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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露无痕-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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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兹的胸膛彻底爆裂开了,五脏六腑从他胸膛流出,惨不忍睹!“这怎么可能!?”鲁列兹低头看着自己身上所发生的一切,好半天他才慢慢倒了下来,整个身子沉重地砸进了草丛里,发出扑通一声闷响。他就这么完了!
杀死了鲁列兹的杨杰变回了原样,杨杰又变成了那个身形伟建,样貌英俊的黄种男子的样子。他不再愿变成那个胖胖的商人模样,也许他对这个样子已经没有语言了吧,毕竟这个样子的模型——他的老朋友鲁列兹此刻已经被他亲手杀了。杨杰走过去,搀扶起在受了伤躺在地上两位结拜小弟。义信在杨杰搀扶自己的时候,看见杨杰的脸上有几滴晶莹欲坠的泪珠。
“你们两个被我刚才的样子吓倒了吧!”杨杰苦笑道:“其实那是我的力量达到百分之百的模样。长久以来,我崇尚的都只是力量和速度,尤其是力量,我一直都认为它能主宰一切的。在我还是人类的时候,我就不断地练习,不断增强自己的力量。因为我这样好武,因此在德京城开了一个武术馆,生意倒不错,拜我为师学武的人络绎不绝。可是,在我26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使我的人生从此改变。”
“26岁的我,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一个温柔贤淑的妻子和两个孩子。可是,这一切都因为亚德国当时的最有权有势的唐家的大公子——唐顺风而改变,他这个禽兽,看上了我的老婆。他派遣了他们唐家的家将夜袭我家,将我家里的人除了我妻子外杀个精光。我的那两个只有三岁的孩子连同我的族人和那些家仆们一共一百二十七人都惨遭屠戮,死在这灭顶的无妄之灾。”说到这里,杨杰的眼中红润了,他的咬了咬牙,看得出来他的眼中的仇恨有多深!杨杰又接着说:“幸好那天我夜晚犯了酒瘾,家里又没有酒喝,于是我出去打酒,因此逃过这一劫。”说到这,杨杰仰天长叹一声,这一声叹息透露出凄凉无奈,让义信心中也大生人世苍凉之感。
“我很清楚以自己当时的实力更本就接近不了那个衣冠禽兽唐顺风的,他的身边守卫众多,而且个个精练强横,其中更不乏藏龙卧虎之辈。杀不了他的我,于是拼命的练武,以求提高自己的实力,同时我还飘洋过海东渡到曰本学习曰本忍者的隼流忍术。三年后,当我自信自己有足够实力的时候,我便去找唐顺风报仇。当我轻轻松松的打败了他所有的护卫之后,我天真的认为我的大仇可以报了。可惜我错了!我的大仇是那么的难报!原来这个外界传说中的花花公子竟是一个鲜为人知的武学奇才!”
“二弟!”杨杰对羿飞日月说道:“你的轻功堪称绝世一绝,可是那人的轻功却犹胜于你。唐顺风不仅轻功了得,他自创的狂风剑法更是举世无双,天下无敌!这一切在那时,我都不知道,其实也没什么人会知道他有那么强,他一直隐藏得很好。我败了,而且败得很惨,完全被他玩弄于掌心之中。我负着重伤逃了,准确的说是他故意留下我的性命,他说他要我永远痛苦的看着他潇洒快活的活在世上。身负重伤的我,担心他手下的追杀,逃到了一个荒山野外便昏厥过去。等我醒来的时候才知道是一个路过的商人救了我。”
说到这,杨杰又惆怅的长叹一声,道:“救我的那个商人就是他——鲁列兹。他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人,不像那些商人那样市侩和狡诈。他也是一个好武之人,于是我们有了共同语言,很快就成了好朋友。一天我将自己的遭遇告诉了他,他便替我出主意。他说据史书记载魔界里面的人都是很强的,拥有令普通人类望尘莫及的力量。于是,他建议我和他一块去魔界修练武技。就这样,我们历经千辛万苦花了十年的时间才找到了去魔界的道路,到了魔界以后,我们因缘巧合,自己的人类身躯竟变换成了魔人的那种强壮体质。随后经过我们不断地锻炼,当我觉得自己变得足够强大了以后,我暂别了鲁列兹,自己独自一人回到了人界。我终于可以报仇了!我现在都还清楚地记得那人临死前的难以置信。确实,以人类的力量是不大可能有人会凌驾于他之上的。要知道他是人类中数百年难得一见的武学天才啊!杀死了唐顺风以后,我的心痛难过极了。”说到这,杨杰停了下来,他的表情非常痛苦。
在一旁的义信奇怪的问道:“大哥,这是怎么回事呢?你怎么会杀死了仇人,还会感到心痛难过了?”
“嘿嘿”杨杰苦笑了两声,“杀死了唐顺风之后,我原本想接回自己的妻子,带她远走高飞。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心甘情愿的做了唐顺风的妻子。不仅如此,她还为唐顺风生下了两个儿子。”
“什么!怎么可能!”义信难以置信叫道。在他一旁的羿飞日月连忙拉了拉他的衣袖示意他不要尽打岔。
“我的妻子,她其实并不知道这一切的真相。唐顺风当初就处心积虑的制造了一幕贼喊捉贼的丑剧,他使我的老婆把他当作大恩人的侍奉了十余年。当时,我的妻子看见我,竟一下子懵了,当她知道事情来龙去脉时,更是情绪激动。她说她无法忍受这么十余年来恩爱的唐顺风恩公竟是如此卑鄙无耻之徒,当即自刎身亡。你们知道我当时有多难过吗?那个混蛋,不仅霸占了我的妻子,还霸占了她的心。于是我当时看着妻子的尸首愤怒异常,把唐府上下三百多人包括那两个我妻子所生的孩子都统统全都杀死,然后再一把火将唐家烧得精光。”
“噢!原来这就是这就是史书上记载的阿瑟那日之灾的真面目啊!”义信忽然惊叫道。
“什么阿瑟那日之灾?”杨杰不解的问。
“历史上曾经自圣雄狄卡里斯就显赫四方的唐家就这么一夜之间化为灰烬,而且唐家无人活下来。史书上说这是西方的复仇女神阿瑟那日的赌咒应验了。所以唐家这一劫难,史书上都称为阿瑟那日之灾。”
“没想到这些历史学家这么无聊。哈、哈、哈……”杨杰似乎因为义信这么一胡搅忘却了烦恼。他轻快的给义信和羿飞日月说起以后的事情。“我杀完了唐家的人之后,就回到了魔界。知道吗?人一旦失去了奋斗的目标,就容易变得浑浑噩噩的。我报了仇,顿觉人生毫无意义,当时就只用不断的战斗再战斗来麻痹自己。那时的我就像一个杀人机器,只知道打打杀杀,没有其他什么乐趣。终于,我厌倦了这种无聊得让人要疯掉的生活,于是我劝着鲁列兹跟我一起去神界。”
“神界是什么?以前我都没有听说过,书上也没有提及过。”羿飞日月看来对神界充满了很大的兴趣,好奇的问道。
“人类犹如井底之蛙,自以为是,其实什么都不懂。”杨杰轻蔑地说:“人类就知道一千年前的那场人魔大战。由那场战争,人类才知道了魔界的存在,可是人类却与魔人的文化思想上没有任何接触,不知道这个世界之大,除了人界大陆、魔界大陆以外还有神界大陆。你们知不知道,真正的魔界人跟人类到底有什么区别。”杨杰问到他的两个结拜义弟,见他们只是摇头,便道:“固步自封的人类怎么会知道,又怎么会有兴趣去知道这些。我告诉你们吧!真正的魔人,他们与人类基本上是完全一样的。一样的种族:白种人、黄种人、黑种人。一样的样貌。唯一不同的就是他们一天生就是分了等级的。他们中的一部分人生下来就拥有很高的魔法或者武学天赋,这种魔人的眼珠都是红色的,这些人是专门负责打仗或者是做统治者。而另外一些魔人一生出来就是那种很勤劳很吃苦的人,这些人是专门负责生产的,他们的性情都很温顺,眼睛与前一种人不同,他们的眼睛只有一只是红眼珠,而两外一只则是其他颜色:蓝色、绿色、白色、黄色,反正不会是红色。这两种魔人的寿命不一样,前者的极限寿命是五百年,而后者只有三百年。”
杨杰道:“神族,跟魔族完全不一样,也就是说他们和人类不一样。神族就像一个无奇不有的大花园,什么奇怪样子的人都有,什么奇怪的力量都有,因此强大的定义也不一样。神族一直在和魔族打仗,我和鲁列兹到了神界之后,才发现神族的人都不会死,于是我们两个一起又由魔族变成了神族,获得永远的青春。想不到,七百年前的神族与魔族的一场战争让我和鲁列兹竟成了今日的仇敌。真是世事难料啊!”说完这些,杨杰一声不吭的去把鲁列兹埋藏了。
杨杰看着新堆砌成的土坟,感慨地说道:“走吧!该走的始终要走,该来的始终要来。” 
 第四十四章拱手河山讨你欢
 
三人策马回到永阳城的时候,已经是清晨天亮后事了。
一到了领主府,义信在自己房间内脱下了那已经在战斗中弄得破烂不堪的战甲。义信脱下战甲一看才发现,战甲护胸的部分已经彻底碎成粉末,想必是那蕴涵着黑暗能量的魔法球爆炸时所散发的力量,无声无息击穿了坚硬的铁甲吧。“好厉害!”义信心中叹道,“看来人类确实不能和那些魔人或者是神族的人相提并论。他们实在是太厉害了!”
脱完了战甲,义信这才卷起裤脚,直到现在他才有空看看腿上的伤口,幸好伤口并不危险:腿骨上只是被什么尖锐的东西划了一道。伤口早已经愈合上了,仅仅滴了几滴血。不过他此时已是筋疲力尽,于是没有梳洗,脱了衣物便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正午的阳光是火辣辣的,义信房间的窗帘卷起没有放下来,因此义信的床也就在透窗而入的阳光暴晒下。房间里到处都可以听见外面喧闹的声音,但义信此刻躺在床上仍旧呼呼大睡。一个全身全是红色着装的女子正默默的坐在义信的床边,身子虽然紧靠着床沿,眼睛却一直瞄着窗外。
“好热啊!来人啊,拿水给我。我口渴死了。”义信终于被热浪从睡梦中唤醒。映入他眼帘的是一个浑身红色的人影,视线模糊的义信,连忙单身撑起自己的身体,努力使自己坐了起来,他使劲揉揉的眼睛,这才看清楚。“哦,是你啊!琴诗馨,你怎么来这里了?”顷刻间义信的睡意荡然无存。要知道在自己喜爱的人面前,世界上最懒的人也会变得勤快,最胆小的人也会变成的勇士。
“中午了,该吃饭了!”琴诗馨说话的语气始终是那种冷冷的,让人感觉如同一座万年冰山难以接近。
“哦~!知道了”义信轻声应道。他嘴上是这么说,可是他仍旧赖在床上,没有动静。
琴诗馨秀眉一皱,道:“你怎么还不行动!”
“请,请——”义信结结巴巴的说着,好半天才慢吞吞的说道:“我要穿衣服。”
“呵呵!”琴诗馨噗哧一笑,娇容如花道:“对不起,我忘了这件事情了。你自己慢慢弄,我在外面等你。”
“她笑了!”看着琴诗馨离开的倩影,义信心中不止一次的尖叫道。刚才琴诗馨的那副如花笑靥已经深深映入他眼中,印入他心里。义信觉得就这么一个简单的表情,放在她脸上,竟然美得无法形容,让义信不由得心魂俱醉。“今天,我以神的名义起誓,我愿永远守侯在你的身边!风雨不改,至死不渝!”义信兴奋的说道,他深怕屋外那人听见,于是故意将声音压得很低。
义信梳洗了一下,便走出房间,琴诗馨在屋外等候他多时了。两人肩并肩的向用餐的大厅的方向走去。在路上,两人都走得很慢。
义信轻声问道:“琴诗馨,谢谢你提醒我吃午饭,要不然我一定睡过头了。”
“没什么,应该的。其实说起来应该是我谢你,谢你让我住下来。昨晚我睡得很好,因为这里比客栈那些地方安静多了。”琴诗馨的脸上此刻是淡淡的笑靥,细嫩白皙的玉脸上更是有一点淡淡的红晕,说有多美就有多美。
义信看着琴诗馨的无边秀色,呆问道:“你在笑什么呀?”
其实琴诗馨心里笑的缘由是:身体纤弱的义信睡觉的时候竟然能发出震耳发溃的声音——打鼾声!其实这很好理解,以义信这种超级无敌、世所罕见的大嗓门,打出的鼾声还会小吗?
琴诗馨本来还好,尽力忍住不笑,只是脸上有浅浅笑意,当下被义信这么一问,不由忍俊不禁道:“我在笑你睡觉的时候竟然也在煮着开水。”她的意思是指义信睡觉的鼾声如同开水烧开的声音一般大。义信打鼾的毛病自小就有,义信自己是很清楚的,当下脸一红,嘿嘿的尴尬笑道。他心中却暗暗叫糟:“这可如何是好,又给她留下这么的坏印象!怎么办?”
担心归担心,心烦归心烦,义信在心中暗暗叫糟的时候,眼睛也不忘记多看看琴诗馨几眼。“她好美噢!”义信心中惊叹道,渐渐的,他被于琴诗馨的迷人身影彻底吸引住了。义信的双眼都看直了,他的眼珠盯着琴诗馨的玉脸,决不往他处去。
琴诗馨见义信这样瞅着自己,眼波流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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