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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过-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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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很少去正经地思考未来。
  记得一次酒后和一帮朋友聊天,当时大家在聊到时下充斥于荧屏和报端的现代的和古代的真实的和虚构的各类爱情故事,鄙夷之情和调侃之意溢于言表。
  后来大家总结出一个观点:爱情是一件衣服,很美丽很耐穿而且有遮风挡雨和避弹的功能,无论你做了什么对不起朋友对不起亲人对不起爱人对不起祖宗八代甚至对不起自己的事,只要你说:“我这都是为了爱情……”我保证什么流言蜚语和责难都与你无缘,说不定这时在你的身边,还会有一两位善男信女为你流出两行同情的眼泪……
  
秋风沉醉(2)
本人还曾经在某大型网站的BBS上写过一篇标题为“狗日的爱情”的文章,赚取过很高的点击率,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两个论点:
  一、爱情是莫须有。它本身是一个虚化的或是叫唯心的东西。它就在你我心里、它就在我们身边,它的作用实实在在,但却永远无法证实。没有人见过它,它也从不单独出现,它更多的时候是表现为一种渴望与一个人无限亲近的感觉——即使这种感觉也是倏忽即逝,没有人能够——哪怕是短短地喝一杯咖啡的时间内——把握住它。在你刻意摆好温馨浪漫的烛光晚餐挽留它、或是布下天罗地网搜捕它的时候,它早已经悄悄溜走了。
  二、爱情是一个活跃的存在。它的活跃表现在它时刻在变,一个不成功的家庭聚会、一次劳累的逛街、一份难吃的饭菜、一次乏味的性爱、一次超时的等候、一个难看的脸色等等,即使什么也不为只为两个人在一起待得太久也会影响到它……套用一句古代先哲的话:你永远不可能两次拥有同一份爱情!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有了爱情就有了一切,可以像买一筒冰淇淋一样买回来放在冰箱里随时享用。爱情不会长久属于一个人、一个家庭,它时刻在改变并且准备溜走。所以当你失去爱情的时候,请不要诅咒爱情,多用一点愤恨给那个曾经与你相爱过的那个人吧……
  我很清楚我这样的分析可能会给读者和我自己带来伤害——譬如吃一只美味的烤鸡,如果你非要在吃之前将它掰开了揉碎了并且放在显微镜前细细地勘测分析它的结构组成什么成分对人体有利什么成分有害什么部分颜色较好什么结构看上去真的很恶心等等,恐怕你再也不会有胃口去享用它了——爱情也一样,弄得太清楚会伤感觉。但我就是这么个人,明知故犯,这是不是就像北京人常说的那句:你丫傻B呀!
  可能是吧,我想。
  傻B归傻B,但有一点我必须说出来:我虽然排斥爱情,但我并不拒绝装载爱情的每一个可爱的女人。
  我一直认为,在一个男人的一生中,能够实实在在地得一红颜知己,此生足矣!
  当然,一定要是“红颜”知己。因为对一个男人来说(起码我是这样的),一个极丑的女人是不会让你一诉衷肠的,当然也就更谈不上成为知己;相同的,一个浅薄粗俗的女人也不会引起你的太大“性”趣,即使是漂亮女人,若不知己,几次身体力行之后,你也很快会感到乏味,不会牵挂太久。
  但如果要在知己和红颜之间仅选其一呢?我想这对于我来讲可能是人世间最难的选择题了,有时候,我会思考到花儿也谢了。
  大言不惭地奢谈女人的脸蛋儿和头脑,这让别人看了可能会吐得一塌糊涂,尤其是认识我的人,因为在他们眼中,生活中我也许应该算是一个失败的小男人:没有优裕的家庭和一份可以时时拿出来炫耀的好工作(当然是相对于日进斗金的总裁及总监及总统之类),没有房子没有车因为我没有钱,甚至没有户口,至今漂流北京,工作中见谁都傻笑,假装很客套,生活中见谁都不笑,假装很高傲,一个十足的卑鄙小人!
  但有时候我想即使我是一条狗,今生也应该会有另外一条狗来陪我,而对另外一条狗稍加评判也是无可厚非的吧?所以,说出我的想法,我心跳但绝不脸红。
  2
  在我苦苦酝酿了一个半小时后,爱情这东西还是从我的膝间溜走了。文章没写成,我还是找了个理由让自己待了一整天,听歌,然后乱想。
  不知道你有没有尝试过:在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在一片人声鼎沸的聚居区,关掉手机和其他一切对外联系的工具,把自己关在一个灰暗的小屋子里,躺在床上,仰面朝天,一整天只听一张CD,翻来覆去翻来覆去……除了煮面、吃面和去厕所排面之外,其他什么也不做。
  而对于我来说,这是很正常也是很享受的一件事。或者应该准确一点说,在周六日,如果没有合适的女孩可以约会,我总会给自己找个合情又合理的理由,让自己如此享受。
  
秋风沉醉(3)
现在我耳机里正在播放的一首歌叫做《两天》,歌者名唤许巍,一个我很喜欢的歌手:
  我只有两天,我从没有把握,一天用来出生,一天用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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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只有两天,我从没有把握,一天用来路过,另一天还是路过
  我喜欢最后一句歌词:“一天用来路过,另一天还是路过”。是的,我对“路过”这个词仿佛有着本能的认同感。每当我走在大街上,面对一个又一个的男人女人,然后,我们彼此擦肩而过的时候,我总会感到一丝淡淡的忧伤。这种忧伤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也不知来自哪里,但每次都来势汹汹,仿佛没什么理由,却在蓦然顾盼之间,生根、发芽、然后固执地滋长,年复一年。
  我现在所处的这个不为人所知的角落,我们通常称之为“家”。
  但实实在在这不是我的家。我意识中的“家”起码要具备三个条件:一张床、一台冰箱和一个女人。而现在这个地方只超额满足了第一个条件:三张床!另加三个男人,没有冰箱!
  这是一间小平房,属于北京郊区最典型的简陋出租房。高度应该有两米出头,如果不跳起来的话我还是摸不到屋顶的。大概有十个平方吧,方方正正,像火柴匣。
  窗户一如既往地紧闭,整个室内基本色调为灰黑色。墙是米黄色,不知哪年贴上的报纸,这时候已经开始退化,变黄,发暗,并且经常要裂着嘴,鼓胀着身子,仿佛要摆脱那个比它更黑暗的墙壁。靠里墙上贴着一张北京市区地图,斜着的,充满个性。旁边零零星星点缀着各种牌子的啤酒标签(我喝酒的时候习惯顺手把它揭下来,贴在墙上),红色的图案,混乱的点缀在墙上,眨着眼睛,像星星。
  下面便是三张床,横平竖直的摆放着。说是床,其实不过是一些碎砖头支起来的铺板子。它们平日里很少说话,默默支撑着三个躁动而又无所适从的男人。
  靠最里面的床的旁边是一台怪模怪样的电脑,虽然样子不是很乐观,但功能还是很强大的。这是室友作家老段写剧本和我偶尔写一下黄色小说或是三个男人上网看花花世界或是在聊天室里泡美眉以及其他更多形式对外联络的重要工具,业务繁忙、任重而道远,并且也是整间房子里面最贵重、最现代化和最显高贵典雅的摆设了。
  另外还有一张喜欢跳舞和唱歌的旧桌子、一台上了年纪很有点脾气的不知什么牌子的收音机(主要是为了晚上收听关于感情和性方面的午夜咨询节目,这是入夜以后三个喝了酒的男人惟一没有分歧的事),三个鼓鼓囊囊的行李包、三个脸盆、一个夜壶、一地烟头……
  我很喜欢待在这里。
  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地躺在床上,枝舒叶展,静静地聆听许巍或者其他随便谁的很乱的音乐和很高亢的声音,静静地数墙上的“星星”,静静地想象着自己成为世界的中心,静静地想自己的心事和编造一些离奇的故事,静静吸烟,并且和它谈心。
  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香烟是可以用来做知己的。
  譬如我的阿龙。
  阿龙是我给我抽的这种牌子的香烟御赐的小名,这是一种北京当地很便宜的卷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它开始成为我的知音,成为我十分公平和相对投机的聊天对象。
  也许因为它的地位卑下,和我一样?
  所以我们之间没有隔阂!
  我酷酷地点上火,一副很屌的样子。
  “今天心情怎么样?”阿龙跟我讲话总是这样开场。
  “还行,”我说,“就是有点累!”
  “可是在大街上跑来跑去更累!”阿龙显得很深沉。
  “说得真对!”我拍拍它的屁股。
  阿龙很得意,但随即又忧郁起来。
  “但是总躺着也不好,这样会伤身体。”
  “身体?靠,你居然也知道爱惜身体!”
  “当然了,我的身体就是我的价值嘛!就像你们人类常说的: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秋风沉醉(4)
“人要是光有灵魂该多好!”
  “那不成了鬼了。”
  “是啊,做鬼就好了,来无影去无踪,无所牵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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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做鬼也不轻松,蒲松龄先生不就写了那么多伤心的鬼吗!”
  “靠,你丫还真博学……”
  我不再说话,心情像放久了的蛋糕,开始长毛。
  阿龙很知趣地闭上了嘴巴,用充满同情的红眼睛望着我。过了一会儿,它终于又忍不住,开始发问:
  “看得出来你今天很忙!”
  “当然,我从来都是很忙。”
  “你是在创作吗?”
  “是啊,我在写一篇文章,关于爱情的。”
  “好像有点……写不下去?”
  “你怎么知道?”
  “看出来的。你一直在拿右手挠脑袋,有时干脆用双手抱住……”
  “从表面上看——是这样的。”我字斟句酌地回答,“但实际上,我思如泉涌,只是有点乱,一下子不知如何下笔,所以就停住了。”
  “噢,是这样。”
  阿龙表示理解,停下来不说话大约有十秒钟,然后小心翼翼地试探:“是不是感到……有一点……孤独?”
  沉默好一会儿,我终于承认了:“也许,是吧!”
  这时我才意识到,不仅我的孤独感类似于阿龙所谓的“有一点”,而是已经整个人浸在了其中,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灌满了这种挥之不去的黏黏的软软的油腻腻的感觉。
  “你,是不是,在想一个人?”阿龙又在腻腻歪歪地做推断。
  我一下坐起来:“你又是怎么知道的?”
  阿龙吊儿郎当挤眉弄眼地笑:“猜出来的。”然后又接着提问:“我猜得对吗?”
  它猜得很对!
  这一刻,我的确是在想一个人。
  是小艾!
  ——我来北京后的第七任女友,一个清丽雅致的江南水乡女子、北京军区某幼儿园老师,人长得漂亮、气质清新、脾性温柔——是我喜欢的类型。
  看我默认了,阿龙开始怂恿:“给她打个电话吧,她一定在想你。”
  “是吗?又是你猜出来的?”
  阿龙一脸神秘,不置可否。这小子!
  看在阿龙的面子上,出去走走吧!就像压抑之后会爆发、爆发之后是沉寂一样,待了一整天了,接下来选择出门放放风也好。
  好吧,我坐起身来。
  3
  手机一如既往地欠费停机,我出门打公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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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门不远便是一间小杂货铺,里面有部电话,公私两用,按手表计时收费。
  店主是一个六十多岁的瘦小精干的老头儿,脸上的皱纹像一团破渔网堆在一起,理不出头绪。在我的印象中,他几乎天天坐在店门口的那张旧藤椅里,眯着眼睛,手里拿把济公似的那种蒲扇,有一下没一下地摇着,不知是已经睡去了抑或是醒着。
  “买什么您?”
  老头儿竟然用后脑勺看见了我,马上跳起来问。
  “打电话。”
  “哦,哦。”
  老头儿跟进屋去,耸在一边,看着我的手指在话键上跳动。
  话筒里传来持续的“嘟——”的声音。约十秒钟,一个悠长的声音从一个遥远的世界飘过来,像一个软软的气泡从幽深的海底深处缓缓浮出水面:“Hi——”
  “我想你了!”我老实地说。
  “噢,兆亦啊。”我能够想象得到此刻小艾脸上迷人的笑靥,“您老人家周末不是一向很忙的吗,怎么会想起我来了?”
  “是啊,”我用肚子和鼻子配和着笑了一下:“一个人要听许巍唱歌,要驱打苍蝇,又要一刻不停地擦着一身的臭汗,并且要陪着阿龙聊天……”
  话筒“咯咯”地笑了。
  我可怜虫似地说:“我说真的,有没有时间啊?”
  “嗯——”小艾拖长了音,可能是在犹豫。
  我赶紧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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