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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夜-第2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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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隶吗?”认识鲁斯这么久,李杰第一次看到这个老黑很文艺的忧伤了一下,说:“我的祖先就是被人贩子卖到新大陆当奴隶的,没想到,时代的进步,让我又追寻到了祖先的脚步。”
丧尸,末世,当这些已经够让人习以为常之后……
奴隶?
又一次暗无天日的劳作,巨大的体力消耗和监工无情的鞭打,除了背上多了几条鞭打的痕迹以外,李杰的手脚被镣铐磨得血肉模糊。那种痛是无处不在也无法逃避的,手脚和镣铐之间可以活动的空间就那么点,挪也挪不开,彻骨的痛让他无法入睡,而体力的不济又让他第二天遭到了更多的鞭打。
每天,他们都机械而麻木的咬牙活着,看着周围的人时不时的倒下,直接被扔进土方里运走,唯一幸福一点的时间就是能说话的那一点点空隙。
“我们必须要想办法出去。”又一次回到牢房中喘息,李杰喃喃的说:“我可不想在这里活活累死。”
几天后,李杰因为干活时东张西望,有逃跑的嫌疑,又遭到了一阵毒打。这一次毒打很厉害,几个监工轮番上来用皮鞭抽打他,用穿着厚厚皮靴的脚狠踢他的要害部位,李杰虽然没有当场被打死,但是被扔回牢房后一直昏睡了三天三夜。
不过,这样的伤对李杰来说,还真不算什么。如果鲁斯要揭发他的话,他会说,别以为那厮真的是昏迷了,他的昏迷,只是在睡觉啊。
当然,鲁斯没有去揭发他,反而做出很担心,竭力想给他送水送饭,并因此也遭到了毒打。
同一个牢房里的犯人都认定,最多第四天或者第五天,李杰就会死在牢房里,然后被拖出去装在土石方里运走。因为这种事实在太常见了。所有的人都已经习惯,也已经麻木了。
但是,李杰却奇迹般的醒了过来,虽然三天三夜水米不进让他非常的虚弱,可他的伤势却在缓慢的恢复。在水米不进的条件下,更不要说有任何的药品,他的伤势虽然非常缓慢的,但确实在恢复了。
当然,吃了这个苦头之后,李杰老实多了。他和鲁斯都很少再说话,就这样暗无天日的,机械而麻木的挖土,挖土,像地鼠一般的活着。
时间又过了多久,他们已经无法知道了,只知道有一阵子特别的冷,看守给他们每个人发了一件薄薄的棉衣。那个棉衣几乎也不能御寒,但没有的话就会直接冻死了。牢房里冻死第一个人的时候,李杰就毫不客气的把死人的棉衣套在了自己身上,难得的是,看守对此竟然置之不理。
死掉第二个人的时候,鲁斯仗着自己铁塔般的身材和力量拿走棉衣,也没有人敢说什么。
到李杰拿掉第三个死人的衣服的时候,其他人虽然有意见,但牢房里一场群殴的结果是李杰和鲁斯完胜。当第四个人死掉的时候,怎么分配那件棉衣,其他的人征询了他们两个的意见,这时候李杰觉得他们变成了传说中的狱霸。
不管在哪,只要是霸,总会有些特权的。
没有人知道这样的日子会过多久,只是,最近死的人比较多,他们牢房里也第一次没有补足20个人了。
这时,他们的地下工程已经完成了大半,许多工程车开了进来,他们又从纯粹的挖土工变成了水泥工。这时候处理死人也更方便了,直接就浇筑在水泥里,连运走的工序都省掉。
“你们说,如果工程结束了,我们会被怎么处置?”
这是不知道多少天之后,一个新进来不久的个头不高,长相猥琐的小男人提出的问题。
这个小男人叫胡欢,以前是个老千,力气不怎么样,但是很会甜言蜜语的讨看守的欢心,然后又从看守那里弄来一副纸牌孝敬牢房里的狱霸,因此李杰他们也算照顾他。李杰现在在这个牢房里已经是资历最老的,死掉的,新来的,人一茬一茬的换,像他们这样从一开始活到现在的,除了他和鲁斯,也就还剩下另外两个而已,而且都和他们死死的绑在了一起。而胡欢现在则成了老五,在牢房里,还算是混得不错的。
是的,工程看着看着就要完成了,然后呢,他们怎么办呢?
“我们都是劳力,不在这里干了,应该也会被送到别的地方干活吧?”说话的是牢房里的老四金钟民,灾难以前是开跆拳道馆的,身材魁梧,打架有一手。最开始单挑李杰还打不过他,但他就是弄不明白,为什么打啊打的,他就不是李杰的对手了。对此,李杰只能表示,不肯动脑筋琢磨优劣技巧的人,也就是这种货色了。
听起来这是一个比较实际的可能,毕竟这一群劳动力还是能干不少活,这个地下工程弄完了,自然也有别处需要继续做。但是,这算不算乐观呢?
“你就这点出息了。”老三左岩河原来是个警察,还是个派出所的所长,被关进来后很长时间都不能适应这种身份的转变,被看守打瞎了一只眼睛,又被李杰他们收拾过,现在比较老实,但有时也会做一些天真的想法,比如现在,他说:“把我们非法拘禁这么久,也该放出去了,不然将来判起来,罪就更重一层。”
“靠!”“日!”“干!”
牢房里几乎所有人都用不同的脏话和中指问候了这个从前的派出所长,难得的是严谨冷静的鲁斯都用他的非洲母语问候了一下左岩河的女性亲属。
但是,李杰冷静的问胡欢:“你从监工那里听到什么风声了?”
胡欢说:“那倒没有,但昨天那两货在发馒头的时候说,吃吧,吃不了多久了你们。”
这话听起来随意,好像监工每天都会说,但是,每个人又都感觉到某种不祥的意味。
李杰想了想,一不小心就想到了古代修皇陵的那些劳工的下场,不禁打了一个寒战,说:“看来,得和隔壁赵老大通个气了。”
这是一个与丧尸、与末世无关的世界。
这里是地下,暗无天日,一群原来身份不同的精壮劳力被镣铐锁着,每天机械的工作,修建一个他们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的地下工程。没有人知道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每天都有人不堪劳累而死去,活着的人却早已麻木。
这是一个与丧尸无关的世界,仿佛是。
一个流言正在奴隶们中间传播——等到工程完工,他们就会被集体处死。连处死的办法都很具体,那就是活埋,奴隶们最后挖的一个大坑,就是他们的葬身之所。
这个流言一传十,十传百,很快传遍了地下工程的每一个角落。
戴着头套,全身裹着长袍只露出眼睛的监工们,感觉到了一股不一样的气息。
一股看不到的怒气、怨气、杀气,正在地下工程中蔓延。
相应的,看守的人数不但增加了,而且新来的看守和之前的完全不一样。原来的看守最有效的武器是皮鞭和特制砍刀,对于手脚都被镣铐锁住,长期吃不饱饭的奴隶来说,这些装备就已经够了,但是,新来的看守却配发了一支挂着三棱刺的56式半自动。这种奴隶社会和现代工业社会的组合场景对于李杰他们来说已经毫不稀奇,问题在于,如果他们有什么轻举妄动,后果会更严重了。
“我们死定了。”胡欢哭丧着脸说:“我们现在彻底的,完全的,一点机会都没有了。就像对手拿了3条A,而我们连个对子都没有,即使再高明的千王,面对这种局面,也根本没有什么办法了。”
是的,局面已经是恶劣到顶点了。
牢房中一片沉默,人们都在思考到底是死在刺刀下图个痛快,还是死在皮鞭下苟延馋喘更长的时间。不管怎么死,反正就是绝望。其实比起来,在面对丧尸的时候,多少还能有点机会呢。
第266章 新来的
“如果你指的是扎金花的话。”沉默中,李杰突然笑起来,说:“3条A又不是无药可解,比如说我们手里正好是235呢。”
胡欢惨淡的说:“问题在于,我们等不到用235开牌就会被做掉的。”
李杰伸了个拦腰,活动了一下酸胀的手脚,说:“那就更无所谓了,反正都是死,怎么也要博一下。我看过了,我们这附近一共有10个牢房,近两百人,看守只有10多个,10个是原来的,武器是砍刀,5个是新来的,拿的是枪,但是他们之间并不是铁板一块,新来的和原来的两伙人明显互相不买账。如果我们能干掉新来的,拿到枪,那就有很大的机会。”
“他们并没有受过长期的专业训练。”鲁斯也接嘴说:“从他们拿枪的姿势就可以看得出来,他们对自己手里的武器并不是完全理解,充其量只有民兵的水平。如果我能拿到一支枪,我有足够的把握在战斗中面对他们一支小队。”
李杰说:“我和隔壁的赵老大碰过头来,他们那间屋里的伙计也愿意拼死一搏,死到临头,只要有人带个头,绝对是一呼百应。自古以来,奴隶起义就是被逼上绝路才爆发的。”
李杰这么一说,大家倒也都燃起了斗志。不就是死吗?
大家都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文明人,会比真正的奴隶社会的奴隶还不如?几百年前的裴多菲就说过自由价更高,这里的人不管学什么的,这句诗谁没听过?
“可是,”在一片微微的躁动中,曾经的派出所长左岩河算是冷静的问了一句,“谁来做这个牵头者?又怎么样才能夺到枪?不要忘了,我们都是戴着镣铐的,我们根本近不了看守的身就会被打成筛子。”
“总会有办法的。”李杰似乎并没有被这个严峻的现实打击到的样子,又恢复了那种有点懒洋洋的状态,说:“生存还是死亡,这是个问题。”
是的,生存还是死亡,确实是个问题。对于奴隶们来说,繁重的体力劳动本身就是个致命的威胁,他们之所以能忍受,是因为劳作能让他们活下去。当他们听说一旦工程完成,他们就会被处死之后,像李杰他们一样抱着鱼死网破的心情的,就大有人在了。
李杰所在的牢房有17个人,隔壁的牢房有19个人,他们是最先达成一致的意见的。在劳作中借着拉屎的机会凑在一起的李杰和隔壁的狱霸赵云发誓共同起事,就算是死,也要为抗争而死。
李杰一开始认识赵云的时候,觉得这个名字够雷人的,而且很明显这个五大三粗的赵云和三国里的白衣白甲白马的常山赵子龙完全不是一码事,但这个赵云也有一些三国赵云的气概,眼中有勇气,有忠义。
他们也很快和周围几个牢房里的老大结了盟,老大们共同推举李杰作为领头人。
其实李杰还真担心现代人比奴隶社会的奴隶靠不住,因为生活在现代都市中的人们最缺少的就是担当和勇气,连路边抢个包都少有人出来制止,或者倒下一个老人也没有人敢去扶,生活在这样的社会心态下的人们,还能指望更多吗?而且,在灾难爆发后的这几年,人心的沦落比世界的沦落还要快,过去还受到道德和法律约束的人,在末世里早就无所顾忌,他们的内心,还有值得相信的东西吗?
但是,他一直担心的告密没有出现,秘密的结盟正在更大范围的扩散。他们都在等,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然而,最大的困难还不是那些有刀有枪的看守,而是他们不知道周围到底有多少奴隶,不知道他们修建的这个地下工程到底有多大。所有的工程都是分开来进行的,他们连自己修建的到底是什么都不知道,更不要说出路了。最致命的一点是,即使他们在某个角落成功的夺取了武器,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胡欢发挥了远比李杰他们更大的作用。这个猥琐的老千在劳作中偷奸耍滑,讨好看守,到处游荡。记不清在什么时候,所有的奴隶过了一次节,负责工程的总负责人因为进度不错,同时又是净土教里的重要节日而给奴隶们放了一顿有肉的饭,而且还破天荒的每人发了一支烟。
烟这么奢侈的东西当然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有机会享用,派发下来以后,每个牢房的烟都肯定无疑的集中在了狱霸的手里,并且成为一种暗地里流通的货币,供狱霸们享用或者赌博。因为狱霸们都懂得孝敬看守,所以当香烟以如此的形式流通的时候,看守们也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而胡欢就利用这样的机会,为他们的牢房赢来了远比别的牢房更多的香烟。
这些天来,他奉命按照李杰的意思,不断的拿香烟讨好看守,而即使是看守,香烟也是奢侈品,好处就是胡欢这个看起来猥琐孱弱的家伙不管溜到哪,看守们也不拿他当回事。
“老大,不得了啊。”收工回到牢房之后,胡欢压低了声音,一脸惊骇的对李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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