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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王甚慰-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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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华犹豫了一下,见陈绍仍不见踪影,只得应下。
军士们带来了马车,初华抱着将军坐上去,与众人挥手别过,驭者扬鞭一响,马车走起。
还未出村口,忽然,初华听到有人在大声喊她,探出头去,却见陈绍正飞奔着追来。
初华忙让驭者停车,陈绍追上来,气喘吁吁地望着她,手里捧着一只布包。
“给你!”他递给初华。
初华接过来,却见里面全是小鱼干,刚烤好的,还热着。
“这……”初华诧异。
陈绍笑笑,额头上还有一抹烟熏的灰黑,道,“做给将军的,它的小鱼吃完了。”说罢,有些不好意思,“我帮不了你什么,只能做这个。”
初华看着他,眼眶忽而热了一下。
“阿绍……你,你真好。”她小声说。
“哦?”陈绍看着她,眼睛转了转,“那你还是嫁给我吧。”
初华目瞪口呆。
陈绍却笑起来,目光闪闪,“逗你的。”说罢,他摸摸将军的脑袋,对初华道,“去吧,一路保重,莫忘了回来看看我们。”
初华哭笑不得:“你也保重。”
马车再度走起,陈绍站在原地,一直朝她挥手。初华望着他,直到看不见了,才重新坐回马车。
将军对那小鱼干很满意,吃的不停嘴,初华怕它一下吃光了,忙收起来。
想到陈绍,初华心中有些愧疚,可看到这鱼干,又感到温暖。
这就是她的家人啊……初华望着车帏外头透来的光,擦擦眼角的湿润,唇边浮起微笑。
*****
为了省时,元煜没有让初华再回兵营,马车带着她往东走,赶到约定的驿站时,大队人马已经等候多时。
元煜见了初华,没多话,吩咐开拔。车马辚辚,沿着原路返回五原。
路上的风景,初华来路上已经看过。元煜又是个不会浪费半分工夫的人,路上除了几次简短的休息,便是赶路,从太阳升起赶到太阳落下。
夜晚,众人未来得及赶到村邑,只能宿在野地里。
这一带草木茂盛,晚上露宿的地方,是一处稀树林。初华和将军睡在马车里,夜渐渐深了,能听到外面传来夜枭的声音,围坐在篝火旁小声聊天的军士,也渐渐没了动静。
不知道是不是白天睡得太多,初华翻来覆去睡不着,正强自闭着眼睛,忽然,她怀里的将军抬起头来。
“怎么了?”初华轻声问,“饿了?”
将军却没有去扒拉那包小鱼干,而是盯着车帏,琥珀般的双目泛着幽光。突然,站起身,从车帏下蹿了出去。
“哎……”初华快被这小畜生气死了,大半夜的,这里是山林,被野兽叼去可就白养那么大了。她没好气,却放心不下,只得下车去。
天上没有星光,只有篝火明灭。初华才下车,便发现有些不对。
马车几步开外的空地上,燃着一堆篝火,守夜的军士却不知道去哪里了。初华有些疑惑,正要上前去看,突然,她感到背后有草叶折断的细响,即刻本能地朝旁边迅速闪去。
身体堪堪避过刀刃,一个黑衣人拿着刀,见一击不成,即刻再砍过来。
“喵!”将军一声凄厉的尖叫,扑在那个人的脸上,利爪乱挠。那人吃痛,动作微滞,初华乘机一脚将他的刀踢飞。
“有刺客!”初华大声尖叫,正要逃开,忽然见那人抓住了将军,大怒,连忙扑上去跟他扭打在一起。
动静将众人惊醒,侍卫们立刻起身,远处传来刀刃交错的声音。
初华给了那人一拳,却被掼倒在地,喉咙被死死地扼住。她双脚乱蹬,使劲浑身力气挣扎,却全然不管用,眼睁睁地那人眼睛里闪着狰狞的光,抽出一把匕首……
破空之声传来,一支长矛将那人的侧脑贯入,穿透了头颅。
脖子上的力道顿时不见,初华看着那人瞪着眼睛,未几,倒向一旁。
“喵!”将军叫一声,蹿入初华的怀中。
初华猛烈地咳着,抱着将军,连忙朝旁边爬开。
“无事么?”一人匆匆赶到,初华抬头,却见是元煜。他身上还穿着单衫,显然是刚刚被惊醒。
初华惊魂未定,一边咳着一边点点头。
这时,侍从来报,说刺客已经清除干净。
元煜神色沉沉,让侍卫将尸首都抬出来,只见有六人之多。
“小人本想留两个活口审问,可惜都咬了毒。”田彬道。
元煜将那些尸首查看一番,侍卫中有人是在武威军中待过的,即刻辨认出,这些都是周腾的亲信。
“看来这些人是冲着马车来的,想刺杀殿下,”田彬道,“不料错认了夏公子的马车。”
初华嘴角撇了撇,没想到自己竟当了一回肉盾,也不知道这是算自己救了朔北王,还是朔北王救了自己……想着这些,她松口气,却发现身上疼得很,想来是方才搏斗时伤了筋皮。
“挖个坑,埋了。”元煜淡淡道,“即刻开拔,则开阔处扎营。”
众人应下,忙分头准备。
初华正要到车上去,却听元煜道,“夏公子与孤同车。”
她愣了愣,忙道,“我不与你同车。”
元煜瞥她一眼,“这是命令。”
“不要……”话没说完,她的肩膀被元煜按了一下,登时疼得抽气。
“到我车上用药。”元煜淡淡道,转身而去,不容辩驳。
作者有话要说:有大人问我放假没,呃……放假了啊,大家没发现,这些天都是八点更新(不要纠结那一两次例外),并且自出都比前阵子多出一些了么?
两更什么的就饶了我吧,四五千已经是鹅的极限了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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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沙邑上
众人很快收拾妥当;浇灭篝火。号令下来;即刻开拔。
外面的火把光从车帘透进来,光影交错。初华坐在元煜的车上;看着他从行囊中摸出一只小瓶子来,递给她。初华接过药;打开瓶口嗅了嗅。百戏班里练功摔跤,常年跌打不断,初华也算得半个行家。这瓶子里的药酒香十分浓郁;入鼻即知是上好的伤药。
但是她没有动。
元煜坐了一会,瞥瞥她。
“我……我要到自己车上去换药。”初华道。
“不行。”
“为何?”
元煜道:“现下正当黑夜;不知道还有没有剩下的刺客;你换车,众人都要停下来等你。此地山林密布;最易设伏,多待一分,危险便多出三分。”
初华也知道这是实情,没说话。
“换吧。”元煜望向拂动的车帘外,语气缓下,“黑灯瞎火,没人看你。”
“那可说不准,”初华不信任地说,“谁知道你会不会像街上的流氓似的,我可是良家女子……”
“就算偷看,你也要有。”
“咚”,马车里传来奇怪的撞击声,侍从们讶然。
田彬若无其事。心想他们在上药啊上药……
初华带着伤,又本事不济,爪子还没挥出,就毫无悬念地被元煜一手压住。
“你就这点功夫,还敢跟刺客对打?”元煜的声音里没有半点同情。
“你……你放开我!”初华面红耳赤。
元煜松手。
初华瞪着他,退到车子的一角。
“快上药。”元煜神色无波,转过头去。
初华别无选择,这一走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停下,那伤的确要尽快上药才是。幸好,伤在肩上,胸下缠着白绫,涂个药倒也没什么。
“你千万别回头。”她背过身去,迅速地脱了上衣。
元煜没有答话。
初华摸摸那伤处,是干的,也没有破损,想来是挫伤。她的心安下许多,打开药瓶,倒出药酒,一点点地擦上去。药酒凉凉的,触在皮肤上,伤处的疼痛似乎立刻减缓了些。
杀千刀的刺客,初华一边擦着心里一边骂,这次是她大意,没将小囊带身上,要是要下次,她连霹雳罐也扔出去,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叫山外有山……
药酒香在车厢之内散开来,外面的夜风带来松树林的味道,和在一起,倒是十分怡人。
可元煜却觉得还有一种味道。
幽幽淡淡,掺杂其间,不起眼,却教人无法忽略。
她还会往身上熏香么?元煜不禁想,未几,又觉得大概是错觉,近来自己的鼻子真是灵得有些古怪。
身后,传来些细微的声音,窸窸窣窣,他似乎能猜测道初华正在做什么。上次在齐国救她的时候,她晕厥过去,衣衫是齐王子的侍婢换下的。这件事,元煜当初懒得说明,她却似乎耿耿于怀。
唇边不禁浮起一抹无奈的笑。
他和这个来路奇特的人,莫名其妙地掺合在一起。他欣赏她的才能,用意是好的,目的也是对的,但与她相处的过程却总是意外频发,并不像收留文远他们那样一帆风顺。她任性,不羁,还带着几分犀利,对他这个皇子应有的礼貌,更是半点没有。
但是元煜并不讨厌,将她留下的心思也从来没有动摇过。
果然是爱才之心么?
元煜想了想,觉得大概如此……
正出神,一只小瓶子递过来,“还你。”
元煜看看那瓶子,回头,初华已经穿好了衣服。
“留着吧,”他没有接,“你这伤不是一时半会能好。”
初华想了想,觉得也对,把药瓶收起来。
一时无话,车厢里很安静,只有车轮和马蹄行走的嘈杂声。
初华瞅瞅元煜,或许是刚刚经历一场意外,或许是身处黑夜,她的心思冷静下来。初华不是胡搅蛮缠之人,想去过往种种,忽然觉得,面前这个人,虽然做事奸猾舌头略毒,但终归待她不差。
片刻,她轻声道,“那个,你……其实挺好的。”
元煜讶然,看向初华,光照昏暗,看不清表情。
突然得到她这般褒奖,元煜有些受宠若惊。
“是么,多谢。”他说,“为何突然这么说?”
“想到了就说了。”初华道。
元煜扬扬眉,觉得这一点倒是实至名归,自己没什么可反驳的。
“知道就好。”他淡淡道。
初华想了想,觉得心底的那个想法似乎考虑成熟了,过了会,道,“以前的话我收回,我可以继续帮你钻研那些火器。”
元煜听到这话,心中一动,目中亮起了光。
他感到十分意外,这个小家伙今天是怎么了,吃错了药全都想通了?
“不过我有要求。”初华道,“我要是何时想回中山国,你不能阻拦。”
“那当然。”元煜露出微笑,这是很合算的买卖,对于她的本事而言,这算得什么条件?他问,“还有别的要求么?一并说。”
“暂时未想到,想到再说。”初华只觉扬眉吐气,骄傲十分。
*****
元煜加强了警戒,那次遇袭之后,再也没有再遭遇过刺客。
初华也在第二日回到了自己的马车上,不过,她发现,众人行走的路线开始弯弯道道起来,今天往东,明天往北,与既定的去向全然不一样了。路程过了一半之后,元煜收到一份密信,看完,露出笑容。
“去过互市么?”他元煜忽而看向初华,问道。
“互市?”初华眨眨眼。
一场大风刚刚刮过风,天空澄净。
沙邑座落于边境,临近大漠,因设有最靠北的互市而闻名。这是一个不小的城邑,内地的各色货物和外族的特产,每日源源不断地从各处城门运送进来,又运送出去。这城邑由汉人管理,却囊括着各色人等,汉人、匈奴人、羯人、羌人、氐人……甚至遥远的身毒人,都能在这里见到。
初华穿着一身胡人少年的衣服,跟着元煜等人,骑着骆驼,扮作商旅的模样,在沙邑的城门前等了好一会,那守门的军士才验完了文牍,放他们入城。
街道上,人来人往。各处街道皆商铺林立,大小买卖都有,熙熙攘攘,人口之繁盛,让初华咋舌。
“原来这就是互市。”她好奇地看着路旁一个吹笛子让毒蛇起舞的人,片刻,又转向一队豪华商旅,骆驼上满载着货物,还坐着几位浑身金灿灿的胡姬,轻纱掩面,香气夺人,露出一双漂亮的大眼睛。
“那是要卖到中原去的舞伎,”田彬难得遇到有个什么都不懂的人,跟她并排走着。叽叽喳喳,“中原里的富户如今喜欢养一两个胡旋舞跳得好的胡姬,宴会请客,倍有面子。”
“那肉也不错!”初华又盯着街边一处热闹的食肆,门口,一直整羊放在炭火上烤着,一个光着膀子的健硕胡人正在给客人割羊肉,刀子使得漂亮,教人看着便想流口水。
“那可是这边最负盛名的美食,”田彬笑嘻嘻,“等会安顿下来,我等也去吃些。”
初华心花怒放,看看坐在马上的元煜,他贴了一脸络腮胡子,穿着宽松的衣袍,还缠着头巾,看上去,就是个常年行走的商人。
先前看到他装扮成这副模样的时候,初华就有些佩服。这个朔北王,真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一点顾忌都没有。
“为什么殿下要扮成商旅?”初华不解地问,“他是朔北王,直接过来不就是了?”
田彬一副“这你就不懂了吧”的神色,不答却问,“你可曾发现,这里没有朔北军的军士?”
初华四周看了看,的确,无论是城门查验文书的,还是街上巡视的,都不是朔北军的军士,服色并不一样。
田彬道:“沙邑有沙邑都督府,自设府兵。朔北军不驻此处,便不是殿下的地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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