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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只狗的生活意见-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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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大声吼叫,要我滚出来。不过,我想,最好先按兵不动,等他气消了再说。他开始朝车身猛踹,那些看热闹的人这下子更乐不可支了。他眼见这么做没用,于是趴下去,用枪托把我推出来。打开车门,一脚把我踢上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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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家的路上,气氛凝重。我知道自己没有猎狗的技术和灵巧。但是,这是我第一次出门啊,我怎晓得持猎的规则?然而,为了日后生活的和谐与平静,我还是主动表示歉意,但是主人的回应却是拳打脚踢和一连串的臭骂。
当然,那时我并不了解,因为我的缘故,他在同伴面前像个白痴(其实,他那些朋友也好不到哪里去,不过他们比较有幽默感)。我发现,人类都很在意自己的形象;只要自尊的镜子出现了条小缝,好几个小时都会板着一张脸。要不然,就把怒气出在最近的东西上——在这次的事件中,我就是那个倒楣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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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回到绳子的一端,好几天主人都懒得理我。我们各自盘算自己的立场;主人期待的是可以和他双双出击、追逐猎物的伙伴,而我最大的野心莫过于安份守己地待在家里,也许可承担一点简单的警卫任务,只要有个可以避风遮雨的地方就心满意足了。
你明白吗?我不是因为道德的原则而反对打猎,我认为一只此翘翘的兔子要比会到处乱窜的来得容易掌握,还有,我实在无法忍受枪声——我的耳朵实在太敏感了。
几天后,主人决定看看我是否真是“朽木不可雕也”,于是准备给我一点野外追猎的基本训练。他从屋里走出,挥舞着枪支,还有一切毛茸茸、无以名状的东西。我想,可能是他的破烂背心,再用一张兔皮捆在外面。
他把我松绑,将那一团东西放在我的鼻子下让我嗅嗅,咕哦地说着什么原野的气息,他忘了他在乱修那部车时,就是用这破背心来擦手的。柴油味道这么重,哪能让我感受到闻到猎物时的兴奋?但是,我还是尽量装出机警、敏捷的神情,之后,另一场闹剧又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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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把那团东西丢到20公尺外的杂草丛里,然后双手下垂,做出阻挡我冲出去的手势。我才不想动呢,特别是有个会拿枪胡乱扫射的老疯子在身后,因此静待下一步的进展。这个蠢蛋还以为我表现出节制和追猎的技巧,斜眼看我,微笑着说:“好,”又加强语气:“好,这是个不错的开始。”
接下来呢?我们该等那件毛茸茸的破背心从杂草中跳出来投降、求饶?还是要偷偷地爬进去,把它逮个正着?在我们决定下一步的行动时,我躺下来了——这真是个错误的决定。主人这下子变得怒不可遏。
我不敢正眼看主人,因此不知道他居然举起枪只。一听到他扣动板机,我就死命地逃,在“砰”一声之前,躲进巨大的破轮胎里,头朝下,用脚掌蒙住耳朵。
※ ※ ※
你看过一个完全失控的人吗?这种景象想必不太赏心悦目,特别是他一边朝你的方向挥动手中的枪,一边叽哩咕噜地破口大骂。
我想,我还是找个厚实的东西放在我俩中间比较妥当。我一跃,跳出轮胎,在他得以用绳子绑住我的脖子之前,躲到树干的后面。我们就绕着那棵梧桐树打转,他大肆咒骂,像个被魔鬼附身的人,我—面全速逃跑,一面向后看,并摆出悔悟的神情。这可真是高难度的动作,而且挺危险的。不过,他的枪法是最臭的,应该打不中。
要不是他的朋友突然来到,目睹这—幕,笑得眼泪直流,我们早就精疲力竭准备停战了。那人一点都不认为这是“生死之搏”,反而觉得我们在玩“绕圈转”的游戏。现在回想起来。日后我的住所—再变更,都要怪这种嘲弄。你可能也有这种了悟:有些人就是开不起玩笑,动不动就翻脸。
※ ※ ※
之后,情况急转直下。他把我逼到角落,用绳子的一端痛击我,然后一把抓起我来,丢到货车后面。在上车之前,他对我咆哮,并大声对老婆吼叫
(这可怜的女—人,不知得忍受多久这种折磨),
然后飞速前进,好像快来不及参加好友的葬礼一般。
我安稳地待在货车后头,沉思默想。我看得出,我们不是要去打猎,因为他没戴那顶可笑的帽子,也没拿那只可怕的枪。不过,想必这趟旅程也愉快不到哪里去。他整个头部和肩膀都很僵硬,怒气冲冲地,开起车来像不要命似的,而且乱按喇叭,车身东倒西歪,有如瘸了一条腿的醉汉。
我们一直向前疾驰,几乎一路爬坡而上,最后猛然停在路边。我准备好面对另—场考验。他下车,来到货车的后面,我就趁机溜到驾驶座上,以防他使出狠毒的招数。我们大眼瞪小眼:他从车厢门外看着我,我从前座望着他。
我想他又要对我嘶吼一番。怎料他从口袋掏出一条不算小的香肠,拿到我面前。我早该预料到这么一个卑鄙的老坏蛋不会突然宽大为怀的,但是我实在太饿了,因此大喜望外。我死命地盯着那根香肠。他慢慢地后退,我则跳出前座。摆出诌媚的姿势——前脚掌并拢、头高高抬起,口水更是已经汩汩地流了。
他点点头,咕哝了—声,把香肠放在我的鼻子正下方。我依稀记得那是猪肉口味,肥的部分恰到好处,而且香辣诱人。就在我倾身,想大咬—口时,他随即转身,把香肠丢到灌木丛里。
以前,他动不动就呻吟,抱怨浑身关节痛、这一掷倒是挺厉害的,可和铁饼选手比拟。
我想,你可能猜到结果如何了。我追逐那根香肠,心想,这就是我的猎物了,一头钻进小树丛中,不断地嗅啊嗅,希望找到一丝线索。我大概因为这种追逐的快感而忘我了,丝毫没注意到周遭的动静。当时,我可不是“蹑手蹑脚”的,简直把整个树林搞得天翻地覆。搜索了约莫十分钟,没有所获,于是我开始想找回一点方向感。我向后一看,天啊,什么都不见了!
身后荒凉一片。没有车,也没有人。主人一定趁我专心找寻“猎物”时,开溜了。
更惨的是——我连那根香肠也没找到。
在天国与地狱之间
一瞥空旷无垠的地平线,看不到车子和邪恶的主人,刹那间“流浪狗”一词闪过心头。我想,主人莫非摆明他们那“沮丧之家”已不需要我的服务。果真如此.现在我便有足够的时间可以思量一下未来。
无庸置疑,这可真是个“转折点”。我发觉,所谓的转折点要看你从哪个角度来看——世间事物好坏参半、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半杯水”究竟是一半空的,还是一半满的?而山穷水尽之后是否真能见到柳暗花明?诸如此类。
正如前述,我天性乐观,因此开始朝好的方面想。现在,我自由自在,可以到处逼遥了。不会冷不防肋骨被猛踢一下,也不必跟着一群荷枪实弹的白痴,在震耳欲聋的枪声下奋力急驰。至于以后的食宿,说句老实话,不可能比先前更差了。因此,把这些抛在脑后,对我来说可谓不费吹灰之力。
不过。有个问题却悄悄袭来。不管我具有多少中中,却天生不会捍卫自己。这就是猫和狗之间的不同。早年,我和一只名叫黑普丝巴的猫有点过节,因此对猫一直很“感冒”这件事,我会日后详述。
把猫丢到旷野中(我可是很愿意第一个挺身而出),在你的发觉以前,他们早就囤固吞下一客“鸟排”,找个喜欢的巢穴或兔窟占为已有。换句话说,它们的适应力强得很,一听到大自然的呼唤,就兽性大发。猫就是有这种本能。顺便一提,依我之见,它们非但靠不住,还有一两项令人恶心的劣习。
如此沉思默想,是把吾等狗族的立场置于所谓的“文明社会”之中。想必你知道我等一族被誉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这个老掉牙的词儿就像项圈般一直跟随着我们。我想,这大概是某个慈爱的老绅士发明的说法,一看到我们那湿润的鼻子,和深情款款的凝视,就不能自己了。但是,人们常常忘却狗儿最痴心梦想的是什么。
其实,人类和狗之间的关系是满功利的。当然,它们之间亦有友谊存在。(说真格的,要不是这种“友谊”,我也不会在这儿高谈阔论了。)哎,谁能否定一张温暖的床、丰盛的三餐和舒适的家居生活呢?
我们高瞻远瞩的祖先,想必在几千年前就了解这一点,判断并下结论:人类是吾等狗族最可靠的饭票。是的,我们有自己的技巧和才能,但这些能担保三餐温饱吗?噢,恐怕不行。我们自己能建造一个温暖舒适、可以避风遮雨的窝吗?答案还是否定的。(尽管猫儿再怎么神气活现,还不是做不到!)
因此,吾等狗族的祖先当机立断,还在“爱犬者惧乐部”和“贵宾狗美容院”出现之前,就决心让我们在人类家庭中繁衍。
人类最经不起馅媚了,把我们的摇头摆尾当作是友谊、手足之情、真爱的誓约……有关吾等狗族的迷思于焉而生。之后,我们就轻松愉快了,不但工作时间相当有弹性,且食宿无缺,而这一切只要些许的运气和一丁点儿阿谀奉承的功夫。
※ ※ ※
理论上是如此。然而,我的经验还相当有限,没有人曾亲切地呼唤过我,连物质的享受都谈不上。此外,我现在的遭遇可谓每况愈下。独自坐在山丘上,看着伟大而沧凉的景色,我开始忐忑不安——甚至还想回去找那老魔鬼,趴在他无情的靴子旁。好在,远处车子的声音使我分神,于是我沿着小径下山,走到大马路。觉得眼前有无穷的希望。
有部车子从我身边呼啸而过,其他的车子也是,好像都在赶着上班。尽管我和善地点头示意、跳上跳下地打招呼,众人皆视若无睹。我索性大模大样地坐在马路中间,可人们只会刻意地避开我,或是对我大按喇叭,显然他们是缺乏同情心的一群。这种事见多了之后,让我更加不敢相信人性。
最后,我灵机一动——对了!何不跟着行人?
这么一来,说不定会时来运转。跟用双脚走路的人沟通可能比较有希望,以时速五十公里飞驰而过的人根本不给你一点机会嘛。跟汽车如何“互谅互让?”我想你知道我的意思。所以,我决定把目标转到行人身上。
哎,说比做要来得容易。今天我落到这个下场,还不是因为那个爱打猎的老伙伴把我遗弃在一个像是新西兰的地方——听说,那儿除了林木、树丛和高山,其他一无所有。当然,有人就是喜欢这钟原始的大自然,然而对渴望同伴和救援、孤独得发慌的我而言,实在没有心思享受这种“山林之乐”。于是,我一往直前,寻找文明社会的踪迹。
时间一分一秒地溜走,我闻到一丝微弱而熟悉的汽车废气,想必已是黄昏时刻。对你来说,这一点或许并不重要,甚至令人生厌;对我而言,却意义非凡——因为人类的足迹近了。果然,一到下个山头,就望见了一大堆石头砌成的建筑物,更靠近一点,人世的活动便纳入眼底——熙攘忙碌,人声嘈杂。说真的,跟蚂蚁的世界有一点点像,不过喧嚣多了。
你一定还记得,我是出生在一栋废墟一样的房舍,所见皆孤独沧凉,因此山脚下的世间让我大开眼界——有好几十幢房子,大概佐着好几百人。我想,我未来的灵魂伴侣必定在这村落的某处。由于这种幻觉,我在经历劳累困顿的一天后,犹然兴奋地伸一伸脚爪,引领盼望。
※ ※ ※
这个村落在我看来、庞大无比,街道四通八达,每一丝微风都飘送着奇异而迷人的香味。人们似乎毫无目的地游荡者,心中唯一的盘算是晚餐该吃什么。有一群人在街角叽叽喳喳,我就在这儿学到一课宝贵的生存之道——人手里中着东西,好像就不会讲话似的。不要问我为什么,反正那几个人一停下脚步讨论世间事,就把购物袋和菜篮搁在地上,这种高度对我再好不过了。(我的头可举到人类的膝盖和腰部之间;探头到一只没人看管的篮子上,简直是易如反掌。)
机会在敲你的大门时,切不可犹豫再三。我连忙夺走一条凸出来的法国面包,赶紧跑到露天咖啡座的桌子下躲起来,大饱口福。我啃得一干二净,连面包屑都不放过,并计划再次对那只菜篮发动突击。
突然间,有一只手来到我的视线之内,轻轻地拍拍我的头,消失了一会儿又出现时,递上一块方糖给我。我抬起头,邻桌有对年轻男女正对着我笑,并发出有点滑稽的声音,也许他们认为这种没有意义的音节传到一对狗耳,可就意昧深长。我注意到,他们对婴儿也是如此。但是,从音调听来,他们的确相当友善,此外一只友谊的手要比无情的靴子好得多了。因此,我决定讨好他们。
也许你会想,他们是不是没有见过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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