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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上的阳光-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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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晓昂着头,眼含笑意瞧着他,没说话。
  “周小峰是个文物宝,你只要在随便哪家商店买只花瓶,在酱汕里泡个几天,然后抹点泥巴上去,卖给他,说这是宋朝的瓷器,他保准会激动,会买。”
  “周小峰没有那蠢罢?”彭晓含着笑意说,“我觉得周小峰还是很有脑筋的。收藏文物是有眼光的行为,钱放在银行里变水,文物却在不断增值。”
  “你说得有道理。”马民附和她,心里却说“我未必不知道文物增值,废话。”
  彭晓的目光又落在桌上的一只表层凸凸凹凹的花瓶上,这只花瓶实在看不出在哪些方面古朴,花瓶口还是弯的。马民对彭晓说:“这是周小峰收的假货,别人骗他说,这是民窑烧的,所以不规则。后来周小峰结识的那个博物馆的老头,说这是假货。周小峰就好沮丧的,因为这只花瓶他花了两千多元。周小峰把他搞设计赚的钱基本上都投资到收购文物上了。他以前的妻子非常讨厌他这一点,骂他与死人为伍。”
  “从审美角度说,我也不喜欢。这让房里显得邋里邋遢的。”彭晓站在女人的立场上说,“而且也不好捡场,房子又只有这么大,但从增值角度看,又有它的意义。”
  “我对文物没有兴趣。”
  “你对什么感兴趣呢?”
  马民本想说“我的兴趣是你”,但话到嘴边他改口了,他觉得那样说就会把他们这种融洽的关系变得很紧张,他转口说:“我的兴趣是把自己过好就行了。”
  彭晓继续在周小峰房里打量着,马民却坐到了一张藤椅上,点上了支万宝路烟吸着,又走过去把窗户上的排风扇打开。他重新坐下,对彭晓一笑,做了个自己做完后觉得很傻气的动作。这个动作是他把手一挥,一种指挥小廖和工程队的民工时惯用的手势,一种自以为是老板就可以调遣这个安排那个的手势。这个手势此刻在他眼里很有点不谐调。
  他感到羞惭地坐下不说话了。
  21、洪水
  马民坐在藤椅上抽着烟,眼前却出现了妻子得病时的情景。这种情景不合时宜地来到了他脑海里。四年前,也许是更早,珊珊就开始有点思想异样了。那时候珊珊还是很青春的,当然比起他认识她的时候,又显得逊色一点了。他在外面搞装修,什么事情都要亲自到位,造装修预算,进材料,召集民工,监视着民工做的活儿,心里生怕民工把材料浪费。一张三夹板,只要不是合理地裁,就是浪费。这浪费的可不是公家的财产,可是他自己的钱呢。他当时的理想不再是当科学家,而是自己买套房子,那时候他们还住在军工厂的集体宿舍里,住着一间房子,灶摆在走廊上,吃饭也没有地方,保姆和他们的中间只好用一块红绒布拉起来当墙。他的梦想就是自己拥有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他对珊珊说:“要买房子就一次性地到位,要买就买三室一厅。将来也好把我妈妈接来住,她老人家最看重我了,我家里就出了我一个大学生。那时候,我还是我妈妈常常挂在嘴里,令她骄傲的儿子。我现在也让她脸上有光。”那时候,他母亲还没有去世,马民还经常买些东西,带着妻子和女儿回家。那时候,他整只脑袋里装着一幢三室一厅的房子,装着一个宽敞舒适的家,他就是在为这个家奋斗。
  一天,马民回到军工厂集体宿舍那间挤挤巴巴的家里,满脸春风地向妻子汇报说:“做完这个工程,钱一到手,我们就可以买房子了。你觉得买什么地段的房子比较好,我想听听你的意见。”
  妻子没回答他,而是发出一种淡漠的笑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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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问你话呢,亲爱的?”马民说。
  妻子这才注意到他的形容,表示出一脸迷茫道:“你说什么?”
  “我问你买房子的事,我想问你,你觉得买什么地段的房子比较好。”
  “不买房子,把钱留着,不要买房子。”妻子看着他说,“买房子干什么?”
  “买房了祝你要是在厂里等分房子,要等到哪年哪月去?”
  “我想你把钱存到银行里。有这间房子住,已经蛮好了。”妻子说。
  “你不是说,这样的房子住不得吗?在这样的房子里,你连做爱都怕。”保姆抱着女儿出去散步去了,马民自然就这么大声说,“你还担心保姆听见不好……现在你又不想买房子了,我就是要买房子。我已经决定了,你别想改变我的主意。”
  妻子的眼睛根本就没看他,而是看着自己的手指,并且在那里无缘无故地笑着。
  “你笑什么?”马民不解地问她。
  妻子说:“我没笑。”
  “你在笑,”马民指出说,“你明明在笑。你是什么意思?”
  妻子不懂他的话说:“我什么意思?我又没有笑,我在想我在体操队的事情。”
  “我跟你说买房子的事,你却想体操队的事情,你真的有病呢。”
  妻子瞪着两只黄黄的眼仁看着他,马民那天才注意到妻子的眼球变了色,从前这只眼球在马民眼里是褐色的,怎么现在变成土黄色了?“你是不是身上不舒服?”马民说。
  “我身上没不舒服的。”妻子说,“天天呢?保姆把天天抱到什么地方去了?她莫把天天抱回她们农村去卖了啊,那就会把我急死去的。”
  马民觉得她在讲疯话,就有点惊讶地瞧着妻子,“你怎么了?
  这样的蠢话都说得出口,你是不是太疲劳了?你不要为厂里的优化组合而苦恼,我能养活你和天天。“
  “想什么,马民?”彭晓笑瞅着他。
  “我什么都没想,只是休息一下。”马民抬起头笑笑,瞥着彭晓脸上的笑容。“你欣赏完了吗?周小峰的这些所谓文物,倒是蛮吸引你的。”
  “欣赏完了,”彭晓说,“我没看见过的东西,就总想看一看。”
  这时她的传呼机响了。她坐在沙发上,拿起了电话。
  “谁跟你打叩机?”他问她。
  “邓老板,”她说。
  他心里不是很悦,说实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她引到这里来,不是要她坐在这里打电话的。他在她打电话时,心里又想着妻子,他感到也许妻子在更早的时候就开始有精神病了,只是他一直没朝这个方向去想。要是他早一步知道妻子思想异样就好了,那他就可以离开她,而那时候,大家都还没发现她有病马民听见彭晓与邓老板说话的声音有点娇声娇气,就知趣地走开去拧燃液化汽灶,将一只铝壶放到龙头下接了半壶水,提到熊熊燃烧的灶眼上。马民走出来,彭晓还在同电话那头的邓老板说话。马民感觉她的思想不在这里,她的心懂得他的用心,当然就感到自己做得很拙劣什么的。水开了,马民泡了两杯茶,端着走出来。可是彭晓还在打电话,她起码打了二十分钟了。马民把茶搁到茶几上,一声不吭地等着她把电话打完后才询问她:“什么电话打起来这么久,你老板蛮关心你啊?”
  彭晓笑笑,“没有办法,他是老板你就得听他调排。”
  马民心里存了点疙瘩,“喝茶,”马民指着茶杯,装作无所谓地一笑,用笑容代替了脸上的不愉快。“周小峰的茶叶都很好,他跟我一样,抽烟喝茶都比较讲究。”
  彭晓看他一眼,不说话,把目光抛到了前面的窗户上。马民走过去,打开先锋音响,插了盒磁带进去。这是他脑海里设计的使谈话变得融洽和感情加速的方式。他把音量拨到不影响他们谈话但足可以输入他俩耳朵的程度,“我喜欢听《小芳》这支歌,”他走过来坐下说,“我以前下过乡,当过一年知青。”
  “你还当过知青?”她不相信地瞅着他。
  他们找到话题了。马民说:“我是七七年高中毕业,赶上了最后一批下乡,到七八年就不下乡了。我当时是自己急着要下乡,七月份高中毕业,九月份就下乡了。”
  “当知青好玩吗?”她问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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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民骄傲地一笑,“那个时候我还小,一下乡就放肆去表现,把自己不做人累,一心想早点招工上来。”他说,“结果没干几个月就传来了考大学的消息,马上就急着去复习功课,当时全知青点的知青都忙着学习,晚上每间房里都亮着煤油灯,想考大学。”
  “那个时候很好玩的吧?”
  “当时没有一点好玩的感觉,现在回想起来又觉得蛮好玩。”
  他们谈了一气知青,主要是马民谈,她听。后来这盒磁带完了,马民就插了盒舞曲磁带进去,这也是依照他脑海里设计的步骤深入的。“一九七八年,长沙市跳舞跳起了风,到处乱跳,五一广场上每天晚上都云集着年轻人跳舞,把录音机放在马路上,或提在手上——那还是那种两个喇叭的录音机,围成一堆又蹦又跳,这里一堆那里一群,笑死人,把交通都堵塞了。”马民做出很有兴致的神气说,“那时候你几岁?”
  彭晓瞥他一眼,“十岁了。”
  “那你当时什么都不懂。”马民说,“当时我十九岁,看到这样的场面很激动,因为文化大革命的时候,跳舞被视为是资产阶级的东西,没人敢跳。我们好蠢的啊?”
  她一笑,笑出了两个漂亮的酒靥。“你未必还蠢?”
  “我真的很蠢,”马民说,一笑,“我们跳支舞,来,你的舞跳得好。”
  彭晓说:“我不想跳。”
  马民走上去抓着她的手把她拉了起来,“晚上我们再去舞厅好好跳跳舞。”
  两人当然就勾肩搭背地跳起舞来。这是一支慢三步舞曲,很优美地从音箱里飘出来,同凉风一样抚摸着他们的脸。马民开始同她胸脯与胸脯之间还拉开了一段距离,渐渐地他把自己的胸脯贴了上去。他能感觉到她乳房的温度了,他能感觉到那深藏在乳房里的心在怦怦怦直跳。他的一只手把她的头拨到了自己肩膀上,跳着贴面舞。“我很爱你的,我是说真话,彭晓。”他对她的耳朵说,他觉得自己的声音很好地落入了她的耳孔。
  “我太爱你了,我每天都想你,而且我都无法自制了。”他径直把她往自己描绘的蓝图上拉,“我愿意为了你什么都不要,我愿意把什么都给你,我甚至都可以为你而不要自己的女儿。真的真的,我没说假话,我只要你,只要你。我太爱你太爱你了。”
  倘若换一个女人,可能已经醉了。这么优美的舞曲在耳旁萦绕,还搂在一起跳舞,还有这么中听的声音伴随着音乐同蜜汁一样注入到耳孔里。但彭晓还没有醉。“你现在这样爱我,”这个二十四五岁的女人说,“当你激情过去后——你的激情像洪水一样冲过来,但洪水过去后,留下的是什么呢?你想过以后没有?”
  “想过,你离婚,我离婚,我们再结婚。我是说真话。”
  她摇摇头,“你自己说的,你妻子有病,你没办法同她分开。”
  “那是以前我这么说,现在我决定要同她分开。”马民说,一下把她搂紧了,“这个世界上,我只要你,什么我都可以不要。”他说完就要吻她的嘴唇。
  她把脸扭开,不让他吻嘴唇。他索性不跳舞了,紧搂着她,“我想吻你。”他说。
  “别这样好不好,请你!”她说,企图挣脱出他的怀抱。
  “我就是要这样,我太爱你了。”他说,想扳过她的脸来亲吻她的嘴唇。
  但她却挣脱开了,坐到了沙发上,把脸扭到了一边。马民坐到她一旁,抓住了她的一只手。她把那只手抽了出来。“你现在是洪水,洪水平静下来之后呢?”她这么说,折过头来瞅着他,“我知道你爱我,但我们太快了。你现在是洪水,等你冷静下来之后再考虑这件事情要罢?”她扬起脸说。
  我不该把自己的弱点给她,她知道我的爱情是在荒漠上。他想,她在同我玩马拉松赛跑。“彭晓,”他的脸上升起了悲哀,就像战场上升起了投降的旗帜。“彭晓,你让我多看看你,我想记住你。”他非常感情地说,“我可能错了。我觉得我很难得到你的爱情,我只想多看你几眼,我害怕这种得不到的爱情,我害怕我会发疯,我只想多看你几眼。”
  “马民,”彭晓瞧着他,“你不要这样说。”她伸出自己那只纤细的手抓住马民的手,“我今天确实不愿意,过几天我会把彭晓完完全全地交给你。”
  马民没说话,脸上的表情却慢慢舒展开了。他把她的手拉起来,放到嘴边吻了吻,他眼里看见的是他妻子,妻子好像在暗处看着他一样。十年前,他也经常这样吻妻子的手,那时候在花坛前,在月光下,在林荫道上,只要是在安静无人的地方,他就拉起珊珊的手吻着。那时候他是个活跃的热心于篮球运动的小伙子。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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