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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网络大亨-第1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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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上扯旗造的反,所以叫扯旗山。

要照于骏的说法,还不如叫扯淡山来得贴切。

“那要不去?”

吴妤今天算是赖上于骏的,非要拉着他去走一走。

南丫岛是香港的第三大岛屿,仅次于香港岛和大屿山,岛上仅有非机动车作为代步工具,整个岛屿的面积虽不大,但地势极为平坦,海滩也是香港相对而言保护得最好的。

上头满是为了逃离城市的繁华而生活着的艺术家、诗人,来自世界各地的旅行者不知有多少来到这里就停留了下来,开着酒吧和餐厅,闲暇之余吟诗作画,悠游林下,活得极为惬意。

吴妤这一说于骏倒是动心了,南丫岛离香港岛的距离也并不远,做三十分钟的渡轮就能到,不会耽搁晚上赶回来中环跟陶铸钧、晋婉婷吃晚饭。

“要我去可以……”于骏拖着个长音说,“但你得带泳衣,三点式的。”

“就知道你憋着坏,我才不带,上去你给我买。”吴妤拎着于骏的耳朵坏笑着说。

于骏看她起身就笑道:“买就买,但也不用这样赶着去吧?”

由于无法通车,要上南丫岛只能坐渡轮,于骏就让谢青开车送他和吴妤来到渡轮码头,买了票后,让谢青直接就将车放在附近的停车场。

“还有十多分钟,总看港剧里演的下渡轮时遇到什么人,有多年不见的,有的,总之,都抱着哭成一团,这里也是劝地吧?”吴妤直着脖子回忆印象中的嘲。

“那要不我抱着你大哭一场?”于骏笑道。

吴妤趴在他的耳边说:“告诉你一件事吧,雨朦知道我俩的关系了。”

一句话说得于骏像在冰冷的冬天被人拎了桶冰水从头淋到脚一样。

“她所有的都知道了?”

孙雨朦曾聊过一些,但瞧她那时的表情,像是还未完全的知晓,于骏这问得心里好不发虚。

“嗯,我告诉她的。”吴妤扶着栏杆,瞧着入海口,像在说着一件与己无干的事。

于骏一时无语,想想伸头一刀,缩头一刀,总是逃不过的,不过好像孙雨朦在这个问题上一向还算开明。

一阵汽笛响起,化解了于骏的尴尬。

“上船吧,到了岛上,瞧我怎么收拾你。”于骏搂着吴妤,在她腰上轻揉了一把。

第二百四十九章晋凯麒的报复

“前去停车的两名保镖还没回来,电话也不通,恐怕出事了。”谢青靠上来低声道。

“会不会是信号问题?”吴妤问道。

于骏摇头道:“他们的手机是到香港后重新买来配的,用的是香港的号码,不应该会出现信号上的问题,依你看最有可能是?”

“那两名保镖都是我在特种侦察连时带过的兵,格斗、搏击、情探等各方面都属于上游的兵,除非是有人蓄意为之,否则以他们的身手不大可能出事。”谢青肯定道。

他跟于骏日子久了,说话的习惯沾染上了许多,本来那有点木讷的性子更是改变不少,要还是一年前那在工地里做苦力的谢青,绝说不出“蓄意为之”这样的字眼。

“要真是这样的话,那极有可能是晋凯麒做的事了。”于骏琢磨道,“就不知他想做什么,拿保镖出气吗?那他这脾气小了些吧……”

“我们还是不要去南丫岛了,等一下船就回去吧?”吴妤说道。

她倒不是害怕,那样多的事都经历过来了,她只是担心于骏的安全。

“先打个电话给雨朦,看她那里怎么样?再问陶铸钧借些人去保护她们,”于骏安排完孙雨朦和秦雪的保障工作,才考虑到自己,“分配给她们的是六位保镖,停车场被晋凯麒放倒两个,这里还有谢青和朱东,不用怕。”

朱东是谢青的战友,当年在西南边镜剿察走私犯时,还受过三等功的嘉奖,只是在转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听闻谢青在云广做着保卫工作,才过来投靠,已经干了半年了,都是直接负责于骏的私人安全。

朱东身高比谢青稍矮些,但也足有一米八左右,身材也不像谢青一般的壮硕,而是修长的体型,但是搏击能力跟察情水平与谢青不相上下,近期已有意将他提为保卫科的副科长。

他这时站在船舷的另一头,穿着极具夏威夷风情的衬衫,下身穿的是条大马裤,一双塑料凉鞋,戴着墨镜跟棒球帽,背上背着个旅行背包,手里还拿着张香港的旅游地图,看着跟普通的游客没有两样。

于骏却是知道,他正在观察着渡轮上的乘客,只要一有异样,他就会靠过来。

听着吴妤说孙雨朦和秦雪没事,于骏才松了口气:“或许是晋凯麒瞧着雨朦那边的保镖太多,才未敢下手吧。”

能做于骏出行保镖的人,都是精英中的精英,这十人中八人来自特种兵部队的退役军人,两人是专业的保镖人员,有着丰富的保卫经验。

“,真要上岛的话,我建议尽量往人多的地方走。”谢青提出他的忠告。

“人少的地方岂不是更加安全?一个人都没有更安全。”于骏笑着开玩笑。

谢青一脸的无奈,上回在杭州发生那样的事,就让他把脸给丢净了,于成河为此还特意找他聊过,于骏真要出事的话,那找他麻烦的人可能排成一个主力连的了。

“好啦,尽量往人多的地方走,我就怕晋凯麒丧心病狂,找枪手来伏击我,那就死得冤枉了。”读过一次档,又在鬼门关走过两回,于骏对生死还算开得开。

“真要是职业枪手,他们靠过来,能感觉到他们身上的杀气。”谢青说道,“这还不要紧。”

“真有杀气?”吴妤睁大眼问道。

“不是气体,只是一种感觉,纯粹的感觉,在生死之间徘徊多了,你就能感觉得到。”于骏帮谢青解释道,“举个例吧,要是有人盯着你看,你会不会有感觉?”

吴妤点头道:“这样说就懂了,那里还有三个呢。”

于骏顺着她眼睛瞧着的地方看去,就见船角里站着三个染着黄毛的古惑仔,年纪差不多都是十三四岁左右,耳朵上穿着耳洞,脖项跟胸口上纹着文身,远看像是蛤蟆近看不知是像盘龙还是盘蛇,身上穿的是最简单的T恤,下身那马裤模样的牛仔裤被剪得这里一个洞那里一个洞,脚上穿的是最常见的蓝色人字拖。

三个古惑仔看见吴妤在瞧自己,都挺直了胸,有个还弯臂鼓起二头肌用力的拍打着,像是在嘲笑于骏是个小白脸。

这倒惹得吴妤掩嘴而笑,那三人立时来了精神,像是得到吴妤的鼓励一样,却不知吴妤是在取笑他们出乖卖丑。

“就这样吧,谢青。”于骏拍着谢青的胳膊,说道。

谢青只得点头,走到距离两人两三米远的地方,欣赏起四面的风景。

虽只是岛和岛之间的穿行,但对于只在大风江里做过游船的吴妤而言,这却是难得的享受,她拿着傻瓜相机噼里啪啦不停的拍着,片刻后一卷胶卷就拍完了。

“你觉得我像小白脸吗?”于骏摸着自己的脸皮在问。

吴妤瞧着被这个夏天晒得有些古铜色的于骏,抿嘴忍笑道:“小白脸不好吗?你不都说富婆都爱包小白脸吗?你以后要是没钱了,找个富婆自我推销,那不是也不愁吃喝吗?”

于骏绷着脸道:“这样诅咒上司,你就不怕被上司惩罚吗?”

吴妤听他说出惩罚两个字,这是她跟于骏在床第之间的秘语,脸刷的一下就红了,抬起手用力拍在于骏的后脑上。

“我以为你这毛病改了呢。”于骏疼得就扶着船弦用力的跺脚。

“让你长长记忆,别乱说话。”吴妤脸上情不自禁的露出醉人的笑容。

“被你这一拍,有点怀念起去年在恒风苑别墅里的日子了。”于骏搓着头皮说道。

吴妤嗯了声,想起当初住在别墅里的五朵金花,如今各奔东西,特别是闵柔都被于骏使唤着去了美国,想要见上一面,可就难了。

临去上海前,听季维说新鼎泰有意在云广抽一批骨干去上海,机会难得,虽是新人,但季维还是报了名,想必有于骏的关系在,她被选中的机会还是极大吧。

倪冰虽在云广,但有个新闻专线频道,收到报料就会派出记者前去挖掘新闻,倪冰被调到了那个板块,每日都是忙个不停,全国各地的跑。

丁芹在上海做王冰的秘书,但前几天去上海的时候,恰好丁芹请了假回老家,反倒是没遇上了。

“对了,你和小维是不是有什么?”不提还罢,一提吴妤就想起季维那时被于骏瞧了身子的事了,那事可透着玄虚,要按于骏的性子,那多半还有下文。

“没,真没,天大的冤枉啊,阿妤,我跟秦雪都没什么,还能跟季维姐有什么?就算住在同一个屋檐下,合唱同一首歌,那也只勾搭上你不是吗?”于骏一副窦娥他儿子的表情。

“什么勾搭说得那么难听。”吴妤想想也不大可能,季维那样害羞的女孩,真要有什么,早就心都跳到身体外了,但她还是抓住了于骏的语病,“你跟秦雪也没什么?”

于骏瞧着吴妤那虎视眈眈的大眼睛,咳嗽道:“真没什么。”

“你别骗我,心理学上说一个人要说谎往往就会先咳嗽。”吴妤盯着他道。

“我这是老痰,”于骏强辩了句就说,“你不是中文系的吗?怎么学心理学?”

“云师大教育专业的学生都得学心理学,想做好老师不把握好学生心理可做不好,你也算是我的学生呢。”吴妤说着板着脸道,“快,如实交代。”

“我和秦雪嘛,还没发展到最后一步。”于骏拗不过她,就坦荡荡的说道。

吴妤先是一怔,然后小声问道:“她**挺小的吧?”

女人的观察角度真是让人无语,于骏笑道:“原来更小,现在还是揉多了看涨了。”

吴妤拧把了于骏的耳朵下:“你就是个大色狼。”

“那你还不是喜欢我这大色狼吗?还我下面这个狼尾巴。”于骏邪邪的笑着将她搂在怀中,惹得满船的人都眼红了。

广播里传来船就要达榕树湾,说话的人用的是粤语和英语两种语言,由于旅游的内地人还不多,普通话的广播还要过几年才能享受。

而到那时香港人都开始争先恐后的学习普通话了,鄙视内地人的观念也是那时候开始扭转的,那是随着口岸的开放,内地游客大笔来香港消费购物,在香港人的眼中内地人全成了财神爷,来香港工作的内地人也,谁还敢一口一个大陆崽,那不是找不自在吗?

下了船,于骏就揽着吴妤边走边逛,上岛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空气特清新,差不多能赶上静亭山顶的味道,但比那里更多一些的就是海风。

仰头吹着阵阵的海风,漫步在这南丫岛上,实在让人有种放轻松的感觉。

“那里有家泳装店,先给你买了泳装再说,省得你事后反悔。”于骏推着吴妤就往那家叫三叶虫的小店走去。

站在店门口的是个眼珠子上了颜料的男孩,铁定不是中国人,年纪瞧着也不大,但身高挺高,快有一米九了,杵那跟个晾衣棍一样。

“随便看。”那男孩张口就是纯属无比的粤语,倒让于骏愣了下,看吴妤在挑泳衣,里面还有服务小姐,他就坐下跟男孩聊了起来,最近他特喜欢跟外国人扯闲篇。

第二百五十章换上泳装的吴妤

(封推期间,三更)

男孩是这家店的店主,英文名叫吉米,中文名叫吉利,听着跟个古代地主家的小厮一样。吉利仅是瞧着面嫩,年纪快有二十五了,并不能算是纯正的外国人,他的奶奶是中国人,出生在澳大利亚大堡礁,自型对中国文化感兴趣。

吉利五岁时随父亲去了西雅图,八岁又跑到吉隆坡,十三岁还在阿拉斯加住过一段时间,十六岁在里斯本过的圣诞节,十八岁高中毕业后就跑来中国,整一个颠沛流离的成长史。

“在中国住过许多地方,云广我也去过。”吉利的普通话说得比香港人好,带着河南口音,他住得最久的地方是洛阳,但听于骏提起云广,他还是能接话,“风景很美,但我喜欢海。”

这就没辙了,总不成把柳水、蓝江、北海这些地方都在地图上抹掉吧,直接让云广靠海。

“在南丫岛住下,开个小铺子,打算过两年再去内地。”吉利开了两罐破,他一罐,于骏一罐。

“还想再去?”于骏喝了口,感觉味道不对劲,发现不是燕京。

“中国太大了,就算花一辈子的时间也看不完。”吉利感叹道。

“要论地盘的话,美国好像和中国差不多吧?你在美国待过,美国看完了吗?”于骏问道。

“美国没啥看头,到处都差不多,文化差异性不大,你走到东海岸的迈阿密和西海岸的洛杉矶,就会发现除了人的肤色不一样之外,连空气都差不多。”吉利打了个酒嗝说道。

这是新鲜说法,于骏深表赞同:“美国是外来文化当家作主,真要说到文化,这***美国才多少年历史,能比得上咱们五千年文化的博大精深吗?”

吉利嘿笑道:“别说文化了,中国的女孩我都瞧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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