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野兽嗅蔷薇-第4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船每到一个渡口都会靠岸,顺便补充下物资,走走停停拖了有二十多天才到。

下了船云姨也不敢多做停留,急急忙忙雇了台马车,这马车比之前那车不知好多少倍,还带有车厢,自然价钱也是极高的。

这样每到一个地方都要住宿雇车,每次住的都是当地最便宜的客栈小店,吃得也极为简朴,一路风尘仆仆的辗转了一个多月,才终于到了京城。

按说这长途跋涉一路颠簸,人就算不脱层皮也得瘦上一圈,可云姨和徐长清却是神采奕奕,完全不像是折腾了两个月的样子。

云姨也觉得气色比以前好多了,也未多曾疑,只有徐长清知道这全是绿液的功劳,这一路上喝得水都被他滴了绿液,不知不觉间身体的一些不适都调整好了,胃口也很不错,人自然就不会瘦,只是出门在外洗澡什么的不可能每天都有,徐长清只能睡前用布巾沾绿液拭身,虽然不如泡澡那么舒服,但身上脸上的疤坑依然在一点点的消退,现在几乎已经能与常人一般了,再没有人盯着他的脸看半天或者露出鄙夷的白眼。

当然身上穿的寒酸不受人待见除外。

离京城越近,这客店就越多,盖的也越气派,街上穿着绫罗绸缎的妇人商客和小贩络绎不绝,吃的玩的用的应有尽有,花样繁复。

云姨和徐长清穿的这乡下衣服跟他们一比,几乎跟个乞丐差不多,很多人见着都绕着走。

对京城这嫌贫爱富的风气徐长清本是极为厌恶,但却又无法置身其外,只能拉拉云姨的手轻声道:“云姨,清儿有些饿了,我们先找个客店住下吧。”

云姨本也是大户出身的小姐,被人当做乞丐心里也极为羞愤,听徐长清这么一说便立即点头道:“嗯,就先去前面那家客栈歇歇脚。”

“好。”徐长清抿了抿有些干涩的嘴唇,肚子又干又瘪,想着待会一定要碗带汤水的馄饨吃。

这一路他和云姨住过不少客店,有的一宿只要八文钱,好一点的也至多不超过二十文,还供热水和饭食,谁知来到这京城,问遍了一条街最便宜的客店一天一宿最少也要五十文钱,还不供热水,如果要热水沐浴需要再加十文。

虽然五十文钱云姨还能拿得出来,但是这一路坐船雇车,住店吃饭样样都需要钱,花了已经不止二十两了,以后还要在京城落脚,用钱的地方更多,但凡能省一点是一点。

但这走了一上午路,她觉得双腿疲累的紧,自己尚且如此何况是清儿,最后咬咬牙掏出一百文钱给那掌柜,既然如今已经到了京城,就在这里好好休息两天再说。

见她们那身穿戴,客店掌柜有点爱搭不理,这种穷人他见多了,一般住不起店的,见她真从衣袖里掏出了一百文钱,这才挤出点笑容说道,“本店提供热水沐浴,只要再加十文即可。”

云姨忙道:“不用了,现在天热,用点凉水洗洗就行。”

掌柜闻言也不再搭个了,直接收了钱叫来伙计带她们上楼,这京城的客栈到底是比乡下强多了,屋子大不说,里面收拾的干干净净亮堂堂的,茶水全天供应,伙计随叫随到,十分方便。

待门关上后,云姨先是打开包袱数了数钱,当初走时除去换了三张五十两的银票贴身保存外,这包里是她当初卖首饰的碎银和铜钱,现在已所剩无已。

云姨用手帕把余钱包起来叹了口气,徐长清在床榻边上看了会开口说道:“云姨,我们还是找房子住吧,清儿不喜欢住客栈。”云姨身上的三张银票看似不少,但在京城里却算不上什么,若是不尽早安定下来,连活计都难找,钱也只会越花越少,入不敷出。

云姨也是这么想的,微微点头,收拾起情绪,起身走到水盆处用干净的帕子仔细沾了水,拧干后递给徐长清:“先把脸擦一擦,姨娘带你去吃饭。”原本她一直担心清儿的脸,如今总算放了心,现在这小脸白嫩白嫩的,不说根本没人会相信他曾得过天花。

徐长清接过帕子一本正经道:“谢谢云姨。”然后拿着慢慢擦脸,因为曾丑陋过,所以他比谁都要珍惜这得来不易的面孔。

云姨转身打开包袱,幸好走前拿了两套家里的衣服,不用再花钱买,给清儿做的新衣也带着,当时扯的料子还是极好的,可是拿到这京城却不值一提,但总好过身上这粗布麻衣。

待徐长清擦完了脸,便给他换上,自己也找了件旧衣穿上,梳了个寻常妇人的发髻,也没戴发饰,只插了只普通木钗。

将那余钱收起,便拉着徐长清下楼去了,楼下自然有现成吃食,但是价钱不便宜,所以不敢多作停留。

街边的一些吃食倒是物美价廉,就着木凳坐下云姨跟店家要了两碗馄饨,虽然汤汁无甚鲜美,但好在个大馅多能填饱肚子,见徐长清埋在碗里儿狼吞虎咽的吃着,云姨目光有些湿润,以前在徐家好吃好穿孩子哪受过这些,现在跟着自己,她受点辛苦倒不算什么,就是苦了清儿,也难得清儿听话,一路不哭不闹,不知给她省了多少心。

云姨见徐长清吃得香,便把自己碗里的分给他一些,徐长清忙抬头对着她灿烂一笑道:“云姨,我已经吃饱了,你也快些吃吧……”

见他拍着肚子直说撑着了,云姨这才放下碗低头小口吃起来。

徐长清吃完了馄饨放下筷子,便开始左顾右盼打量起周围的环境,他记是自己是三年后来的京城,现在这街道与那时有一些不同,像这馄饨铺子三年后就没有了。

正打量间,不远传来熙攘声,有个人正拖了一只狗,那狗全身毛色银亮,身形极为雄健,只是腹部有个血洞,正往外浸血,一会功夫便染红了地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旺德,你这是从哪儿弄的一条死狗啊?”有人嘻笑着说。

“看不出你这小身板还能打死狗呢。”人群里传来一阵哄笑。

那叫旺德的气得跳脚:“呸呸,是谁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的,我今天就打了一只给你们看看……”

“这伤可不像是普通的伤,咦?这是狗吗?”那人离近处看了看,“这是狼吧,狗哪有这般气势?”

徐长清早在看到那狗时就已经溜下桌跑了过去,因为长得小也不受人注意,很快就凑到了那狗跟前。

前世他满身麻疤,连一起讨饭的都排斥疏远他,一生孤苦凄凉,唯一交好的便是流浪狗,不知被那些狗救了多少次,如今一见到狗受伤便极为心疼。

待听到那人说这是狼时,徐长清才心下一凛,顿时细细打量起来,毛发通体银色极为罕见,那身形强健有力,的确不是普通的狗可以比拟的,只见它两耳竖立,尾不上卷,尾毛蓬松,银中带黑很是煞人,放在狼群里也极有可能是狼王一样的存在,只可惜狼身并不大,似乎刚成年不久的样子,这样死了真是可惜了……

徐长清蹲在地上正端量间,那狼突然睁开了眼,对上视线的徐长清顿时惊出身冷汗来,差点没坐到在地。

狼身上的伤,洞穿腰腹,任谁都认为它必死无疑,却不曾想竟还能活着。

令他更惊讶的是,它眼睛只独独盯着自己,除了刚睁开时闪过一丝狠戾外,似他身上有什么东西吸引它一般,竟是极为人性化露出渴求之色,令徐长清心下一软。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继续要花花~~~扭动~~

7

7、第七章旧业。。。

徐长清曾经与流浪狗生活在一起多年,对狗的习性是极为熟悉的,狗天生便对气味敏感,就算离开主人多年,主人的容貌改变了,它仍然能从气味中分辨出来并对其摇尾示好。

狗尚且如此,狼则更甚,徐长清自检身上并没有什么能让它感兴趣的,除了天天试身用的绿液之外,不过渌液稀少,他自己用都尚且不够,自然不会随意的浪费,若眼前这是只狗则例外,可惜是只狼。

他虽从未接触过狼,但逃荒多年自然也从别人口中听过一些事,狼是最为冷漠凶残的,它绝不会因为你救了他而感恩你,相反,伺机杀死你恩将仇报才是它的天性,文人常说狼子野心也正是出自于此。

想到这些,徐长清刚刚冒出的那丝心软也慢慢的冷却起来,好像了解到他的想法一般,这只狼目光也随即冷淡下来,并未像狗儿一样露出乞求之色,也不摇尾乞怜,似已知无望一样默默的闭上眼。

狼有缺点自然也有优点,徐长清听人说过,它们虽凶残,但自尊是极强的,即使死也绝不食嗟来之食,这点与狗大相径庭。

今日亲眼之见徐长清心下有丝钦佩,感觉他又极为不凡,便暗道一句罢了,那绿液本就是他得的意外之物,给它一点又何妨,自己也并不损失什么,何况以后固定都有两滴可以用。

“……我说旺德啊,这狼可不像你打的,你能有这把子力气?不会是在哪里偷摸拣漏儿的吧?哈哈……”

不知道是不是触了那个叫旺德的痛脚,他立即恼羞成怒道:“这当然是我打的了,还能有假不成,要不这狼怎么不在你们手里?偏在我的手里?哼,看我一会扒狼皮吃狼肉,干让你闻着嘴馋……”说完拖着绳子就要走。

徐长清见状不妙,立即肉痛的取出那一直省着用的绿液,此时酒盅里还剩下七八滴左右,他微一咬牙借着起身的劲儿,将绿液全部倒在狼身上那几乎有碗大的伤口上,自己已尽力,它能不能活命就看它自己的造化了。

那绿液接触的瞬间,那狼蓦的睁开眼睛,眼底有丝惊喜,伤口周围的肌肉微微一缩,将那绿液丁点不剩的吸了进去,徐长清见到后暗自咦了一声,待要仔细看清时,身子却被人一把抱住,入目便是云姨那满面的焦急和如获释重的眼神,“清儿,你可吓死姨娘了……”

“云姨,那只狗儿好可怜呢……”徐长清怕她责骂,立即低着头可怜兮兮的说。

见他眼红红的样子,云姨果然连半句责备也没有了,匆匆看了眼那狗,血糊糊的让她有些心惊肉跳,急忙拉着徐长清的手往外走,边走边忍不住念道:“清儿记着,以后不能再随便乱跑,去哪里要事先告诉姨娘,刚才幸亏是死的,要是活的咬到了你可如何是好……”

徐长清见云姨担心,便立即抱着她的腿讨好道:“清儿下次不敢了,姨娘不要生清儿的气好吗?清儿最喜欢姨娘了……”

云姨听罢这才平静了些,露出点笑脸轻点了下徐长清额头嗔道:“就这小嘴最会哄人。”见她不担心了,徐长清才松了口气,握着云姨的手高高兴兴的跟着走了,压根就忘了刚才的事,自然也没发现身后的那只狼正微眯着眼一直盯着他离开的方向……

来京城的第一天实在是太累了,云姨和徐长清早早的便回了客栈休息,好在客栈的床榻都比较宽,云姨身量纤细,徐长清长得也小,两人睡在榻上竟不觉得挤,一夜至天明睡得极为香甜,第二日醒来也是神彩熠熠,

洗漱完吃过饭,云姨带着他在京城街道里四处看看,他虽然早来了三年,但是这街巷还是与以前一样,极好认的,

徐长清拍着胸对云姨说以前他来过很多次,每次来都会玩上几天,对这里很熟云云,心想反正云姨不可能去找徐家对峙,自然他怎么说都可以,云姨尽管有些疑心,但徐长清识得路倒是不假,还能说出些道道来,可见若不是徐家带他来过,他也不会真这么熟悉,慢慢也就相信了,任着他拉着自己四处走。

将京城他比较熟悉的地方走了个遍,发现有些地方还真是不一样,眼生的紧,不过大多地方还是保持着原样。

云姨之前有向馄饨铺的人打听过,这附近有几户人家似乎要卖宅子,租房子总不是长久之计,既然有心要在京城里落脚,她想趁着现在手里还有些银钱,最好能买个屋子住才踏实,至少不用再担心会被人赶走。

结果打听了几处后,宅子要么贵的离谱,要么就是太偏僻不适合女人孩子住。

徐长清了解云姨的想法,但这买房买屋要慢慢找,是急不得的,况且他们还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这样贸然的买,价钱上肯定要吃亏,便轻声道:“云姨,不如我们先租个屋子住吧。”

云姨也知这房屋之事可能一时半会解决不了,心下不禁焦急,客栈住一两天还行,长住是住不起的,晚上回客栈后云姨神色有些疲惫,呆呆盯着那包袱看了好一会。

第二日一早便出门了,回来时脸色好看了不少,边收拾好包袱边对徐长清道:“清儿,姨娘刚找了一户人家,她家有闲置的屋子,每天十二文钱,咱们就先去住些日子再说。”

徐长清自然无异议,好在云姨寻的那户人家的媳妇很是热心,见她们孤儿寡母的出门不容易,便处处照顾几分,碗筷也借了两副,烧火的话厨房的柴火可以随便用。

当天晚上,云姨便烧了锅热水,徐长清终于泡上了一个热水澡,滴上一滴绿液舒服的几乎不想起身了。

之后几天云姨也没有闲着,每日住宿吃饭都需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1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