”

“这小子一定是被大哥给吓傻了。”

“长得人模狗样的,竟然穿着中世纪的袍子,这小子该不是拍电影的吧?”

“哈哈哈……”周围响起了一阵暴笑声。

“臭小子,少给我装蒜!再不说,就把你丢进海里喂鲨鱼!”

“咔咔”是子弹上膛的声音。络腮胡子把手中的机械对准了洛克。

“大哥,现在就杀他,岂不是太便宜了他?让我拿他练枪法吧?”

“就是啊,煮熟的鸭子还怕他飞了不成?”

哈哈哈……又是一阵狂浪的暴笑。

“那就随便吧,兄弟们想怎么玩就怎么玩!”

络腮胡子坐在了一张“太师椅”上,翘着二郎腿,等着看热闹。

四个白人打手冲了上来。两个打手把洛克拖起来,让洛克站在甲板上。洛克太虚弱了,脚软软的,他连站都站不稳。

另外的两个打手则拖起那个年轻人,他们让年轻人和洛克并排站着。这个年轻人的个头很高大,几乎和洛克差不多高,两个人一个是黑色的短发,一个是金色的长发,穿着又大相径庭。两个人站在一处,一个像现代人,一个像中世纪的古人,感觉怪异极了。

“小子,站稳了,我兄弟的枪法可不像我一样精准。你要是动一下,说不定子弹就射穿了你的头。哈哈哈……”络腮胡子不怀好意地笑着。

两个年轻人的手臂被强迫着伸直了,他们的头顶和两只手掌被搁上了玻璃杯。

这些人是要拿我们两个当靶子啊!洛克突然想起自己看过的电影来。东方武侠电影里,经常会有类似这样的镜头。不过,那时候没有枪,人们用捉来的俘虏练飞刀,那些大侠们甩飞刀的手法可真酷!唉,自己成了一个凡人,如果还能恢复死神的身份,我要让冥界的官员都改练飞刀,不,让他们练枪……。

“呯”洛克还在胡思乱想呢,一声枪响,洛克身子一抖,子弹擦着他的指尖飞了过去。洛克吓得脸都白了。

“哈哈哈……”响起了一阵哄笑。

“老二,你的枪法也太差劲了,是不是太久没杀人,你的手生锈了?”络腮胡子奚落道。

“我……哼!”开枪的白人恼怒起来。他又举起了手中的枪,瞄准了那个年轻人的头。

“嘿,二哥,手下留情,这个小白脸模样可真俊,万一你给他破了相,不就可惜了?不如,把他留给我吧?”

哈哈哈……各种狞笑声,还有污秽不堪的语言响成了一片。

那个年轻人脸色已经煞白。很明显,他已经听懂了。

“既然老三有独特的嗜好,那就把这个小白脸赏给老三吧!”那张长满暗疮的脸上布满了邪恶的笑意。

“哗啦”那个年轻人甩掉杯子,转身就跑。他的面前就是大海,相距十米左右的距离,他可能是想跳海,但是,他跑起来一瘸一拐的。洛克看到了,那个年轻人的脚踝在流血,血都染红了他的裤管,估计是受了枪伤。

“哼!想逃跑?”伴随着冷哼,“嘭”一个坚硬的物体撞上了年轻人的腿弯。踹向年轻人腿弯的是一个身材健硕,体格魁梧的黑人,就是那个被称作老三的家伙。

“噗通”那个年轻人跌坐在了甲板上,他就跟受了惊的小鹿一样,瞪着惊恐的眼睛。黑人狞笑着,跨步上前,粗暴地动起手来,他在撕扯那个年轻人的西装。

“住手!不许欺负他!”洛克大吼一声,扑了过去,他自知自己受伤不轻,又失去了神力,根本不是黑人的对手。但是,与生俱来的那种正义感又油然而生,洛克不顾伤痛的身体,举起拳头照着黑人的太阳穴砸了过去。

黑人吃了痛,放开了那个年轻人,他一转身把洛克狠狠地推倒在地,就势压了上去。胸口一阵剧痛,洛克的嘴角涌出了鲜红的血液。一个明晃晃的东西落进了洛克的眼帘,那是黑人脖颈上佩戴的一条粗大的金链子。

“冥王,救……我……”眼睛一翻,洛克晕了过去。

“嘿嘿嘿,别说是国王,就是上帝来了,也救不了你!”黑人男子摘下了墨镜,淫邪地笑着,“嗯,好香!这个看起来更不错!”他扯起洛克的头发嗅了起来。

“吼吼吼!”周围的人开始吼叫着起哄。

“干死他!干死他!”那些龌龊的嘴脸叫嚣着。

黑人开始动手动脚起来,他在解洛克的袍子……

那个年轻人瞪着惊惧的眼睛,看着黑人和已经失去意识的少年。少年穿着一袭缀有细小花朵的黑袍。那些花朵居然在闪烁,就像散布在夜晚天空里的星星。

年轻人瞪着眼睛,痴痴地看着那些花朵。突然,他醒悟过来,猛地爬起身,他趁那些人把注意力都集中在洛克身上的当儿,悄悄地向船舷靠去。

阳光很明媚,海面如同水晶般清澈。可是,又有谁想的到,如此美好的阳光下居然有令人发指的罪恶在发生?

“呯呯呯”“轰”突然响起了密集的枪炮声。船体猛地摇晃了起来。

“怎么回事?”络腮胡子满脸惊惧,他一个趔趄差一点儿跌倒。

“大哥,不好,遇到海警了!好像还是英国的。”负责瞭望的娄罗发来了信息。

“奶奶个x的,这么快就追来了!都他妈的还愣着干什么?各就各位!左转舵,加大马力,离开公海!”洛腮胡子拿着对讲机,惊慌失措的发号施令。

“忽啦啦”,一行人离开了甲板,奔向了自己的“岗位”。

“大哥,这小子怎么办?”黑人男子的脸血糊糊的。先前,他正要非礼洛克,船体一阵剧烈的摇晃,他跌了出去,脸部刚好撞到了铁锚上,于是,立刻头破血流了。

“说不定他就是卧底的探子,还留着他干什么?丢了,丢了,把他连同那个小白脸一起丢进海里喂鲨鱼!”络腮胡子烦躁地嚷嚷着。

黑人男子拖起洛克看了看,有点儿舍不得,他又在洛克光洁柔润的脸蛋上捏了一把。然后,就听“噗通”一声,洛克被丢进了大海。黑人男子再扭转头寻找那个年轻人,甲板上空无一人,哪还有那个年轻人的影子。

船尾拖曳起一条条巨大的水纹。“巨灵”号就像一只受惊的兔子一样,猛地往加勒比海的方向逃窜。

“噼哩啪啦”的拨水声,由远及近。海水涌动起来,一群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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