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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选择-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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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眼那渐渐远去的细小身影,几乎疯了。
  “她仍然带着她的熊和她的长笛,”苏菲最后这样说道,“这些年来,我一直不能说出这些话来,无论用什么语言。”
  我常常思索弗里兹·詹蒙德·冯·聂蒙德医生说的这些暖昧不明的话。至少他是个自行其事的人,他对苏菲做的事显然不应该是党卫军的常规做法。那位年轻的党卫军小队长的困惑足以证明这一点。在遇见苏菲和她的孩子们之前,那位医生一定等了很长时间,一心希望能干出这件残忍的事。我觉得他最想干的,便是让苏菲或像她一类的人——脆弱的易受伤害的基督徒——承受痛苦,犯下完全不能原谅的罪孽。他一直渴望犯下这可怕的罪恶。在他那些机械般地执行任务的党卫军同事中,他是一个十分独特的例外:如果他不是好人或坏人,至少他内心还潜伏着善与恶,他的这一举动是对纳粹的典型的宗教式反抗。
  我为什么认为这与宗教有关?一方面,或许是因为苏菲关于忠诚的声明引起了他的特别关注。但我宁愿用另一个插曲来解释,这是苏菲讲完这个故事后不久又补充的。她告诉我说,在到达奥斯威辛后的一段日子里,她一直处于十分震惊的状态之中,为那倾斜的月台上发生的事,也为吉恩消失在儿童营的背影。她几乎无法正常思维。但在她所在的营区中,两个设法躲过挑选的德国犹太女人的谈话引起了她的注意。从她们的描绘中,她得知她们说的正是把伊娃送进毒气室的詹蒙德·冯·聂蒙德医生。苏菲清楚地记得,其中一个从柏林夏洛屯堡区来的女人说,她年轻时就认识这位医生。不过他在站台上没认出她来,而她对他也不十分熟悉,虽然他们曾是邻居。出于某种原因她只记得有关他的两件事(这也是苏菲一直无法忘掉的两件事):英俊的相貌;以及他是一个虔诚的信教者。他一直坚持上教堂做礼拜,一度渴望成为一名牧师。但在他那贪图钱财的父亲的逼迫下,他学了医。
  苏菲对医生的其他回忆也说明他是个教徒,或至少是一个相信报应,一直在寻求赎罪,独自寻求新的信念的人。比如说酗酒——这只是一个象征。所有对纳粹的回忆都表明,党卫军军官(包括医生)几乎都像修道士一样严谨,自制,忠于职守。然而,屠宰场却激发了人们最原始的渴望。人们呆在焚尸炉的隔壁,大量地消耗酒精。这个血腥的工作大多是由招募来的人具体操作,他们被允许(的确也很需要)用酒精来麻醉自己。除了这项特殊的工作之外,党卫军的军官们像别处的军官一样,希望自己能保持一种高贵的举止,特别是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那为什么苏菲恰好遇上喝得醉熏熏的詹蒙德·冯·聂蒙德医生?他不仅面红耳赤,酒气熏天,而且邋里邋塌,衣领上沾着饭粒。对一个医生来说,这无疑是一种危险的心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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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常常设想,弗里兹·詹蒙德·冯·聂蒙德医生在他生命的危机时刻遇见了苏菲。他寻求灵魂拯救,可他的精神却像竹子似的劈裂,崩溃。或许人们只能通过他后来的生涯进行反思,但显然他不能像他的上司,党卫军头目鲁道夫·霍斯那样抛弃上帝,却对外宣称上帝仍在他心中。在如此令人恶心的环境中呆上几个月后,谁还能相信上帝呢?每天等着从欧洲各地开来的无休无止的列车,然后从成千上万的人群中选出健康者,把老弱病残送进焚尸炉。他知道他所效力的苦役营(也是杀人机器)是对上帝的嘲笑和否定。还有,他属于纳粹庞大机构中的最低层。所以在这样一个地方,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可能继续保持他的信念,而早已用对现实的认识代替了上帝。他每天面对数以万计的犹太人,对他们做出选择,所以当希姆莱“所有的犹太人勿需挑选一律解决”的命令下达时,他如释重负,再也不用日复一日地用那双眼睛做生与死的选择。他可以离开那恐怖的斜坡,倾心于他的医学研究。(这也许更令人难以置信,但在奥斯威辛庞大而复杂的机构中,确实允许一部分人从事一些真正的医学研究,同时也进行一些鲜为人知的医学实验。不过如果冯·聂蒙德医生敏感的话,他一定是会设法回避的。)
  但希姆莱的命令很快就撤销了,因为IG公司和别的工厂需要大量的劳动力来填充他们贪得无厌的胃;于是这位受尽折磨的医生只得又回到斜坡上,又开始挑选。不久,只有犹太人被送进毒气室。但直到最后的命令下达之前,犹太人和雅利安人人都必须经过挑选这一关。(偶尔也有例外,如从莫尔金尼亚运来的犹太人全部直接走向了死亡)。这新的恐惧像坚硬的钢刺扎着医生的灵魂,威胁着要撕碎他的理智。他开始酗酒,开始胡吃海塞,忘掉上帝,哦,我的上帝在哪里?
  他最终会找到答案的。我相信,总有那么一天,事实真相的揭露会让他见到希望的曙光。这些都与罪恶有关,或者说,与罪恶感的缺席有关。他自己会认识到,罪恶感的缺席与上帝的缺席不可分割地交融在一起。没有罪恶感!他在他曾参与的犯罪中承受着乏味枯燥和焦虑,甚至还有强烈的反感,但没有丝毫的罪恶感,也未想到他将成千上万的无辜者送入地狱之门有违天意。一切都那么单调。他的所有恶行都是在一个没有上帝,没有罪恶感的真空中进行的,一切都是公事公办。他只在灵魂中呼唤上帝。
  让他重新相信上帝不是异常简单吗?实际上,上帝是否存在一直令他迷惑,因而他用罪恶的行为来寻求答案。人类不是先犯下原罪,然后才走向光明的吗?
  于是,他怀着这种强烈的犯罪欲望拆散了苏菲和她的小女儿;同时又用他那残存的善良做出了一个宽宏大量的举动——给了苏菲选择的机会。毕竟他有权利把两个孩子都送向死亡。这就是我对四月一日愚人节黄昏的暮色中,当苏菲和孩子们出现在他面前,在那首变了调的探戈舞曲《康巴斯塔》一直不停的伴奏下,弗里兹·詹蒙德·冯·聂蒙德医生对苏菲所表现出来的反常行为的惟一解释。
  第十六章 激情的一夜
  我这人总是忍不住在人前说教,天知道这么多年来我的家人与朋友为了听我那些又臭又长的废话吃了多大苦头,还为了不让我扫兴,尽量掩饰着哈欠,悄悄地张一下嘴,使劲把眼泪忍回去。但偶尔也会有这样一些时候,时间和听众都那么合适,这时我便尽显我往日的百科知识,就某一题目作最详尽的解说。在人们需要放松时,没有什么比这些毫无用处的例证与空洞乏味的统计数字更有用了。那天傍晚,我们漫步在华盛顿灯火辉煌的白宫外,朝着河佐阁餐馆走去时,我便使尽浑身解数,大谈花生来引起苏菲的兴趣。花生似乎成了我俩改变话题的最好题目。因为她已详详细细地谈了两个小时关于她自己的事。我再也想不出什么好谈的了。她也像不想再说什么。这时,花生却让我打破了这种尴尬,使笼罩在我们头上的沉闷空气消失殆尽。
  “花生其实不是坚果类,”我开始说道,“而是一种豆类植物。它是豆类的近亲,但是有着本质的区别——它的壳是在地下生成的。花生是一年期植物。在美国主要有三种——弗吉尼亚大籽花生,蔓子和西班牙种花生。花生在生长期需要大量的阳光,而且生长周期长,所以大都适宜在南方种植。花生的主要产地依次是佐治亚,北卡罗来纳,弗吉尼亚,阿尔巴马和德克萨斯等州。有一位叫乔治·华盛顿·卡默尔的天才的黑人科学家,将花生的用途扩大了许多,除了我们已知道的可食用外,还可用于化妆品,塑料,绝缘材料,炸药,某些药品及其他一些用途。花生是开花植物,植根于浅表土层。苏菲,我想我们的小农场可以连年种它,要不了多久,我们就可以自给自足,而且还会略有结余——我们会富裕起来的。我们再不会为一口面包去求阿尔福雷德或哈伯兄弟了。我想你应该简单地了解一下有关花生的知识,因为如果你真的成为农场女主人的话,你就得常常下地帮帮忙。至于说到具体的种植——花生的播种时间在最后一次霜冻后,间距3至10英寸,行距两英尺。播种后大约120到140天后开始长壳……”
  “你瞧,斯汀戈,我正在想一件事儿,”苏菲打断了我,“这件事很重要。”
  “什么?”我问。
  “我不会开车,我根本不懂开车是怎么一回事。”
  “嗯?”
  “将来我们得住在农场。从你的话听来,那儿会很偏僻。我必须学会开车,对吧?我在波兰时从未学过——那儿有车的人很少,至少也要长大后才能开车。到这儿后,内森说他会教我,可他从未教过。我必须学会开车。”
  “这很容易,”我回答说,“我来教你。那儿已经有了一辆小型货车。再说,弗吉尼亚对驾驶执照放得很松。天哪——”我突然想起来了——“我记得我十四岁生日时就拿到驾照了,而且是合法的!”
  “十四岁?”苏菲说。
  “上帝,我那时才九十磅重,坐在驾驶室里几乎超不过方向盘。我记得那个警察审视着我的父亲说:”这是你儿子还是个侏儒?‘但我拿到驾照了。这就是南方。南方有一些事和北方不一样。比如说,在北方你绝对不可能这样年轻就拿到驾照,好像南方的人更老一样,也许应该说成熟得更早一些。这就像密西西比的一个笑话,是关于处女的定义,答案是:一个跑得比她父亲更快的十二岁女孩子。“我咯咯地自顾自地笑了起来。这是这么长时间以来我第一次说笑话。我心里突然涌起一股急不可待的欲望,想马上回到南安普顿,开始下田耕作。这个想法与我想马上吃到河佐阁的蟹饼一样急切。我开始不假思索地唠叨起来,她刚才讲的那些事仍盘旋在心中,但我根本没有顾及她内心的感受。
  “现在,”我用牧师训诫般的口吻说,“从你的话里我听出,你觉得你会与那地方格格不入,但这是不对的。刚开始时他们可能有些冷漠,你也会为你的口音和外国人身份感到烦恼,不过让我告诉你,苏菲亲爱的,一旦他们了解了你,南方人是美国最热情最大度的人民。他们不像大城市的街头恶棍或骗子那样可恶,奸诈,所以不用着急。当然,我们也需要调整一下自己。正如我说过的那样,我想我们的婚礼得尽早举行——你知道,这样可以避免一些流言蜚语,而不是为了别的。所以我们到了以后,就去拜访一下左右邻居,可能要花上几天时间。我们还要开一张长长的购物单,然后开上卡车去里齐蒙德。我们会需要很多的东西。虽然家里已应有尽有,但还需要添置一些,就像我对你说过的,一台留声机和一大摞唱片。还有就是你的结婚礼服。你肯定想漂漂亮地出现在婚礼上,所以我们要在里齐蒙德好好逛逛商店。你在那儿不会找到巴黎那样的时髦女装店,但还是有一些很不错的商店……”
  “斯汀戈!”她厉声打断我,“求求你,求求你!别再说了!别再说什么结婚礼服一类的事。你觉得我现在箱子里的那件怎么样?嗯?!”她的声音一下子提得很高,气得直发颤。她从没这样对我发过火。
  我们停下脚步。我转过身,看着她那隐没在凉爽夜晚色中的脸庞。她的眼里满是忧伤。我明白了,心中一阵刺痛:我一定说错了话。“什么?”我傻乎乎地问。
  “结婚礼服,”她伤心地说,“内森在萨克斯为我买的礼物。我不需要任何结婚礼服了。难道你不明白吗……”
  啊,是的,我懂了,我明白了。这太残酷了。这时我第一次意识到我们之间的距离。这距离像一条泛滥的河流将我们阻隔,使我无法真正走近她。我对她的梦想简直是痴心妄想,至少我永远无法与内森相提并论。内森,她完全被他迷住了,所以既然她带着那令她心碎的婚纱走了那么远,它对她仍然那么重要,让她触物生情。我突然意识到另外一个事实:我居然还在设想我们的婚礼和甜蜜的农场生活,而我的爱人——现在正满脸倦容,满眼伤痛地站在我面前,想着她爱得死去活来的那个人送给她的婚纱。上帝,我真蠢!我的舌头一下子僵住了。我努力想寻找合适的字眼,却一个字也说不出来。越过苏菲的肩头,我看见正笼罩在十月薄薄的夜雾里的乔治·华盛顿纪念碑挺拔向上,像一把剑直刺天空。纪念碑的基脚上站满了人。我觉得浑身无力,心里乱糟糟的,似乎每一秒钟都把苏菲从我身边拉走一步。
  当时,我们正在国会大街,她嘴里咕哝着什么,我没听清。她发出咝咝的声音,低得几乎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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