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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无敌特种兵-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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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军稍加休息,继续追赶,一直追到了辽中城南的一座大寨子里,看看敌人的残余轻骑,还有五六十号人,于是,明军逼近,试图迅速打开寨子,歼灭敌人。

不料,寨中忽然乱箭齐发,让明军损失了十一个士兵,十八匹战马。

毛仲眼睁睁吃了大亏,自然愤怒异常,立刻吩咐骑兵四面里将这个孤立的寨子包围。然后,以步枪军压制敌人,一部兵力向敌人靠近。

让人意外的是,寨子是个木寨,只有少数砖石,基本为巨木栅栏,高达一丈五尺余,外面有沟壑,简单而坚固。

不过,毛仲以西班牙大望远镜子,却看到了一个惊喜的情况,寨子里的清军很多,很可能是守军,这么小的一个寨子,能有这么多守军,肯定不寻常,一座座高高的东西覆盖的是什么?一定是粮草之类,很可能是马料!

明军掩护一些士兵,来到了栅栏边,点燃了栅栏,同时,以手榴弹投到近处的草堆上,将之引爆。

不久,整座寨子,就笼罩在一片烟火之中。

在大火中试图拯救的清军,多被步枪子弹打得抬不起头来。

大火烧了三个小时,寨子荡为灰烬。

少数逃出来投降的清兵说,城里有士兵六百余,三千匹马一年的草料。

八十五章,杰书的空城计

看着满天的浓烟和清兵的惨叫声,缭绕的火苗儿,是件非常痛快的事情,许多明军官兵大声地叫好,“你们也知道痛?知道的话就出来投降!”“对,我们国姓爷喜欢俘虏,优待你们!快出来投降吧!”“里面舒服吧?是不是暖和和的?”“呀,怎么一股烧烤的肉香味儿呢?”

毛仲纵马而来,大声地训斥士兵:“都给老子闭上乌鸦嘴!如果你们都和清兵一样真刀实枪的本领,我们根本不会用火攻!打仗就打仗,嘴皮子工夫不要比手上工夫更强!”

“是是是,将军!”“将军,您的意思,我们知道了!优待战俘,他们也是人嘛,”

官兵们急忙应和,但是,心里边老大不爽的有人在:“这么虚伪呀?打仗不就是整死人吗?”

当火势减弱以后,毛仲召集士兵:“看看清军,所谓的靼子,多么勇敢,这么大的火,明知必死,还是坚守在里面,六百余兵马,逃出来的只有区区四十余人,其余的,宁可在火里烧死,也不投降!这才是军人的气质,是军人的风范,是军人的耿骨!为了国家,民族,甚至是长官的意志,将生命置之度外的,这才是军人!这也是我们大明军人,大汉官兵,最最缺乏的!这就是铁血精神!凡我大明官兵,一定要从敌人身上学习这种精神,男人,就是有种的人,真正的军人,就是死了,也要站着!当年,大汉朝的伏波将军马援,七十多岁了,还要坚持出征越南,他说,军人的最终结局,应该马革裹尸!死在战场上的军人,才是光荣的军人,死在枕席之上的军人,那是耻辱。每一个人活着,最大的不是活着的长度,而是宽度,为尊严而战!为荣誉而战!这是军人的使命。”

“谨听将军教训!”明军官兵大为感动。

“将军,您说的太好了!”王海生感慨。

“是啊,将军,我们明军更多的人,是为了军饷,混日子,哪里还有一丁点儿的军人气息?”罗列咬牙道:“以前,我也是这样的,甚至进特战队,也主要是为了军饷多。现在,我明白了一些。”

毛仲待大火完全消耗了能量,脸上没有半点喜悦,甚至非常愧疚,战斗中采用残忍的方法消灭敌人,许多情况下是必须的,可是,往往会和军人的道德准则发生尖锐的冲突。

深深三拜,毛仲屈身跪下,连叩数次。

“将军?将军?”许多官兵不解。

是呀,怎么给靼子磕头呢?

毛仲起来,“我敬爱勇士,哪怕他是敌人,我痛恨懦夫,哪怕他是战友和亲人!”

“知道了!”明军官兵,深受震撼,纷纷表示,一定要做勇士,给将军长面子!

“我们大明军人,也是好样的!”

“对,将军,您请放心吧,我们一定要在战场上成为英雄和勇士!”

许多士兵将胸膛拍得砰砰乱响,激动得泪流满面,一个士兵甚至在自己的脸上拍打了无数次,就象小风车的速度,刹那间,那黑不溜秋的脸儿就红了起来:“我叫胡二蛋,老家是大营,我自己就逃过三次仗,丢人啊,今天听了国姓爷的话,我羞愧难当!对,当兵的就不要争什么金银妻妾!玩命的才是兵!”

“诸位都是好兵,将来的前途不可限量!”毛仲对官兵给予必要的嘉奖,但是,心里也十分意外,严格意义上讲,他今天这些动作,固然有做秀的成分,也有真情,可是,其核心是痛心疾首,因为后来逃出的清兵说,里面有三千战马一年的草料啊,这么多的宝贝,怎么就引燃爆没了呢?因为自责,反而引得士兵们这样受教育,真是惊喜啊。

清兵确实也令人敬佩!

收拾了一切,明军继续北进,很快就赶到了辽中,相距那个被火焚烧了的博安寨,不过区区五里,辽中城的清军怎么不去救援呢?巍峨的城墙,绵延数里,形成了一个方圆的城围,坐落在一片凄凉枯萎的原野中,只有黑铁色的松树林,点缀着一丝的活气,天空,满是盘旋的苍鹰和乌鸦的影子,狰狞而凶狠。

坎坷的道路,使几名明军摔倒了。

一径小道,弯曲着伸进城中,城门紧闭,城头上到处都是清军,一面面旗帜,无声无息地飘扬,很有些乱,正红,正黄,还有其他一些旗帜,让人无法判断清军的部队建制。

在城头上,有三门红衣大炮,昂起宽阔的炮管,阴森森地对准了城下的道路旷野,数名清兵,正在大炮边上忙碌。

“喂,你们上来!”一个清军忽然大叫道。他的汉话说得相当糟糕。

明军派遣了的前哨,逼近了城墙,让毛仲感到惊奇的是,经过了博安寨子教育的明军士兵,气势和精神居然真的焕然一新。看来,官兵们对自己都很爱戴啊,自己的喜好就成为他们努力的目标,自己喜欢勇士,官兵们都争先恐后了。好。

“投降。城上的清军立刻投降,我们将军,就是堂堂正正的,大名鼎鼎的国姓爷,朱国栋将军,是大明的二品副将,东江镇的副总兵!知道了吧?哈哈哈,就是我们的朱将爷,统领一千五百铁骑,横扫了沈阳抚顺,击败尔国十万大军,将你们靼子兵的大老爷皇太极给弄死的!你们的破皇帝都死了,你们这些残渣余孽还蹦达什么?还不早早投降了?听劝的有饭吃,服软的有命活!老子是大明天军,希望你们悬崖勒马,早日改恶从善!”

城上的清军突然一阵议论,然后,迅速地消失了,接着,那名清兵又喊:“知道了,原来是大明的朱总兵到了,哈哈,知道了,不过,我们辽中城里,现在只有三百老弱病残,十来门红衣大炮,自然不能打仗了,但是,我们也不能投降,我们是大金的勇士!宁肯在城中战死!你们就攻城吧!”

攻城是自然的,碰到辽中这样的大城不取,说不过去,毛仲的意思,西进寻找敌人的主力,歼灭其一部,削弱敌人,攻城才能歼敌嘛,不过,他忽然感到了担心,三百人?不可能吧?前面一座小小的寨子就有六百余兵呢!

正在这时,辽中的南门打开了,几名清兵在城上呼喊:“门已经打开,明国人想要决战,尽可进来!”

“进去就进去!”明军的士气,非常高昂,立马就要冲,给王海生拦截了:“将军,靼子这样,不对劲吧?”

“是啊!”就是普通的士兵,都觉得蹊跷。

毛仲也感到了问题所在,清军一再示弱,可是,既然城中有非常少见的红衣大炮,一定说明,这里的清军肯定是大部队建制,要不,那城上的旗帜,也不会那么多了。难道是空城计?不,不可能,不能冒那样的风险。是不是清军在城中已经布置好了陷阱?

毛仲最讨厌的就是骑兵快速冲击的力量,被消耗在乱七八糟的街头巷尾。如果清军在城中街道构造陷阱,大挖沟壑,骑兵的威胁非常之大。所以,掂量一会儿,他果断地下令,“撤退!”

“为什么?”官兵大为惊奇。

“小心中敌奸计!再说,区区三百人马,也不值得我们杀啊。”

“对对对!”

明军放弃了攻城,转而绕道而行,在过程中,极为小心,惟恐遭到了清军的袭击。

过辽中,逼新民屯,明军直取沈阳方向,不过,才走了二十余里,在问路的时候,碰见了几个热心的汉人,因为明军一来,将靼子庄园的主家惊逃,沦为奴隶的汉族百姓,可以轻松几天了,一听说他们就是王师,汉族百姓惊喜万分。在他们的引导下,将隐藏起来的靼子主人捉了,百姓们一见,分外痛恨,打得他七荤八素,这家伙为保性命,提供了一个关键的信息:“将军爷啊,赶紧走吧,这里的大金,不,大清,不,我们的兵还很多呢!你们是打不了的!”

兵很多?集中在这一带?明军官兵见软蛋好弄,一番恐吓,竟然得到了一个令人费解的消息。这个叫做栋鄂的满族人,原是一名皇庄的三等管家,多罗郡王杰书的包衣奴才,偶尔去郡王府办事,才知道了一些情况,清军在明军掠夺焚烧以后的沈阳无法立足,干脆将都城搬迁回了赫图阿拉,但是,决意报复明国,其中,代善一路,是为清军主力,将注意力转向了实力强悍,但是,全是普通兵器的锦州等地的关宁军,决心袭击之,烧杀之,清军精锐,勾结了旗下的蒙古八旗军十数万,已经集结,一部南下锦州,一部尚留在沙岭一带。

“辽中呢?有多少兵马?”

“不知道,”

“不说就杀了你!”

“不多,不多,”

“你们的多罗郡王杰书呢?”

“正在辽中城里吧?”

“哼,你小子,是不是*痒了,想跳出来飞几圈儿?说实话!嗯?”秦铁汉的界腕尖刀,在那家伙的裆里比划着。

“这是真的,真的,多罗郡王就在辽中城里,可是,他们的兵不多,顶多也就二三百。”

明军官兵,一个个瞪大了眼睛,毛仲忽然醒悟,难怪在博安寨烧敌的时候,整整几个小时,辽中城的敌人怎么不增援呢:“胡说八道!”

八十六章,大破蒙古八旗

“真的,将军爷,诸位大明的好汉爷,这千真万确!郡王爷只带了二百亲兵,去蒙古调集军马,现在的沙岭一带,就是刚赶来的蒙古科尔沁的一个万人队,郡王爷先走,等到了青堆子,在那里才聚齐,然后过盘锦向锦州。”

“你小子活腻歪了!”几把明军的军刀,继续威胁。

那奴才噗跪下,做揖磕头如捣蒜:“爷,这是真的,我是王爷的家人,和大管家遏西隆是酒肉朋友,从他那里传出来的话儿,绝对没有错儿!”

盘问了一会儿,毛仲令军士骑上战马:“走,继续北进!”

“将军,我们不去追什么郡王杰书?”王海生等很奇怪。

“杰书这个老狐狸,连空城计都使得出,你觉得,他们还有可能待在那儿等我们去捉吗?”毛仲一笑:“当然,也许这家伙还真敢,不过,我想,也许,这个狡猾的多罗郡王,应该到蒙古军中的路上,绕道而行,比我们慢一些,所以,我们的任务是,赶在杰书等人之前,先偷袭蒙古万人队,将之击溃!”

“好啊,上马!上马,”

“有仗打了!”

“为什么不截击杰书呢?”牛雷提议。

是个好主意,问题是,满洲军更熟悉地形,很难起到效果,明军官兵,飞快赶路,但是,才前进十里,就遭遇了蒙古军的大队人马。lang潮一样的蒙古军,席卷而来,铺天盖地,也不知道有多少,从其前进的警戒阵势来看,显然已经有防备,呈现的不是行军队形,而是战斗队列。

青一色的骑兵,身穿铠甲的军官在旗帜的簇拥下,顾盼自雄,井然有序的士兵,一队队一列列,向前开进,许多士兵手持弓弩,时刻准备射击。

明军发现了问题,时间在下午三时左右,天色更阴沉了,浓厚的云层覆盖下,风小得多了,有士兵的脸上一阵麻凉,不禁说:“要下雪了吧?”

西班牙望远镜子里,蒙古军的气势非常磅礴,让明军见了,为之倾倒:“妈呀,这么多,”

从形势看,蒙古军显然是找上门来决战的,而且,大致知道明军的位置,这让毛仲非常困惑,见他苦恼,牛雷嘻嘻一笑:“将军,清兵那个王爷,养有鸽子吧?飞鸽传书很快的!”

对,清军中素来有飞鸟传书的习惯,来补充六百加急和八百里加急等马力渠道,想想杰书的空城计,毛仲相信了。

“准备战斗。”

陌生的蒙古军,让毛仲既兴奋,又震惊,这是第一次和蒙古军交手,虽然此时的他们,已经不复老祖宗黄金家族统帅下的光荣,可是,身材魁梧高大,健壮的蒙古军,绝对是劲敌,否则,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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