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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锦好-第1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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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在瞧见她衣摆潮湿时,乌亮的瞳子,顿时一滞:“淋到了?”忍住了皱眉的冲动,出声问了出来。
厅里的墙角处摆放了一只精工细作的泥炉子,里面燃着瑞炭,极为的稀罕,是贡品,除了皇室之外,就是是重臣之家也嫌少有着稀罕物。
锦好的目光瞄道那泥炉子时,又是一顿,心里的猜测越发的肯定。
当锦好进屋之后,就觉得整个人舒服了许多,眼见那昏黄灯光下那人被映的棱角分明的五官,只觉得熟悉而又陌生。
从来没有想到,他们会在这样的情形下再见?
锦好的目光有些失神,微微苦涩的看着眼前人,嘴唇动了动,才轻轻的答了一句:“没有。”说完,又垂下眼帘,不肯再看他一眼。
金翰林瞧着她别扭的模样,静静的看了许久,微翘的唇角越发的翘了起来,不过目光又瞥过她身上有些湿气的衣裳,有些心疼道:“还是淋到雨了么?先去换个衣裳,咱们再好好的说话。”态度自然,语气亲昵,半点不自在都没有。
锦好原本正要启唇拒绝,虽说她年岁小,但是该避险的地方,却也不能太过含糊,只是金翰林的下一句话,让她拒绝的话,说不出口了。
“你身子弱,若是淋了雨,说不得夜里又要发热,你刚刚才去学院,若是第一次沐休就请假,只怕别人背后会说闲话。”顿了顿:“娟姨现在正是要紧时期,可不能让她操心。”
锦好听了他的话后,就随着那引路的仆妇,去了一间屋子,里面有些少女的衣裳,锦好认得,都是玲珑绣坊的出品。
锦好一直抿着的唇角因为那些衣裳,渐渐的松开,勾勒出极淡的笑意。
换好了衣裳,锦好又回了客厅,在门口处,脚步微顿,然后才迈步进了客厅中,金翰林见她进来,示意她在一旁的木椅上坐下,又让人早早准备好了香茶,送到她的手上。
“喝点热茶,暖暖身子。”
锦好很是乖巧的接了过来,依旧微垂着目,不看她。
这般别扭的锦好,对金翰林来说,是陌生而新鲜的,他不觉得气闷,反而有种别样的甜蜜:锦好的性子他是知晓的,肯闹脾气才是将他当成自己人。
见锦好慢条斯理的抿了一口香茶,他才做出苦笑的模样,道:“我一直都在思考,该如何与你开口。你这性子,半点容不得假,可是我这情况委实过于复杂,有时候,连我自己都分不清是真是假,又怎么开口与你说。”虽然是有心做出苦涩,可是真的吐出的时候,才发现那苦涩是那么的明显,整个人渐渐地多了疲惫。
可是再瞧一眼,那已经抬起头,瞧着他的锦好时,那心里的积郁全消,脸上不由自主绽开笑容。
“锦好,以前我总是愤愤不平,可是现在,我却觉得这样也好,否则我又怎么会遇见你?”
若是寻常女子听到这话,怕那脸蛋儿就成了红苹果,可是锦好只是静静的看着他,等待金翰林的下文。
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刚刚似乎在他的话里,听到刻骨的恨意,她觉得,眼前这个往日里如同谪仙般的少年,这一刻是那样的陌生。
“表哥……”锦好轻轻的说道:“你……你是不是……与长公主……有关?”
金翰林闻言,显示微愣,随即脸上又露出淡淡骄傲的笑意,昏黄的灯下,他白玉一般的面颊上,修长的睫毛微颤,如震翅的蝴蝶,落下若明若暗的阴影。
“你猜到了,是吧?”
锦好点了点头,随后江目光看向窗外:“原本还没有想到,今儿个见到长公主,总觉得有些熟悉,再到宴会上收到表哥的字条,我就有些思绪了。”
金翰林笑了笑,赞叹道:“你一向聪慧,这件事情,我原本就没打算一直瞒着你。”
只是他的笑容落在锦好的眼里,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奇怪,刚刚明明只是苦涩,可是现在却有一种无法严明的悲伤,虽然此刻他面上的笑容是在笑,可是锦好却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她似乎能听见他心里的哭声。
锦好忽然之间,对他的隐瞒释怀了,她慢慢地开口,目光柔和了许多:“若是你觉得还不是时候,我可以不问。”
每一个人都有不想说的秘密,她自己不也一样,有什么资格埋怨别人。
人啊,总是在别人付出之后,越发的不知足。
“不,这些事情我想告诉你。”他轻轻的拒绝锦好的好意,淡淡的说道:“而你自然也该知道。”
明明只是淡淡的一句话,偏偏被他这么一说,落在她的耳朵里,就是多了一份不一样的感觉,有丝热气,渐渐的爬上锦好的脸颊。
金翰林挥了挥手,让厅里伺候的人退了下去,而锦好也用眼神示意云燕退下,顿时,偌大的厅里,只剩下锦好和金翰林。
“说起这事情,就要从威远侯青梅竹马的表妹说起,也就是现在威远侯的平妻,那位为他剩下儿子一女的叶氏。”金翰林的表情有些讥讽,像是想起了什么龌蹉事情,脸上升起无尽的厌恶:“不,我说错了,应该是三子一女才对,只是那第一个出生的孩子,一直未曾上李家的族谱,所以世人都只知道威远侯的平夫人叶氏生下二子一女,却不知还有一个比长公主的儿子还年长的庶子。”
锦好瞧着金翰林脸上的厌恶之情,心里明白,只怕那位未曾上李家族谱的庶子,与他后来的命运有很大的关系。
或者,他的失踪根本就是那位叶氏一手谋划,更甚至,他那位父亲威远侯都有几分关系。
“那位叶氏一直以来,都以为自己会是将来威远侯府的女主人,一直都以为自己的表哥会是自己的良人,二人花前月下,珠胎暗结,专等着威远侯一顶花轿将她迎进门去。”
“谁知道,威远侯遇到当今的长公主,一时惊为天人,一见倾心,费尽心思接近长公主,终于赢得芳心。”
金翰林的声音平静中,没有一丝的波动,好像在说别人的事情一般:“威远侯原本打的好主意,武官世家,不受三十而立纳妾之礼,他本打算迎娶长公主为妻,抬心爱的表妹为贵妾,因为他那表妹原本就是庶女,侯府的贵妾倒也不算委屈了她。”
“可是他忘了,他要迎娶的不是普通人家的女儿,那是先帝最爱的长公主,是太后最爱的长女,长公主心志高洁,从来向往一心一意,太后怜惜长女,在威远侯求娶长公主之前,要威远侯立下誓言,若是长公主为其开枝散叶,就不得纳妾。”
“威远侯若是个男人,坦言相告,以长公主的性子,自然是一拍两散,可是他却心存侥幸,立了誓言,却又将叶氏安置在外。”
锦好下意识的问道:“长公主就一直不知道吗?”
“长公主是个粗心的,而威远侯那两年对长公主爱怜万分,所以她一直都不知晓,一直到了长公主的儿子四岁,才知道,威远侯的外面还有个外室,更离谱的是,那外室生出来的儿子,还比自个儿的儿子还大上一岁,这让心高气傲的长公主如何接受?”
“长公主是不是要和离?”锦好心中微动,想着长公主若是个眼里揉不进沙子的,怕是定然要和离,再说,威远侯立誓再先,这事情理亏在他。
金翰林冷笑一声:“长公主刚刚提出和离,威远侯的母亲就气的晕死了过去,看了无数太医都不见效,眼看着就要去了,这时候不知道从那里冒出一个庸医来,说什么要用人肉做药引子。长公主生于后宫,什么样的鬼魅伎俩没见过,自然是坚决不信,所以在威远侯府就成不孝的罪人。而这时候,威远侯的外室,一听到这事,二话不说,就冲进了府,当众割下了手臂上的一块肉来,还含泪说道,威远侯是国家的重臣,他的血肉是要流在战场上的,怎么能流在后宅,所以甘愿替威远侯割肉治母。”
说到这里,金翰林又露出一个讥讽的笑意:“瞧瞧多么的情深意重,多么的明辨是非,多么的深明大义,一个外室活生生是将皇家贵女的正妻给比的远远的,于是,世人的目光一下子都变得赞赏起来,就是威远侯都被感动了,想着要给这位外室一个名分,而长公主自然不会不乐意,只是前提条件是先和离,到时候不要说给外室一个名分,就是将她迎为正妻也随他去。”
锦好恶寒了起来,就算金翰林说的风轻云淡,她也能感受到威远侯当时的心里感受,那位表妹多么的情深意重,替他割肉喂母,一边是温柔美丽,还很善良的表妹外室,一面是自私自利,不肯割肉救母的发妻。
二者一对照,哪个更令人怜惜,令人心动啊!
肯定是善良美丽的表妹外室了,当时他这颗男儿心怕就是偏掉了,但是,他一定还在心里告诉自己,他其实是因为孝道,因为感恩,所以他一定要给全心全意爱他的表妹外室,割肉喂母,做出极大牺牲的表妹外室一个交代,他不是不遵守誓言,而是道义难违。
所以,他想要将表妹外室抬进府里,不过是想要成全情义,长公主不肯,是她不懂事,不体谅他的苦处。
或许当时,这样想的不只是威远侯,还有很多人背后也是这般想的。
人家那位表妹外室因为一块肉,瞬间从不知廉耻的外室,成了美丽善良的仙子,谁拒绝她入侯府,谁就是恶乐。
金翰林似是看出锦好心里的想法,轻轻的笑了笑:“可是还没等此事有个结果,京城里就爆发了一场动乱,威远侯为救当今的圣上受了重伤,而长公主的儿子也在动乱中失踪。”
“你知道我父亲,母亲是在什么地方捡到我的吗?”金翰林笑容依旧淡淡,可是他的神情却越发的不寻常,语气中也多了一丝激动。
锦好心中一动,心里似有所悟,伸手,轻轻的握住他的手,金翰林神情一滞,很快又恢复了平静。
“父亲和母亲是在乱葬岗里捡到我的,当时我被喂了剧毒药,已经奄奄一息,我还记得到处都是野狗的吼声,耳边听着野狗不停的啃食骨头的声音,我以为我快要死了……”
锦好的心中一痛,她体会过死亡的滋味,那时的他才多大。
四岁,还是五岁?
金翰林的脸色沉的如同黑色的夜空,阴冷无比:“父亲当时的儿子夭折,母亲日日到处寻找儿子,精神失常。或许冥冥中自有注定,那日夜里母亲非要闹着找儿子,而且一个劲的往乱葬岗跑,她找到了我,当时野狗已经开始咬下我腿上的一块肉,是母亲拼着命不要,护住了我,是父亲赶走了野狗,是他们给了我新的生命。”
“母亲自从有了我之后,精神居然清醒了过来,只是认定我是她的翰林,而,父亲费尽心思,遍尝百草,为我解毒,父亲担心,京城下药的仇人得到我未死的消息,在我能移动的时候,就将我带回山谷镇,就是这般,我在床上躺了两年才能下床。”
“长公主事后百般寻我,可是我心里却对她生怨,她有高贵的身份,有自己的护卫,却一个劲的沉迷与自己的悲伤之中,置自己的亲生儿子不顾,任由我陷入绝地,所以当她的人秘密寻到我的时候,我根本就不想回京。”
“而,威远侯早就忘了我这个儿子,依着救驾有功,终于将那位表妹外室迎进了府里,还因为生儿子有功,抬为了平妻。他居然要将害他儿子的凶手抬为平妻,真是天下最大的笑话,这样的一个如此轻易就被假象蒙蔽了眼睛的男人,有什么资格做我的父亲?”
金翰林的墨黑般的瞳孔中,不自觉的带上了一股子彻骨的恨意,或许在他看来,威远侯比叶氏更值得恨,因为他不是别人,他是金翰林的父亲,是应该在他年幼时,像一株参天大树一般给他遮风避雨的大树,可是威远侯做了什么,引狼入室不说,居然在叶氏害死金翰林后,迎娶她,还要给她抬为平妻。
难道,威远侯就半点不奇怪自个儿的儿子怎么就无缘无故失踪了?
锦好不信那个男人就半点都不疑心,他不过是为了眼前虚假平静生活,而揣着明白装糊涂罢了。
金翰林眼底的那些恨意,如同寒冬中的冰河表面,凝结成薄薄的碎冰,透着层层寒气,仿佛要将身边的一起凝固。
“长公主亲自去了山谷镇,打着的名头是去瞧瞧自个儿的亲妹子,天韵公主曾经居住过的别院,她同意了我的请求,让我留在了山谷镇,但是却为我准备了一百名最精干的黑武士,在知晓我曾经中毒后,又遍寻天下,为我寻来一位用毒圣手,而她却回京,只是之后,她不再提和离之事,反而同意将叶氏抬为平妻,甚至容许她接二连三的生下子嗣,还不给威远侯纳妾,也不让威远侯再进她的房间,反而让威远侯全心全意的独宠叶氏。”
锦好震惊的看着金翰林,为长公主的手段赞叹:这才是真女人,对人狠,对自己更狠。
站的越高,日后摔下来时,就会越痛,得到的越多,失去的时候,就会越加的凄惨,长公主不愧出自皇室,深深的明白其中的道理。
只是,对自己何尝不是太狠了,要日夜面对谋害儿子的凶手,还要让她亲眼目睹自个儿丈夫对那女人的宠爱,这心里又是什么滋味。
这份忍性,这份狠绝,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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