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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2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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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向;所掌握的历史知识也就到百度百科的程度,不,肯定不如百度百科呢,幸好历史也不是这篇文的核心,它只是“挂书的钉子”,因此,我只需不多的与大众保持一致的常识——一至少山本五十六我不会说他是好人,岳飞我不会说他是坏人——这就够了。留下广大的空间,我也才好尽力铺写我自己心里的那出戏。
是什么样的戏呢?
就是我们自己天天上演的那出戏,命运中的生命。
是到即将写完时,我才突然发现自己在写什么。我在写“面对”,就是这。面对,是个多么困难的事情!面对真实的自我,面对尘封的甚至被时间和世俗给扭曲了的真实过去,以及,面对从很远地方生长延续下来的家族树……当你看清后者时,你会发现,你并不是什么独特的果子,你只是老梨树上的一个鸭梨,认识到这一点很不易,好些梨一辈子错误地坚信自己是个烂掉的石擅——也许它五岁时,看见了一张被PS过的无比美丽的石榴广告照片~结果这只梨觉得自己实在太不像话了!怎么又肿又黄还一身小粉刺呢?!于是它为此痛苦终生,立志要把自己整成合格的石榴,笑。
我一直认为,生命不仅仅是这几十年,事实也不是我们寻常所见所想的这么简单,我们有限的意识,对这个世界的解读犹如盲人摸象,并且还会抱着象鼻子自以为这就是全部了。而完全接纳所不确定的,远比认定它不存在要好。哪怕仅仅是释梦(非常好玩的一个领域),都能让我惊觉那个“没被发现的我”。
这个故事里,囊括了我自己的很多认知,也许因为塞得太多,把它都撑变形了,笑,而且它太长了,我从来没有写过这么长的东西,接近九士万,老天爷,什么故事值得写这么多字儿出来呢?就因为我也是属蚂炸的放养派,所以不管是种花还是写作,都不喜欢太拘束,植物嘛,就先尽着它长枝叶长果实再说(我养的宠物、我种的花,全都惊人的健壮~);小说,就尽着它自己说故事,我先要信任它,它自己会知道怎么办的。而且我始终感觉,不是我在写故事,是故事在操控我。它,故事本身早就存在了,存在于某个宇宙,我只是偶尔路过,瞥了一眼,发现“咦?好有趣的样子!”(那种心情,估计就和看见陈冠希家电脑的修理工一样),于是我在那个缝隙前停下来,拿着某些工具,小心翼翼撕开它的防护膜,企图看见更多有趣的东西,然后,再以一种传播八卦的热忱,将它说给我的朋友们听。
所以,这种“写作方式”,不可能有什么大纲,更不可能先给弄个纲要贴在前面,那样的话就像给植物罩上个水泥罩,文就“死”了。我只能边写边等它逐步生长,逐步“自现”,并且一定得反复修改。坦白而言,这么多年来,我从未成功地在结束之前“全盘把握”过文章的方向,因为它根本就不听我的。这篇文,是一株非常……奇怪的植物,无数矛盾与冲突都被裹在了里面,如果有谁从头到尾都喜欢这篇小说,那我想,他可真算是个胸怀宽大的人了。
另外,之所以这个故事里完全看不见政府作为,那是因为它没有必要出现,我要写的,和现实的行政操作一点关系都没有,莫如说,文中所提到的“上面”,其实是一个比喻,比喻命运之神,你若称之为宇宙的力量也可以。
命运会允许你做任何选择,你迟早会发现你所得到的结果,全都是你自己想要的那一份‘注意’不是意识,而是潜意识。这就是为什么我从来不让“上面”干预人物的选择,因为宇宙不会阻止你的任何行动。有一句老话,“如果怎么努力都得不到你想要的,那说明在你心灵深处,根本就不想要它”。
只不过人对自己的了解,实在是少得可怜,并且误会重重。
说到这儿,我想也许文里面的夫差比我更明白这些,哈哈!他也是这一整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与其说喜欢他,莫如说,他是我正在实践中的理想自我,笑。不过他的原型,是曾经与我共处一室十多天的金毛寻回犬,大名叫king,喏!连名字都很适合夫差~阿king是朋友火星的狗,也是我所见过的最迷人最英俊的狗狗。
关于春秋时期那“两个”瑄瑄的问题,我在白起和梁毅的对谈里已经解释了一些,也就是说,之前所有的穿越行为是在同一时间轴上进行的,所以才会有真正的慕容冲被强行下线的事情发生,然而吴越的屏蔽严重破裂,则是因为出现了不止一条时间轴,这和之前的截然不同,近似二维和三维的区别,也像平方和立方的区别,不仅有无数个本该独立的宇宙会重叠出现,甚至会有无数个“西施”并存(甚至很有可能她们并不是同一个人)。因此,在我个人的认知里,如果方无应不去救他的妻女,那么瑄瑄就不会成为西施,不过,一个悲剧挽回,另一个悲剧恐怕就得诞生:那俩在林子里当一辈子母猴子,方无应在现代社会独自终老。
然而他还是救回了妻女,这之后,一切都定下来了,一个新的走向就此形成——虽然人物们都没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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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个是讨论不清的,笑,真要讨论清楚了我就去瑞典领奖了。
至于故事结束之后,又该如何?
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除了瑄瑄,剩下的那些孩子们又会如何,完全不知——如果有人说他知道,那他一定在说谎。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活到最后有两个古人:方滢。卫彬。
方滢,我并不多么担心她,虽然是个女性,但她的柔韧不可小瞧,再说至少她儿子还活着。
至于卫彬,应该也会如普通的老人那样,活很久很久……哦,我都有点不忍心说下去了,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子竟然说,她听见“年过半百的霍去病”这几个字就想哭,擦汗,人的心,真是个奇妙的东西,世上还有比死亡这种可能性降低为零更糟糕的东西么?比起早亡的英魂,我更喜欢矍铄的老头子——我就是喜欢老婆孩子热炕头,好吧我天生没有浪漫细胞。Orz
如果真的变成了老头,卫彬会觉得寂寞么?也许吧。不过我一直觉得我笔下的他是个很特殊的存在,不像其他古人那样热衷干抱团,自始至终他都是游离于外,哪怕平日融洽相处。这一点他和方无应相反,性格不同、遭遇不同,造成人的需求也不同。
这样与他人保持心灵距离、从而能够存留更多“自我”的生活方式,我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它似乎更适合天才——天才需要巨大专注力给自己那伟大事业——却不见得适合普通人,就像方无应的那种人生,他这六十多年,倒是一直都很投入,可总体来看是幸还是不幸呢?真的就能拿结局来简单概括么?雷钧的结局看起来很悲惨,儿子失踪女儿又常年不肯回家,但是比起悲惨,多得是比他惨的——所谓“比较”这种行为,本身是没有意义的。
而且,我觉得他们都不会后悔的,哪怕自己的人生被我给安排成这样。
至于故事里人物所谈到的很多东西,包括生死观历史观家族心理遗传甚至包括幼儿教育等等,都是我在长期庞杂的阅读和思考中所得到的认知,并不打算拉着读者来赞同和接受。我只是尝试着用新的认知系统,来重新阐述老套的故事情节,使之陌生化,这有点像布莱希特提倡的“离间效果”。不过,关于里面一些非传统唯物的理念,个人很喜欢火箭之父Wernher von Braun 在那本奇怪的书《万有引力之虹》卷首语中,所说的话:“大自然不论生死,只论沧桑。科学所予我的一切,包括我不断习得的新知,都使我强烈地坚信,我们死后有灵。”
也许我们的肉体,只是一截电线,宇宙能量的“电流”在这段时间通过我们,哪怕电线老化坏掉,电流却始终存在于这个空间。
呃,然而这之后,接下来要干些什么呢?
不知道,和这群人整整磨了一年、修改到让人发狂之后,我只剩下一个愿望:把他们全部丢出我的思维。在出现反射性呕吐以前,暂时还是不要再和这些名字见面了。
我不知道下一本会写什么,甚至都不知道写作欲望它什么时候能再回来找我……这一篇写得近乎脱力,无论是王小波老师还是赚钱机器斯蒂芬金老师,都曾对小说的长度提出过要求,我觉得我是以踏青的心态,不知不觉跑了个马拉松,所以前面显得松散浮泛,到中段才开始认真往自己的内心靠拢,我的时间和心血,百分之七十都耗费在了后半部分。这一次比较失策的是还没写完就开始贴,这很不好,否则我会遵照斯蒂芬金老师的指点,初稿完结六个礼拜之后,再删掉总量的百分之十。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不过,虽然留有遗憾,也总比小说变成魏忠贤要好,从众和自贬是天底下最容鸟的事儿,谁又能对追求完美死心?也许,关键不在于出现问题,而在于“带着问题继续干下去”。
幸好我还有很漫长的锻炼机会,幸好也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磨炼成张爱玲或者成陀思妥耶夫斯基才能写东西,感谢老天。
如果读者真的能看到下一本,我想那大概会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情了,我喜欢写完后,修改得干干净净再拿出来,写到一半全部扔掉重来的倒霉事儿,我也干过不止一次了,对写东西这回事,我愿意更认真一点,难得这辈子找到了这么好玩的,总得玩个够~
下一本想写纯粹的言情,不过我很怀疑自己能否办到,洞察自身天性的结论是:我似乎十分喜欢处在“无法被定义”的状态。当然,原因我自己也很清楚,太过私人就不说了。
当然,它并不一定会比这一本更好,甚至可能因为尝试新东西而退步,可是我希望自己能像村上春树。我佩服村上春树并不是因为他的出名,而是因为他的爱折腾,他甚至去折腾他的文字风格,哪怕折腾得还不如以前,但他一点都不怕,我就最佩服他的“不怕”,那种从不畏手畏脚的坦然,无论是身为一个人还是身为一个作家,都是十分有必要始终保持着的,所以,如果上帝能满足我一个要求,那我希望我永远都满怀勇气。
下面,是感谢时间~
感谢所有陪伴我这一年的帝王嫔妃、文臣武将,(做领导状挥手ing)同志们辛苦了!
还得感谢起点,给了个平台,之前我并不太看好这种东西在网络上的阅读效果,幸好编辑们都比我有远见,现在看来似乎状况还不错?其实我一直疑惑,像这样一年磨一本,谁家受得了。Orz
也感谢陪着我修炼的乖king(抱住狠狠亲一下!),感谢友人火星为我提供的修炼渠道(她是已获心理师资格证的专业人士),以及这一年内,为了最先听到故事而请我吃了无数顿美食的coco(亲爱的,咱这流淌过无数餐桌的东西终于赚钱了!我终于可以回请你了!),coco功不可没,卫彬那俩孩子的名字都是她取的,很多情节也都是与她讨论之下产生的——以上三者,催生出这篇小说。
也谢谢坚持不看盗版、甚至花钱打赏的读者们,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感谢。
a big hug!
楼笙笙2009,christmasEve
皮埃斯:澄清一个似乎已很深的误会:我不是搞心理学的,只是个看了很多书、做过几次咨询的门外汉,很惭愧,我也不是某些读者猜测的理科生,我就一普普通通中文生而且成绩不好,笑。不过小说中所写的有关心理学的部分,已经通过了火星的审核,她说我写东西,“逼真是常态,不逼真才是变态”,我认为这是最大的夸奖,嘿嘿!
皮埃斯的皮埃斯:标题有两处拼写错误,american应为america,以及dynasty看,这就是潜意识(本我)和文字完美强迫症(超我)打架的结果,“本我”再度大获全胜,它在最醒目的地方耍了我一把Orz。另外,“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做君王”是清人作品《南唐杂咏》里的句子,曾被袁枚引用,不是王国维的,我记错了,今后如果再在文中发现错误,请读者自行脑补更正,我就不麻烦了,谢谢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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