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读书室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第1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獒并不是单指藏獒,在东北管体型庞大的猛犬就叫作獒犬,和藏獒还不完全一样。

在北方草原森林中生活的猎手牧民,由于受到狼群和黑熊这些野兽的威胁,凭普通的猎狗很难应付,便从西藏学来了养獒的法子养獒犬。俗话说九狗一獒,这句话的意思不是说九条狗里面就能出一条獒。必须是一条血统优良的母狗,一窝同时产下九条小狗,把这九条小狗打一生下来就关到地窨子里,不给吃喝,让它们自相残杀,最后活下来的唯一一只就是獒。獒生性凶猛无比,三只獒犬足可以把一头壮年的人熊活活撕成碎片。

屯子里一共有三只獒,再加上五条最好的猎犬,全交给了我们,燕子她爹又给我们推荐了一个向导英子。

英子刚十九岁,是少见的鄂伦春族,年轻一辈的猎人中,没有人比英子更出色,她是大山里出了名的神枪手,别看她岁数小,从小就跟她爹在林子里打猎,老林子里的事情没有她不清楚的。村里这三条獒犬,有两条是她亲手养的。

出发前,我又让燕子帮忙准备了一些东西,鸟笼子、糯米、黑驴蹄子、撬棍、一大桶醋、烧酒。

等收拾停当,燕子她爹千叮咛万嘱咐,实在找不到就别勉强了,快去快回,一直把我们送进团山子他才回去。

对于找古墓我是比较有信心的,只要能到了野人沟,没有古墓也就罢了,倘若真有,我肯定能找到。关于盗墓的事,我从书上学了一部分知识,还有大部分都是以前听祖父讲的,我祖父胡国华在旧军阀部队里当过军官,他手下有些士兵,曾经是东陵大盗孙殿英的部下,参与过挖掘多次大型盗墓行动,经验丰富,我祖父的所知所闻,多是听他们所言。

历来盗墓就分为民、官两种,官盗都是明火执仗地干,专挑帝陵下手,秦末的楚霸王项羽应该是官盗的祖宗了,至于三国时期的掘子军摸金校尉等只不过是把官盗系统化,形成流水线作业了。民间也有业余和专业之分,业余的有什么挖什么,专业一些的就只找贵族王侯坟墓,小一点的就瞧不上眼。

而盗墓的关键在于能找到古墓,这是一门极深的学问。中国数千年朝代更替,兴废变化,帝王陵墓的建造和选位都不太一样。在秦汉时期,上行下效,多是覆斗式的墓葬,覆斗就是说封土堆的形状,像是把量米的斗翻过来盖在上面,四边见棱见线,最顶端是个小小的正方形平台,有些像埃及的金字塔,只不过中国的多了一个边,却与在南美发现的“失落的文明”玛雅文明中的金字塔惊人地相似。这中间的联系,就没人能推测出来了。

唐代开山为陵,工程庞大,气势雄浑,这也和当时大唐盛世的国力有关,唐代的王陵到处都透着那么一股舍我其谁天下第一帝国的风采。

从南宋到明末清初这一段时期,兵祸接连不断,中国古代史上最大的几次自然灾害也都出现在这一时期,国力虚弱,王公贵族的陵墓规模就不如以前那么奢华了。

再后来到了清代,康乾时期,国家的经济与生产力得到了极大的恢复,陵墓的建筑风格为之一变,更注重地面的建筑,与祭奠的宗庙园林相结合。吸取了前朝的防盗经验,清代地宫墓室的结构都异常坚固,最难以下手。

说到底,不管哪朝哪代,中国数千年来的墓葬形式,都来源于伏曦六十四卦繁衍出来的五行风水布局,万变不离其宗,都讲求占尽天下形势,归根结底就是追求八个字:造化之内,天人一体。

墓葬文化是中华文明的精髓所在,蒙古、回纥、土蕃、金齿、乌孙、鲜卑、畲民、女真、党项等少数民族,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陵寝的格局纷纷效仿中原的形式,但是多半都只得其皮毛而已。可以说,只要懂得观看天下山川大河的脉向,隐藏得再深的古墓也能轻而易举地找到。

再往前走就是茫茫无尽的原始森林,英子带着八条大狗在前边开路,胖子牵了匹矮马驮着帐篷等等物资装备,我拎着猎枪走在后边,一行人就进入了中蒙边境的崇山峻岭之中。

胖子一边走一边问前边的英子:“大妹子,野人沟的野人到底是怎么回事啊?野人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你见过没有?”

英子回头说道:“俺也不知道啥是野人,听俺爹说这些年好多人都见过,但是没人捉过活的,死的也没见到过尸首,见过的也说不清楚是个啥样。”

我在后边笑道:“胖子,你可真他娘的没文化,顾名思义,野人就是野生的人,以后好好学习啊。知道什么是野生的人吗?就是在野地里生的,可能是树上结的,也可能是地里长的,反正就不是人工的。”

神农架野人的传说由来已久,我在部队里就曾经听说过。据说有个解放军战士曾经在神农架开枪打死过一个野人,野人的尸体掉下了万丈悬崖,到最后也没弄清那野人到底是人,还是只长毛的大猴子。几乎所有见过野人的目击者都一口咬定:野人身高体壮,遍体生满了细长的黑色毛发。

听英子给我们讲,黑风口的那条野人沟,以前不叫野人沟,叫作“死人沟”,再往前更古老的时候,也不叫死人沟,是叫作“捧月沟”,历来是大金国贵族的墓地。后来蒙古大军在黑风口大破金兵主力,尸积如山,蒙古人把死者都扔进了沟里,整条山谷都快被填满了,所以当地人就称这里是“死人沟”。再后来有人在这条山谷附近看见了野人,传来传去,死人沟的名字就被野人沟代替了。

野人没什么可怕的,野人再厉害能比得上獒犬吗?我脑子里突然出现一个念头,野人不知道在市场上能卖什么价?但是随即一想,这么做不太人道,还是别打活物的主意了,把心思放在挖古墓上是真格的。

由于带着马匹,不能爬坡度太陡的山,遇到大山就要绕行,这一路行来格外缓慢。好在秋天的原始森林,景色绚丽,漫山遍野的红黄树叶,层林尽染,使人观之不倦。偶尔见到林子深处跑出一两只的山鸡、野兔、狍子、树獭、獐子,英子就纵狗去追,到了晚上宿营,采些山里的草蘑香料,燃起营火烧烤,我和胖子都大饱口福,这些天就没吃过重样的野味。

在这大山里行路,如果没有带猎狗,就只能睡在树上,我们带了三只巨獒再加上五只大猎狗,这种力量,在森林中几乎没有对手,除非是碰上三只以上的人熊。英子说獒是人熊的克星,林子里的人熊听见獒的叫声,马上就会远远地躲开,所以晚上睡觉我们都睡在帐篷里了,忠实的猎犬们在帐篷周围放哨,没什么可担心的,这些狗比人可靠多了。

英子的脾气比燕子年轻的时候可冲多了,气死独头蒜,不让小辣椒。走什么路线,吃什么东西,这些都得听她的,谁让她是向导呢,那些狗也都听她的。我虽然当惯了连长,在她这也只能忍下来当普通一兵了。

不过英子确实有两下子,打猎、寻路、找泉水、分辨蘑菇有没有毒,在深山里怎么去找木耳、蘑菇、榛子、都柿、党参、五味子等等,简直就没有她不懂的。而且山里有些动物我都叫不上名来,平生从未见过,英子却都能说出来,这是什么什么动物,在什么什么环境里生活,以什么什么为食,用什么陷阱可以活捉。我跟胖子听得大眼瞪小眼,只能说两个字:服了。

鄂伦春人都是天生的猎手。“鄂伦春”这三个字是官方对这个民族的称呼,并不太准确,有时候他们也自称“鄂而春”或者“俄乐春”,意思是指在林海山岭中游荡的猎鹿之人。他们长年在小兴安岭的林海之中游荡,过着游牧渔猎的生活。中国刚解放的时候,鄂伦春人全部人口还剩下不到一千人,政府让他们从生存环境恶劣的深山老林里出来,过上了定居的生活。但是族人对祖先过的那种游猎生活,有一种近乎神化般的崇拜和向往,他们信奉萨满,崇拜大自然,虽然过上了定居的生活,还是要经常进山打猎。

沿途无话,书说简短。众人晓行夜宿,在原始森林中行了六七日,终于到达了中蒙边境的黑风口。黑风口的森林之密难以形容,深处几乎没有可以立足的地方,全是红松、落叶松、桦树、白杨等耐寒树种,地上的枯枝败叶一层盖一层,走一步陷一下。人还好办,就是马的自重很大,经常陷住了动不了,我们只好使出吃奶的力气连拉带拽,就这么走一段推一段地蹭着前进。

也不知最下面的有多少年月了,腐烂的枝叶和陷在里面而死的野兽,发出一阵阵腐臭的味道,这种恶臭又混合着红松和野花的香味,闻起来怪怪的,但是闻多了之后让人感觉还有点上瘾。

到了黑风口,剩下的事就是我的了。我们找到了一条山谷,这里应该就是传说中的野人沟,这里的地貌没什么奇特之处,没有喇嘛沟那么猛恶,但这只是直观的感觉,英子说看起来谷里肯定有大烟泡,务必要看清楚了再下去,陷到大烟泡里可就出不来了。要想下到野人沟里,每人必须准备一根大木头棍子探路,下边的落叶太深,比沼泽地还厉害,幸好现在不是雨季,否则别想下去。

野人沟属于大兴安岭山脉的余脉,两边的山势平缓,整个山谷南北走向,东西两侧都是山丘,最中间的地方终年日照的时间很短,阴气沉沉。谷中积满了枯烂的树叶荒草,除了些低矮稀疏的灌木,没有生长什么树木。出了山谷树木更稀,原始森林到此为止,再向前两百多里就是辽阔的外蒙大草原。

其时已近黄昏,血红的夕阳挂在天边,我们登上了山坡,放眼眺望,只见红日欲坠,天际全是大片大片的红云,整个天空都像被浓重的油彩所染,森林覆盖的绵延群山,远处没有尽头的大草原都在视野中变得朦胧起来,真是苍山如海,残阳似血。

胖子见此美景心怀大畅:“老胡,这景太美了,咱这趟没白来。”

我最记挂的就是野人沟里的古墓,对照《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仔细观看谷中地形,又取出罗盘辨识八卦方位,心中暗道:“总算是他娘的找对地方了,这谷里必有贵族的古墓。”

这里地势稳重雄浑,有气吞万象之势,一端是草原,另一端和大兴安岭相连,外蒙大草原就如同一片汪洋大海,而捧月沟就似汇流入海的一条大江。

虽然这里的风水气派还不足以埋葬帝王,但是埋个王爷万户大将军之类的大官,那是绰绰有余了,等到月上中天之时,月光就会为我们指出古墓的方位。

第十二章月沟

天色渐晚,太阳逐渐沉入了西方的地平线,大森林即将被阴影吞没,这里之所以曾经被称为“捧月沟”,是因为月亮升至山谷正上空的时候,仰面躺在山谷的最深处抬头去看天空,视觉的余光会产生一种错觉,两侧最高的山丘像是两条巨大的臂膀,伸向天空的明月。这处穴中的死者取的是日月精璞瑞气,在我那本祖传风水书中“天”字一章有详细解释,有些字面上的内容虽然看不明白,但是结合实地观察也不难推测个八九不离十。

如果野人沟里没有那么厚的枯叶烂草覆盖着,直接就可以找到最中间的位置,可是现在只有等到晚上月亮升起来,才可以根据天上的月亮方位进行参照,下到谷底的最深处寻找古墓。我们人力有限,干活的时候不能有偏差,否则那工程量可就太大了。

现在距离中夜为时尚早,我们把帐篷扎在山坡的一棵大树下面,将矮马拴在树上,给它喂了草料,点了篝火烧水吃饭。今天晚上的野味是猎狗们捕来的一只小鹿。这鹿的样子有些怪,身上有梅花斑,体形不大,长得很不匀称,后腿粗得异乎寻常,大耳朵没有角。

英子见猎狗们拖来这只怪鹿,急忙赶上前去,把鹿身翻过来检视死鹿的腹部,怪鹿的肚子上血迹殷然,英子又把鹿嘴掰开,像是要寻找什么东西,最后终于是没有找到,气得她狠狠地在鹿身上踢了两脚,又对那些大猎狗们骂道:“这些熊玩意儿,整天就知道吃,啥也指不上你们,你们几个今天谁也不许吃饭。”

胖子在一旁瞧得奇怪,便问英子:“大妹子,你找什么呢?”

英子一边抽出尖刀给鹿剥皮,一边回答胖子的问题:“胖哥,你没见过这种动物吧,这是麝,雄麝的肚脐里有麝香,哎呀妈呀老值钱了,不过这东西贼极了,一瞅见有人要抓它,先一口咬掉自己的肚脐,嚼个稀烂。妈拉个巴子这几条狗太熊,它们的动作再快点就能得到一块麝香了。”

胖子听了之后,靠着一棵大树坐下,低着头弯着腰,向自己的肚子上一下一下地使劲。

我一拍他的脑袋:“你他娘的想什么呢?你以为你是鹿啊,自己能拿嘴够得着自己肚脐儿,再说你肚脐儿里全是泥,不值钱。”

胖子急了:“胡掰你,我后背有些痒,在树上蹭两下,你才是想咬自己的肚脐儿!”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7 3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