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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深圳一个贼-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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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才接待苏小红的,是个刚上岗的年轻人,把东西包在毛巾里,还没来得及收好,听杜教授一提醒,连忙点头。
  苏小红的脸刷地变得惨白,暗骂杜教授糊涂。“这个书呆子。”她心里说。知道逃不脱了。
  不料,那个店员仔细验了货,一件不少,苏小红钩走的镶金翠玉戒指,就像自己长了腿,又回到店员手里。
  杜教授道:“好,现在清楚了,刚才那位同志肯定看花了眼。”接着他一指苏小红:“大家看,有这么漂亮的小偷吗?”众人一听,又笑了起来。
  有个别好事者起哄:“我看是真流氓,假小偷!”
  那结巴顾客明明看到苏小红偷东西,现在突然有人证明是清白的,正在那儿不服气,听见人群里把矛头指向他,触电般松开抓苏小红的手。
  他一着急,嘴巴又不利索了,道:“我……我是流氓?!”惊异地望着观众。
  大家又起哄:“你看,自己承认了吧。”
  杜教授替他解围:“这位同志也是好心办坏事,以后多注意就是了,大家散了吧。”众人散去。
  自此,苏小红对杜教授佩服得五体投地,出了珠宝店,一把扯住他,非要请他吃顿大餐。
  那个时候,所谓大餐也就是有鱼有肉;两个人就近找了一家饭店,边吃边聊,越聊越投机。却原来他是香港同行,手艺出神入化,已臻大师境界,能在万众瞩目之下取物而不被察觉。不过,后来这项技术被妖魔化,成为某些“气功大师”骗钱的工具。
  从那以后,两个人就经常碰面;一碰面,就约会。没有几天,就如胶似漆,粘得分不开了。苏小红返回深圳,杜教授就跟随前往,在岗厦租了个独院,一有空就腻在一起,俨然成了恩爱夫妻。
  转眼间三个月过去了。爱情成为苏小红生命中最辉煌灿烂的一部分,她似乎忘了日月轮回,忘了有相聚,就有别离。
  苏小红与杜教授的别离,来得猝不及防;他们只幸福了三个月,就遇到一件奇事。
  那是九月的一个清晨,苏小红到街上买早点,刚出巷口,迎面走来一个瘸子,破衣烂衫,拄着条拐杖,一看就是乞丐。
  沉浸在爱情中的女人最是善良,苏小红看到这个乞丐,动了恻隐之心,从口袋里拿出一角钱,递给他:“老伯,买碗饭吃吧。”她说。
  当时,一角钱很管用,能够买到十个鸡蛋。苏小红想,老乞丐肯定会高兴得发疯,谁知那乞丐看到有人送他钱,眼中露出很奇怪的神情,喃喃自语:“我是乞丐吗?难道我真的像乞丐?”边说边往后退,突然转身疾走。
  苏小红觉得奇怪,心想这个人肯定脑子有问题,买回早点,当成笑话讲给杜教授听。谁知他一听就从床上跳下来,脸上顿时流露出恐惧、烦躁之色。
  “这个人怎么阴魂不散。”他在屋里急得团团转。
  苏小红道:“你认识那老乞丐?”知道其中有蹊跷。
  杜教授欲言又止,摆摆手:“你还是少知道为好。”
  随后,他正色道:“我要出去一趟,很快就回来。”
  苏小红道:“到底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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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教授动了怒:“我的事你少管。”当晚就离开了深圳。
  从此以后,这个杜教授就仿佛在空气中消失,也不知是死是活。
  苏小红本来是个快乐、豪爽的女孩儿,从此以后脸上多了一层忧色,终日以泪洗面。对何姐,似乎客气许多。
  最意想不到的是,她的肚子一天天膨胀,已经有了身孕。众姐妹替她着急,埋怨她:“你怎么这样不小心!”
  苏小红听了,也不申辩,只是淡淡一笑。姐妹们动员她打胎,她默默摇头。
  就这样,在杜教授失踪的九个多月后,苏小红在医院生下个女婴,取名阿飘。她本人因为产后大出血,撒手西去。
  临死前,她拉住何姐的手,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大姐,我们对不起你……”
  何姐觉得奇怪,心想都是自家姐妹,哪用这么客气,便说:“别胡思乱想。”
  苏小红最后看了一眼孩子,长叹一声,慢慢闭上眼睛。
  再后来,何姐的几个姐妹相继成家立业,洗手退出江湖,小阿飘就一直与何姐生活在一起……
  讲罢阿飘的出身来历,七爷神情黯淡,感慨命运的多舛善变。我则唏嘘流涕,泪水再次打湿双颊。
  沉默了半晌,七爷起身回到卧室,从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日记本,递给我说:“这是阿飘留给你的。”
  日记本是何姐转交七爷的,阿飘的遗物,里面有关于我的记述。
  阿飘竟然在日记里写到我?这是我始料未及的。我回到自己房间,立刻急不可耐地打开了它,想知道自己在她心目中,到底是个什么形象。
  阿飘的日记完全出乎我的意料——
  日记之一:
  我不会再搭理豆子,这个该死的豆子!本来说好了,我陪她去井冈山玩,但要“约法三章”,一不准扒别人钱包,二不准乱交男朋友,三不准惹是生非。豆子一口答应,想不到老毛病又犯啦,在火车上偷了我们邻座的钱包。
  那是一个很靓仔的男孩子,长得像刘德华,就是鼻子不够高。在火车上,我看他老实得要命,豆子无意中碰了他一下,他的脸就红红的;豆子却说他土得掉渣,故意欺负人,在他身边蹭来蹭去。最后,豆子居然趁我去洗手间的功夫,扒人家的钱包。一下子把“约法三章”变成“约法一章”,简直气死人不偿命。
  偷就偷呗,她还骗我说偷错了,要给人家送回去。送个大头鬼!深圳那么多人,到哪里去找他。
  这个可怜的小刘德华,一看就知道是第一次来深圳。他在深圳有亲戚有朋友吗?如果没有可就惨了,深圳的物价那么贵,在井冈山五块钱能买一堆苹果,在深圳只够买一个盒饭。该死的豆子,臭豆子,从今以后我再也不理你了,你就是再缠我也没用!!!
  日记之二:
  已经很久没和豆子说话,她打电话也不接,到医院找我也不见,把她气得差点死翘翘。她对我妈说,以后再生孩子注意点,千万别生个坏阿飘。
  我妈说给我听,我说:“反正我老爸不在了,要生肯定以后跟豆子他爸生,连瞎子都看得出来他对你有意思。”我妈笑着追打我。我边跑边说:“以后你们要生个豆子那样的小扒手,我就不答应你们的婚事。”唉,他们两个不知搞什么鬼,相互间爱得死去活来,就是不结婚。
  人的感情好难琢磨。以后我可不这样,一定要找个痴情的男孩,找到就嫁给他让他宠我一辈子。
  日记之三:
  今天我去豆子家看我妈,一不小心被豆子发现了,见了面就搂住人家不放,好话说了一箩筐,妹妹长妹妹短,亲热得让人生不起气。
  好吧,看在你是我未来的老姐份上,本小姐就姑且饶你一命。后来,她告诉我,说他们家来了个刘德华,拉着我就往楼上跑。
  天哪!不是做梦吧,真的是哎。我简直不敢相信,他就是我们在火车上遇到的那个靓仔,被豆子扒去钱包的那个。把我吓坏了,以为他是特意找来讨钱包的,脸刷地红了,连连摆手说:“不是我偷的,不是我。”
  那家伙看上去长得一副老实相,可也坏得很(肯定是豆子带坏的),故意问我偷什么,这不是明知故问吗?最可气的是,就连豆子也忘了这回事。难道偷个钱包就这样轻松?
  提起豆子我就一肚子气!整天无聊得要命,不是偷人家的钱包,就是泡靓仔。最没羞的是,她!她!她竟然叫小刘德华选,说:“我们俩你喜欢谁,叫谁当你女朋友。”简直把我们女孩的脸都丢尽了!!!!!女孩子是被男人追的老姐,不是叫人像选衣服那样选的,有没搞错。


  就是真叫我选(对不起,气晕了,说错了),就是真叫他选,我会同意当他女朋友?看他嬉皮笑脸的样子,一看就是豆子的翻版,而且保证不是盗版。
  幸亏那小子识相,脸一板说,选什么,又不是买衣服!看来这个人虽坏,也有可取之处。
  这一下可把豆子气晕了,拉着我就走,一路上嘟囔个没完,骂人家是老土,不识相;骂着骂着,她又不骂了,还给他打电话,约他去泡吧。真搞不懂豆子脑子里乱七八糟想些什么,说哭就哭,说笑就笑。
  日记之四:
  昨天约小刘德华去泡吧,他不给面子,约好又推掉,把豆子气得咬牙切齿,连叫要干掉他。真好玩。我觉得豆子有点在乎他。
  平时在家里,她是大小姐,就连我妈他爸也让她三分,可小刘德华不但不买账,还对她指手画脚。豆子也奇怪,偏偏不生他的气。还佩服地说,他还是个诗人哩。并且偷出他的诗集给我看。真看不出来,他外表稀里哗啦,内心却痴情得很,瞧他写的句子:
  “没有谁愿意当爱的乞丐/除非他的心已无法拯救”,“只因紫罗兰翩然而至/留下的却是回忆和忧伤”
  一会儿高傲得像青蛙王子,一会儿又柔情得一塌糊涂。
  听豆子说,以前在北京,他有个顶要好的女朋友,还是个歌手,后来不幸死了。真可怜。
  日记之五:
  我才不同情这个该死的小刘德华,本来我怕晚上泡吧回来太晚,耽误写日记,就提前写好,想不到人家在日记里表扬他,他却拐着弯骂人,说是要考IQ,问我手持弓箭走在小路上,前边过来一只鬼,后边拦住一匹狼,是射鬼还是射狼?我一说是“射狼”,他就故意读成“色狼”。幸好有豆子这个好姐妹,帮我骂得他要死。
  日记之六:
  都是叫那该死的家伙气的,一连几天我总是失眠。有时候迷迷糊糊睡着,又梦见他,一副坏小子的德行,非要给我算命,说他是“偷心贼”,命里注定要偷走我的心。真不害羞。难道他真的偷走我的心?不然我为什么总是想他。最可笑的是,今天我在巷子里走,看到一个人躲在门洞避雨,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张得大大的,像个傻瓜。我竟然以为是他。唉,难道我真的爱上他了。
  日记之七:
  不,不!我不可能爱上一个贼!!!要是他改好了呢?我不知道。
  日记之八:
  今天下午,我陪豆子去逛东门;在太阳广场,她看到一套男式西装,浅兰色,样式既高贵又洒脱,豆子站在它跟前发半天呆;我说,准备买给哪个男朋友,豆子不好意思地笑了,摆摆手说,算了算了。我突然发现,这件衣服要是穿在小刘德华身上,一定会帅得掉渣。
  日记之九:
  今天我有点幸福,今天我有点难过。早晨在19路车上,我竟然意外地发现了他;竟然发现他在偷偷地看我,而我竟然被他看到吃东西。哇,好难为情!
  豆子早就骂我,说我的吃相像个饿死鬼投胎,他还盯着人家看!!!!!
  临下车的时候,我假装不认得他,谁让你这时候遇到我?不过经过他身边时,我还是狠狠给他打了个招呼,搡了他一把,然后飞快地溜掉了。
  他这么早坐车去哪里?该不会去偷东西吧?为什么每个人长着同一样的手,却干不同的事?为什么非要偷别人的东西?为什么不能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获得?我要给他说,希望他做回一个堂堂正正的诗人,不要再干这些见不得光的事。
  日记之十:
  妈妈告诉我,说他昨天一大早去找我。他那么早坐车是为了找我吗?难怪昨天他的眼神不对,里面就像藏着一堆火。妈妈说,他可能爱上你了,在追你。我不相信,真要追的话,昨天我从车上跳下来,他就应该追,可他没有追呀?
  后来我问妈妈,人为什么偷东西,妈妈很伤心的样子,说讲给我听也不明白。我都二十岁了,是个成年人了,还有什么不明白!
  日记之十一:
  豆子这几天不知怎么了,总是跟着我,表面上看亲热得要命,又好像有什么事隐瞒着。她以前不是这样的。
  豆子问我个莫名其妙的问题,问我小刘德华追我的话,我会接受吗。我马上回答,除非他不做贼!豆子竟然高兴得什么似的,还当着我的面给他打电话。
  我想清楚了。两个人相爱是要结婚的,结了婚就要生小孩,我不能叫我的小孩知道,我的老公是个作贼的,一定不要!以后我也不会和豆子住在一起,叫小孩知道我的老姐是个贼,那多没面子!
  孩子的幸福是纯洁的,谁也没权利伤害他,伤害他是一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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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记之十二:
  爱是一种痛,不爱是一种更大的痛……
  日记的最后一篇,只有一句话,极端矛盾的一句话。她想说什么话,表达什么主题已不得而知。最意想不到的是,我在阿飘心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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