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耽美 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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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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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鲁倒是隐约能猜到孙志新的羞窘,轻声笑了两声:“你脸皮还是这么薄。”
  我去,能跟你比么?厚得跟城墙转角似的,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做。
  孙志新更觉不好意思,闭着眼不太好意思去看纳鲁,嘴里道:“放开我,让我起来。”
  说着这话,心里贪恋着纳鲁怀里的温暖,话从嘴里出来就有了半推半就的味道。
  纳鲁心思虽然不细腻,但对孙志新的感受却是极其敏感,嘴里呵呵笑着将孙志新抱得更紧了些,道:“不是不想和你亲热,一看到你,我天天都想要你。只是你连着两天烧那个……瓷器,一直都没有睡,身体实在累得厉害,所以我一直忍着呢,怕弄伤你。”
  “谁……谁弄伤谁?”孙志新更觉羞怒。尼玛滴!啥意思?为毛受伤的就一定是他?上次纳鲁得逞是自己心软。再说了,这事应该算是熟练工种吧?老是弄伤人,技术就不能有提升?老祖宗虽然确实说过先苦后甜是做人的好办法,但没必要事事都先苦后甜,比如这件事,一直都甜难道不行?另外自己和纳鲁也做不出人来,没那功能的不是……
  脑里子下意识的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感觉到纳鲁揽着自己的头,把它转过去朝向他。
  随即纳鲁滚烫的嘴唇就盖了上来,温柔而不带欲望的在自己唇上轻轻了吻了一下。
  只吻了一下纳鲁就移开了嘴唇,紧跟着眼皮上一热,纳鲁又吻了一下自己的眼。
  两下轻吻,一记在唇上,一记在眼上,都轻得如同蝴蝶的翅膀扇过。没有炽热得仿佛要把人烧成灰烬的狂野欲望,只是最简单的呵护温存,有点像爱情一样的东西便像溪水一样潺潺的流进心底,醉了人。
  被这样轻吻着呵护在怀的感觉实在太好,孙志新只觉自己像化成一团软一般,竟想一直这样赖在他怀里不想起来。
  闭上眼就是不想睁开,直到感觉到纳鲁将自己搂在怀里紧了紧,孙志新才睁开眼。
  一眼开眼,就对上纳鲁深棕色的眼睛,它们在突明突暗的火光幽深得像深潭。那人正专注的看着自己,眼底一片柔情密意,全掩在浓密的眼睫毛下。
  孙志新曾经以为男人的眼睫毛如果又浓又卷曲的话会显得很娘娘腔。但这样近距离看纳鲁的时候他知道自己错了,有着突出眉骨的纳鲁,浓密而卷曲的长睫毛一半隐在眼眶的阴影里,一半露在火力中轻轻颤动的时候,一时之间只让孙志新联想到雄鸟那美丽的尾羽。原来——男人长了这样的长睫长也竟是这样的好看!
  它丝毫不会损伤纳鲁的男性魅力,只会让他的眼睛看起来内容更丰富。每当他眨一次眼睛,那些睫毛就会扇动起来,像是挠在心底,痒痒的,让人直想去吻他的眼睛。
  等到移开嘴唇的时候,孙志新才惊觉自己竟真的这么做了。他伸嘴去吻了纳鲁的眼帘,而且发现感觉出奇的好。
  孙志新这个不假思索的发自本能的举动显然让纳鲁很是受用,他开始飞快的眨眼,嘴唇弯出一个愉快的弧度,连眼底都带上了愉快的笑意。
  将孙志新的头又拉过来一点,在他鼻尖上亲了一下。未了觉得不够,又在他脸上亲了一下。
  孙志新低声笑了,道:“别像接吻鱼一样,啃来啃去没个消停。”
  “你亲我了。我当然要亲回来。”纳鲁呵呵的笑,浑厚的声音在胸腔里共鸣着,果真像极了马伊纳尔迪手里的大提琴,琴声优美而厚实,热烈而婉转回味。
  说罢,又在孙志新额头上亲了一下,用手揉着孙志新的脑袋瓜子,道:“再睡会儿。连着两天没睡,脸都小了一圈,我看着心里就难过。”
  “嗯。”孙志新安静下来,任由纳鲁曲起膝盖伸进自己的两腿之间,霸道的夹缠上来。
  两具构造一样的身体紧密的贴在一起,感觉还是有些怪异和不适应,可气氛却是极好的。孙志新便想:好吧,总有一天自己会习惯。
  孙志新实在睡饱了睡不着,又不想去打挠纳鲁睡觉,族里的猎人们有多辛苦他可是清楚得很。所以他便一直睁着眼看纳鲁睡觉,有些有趣的发现纳鲁平静睡着的样子有些像个大孩子,他整个脸上粗犷的线条全都放软了下来,微微透着平时没有模样,像是打了壳的蚌,露出里面真正柔嫩美好的部份。
  大约只有对着亲近的人,这个英勇擅猎的男人才会露出自己没有防备的姿态来。明白了这点孙志新心里就更加柔软,下意识觉得假如真有一天危险迫近纳鲁的时候,大约自己会主动化成他的壳,去保护也许并不需要自己保护的他。
  爱一个人就是会本能的去为他做一切事吧?
  孙志新模模糊糊想着,很确定自己就是喜欢上了一个男人——那家伙有个奇怪的名字,纳鲁。
  过了会儿,纳鲁似乎突有所觉,又睁开了眼睛:“你一直在看我?”
  “嗯。”孙志新诚实的道:“你真好看!让我想到驾着太阳战车的神坻。”
  纳鲁又开始乐呵:“没你好看。你的眼睛最美,像星星。昨天你一直认真的盯着火的时候,那双眼睛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东西。如果换个时间,我一定冲上去疯狂的亲你。然后把你按到地上,干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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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大约是孙志新听到过的最粗鲁而又最直接的情话,那露骨的情意让孙志新都忍不住脸红。
  于是现代男遇到史前男的时候居然词穷了,面色涨红着瞪着纳鲁,竟然找不到话说。
  孙志新脸红的模样终于让纳鲁忍耐不住,拉着孙志新的手探到自己腿间,热情而亲密的道:“摸摸,它想你了。”
  尼玛!
  孙志新完败,被烫了一样似的缩回手,羞窘成怒的道:“老实的睡你的!我去看看泰格的伤。”
    作者有话要说:
  小剧场:
  纳鲁:“来,摸一下。”
  孙志新:“摸哪里?”
  纳鲁:“随便哪里,如果摸那里——嘿嘿,当然最好。”
  孙志新:“多少钱摸一下?”
  纳鲁:“要花钱?!”
  孙志新:“当然。”
  纳鲁:“陶锅都给你了,那可是家里最值钱的家当。”
  孙志新:“谁要那破玩意儿?没钱不摸。”
  纳鲁:“那你我摸你吧!我不要你给钱。”
  孙志新:“……”
87、生病的泰格 01 。。。
  孙志新本以为纳鲁会像往常一样吃味的反对,结果他没有。听到孙志新这话时纳鲁怔了怔,缩回手去枕到自己头下,认真的看着孙志新。
  “看什么?”孙志新问。
  纳鲁叹了口气,道:“去看看也好。我今天白天打猎的时候看他就不对劲,他受伤的那只手臂没有办法使力。而且我看他整个精神也不太好,我担心他生病了。你懂得比我们多,正好去看看他有没有事。”
  停了停,脸上的神色很不甘,却诚实的道:“他是为你才受的伤,他救你的时候没有半点的犹豫,连我的反应都没有他快。泰格这人……我不得不服。在猎人的部族,我们会把仇人的头颅砍下来,同时也会把恩人的面貌永远记在心底。以牙还牙,以眼以眼;有恩报恩,有一偿十。泰格很好,就算是我都得感激他伸出手的援手,你更应该是。”
  又停了停,脸上的表情更不甘,嘴里说的却是:“小新,你是我的吉玛,你应该是个不一样的伟男子。我不能不让你去。”
  孙志新大奇:“咦?今天你不吃醋?”
  “什么是醋?吃醋又是什么?”
  孙志新向纳鲁解释着什么是醋,什么是醋,连吃醋的典故都换了时空和人名给纳鲁说了一遍。
  纳鲁便恍然:“哦,吃醋就是情人之间的嫉妒。我有吗?我没有你说得那么小心眼。”
  你没有,你只有处处看泰格不顺眼,针锋相对的阵仗发展到连发筷子先发谁都要争一下……
  孙志新撇着嘴角,似笑非看的看着的纳鲁。
  至于纳鲁,会觉得不好意思吗?会……才怪!


  见纳鲁那双犬科动物一样的眼瞳一直盯着自己,非得要孙志新说出个所以然来。孙志新不禁莞尔,伸手在纳鲁光裸的屁股上拍了一记,笑道:“是,我的猎人部族族长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怎么会吃醋呢?”
  纳鲁没听出这句话不是好话,还真以为孙志新在夸自己,便咧嘴笑了。笑容有点憨,嘴巴更是咧得老大,看上去挺傻气的。那长长的浓密的睫毛颤动起来,半遮半掩的露出下面褐瞳里快乐的眼光,勾得孙志新又想去吻他。
  最终孙志新还是没忍住,伸嘴在他眼帘上轻轻吻了一下,道:“再睡会儿吧。我的族长是个心胸宽广的伟男子呢!我当然也要学习他才能配得上他。呵呵,我去看看泰格的伤,回头给你们做早饭。”
  纳鲁眼光柔柔的嗯了一声,扯下孙志新的头在他嘴上印了一下,放开了孙志新。眼睛却是不肯闭上,一直看着孙志新起身,穿起小皮裙,眼光贪恋的在孙志新身上流连。
  史前流氓……
  孙志新低声嘟咙着,有着窘,又有些窃喜——无论是谁,被自己的情人用这样看再多也看不够的眼神看着,心里也是美的。唔……尽管心里认为自己这样的男人身体没什么看头,不过纳鲁的眼光还是满足了孙志新的虚荣心。
  出帐蓬那一刹那,孙志新听到纳鲁在背后轻声问:“小新,我和泰格……”
  孙志新茫然不解的回头,却见纳鲁冲自己笑得灿烂,只是眼光隐在浓密的睫毛下看不大清楚,刚才那没清的半句像是错听一般。耳边又听得纳鲁笑道:“我醒了要吃好的。康老婆的手艺还是不能和你比。”
  只道是自己听岔了,孙志新便冲纳鲁露出个更加阳光灿烂的大大的笑容:“好!”
  …
  …
  出了帐蓬,看到整个营地里笼罩着一片睡意,除了几个帐蓬里还有微弱的火光,绝大多数帐蓬的火都因为燃烧了一整夜后而逐渐熄灭,像人一样在这个时分睡得死沉。
  深秋的天空里除了一片繁星,其它的位置依然一片漆黑,没有黎明来临的迹象。这就意味着时间离冬天越来越近,白天开始变短,夜晚变得更加的漫长。气温也更低了,虽然说不上冷,可身上已经感觉得到空气里的凉意,预示着冬天已经在不远的地方徘徊,将在不久的时间降临大地。
  孙志新深深呼吸了一口天亮前的清冷空气,只觉得精神大振,久违了老长时间的神清气爽的感觉又重新找了回来。
  深呼吸了几下,转身向着泰格的帐蓬走去。
  他的帐蓬离得并不远,几步到了。
  孙志新停在帐蓬边上时听到了泰格微微发出几声细小的声音,像是呻吟,又像是梦呓,总之给人的感觉睡得不太好。
  不是吧?那个强壮的家伙真的生病了?孙志新心里一紧,下意识凝神细听,那声音又没了,只能听到泰格粗重的呼吸声,给人的感觉不太好。
  心里更觉不妥,一抬手就掀开了帘子迈步进去。
  泰格的帐蓬孙志新还是头一次进来,一跨脚走进去就感觉到了那股孤寂的味道。
  的是,孤独,寂寞,组合到一起就是孤寂。
  那帐蓬空荡荡的,除了一张用来铺垫的熊皮和一张用来盖的看不出来是什么野兽的皮外,整个帐蓬一无所有,空荡得让人吃惊。
  无论以前孙志新睡纳鲁的帐蓬,还是后来有了自己的帐蓬,甚至包括他去别人的帐蓬里看到的,都与泰格的不同。这与是不是外来户无关,人会本能的把自己居住休息的地方打理得温馨宜居,而泰格显然不会。其实纳鲁也不会,但纳鲁有布库,有奥格,就算没有自己的时候也有这两个家伙在身边环绕,他们留下的痕迹驱除了帐蓬里的孤寂味道,就算是布库调皮扯坏帐蓬留下的口子都能起到这个作用——留下人类生活的痕迹,让帐蓬不只是帐蓬,它另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就叫做,家。
  而泰格这里什么都没有,没有用具,没有餐具 ,甚至找不到人在这里生活的痕迹。如果不是他自己正睡在帐蓬的一侧,别一侧摆着他的石刀、石斧和吹箭筒,孙志新会认为自己看到了一个人去屋空的帐蓬。又或者说,他的帐蓬只是帐蓬,仅仅只是帐蓬,不是家。家是留存了感情的地方,帐蓬仅仅只是拿来居住,这让它们有着天与地之间的区别。
  突然就有些明白为什么这货总爱赖在自己的帐蓬里,把喝自己泡的菊花茶当成了一种爱好。孙志新下意识想起泰格有一天说过,那茶虽然味道怪怪的,不过有家的味道。他不喜欢菊花的味道,可他喜欢喝它的感觉,所以他爱喝。
  心里便不由得一悸,下意识往地上躺着的人看去。
  印象里这人的警觉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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