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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神枪-第2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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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声一完,他大袖飘拂,整个人已如行云流水一般,往西北方腾掠而去。

楚花铃提起一口真气,施出流光泛影身法,一个起落便已超过他的身边,再一运劲,已如电光闪动,远达四丈开外。

她这回是存心卖弄轻功,有那么一点想要较量的意味,故此已施出八成的功力,起落之间,衣袂飞舞,飘飘欲仙,竟然越过四丈之遥,在她来说,已是自己的极限。

她心里泛起一丝得意,换气之际,回首一看,想要查视金玄白到了哪里,却在回眸之际,见到金玄白就在身边不远。

金玄白看到她回头顾盼,笑了笑道:“楚姑娘,祢的轻功练得真好,放眼武林,也真没有几个人能有祢这种成就。”

楚花铃脚尖一点瓦面,跨步急掠,施展出所有的功力,向前飞掠而去,想要把双方的距离拉开,可是发现眼角蓝影浮现,金玄白依然配合她的速度,跟她并行飞掠。

别的不说,仅是这种随心所欲的控制进行的速度,丝毫不落于她的身后,楚花铃便自认难以做到,更何况金玄白在奔行之际,还能开口说话,更说明他是游刃有余,根本没有尽到全力。

楚花铃心底稍稍有一丝沮丧,吐出一口浊气,放缓了奔掠的速度,调匀呼吸之后,侧首问道:“大哥,你的轻功身法不是我爷爷传授的吧?”

金玄白道:“我只学了他老人家的枪法,轻功身法是和尚师父和道士师父传授给我的。



楚花铃道:“据我所知,少林的轻功身法和武当不同,运气的诀要也不相同,你如何能够同时学习?”

金玄白笑了笑道:“据说张三丰老祖师,一身的武功是奠基于少林,凭着易筋经的心法,再参考玄门功法,以数十年的努力,才创出武当一派,由此可见这两派系出同源,并不冲突……”

他说到此处,笑容一敛,道:“那五个魔门的女子,好像已经遁入地下秘室之中,我竟然无法感应到她们的行踪了。”

楚花铃吓了一跳,也不知金玄白如何能在奔行之际,还可以察觉出这种事情,骇然道:

“大哥,你好像神仙一样,竟然可以察觉这种事,真是太神奇了!”

金玄白道:“这没什么,她们仅在二里之外,绕着巷弄之间打转而已,这回突然消失,定是进入地下秘道或者秘室中。”

他来到苏州城里,第一次住进听雨轩时,便发现了忍者们辟建的地下秘室,后来更听到服部玉子提起,从天香楼算起,连同左右两座园林大宅,地底之下,不仅辟有秘室,并且还挖了十几条地道。

这些地道能往各种不同的地方,有长有短,完全是方便忍者们执行任务时出入,目的是隐匿行踪,不致让人察觉。

故此,当他的神识不再感应到那五个魔门女子的存在时,他立刻便觉察出她们已藏匿在地下秘室。

楚花铃虽是把他尊为神人,却对于他说的这些话,抱着半信半疑的态度,因为以她的见闻来说,这种事太过玄奇,已超过她能接受的范围。

她还想开口说话,却发现金玄白突然伸手拉住了自己的右手,道:“我们就在这里下去吧。前面是个闹市,人太多了,让他们看见了,难免大惊小怪。”

楚花铃的柔荑被握在他那粗糙的大手里,觉得仿佛有一股电流从他手中传来,瞬间流遍全身。

这种奇异的感觉,是她十八年的岁月里,从未发生过的,一时之间,只觉半身酥麻,几乎站立不住,差点没摔下屋去。

这一带的住宅,大都是一些升斗小民的住屋,普遍的都是平房,少数加盖阁楼而已,一眼望去,高低参差不齐,显然并无规划。

金玄白拉着楚花铃跃下之处,是一条静谧的小巷,整条巷子又长又狭,看不到一条人影。

金玄白落地之后,发现巷中脏乱,除了堆积的一些垃圾之外,每一户的小门外面还放着一两个馊水桶,因此巷弄里诸味杂陈,扑鼻而来,极为难闻。

他皱了下眉,才发现自己到了人家后门的弄堂里,难怪会如此脏乱,和园林大宅的清洁整齐,赏心悦目相较,仿佛一个是地狱,一个是天堂。

可是楚花铃浑然不觉,她似乎陷入一种恍神的状况中,完全不知自己置身于何处,满心喜悦的睁着一双迷蒙的星眸,不时盯着身边高大的金玄白脸庞,任由他牵着自己的小手,舍不得放开。

此刻,别说金玄白只是把她带在这种脏乱的小巷弄里,就算带着她毕直的走进地狱里,她也是甘心乐意,毫无怨言。

金玄白屏住了气息,道:“这是人家的后巷,里面堆了太多的杂物,脏得很,我们快点走吧。”

楚花铃应了一声,神智一清,果真发现异味扑鼻,难以忍受,她皱了下鼻子,道:“好臭啊!你怎么会找这么个地方……”

话未说完,不远处一扇小门被推开,一个体形粗壮、身穿布衣粗裤的汉子闪身而出,他一眼看见金玄白拉着楚花铃站在巷里,立刻发出一声惊呼。

金玄白只见这人长得一脸麻子,相貌丑陋,也没加以理会,拉着楚花铃的手,坦然从他身边走过,走了大约丈许,找到另一条横巷,往左边拐去。

那个麻面大汉看到金玄白身躯魁伟,一身锦袍,气度非凡,楚花铃更是美得如同仙女一般,看得他目瞪口呆,还以为是眼睛花了。

他一直望着这两人从视线中消失,才敲了下脑袋,自言自语道:“我是怎么啦?大白天看到了鬼?奇怪了,在这条破巷子里怎会有这种美女出现?呀!莫不是遇上狐仙了!”

狐仙之说,在江南一带,流传得极为盛行,据说狐狸修行到了五百年的道行,便可以幻化成人,而且多半变化成美丽的少女,蛊惑一些年轻学子。

这种狐仙精擅变化,神通广大,绝对不能得罪,否则便会遭到不测,故而江南一带供奉狐仙的人家颇多。

这个麻面大汉认定看到了狐仙,赶忙大步奔行,朝着金玄白和楚花铃消失的方向追去。

他拐进横巷,已看不到金玄白,喘了口大气,又加快速度朝巷口而去,一口气跑了二丈多远,这才出了横巷,来到一条小街之前。

那条小街上店铺林立,形形色色的,各种生意都有,巷口左边一家香烛店,店门口还摆着一个门摊,摊位上卖着一些蜜饯、糖果、糕饼等等零食。

而巷口右边则是一家杂货铺,里面各种货色都有,门口也摆着摊,摊子上挂着些草鞋,布袜、鸡毛掸子,火煤蜡烛等等杂货,全都是一些小民的生活所需。

这个麻子站在巷口左右顾盼了一下,只见街上来往的人群,全都是穿着布衣灰裤的寻常百姓,根本看不到一个穿着锦衣华服的贵人,更看不到身穿绫罗绸衣的美丽女子。

他往右边一拐,到了杂货铺门前,只见一个十六七岁的伙计站在门口,痴痴地仰首往东望去,手里抓了根扫帚,动都不动一下。

这个麻面汉子吃了一惊,忖道:“莫非大牛中了狐仙的定身法,全身给定住了,完全不能动?”

瞬间,他的额头冒起了冷汗,想要开口,却觉得喉咙里不知堵了个什么东西,竟然说不出话来。

就在这时,杂货店里走出一个瘦小的布衣汉子,骂道:“大牛,你站在门口发什么呆?

还不快点把地扫好!”

那个被唤作大牛的店伙计全身一震,手里的竹扫帚都吓得掉落地上,应了一声,赶紧弯腰捡起地上的扫帚。

麻面汉子松了口气,趋前问道:“大牛,你是不是看到狐仙了?”

大牛刚把竹扫帚拾起,被麻面汉子一句话,又吓得脱手掉在地上,这时,店里走出的那个瘦小汉子也颠呀颠的走到了店门口,一眼看见麻面汉子,笑道:“陈麻子,你又到陆寡妇那里快活去了?呵呵!是不是快活过了头,有点晕头转向?”

陈麻子两眼一翻,道:“刘瘸子,你别鬼扯了,乱嚼舌根,坏了陆寡妇的名节,小心会遭到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那个瘦小汉子生来便是一脚长、一脚短,生平最恨人家叫自己瘸子,偏偏他跟做屠夫的陈麻子不对盘,看了就讨厌,所以见面之际,便冷嘲热讽,揭人之短。

他被陈屠夫一骂,气得满脸发青,看到对方那粗壮的体形,却是不敢发作,咬了咬牙,道:“你这死麻子,做买卖偷斤扣两的,早晚会死在陆寡妇的肚皮上……”

陈屠夫一把抓住刘瘸子的衣襟,握着斗大的拳头,一张麻脸胀得通红,骂道:“刘瘸子,你再敢骂我,小心我哪一天把你当畜牲,一刀割断你的喉咙,剖开你的肚子,拉开花花绿绿的肠子……”

刘瘸子吓得魂都几乎飞了,喊道:“大牛,你还不帮我一下,陈麻子疯了,快叫官差去!”

大牛有些手足无措,哀求道:“陈老板,请你放过我们东家,不然闹出人命来,可就麻烦了。”

陈屠夫龇了龇牙,把刘瘸子放了开来,笑道:“大牛,我只是吓唬他而已,你以为我真的要宰了他?哼!要宰他还不容易?就跟杀只鸡没有两样。”

大牛不住点头道:“是,是!陈老板,你大人有大量,不会跟我们东家计较,只是开开玩笑而已。”

陈屠夫问道:“大牛,别说这些了,我问你,你刚刚站在门口发呆,是不是看到狐仙了?”

大牛眼睛一亮,问道:“陈老板,莫非你也看到了?”

陈屠夫点头道:“我不只看到了狐仙,还看到一个身高八尺的金刚,他抓住了那个狐仙,从我身边闪过,像是飞样的,一下子就不见了。”

大牛兴奋地道:“对呀!对呀!他们走起路来就像脚下不着地的飞行着,一转眼就消失在人群里。”

他喘了口气,道:“那个狐仙真是美极了,比起画上的仙女还要漂亮,上回,我碰到在玉清宫前面摆摊子卖香烛纸钱的小六子,他说有天晚上,看到了五位仙女从天而降,进到玉清宫里,个个美丽无比,依我看,刚才那个狐仙才算是长得美,美得我不知要怎样形容才好。”

这时,刘瘸子才喘过气来,他看到大牛一手拿着竹扫帚,一手比划着,满脸憧憬、兴奋之色,禁不住问道:“大牛,你真的看到了狐仙?她到底长的什么样子?”

大牛把楚花铃的衣着打扮叙述了一遍,可是对于她的美貌却无法形容,不过尽管如此,却也把个刘瘸子听呆了,悔恨莫及的道:“唉!我怎么不到门口站着?说不定也可以看见狐仙,真是可惜……”

陈屠夫撇了下嘴,道:“哼!凭你刘瘸子一生没做好事,别说想看到狐仙,没生出个没屁眼的儿子,就算你祖上积德了!”

他看到刘瘸子气得脸孔铁青,心中觉得舒服多了,问道:“大牛,你的确看到狐仙被金刚押着往玉清宫那边去的?”

大牛点了点头,指了指右边,道:“他们就是消失在那个方向。”

陈屠夫见他所指的方向是东方,又问了一句:“他们往东边去,是不是朝玉清宫那里?



大牛还没开口,就听得有人插嘴道:“老陈,大牛说得不错,他们的确是朝玉清宫那边去了。”

陈屠夫抬头一看,只见说话的那人头戴四方巾,身上穿的一件洗成灰白的布衣,下面一条裤子已有两个补丁,认出正是经营碗盘器皿的盛世财。

这个盛世财是个地道的苏州人,祖宗三代都没离开过苏州,祖上是鱼牙子出身,到了盛世财父亲那一辈,便开始经营陶瓷器用具,留下了好几间店铺,不过几个儿子一分,身为老二的盛世财也只得了这间位于中下阶层聚集区的店铺。

他为人吝啬,极为节俭,一套衣服穿了十年,都舍不得丢掉,打上几个补丁还得再穿三年,脚下的一双布鞋,非得穿到鞋底磨穿,鞋面开口,他才舍得再买一双新的来换。

他店里的生意不错,用了两个伙计,平常忙于出外送货,谁都知道盛世财攒了不少钱,在市场一带放印子钱生利息,不过他口里总是喊穷。

他的店铺位于刘瘸子的杂货铺隔壁,两人相处一向不错,而他本着生意人和气生财的祖训,也和在菜场卖肉的陈屠夫极为友好。

刚才陈屠夫和刘瘸子吵架的事,他在店里全都看见,只因两人都是熟识,他不能偏袒任何一方,所以不愿出来劝架,以免落得两面不是人。

这下听到他们提起狐仙之事,又见到他们已经停住了争吵,才忍不住走了出来。

陈屠夫听他这么一说,眼前一亮,问道:“怎么?盛老板也看到狐仙了?”

盛世财不住地点头,道:“我不但看见狐仙,还看到了抓狐仙的金刚,喏!他们就从店门口经过,当时太阳照在那位金刚身上,全身泛光……”

他见到陈屠夫、刘瘸子、大牛三人都凑了过来,于是压低声音道:“你们没看见,那真是宝相庄严,让人不敢逼视,完全跟庙里的韦陀大金刚没有两样,就差没穿金甲,没带兵器。”

陈屠夫听了不住点头,大牛目瞪口呆,刘瘸子瞠目结舌,显然他们都被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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