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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之精绝古城-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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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抚摸着石板说:“这可不是棺材,这叫石椁。棺椁,棺椁,木头棺材在这石匣子里边呢。能享受这种待遇的,肯定是一高干,说不定是个王爷。”
胖子挠挠头:“噢,原来是这么回事,还真他妈复杂,同样都是埋在野人沟里,咱们挖的那个将军墓跟这石头棺材里边的主儿相比,谁的官大?”
我摇头道:“不知道,这可就不太好说了,咱们都不太懂历史,不过金辽元这几百年间,北方的游牧民族空前强大,他们都是从马背上得的天下,我估计应该是重武轻文,所以有可能是武勋最高的贵族,才给埋在这片风水宝地的正穴上,其余埋在这附近的贵族,也许陪葬品比将军墓里的还要丰厚。墓主人生前的爱好不同,陪葬品肯定也有所不同。就拿咱们挖的那个古墓来说,墓主是一介武夫,没什么高雅的品位和情趣,所以他的墓中物品多是马匹兵器。”
胖子道:“其实那些马肯定都是千里良驹,要是活的可就值大钱,不过现在只剩下马骨了,估计卖给废品回收站,人家都不要。还好他还有两块玉璧,否则咱就白忙活了,这两块玉璧回去让大金牙找个下家,怎么也对付了万儿八千的。”
说话间烟就抽完了,我们俩重新戴上防毒面具,铆足了劲再次推动大石板,英子也过来帮忙,终于把石板挪在了一旁。石椁里面露出一口纯黑底色的木棺,这口棺仍然比普通的棺材要大出将近一倍,而且高度也异乎寻常,不算呈圆弧的盖子,都足有半人多高。
棺木工艺精湛,绝非俗物,两端、四周、棺盖上都有镏金漆的五彩描,绘的是一些吉祥的神兽,皆是仙鹤、麒麟、龟蛇之类的,用以保佑棺中的主人死后尸解成仙。棺盖上更有天上二十八星宿的星图,棺底四周环绕一圈云卷图案的金色纹饰,不知用了什么秘密法门,千百年后色彩依旧艳丽如新,真叫人叹为观止。
我们都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华美气派的棺木,若不是亲眼得见,哪会想得到世上竟然有这种艺术品一样的巨大棺材。
胖子大喜:“就算里边没东西,咱把棺材扛回去卖了,也能大赚一笔。”挽起袖子就把棺板推了开来。
连英子也忍不住想看看这口大棺中有什么东西,三人凑在一起,用手电照射棺内,那棺中所铺锦缎早已腐朽不堪,恐怕一碰就变成灰烬了,层层朽烂的锦缎上平卧着一具骨架,时隔千年,衣服、皮肉早已烂得尽了,只有头骨保存得略微完整一些,张着大口,露出两排黑漆漆的烂牙,若是不看那头骨,可能都看不出来这是具人的遗骸。
英子用手电筒的光柱一扫巨棺的边缘,吓得她一声大叫:“哎呀妈呀,就是这小孩!”
只见棺材两头,各立有一男一女两个光屁股小孩,看上去也就是五六岁的样子,面目栩栩如生,男孩头上扎了个冲天辫,女孩的头发挽了两个髻,这发式绝非近代的款式,倒像是壁画中的古人一般,莫非是殉葬道君的童男童女?棺中主人都已经快烂没了,这童男童女又何以保存得如此完好?
“这俩小崽子,八成是假人,做得跟真的似的。”胖子边说边要用手去捏巨棺中的小孩,“胖爷今天倒要瞧瞧,还他妈成精了不成?”
我一把按住胖子的手:“不戴手套千万别碰!这不是假人,可能有毒,你们仔细看这俩小孩身上,都是一片片青紫色的斑块,这是水银斑。”
五十年代的时候,我的祖父胡国华曾经因为看病,在北京的一家大医院住过一段时间的院。在此期间,刚好赶上医院附近要修一座大型建筑,工地上挖出了一座古墓,他也曾从医院里偷跑出去瞧热闹,进地宫里看了一通。
那古墓据说是明代一个王爷的,绕着古墓周围一圈都是黑水,地宫的墓室分为前中后三部分,门口吊着千斤闸,从闸门进去,首先是一间“明殿”(冥殿),按墓主生前家中堂屋的布置,有各种家具摆设,这些器物称为“明器”(冥器)。
再往里,中间的墓室,称为“寝殿”,是摆放棺椁的地方。这座古墓是合葬墓,而且非常特殊的是,墓主夫妇——也就是王爷和王妃的棺材,都用大铁链子、大铜环和铜锁,吊在寝殿半空。
其后是“配殿”,是专门用来放陪葬品的地方。
没隔几天,在海淀也出土了一座元代古墓,这两座墓中都有殉葬的童男童女,出土的时候与活人一模一样,只是元代的那座墓中出土的童男女,身上的衣服一碰就成灰了。
后来我祖父把这两件事当故事给我讲过,他说这些童男童女都是活着的时候,除了口服水银之外,在头顶、后背、脚心等处还要挖洞,满满地灌进水银,死后再用水银粉抹遍全身,就像做成了标本一样,历经万年,皮肉也不腐烂。这种技术远比古埃及的木乃伊要先进得多,不过两种文明的背景不同,价值取向也有很大差异,而且用灌水银的办法保持尸体的外貌,必须要用活人,死人血液不流通,没法往里灌,所以这种技术从来没用在任何墓主身上。
世界上最残忍的事情恐怕就是用活人来殉葬了,胖子戴上手套把其中一个小孩的尸体抱了出来,仔细检查,果然在头顶上、后背、足底等处,发现了几个窟窿。这些尸体上的洞,已经被巧手匠人以火漆封住,尸体上有不少地方已经出现一片片黑紫色斑点,陪葬的人或者金银玉器经常会涂抹水银粉,时间久了会产生化学变化,年代近的会呈现棕红色,年代远了就变成黑紫色,这种斑块俗称“水银斑”或者“水银浸”,也有些地方称尸斑为“烂阴子”、“汞青”。
胖子显然有点紧张,他故作镇定,吁了口气说道:“以前看过鲁迅写的小说,就有古董上生水银浸的描写,看来那老哥还不是瞎写的,确有其事。”
英子问道:“这也太可怜了,胡哥,你说这童男童女,咋还不给他们穿上衣服呢?我记得先前看见跑过去的那个小孩穿着衣服啊,难道是鬼魂吗?”
我告诉她:“是不是鬼魂只有他们自己清楚了,不过不是这俩小孩不穿衣服,陪葬的童男童女,肯定都着盛装,过了快一千年,到了这会儿,那衣服早就烂没了。这口巨棺恐怕是元代的,关东军把这口大棺材挖出来打开的那一刻,衣服一见空气就变成灰尘了。”
英子说:“不是常说入土为安吗?要不咱就帮帮他们吧,多可怜啊。”
胖子点头赞同:“我是只想发财不想管闲七杂八的事,但是这回情况特殊,咱行行好,把他们带出去挖个坑好好安葬了,别在这赤身裸体地戳着了,他们都给墓主站了千年的岗了,该休息了。”
尸体里都是水银,烧也烧不掉,唯有挖个坑埋了,我们所能做到的也就只有这些了,但愿世界上少一些这样的惨剧。
当下不多耽搁,我和胖子脱下身上穿的关东军大衣,分别把童男童女包在里边,系个扣背在身上。灌满水银的尸体死沉死沉的,多亏是小孩,如果是大人,一个人背还真够戗。
胖子见未得到值钱的财宝,心里多少有些不太痛快,恨不得一把火把这些棺材全烧了,我和英子急忙劝阻,他也只得罢休。
我们回到石洞中商议如何出去,此时人人都是饥渴难耐,可恨的是地下要塞中,无粮无水,又没有炸药炮弹,想要回到地面上,只有将军墓的盗洞一条路可走,但是一想到那红毛怪的怪力,着实让人头疼,吃饱喝足了也未必是它的对手,更何况现下已经饿得手足发软。
三人对望了一眼,心中的想法都差不多,地上有十几只死蝙蝠,事到如今,也只能拿这些家伙祭祭五脏庙了。
人类本来就是杂食动物,一旦饿急眼了,没有什么是不能吃的。英子说她小时候就跟她爷爷在深山老林的洞子里吃过蝙蝠,那一年起了山火,又赶上罕见的饥荒,山里大一些的动物都跑没了影,人们就吃地鼠,吃蝙蝠,吃蝗虫,吃草飞机,蝙蝠的筋和脆骨是很好吃的,有嚼头。
石洞中的这些猪脸大蝙蝠,瘦骨嶙峋,长得太过狰狞凶恶,活脱儿就像一只只吸血恶魔的干尸,对它们的肉好吃这一说法,我和胖子持保留意见的态度。
但为了生存,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想生火烧烤就得回格纳库,那里有很多木箱可以做柴火,当然棺材板也可以烧,但是吃用棺木烧火烤出来的肉,这事多少有些不能让人接受。于是胖子用身上带的绳索,挑五六只肥大的死蝙蝠拴住脚爪,系成一串,拖了就走,这其中也包括那只超大的蝙蝠王。
回到格纳库后,把那包着童男童女的大衣放在一旁,英子取出短刀切掉蝙蝠丑陋的脑袋,没有肉的爪子,又开膛破肚,最后胡乱剥了剥皮。
我找了一大堆木箱,用脚踹成木板,又取出刀子削了一些木屑,拿火柴点燃木屑引火,胖子在旁协助,蹲在地上,拢起手来吹气助长火势。
又寻了几把步枪上的刺刀挑住蝙蝠,架在火上烧烤,胖子皱着眉头,很不情愿吃这种东西。
英子劝道:“不难吃,你别想着这是蝙蝠,多嚼几下,就跟羊肉一个味儿了。”
我倒不在乎,蝙蝠不就跟老鼠一样吗,部队在陕西演习拉练的时候,我吃过很多次地鼠、睡鼠、飞鼠、田鼠、花狸鼠等等各种老鼠,味道都差不多,肥肥瘦瘦的五花三层,确实跟羊肉差不多,不过蝙蝠肉还真没吃过。
猪脸大蝙蝠是温血动物,没有太多脂肪,不宜久烤,看肉色变熟之后,我先尝了一口,肩膀的肉很脆,里面有不少肉筋和脆骨,绝没有羊肉那么好吃,但的确很有嚼头。
胖子见我吃了,也捏着鼻子吃了一口,觉得相当满意,当下风卷残云般吃了一只,意犹未尽,又把那只最大的蝙蝠王穿在刺刀上烧烤。
我们吃了差不多一半的时候,从胖子的头上的屋顶处滴下一串黏黏的、亮晶晶的液体,正好落在胖子脸上。胖子吃得兴起,见脸上湿漉漉的,随即用手一抹,奇道:“谁他妈的流这么多哈喇子?都流到老子头上来了。”话一出口,他自己也觉得这话问得不对劲。
第十七章草原大地獭
地下要塞里只有三个人,我和英子都坐在他对面,我们两个就是再有本事,也不可能把口水流到他头上去。
三个人都觉得奇怪,同时抬头向上看,究竟是什么东西流下的液体?以弹药箱碎木板燃起的火堆,将周围照得通明,火光所不及的远处,依然是一片寂寞的漆黑。
就在我们头上的屋顶,火光与黑暗交接的地方,探出一张极大的人脸。那脸比普通人的大出一倍以上,白得像是抹了面粉,没有丝毫的表情,看不出是喜是怒,鹰钩鼻子,一对血红的怪眼,紧紧盯着胖子手中的烤蝙蝠肉,嘴唇又厚又大,向前突出,张着黑洞洞的大嘴,血红的舌头有半截挂在嘴边,口水都快流成河了,一滴一串地从上面流下来。
那张脸的主人,脖子很长,皮肤又黑又硬,由于地下格纳库的顶棚很高,它的身体都隐藏在火光照射不到的黑暗中,只能看见它的脸和一截脖子。它似乎对我们吃的烤蝙蝠肉很感兴趣,想要扑下来抢夺,却惧怕下边燃烧的火焰,迟迟犹豫不决。
不过看样子,烤肉的香味对它诱惑太大,已经按捺不住,随时都要从倒悬着的房顶跳下来。
这究竟是人是怪?我们三个抬起头这么一看,都是又惊又奇,我虽然不知那东西的来头,却看出来它是想吃烤蝙蝠肉。
我们一共从石洞中带出来五只大蝙蝠,英子同我各吃了半只,胖子一个人吃了一整只,还剩下三只,胖子把那只最大的蝙蝠王分成三份,将其中一份用步枪的刺刀串了,正架在火上翻烤。
不过在此之际,哪里还顾得多想,我见胖子被头上那张没有表情的脸吓得呆了,急忙一把夺过他手中串着烤蝙蝠肉的刺刀,举起来在那张怪脸前转了半圈,用力丢在一旁。
我使的力气大了,反倒没有丢远,蝙蝠肉从刺刀上甩脱了,落在英子身后不远的地方,还没等英子回头去看,就有一只体形巨大的野兽从屋顶跃了下来,一口将烤蝙蝠王叼在嘴里,嚼都没嚼就吞了下去。
借着火光,我们瞧得清清楚楚,原来那动物不是人,它的脸就像狒狒一样,酷似人面,脖子极长,身体的大小和形状像是狗熊,但是没有狗熊那么笨拙。它的身材显得稍扁,后肢呈弓形,又短又粗,前肢又长得出奇,行动的时候,可以扒住墙壁的缝隙,悬挂在上边,瞧它的动作,在平地倒不如在墙壁上爬行来得自如。
英子从没见过这种动物,我和胖子曾经在动物园看过它的图片,它一露出全貌,我们立刻想了起来,是草原大地獭,没错,就是这东西。
草原大地獭生活在草原深处的地下洞窟中,主要分布在南美、非洲、外蒙大草原上。同样是地獭,它不同于生活在丛林中的丛林地獭,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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