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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无选择-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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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看着他。

“天哪。”

“不要让我参与暴力活动。”

“谁也不会受到伤害的。”

“那你说莫妮卡·塞德曼呢?”

“我们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莉迪亚摇摇头。“还有那个妹妹,她叫什么来着,斯泰西·塞德曼吧?”

巴卡德张开嘴巴,好像要反驳一样。之后垂下脑袋。她知道他准备说什么。斯泰西·塞德曼以前是个瘾君子。他把斯泰西说成什么都可以——废物,危险分子,快要死的人等等,诸如此类。巴卡德这种人需要借口。在他的意识里,他不是在贩卖婴儿。他竟然认为自己是在帮助他人。如果他从中赚了钱——大笔的钱,而违犯了法律的话,那好,他的生活的改善是冒了巨大的风险的。难道就不应该好好补偿一下吗?

但是莉迪亚既没有兴趣深人他的内心世界,也不能从中得到安慰。她在车里数了数钱。她受雇于他。她拿走100万美元,巴卡德得到另外100万。她把自己和赫什的那份扛到肩上,下车了。史蒂文·巴卡德怔怔地盯着前方。钱他是不会拒绝的。他也没有把她叫回来说他想就此洗手不干。100万美元就放在他旁边的坐位上。巴卡德要的就是钱。现在他一家人在阿尔派恩有一栋大房子。几个孩子要上私立学校。因此,不会,巴卡德是不会打退堂鼓的。他盯着前面,把车驶上车道。

他走后,莉迪亚用手机的双频道通讯模式跟佩维尔联系上了。佩维尔正藏在街区前面的灌木丛里。他还是穿着法兰绒衬衫,步履蹒跚。一口烂牙由于长期吸烟和缺乏保养而龌龊不堪。鼻子由于经常打架斗殴而被揍扁了。他是个来自巴尔干的粗人。一生中阅历颇丰。尽管如此,那也不管用。当一个人对即将发生的事浑然不觉时,那就意味着大难就要临头了。

“你,”他说,嘴里蹦出了这个词。“你没有告诉我。”

佩维尔说得不错。她没有告诉他。换句话说,他一直被蒙在鼓里。他只会零星地说几句英语,这就是他成了本案的最佳掩护人的原因。两年前,他带着个孕妇远涉重洋从科索沃来到美国。在第一次赎金秘密交易中,佩维尔得到了明确的指示。他被告知等着一辆车驶进停车场后,他靠近汽车,一句话也不要说,从那个男人手里接过一个包,钻进面包车。噢,为了把水搅浑,他们让佩维尔把手机凑到嘴边,假装在打电话。

就是这么回事。

佩维尔不知道马克·塞德曼是何许人。他不知道包里是什么东西,不知道绑架案,不知道赎金,一无所知。他没有戴手套——美国的档案库里没有他的指纹——他也没带身份证。

他们给了他2000美元,把他打发回科索沃了。根据塞德曼相当准确的描述,警方散发了一个不可能找到的男人素描像。等他们决定再搞一次赎金交易时,佩维尔成了天然的人选。这次为了防止塞德曼反抗,他还是穿着上次的那套行头,看上去一模一样,耍弄一下塞德曼。

另外,佩维尔是个现实主义者。他会调整自己。他在科索沃干着贩卖妇女的勾当。尽管巴卡德没有想出开发利用那些女人的方法,但那地方打着脱衣舞夜总会的幌子逼良为娼,对妇女的需求量很大。佩维尔适应形势的变化,该干什么他就干什么。虽然他对莉迪亚有些敌视,但她一旦把那沓钞票增加到5000美元时,他就不做声了。他就是吃打架这口饭的,问题只是打架的方式。

她递给佩维尔一枝枪。他会用枪。

佩维尔在车道附近准备就绪,使他的双向无线电频道处于待机状态。莉迪亚用手机通知赫什说他们巳准备妥当。15分钟后,赫什开车经过他们身边。他把跟踪装置扔出车窗。莉迪亚接住了,给了他一个飞吻。赫什继续向前开。莉迪亚带着跟踪装置进了后院。她掏出枪等着。

夜间的气息开始变淡,早晨的清新气息越来越浓。兴奋感刺激得她血脉贲张。她知道赫什就在不远处。他想参与进来,但这是她的事。大街上静悄悄的,现在是凌晨4点。

五分钟后,她听到汽车停下来了。

三十二

这地方很不对劲。

道路开始变得很熟悉,我几乎没有认出来。我处于一种兴奋的紧张状态中,简直全然不觉肋骨的疼痛。雷切尔埋头于她的掌上定位仪。她用一根小棒不断点击着显示屏,脑袋左歪右扭,不时地变换着角度。她的手在后座上四处摸索着,找到了齐亚的公路交通图。雷切尔把弗莱尔牌钢笔的笔帽咬在嘴里,在交通图上到处标标点点,我猜她是想描出一幅路线图。她这样做也许只是在磨蹭时间而已,因此我对她必须做的事是不会乱打听的。

我温柔地叫了声她的名字。她瞥了我一眼,目光又盯着显示屏。

“来这之前关于那张CDROM的事你知道吗?”

“不知道。”

“有你在我上班的那家医院前面的照片。”

“这事你说过了。”

她又点击着显示屏。

“那些照片是真的吗?”我问。

“什么真不真的?”

“我是说,它们是数字合成的呢,还是你两年前真到过我办公室前面?”

雷切尔一直低着头,但是我眼角的余光还是看到她的肩膀突然垂下。“向右转,”她说。“就在这上面。”

现在我们上了格伦大道。道路变得越来越陡,我高中时的母校就在左上方。四年前他们把整个学校粉刷一新,新建了一个举重房、一个游泳池,增建了一个体操馆。他们故意把正面磨了一遍,种上常春藤,使之看上去古色古香的。给人一种大学的氛围,提醒卡塞尔顿的年轻人身上所肩负的期望。

“雷切尔?”

“照片是真的,马克。”

我点点头,不知道是为什么。也许是在给自己一些缓冲的时间。现在我正一步步地踏进一个糟糕的境地。知道,就在我希望使这个世界走上正轨的时候,最终的答案将改变一切,使一切都变得面目全非,乱七八糟。“我想你得给我个说法,”我说。

“会给你的。”她盯着显示屏,头抬也不抬。“不过不是现在。”“不,就现在。”

“我们得专心干好眼前这件事。”

“不要拿这些废话搪塞我。我们已经到了这地方。我能同时应付两件事。”

“也许吧,”她轻柔地说,“可我不能。”

“雷切尔,你到医院前面干什么?”

“嘘。”

“嘘什么?”

我们正接近卡塞尔顿大街的交通灯。因为时问关系,红灯和黄灯都在一闪一闪的。我皱皱眉,转向她。“走哪条路?”

“右面。”

我狠狠心。“我不明白。”

“车又停了。”

“什么地方?”

“除非是我看错了,”雷切尔说,最后她抬起头,迎住我的目光。“他们在你家里。”

我开车向右转,不必再让雷切尔指导我了。她的眼睛一直盯着显示屏。现在离目标不到一英里了。我出生那天,父母就是沿着这条路去医院的。从那时起,我说不清这条路走过多少次了。虽然这个想法怪异,不过想到哪里就算哪里吧。

我在门罗家向右转。我父母的房子就在左边。除了楼下的灯,其余的都熄了。我们给楼下那盏灯安了个定时器,让它每天从晚上7时亮到次日清晨5时。我曾经换了个耐用的节能灯泡,看上去就像个软软的冰淇淋蛋筒。母亲逢人就吹嘘说它如何经久耐用。她不知从什么地方了解到,一直开着收音机也是一个驱贼逐盗的妙着。她就总是把一台老式的自动/手动式收音机调到谈话节目。问题是收音机的声音使她彻夜难眠,所以现在母亲只好把音量调得很低,盗贼们只有把耳朵贴到收音机上才会被吓跑。

我就要转向我家门前的那条达比街,这时雷切尔说:“慢点。”

“他们出动了?”

“没有,信号还是从你家里发出来。”

我向街区上面看了看,心里开始盘算起来。“他们不是直接开过来的。”

她点点头,“我知道了。”

“大概是他们发现了你的Q型电子自动记录器,”我说。

“眼下我也是这么寻思的。”

汽车一点一点地向前挪动。现在我们到了西特伦家的前面,再过两户就是我家了。没有一家亮着灯——甚至一盏定时灯也没有。雷切尔紧紧咬着下嘴唇。我们现在到了卡迪森家,靠近我家的车道了。这种情形正是人们所描绘的那种“过于平静”,好像整个世界都凝固了一样,好像所闻所见的东西,甚至活生生的东西,都在千方百计地不做声。

“这肯定是有意安排的,”她说。

我正要开门问她我们该怎么办——倒车,停下,下车,报警求助?——这时第一颗子弹打碎了前面的挡风玻璃。晬玻璃溅到我的脸上。我听到一声短促的尖叫。我埋下脑袋,举起前臂,向下看去,鲜血映人我的眼帘。

“雷切尔!”

第二颗子弹擦着我的头皮上方尖啸而过,我觉得就在头发里。子弹打在我的坐位上,发出一声柔软的撞击声。本能再次占据上风,不过这次是有目的的,有了方向。我一踩油门,汽车箭一般地向前窜去。

人的大脑是个令人叹为观止的仪器,是任何电脑都不能模仿的。它能在几百分之一秒内经历数以百万计的刺激。我估计现在就是那种情形。我趴在驾驶坐位上。有人正在向我开枪。我的大脑的本意是想逃之夭夭,但是在做一连串动作的时候我意识到可能还有更好的选择。

这一思维过程花了——只是粗略的估计——不到十分之一秒的时间。我的脚踏在加速器上。轮胎吱吱嘎嘎地响着。我琢磨着我的家,里面熟悉的布局和子弹飞来的方向。是的,我知道枪声是怎么响起来的。也许惊慌加速了大脑运转,我不知道,但我意识到如果我是枪手,如果我守候在这里等着不断逼近的汽车,我会藏在那三簇灌木丛后,它们把我家与邻居克里斯蒂家分隔开来。这些灌木丛茂密高大,正好在车道旁边。如果我们开进车道回家,嘭,你可以从汽车的客座一侧把我们的脑袋打开花。当我犹豫不决时,当那个枪手看出我们可能倒车时,他尽管此时并非处于最佳射击位置,还是可以从前面开枪要了我们的命。

因此,我抬头看了看,转动着车轮,汽车对准灌木丛撞了过去。

第三颗子弹出膛了。打在了什么金属上,可能是汽车散热器的前栅上,发出喀——嘭的响声。我偷偷瞄了一眼雷切尔,看看她怎么样了:她的头垂着,一只手捂住脑袋的一侧,鲜血从指缝里浸出来。我的心为之一沉,但脚还是踏在踏板上。我的头前后左右乱晃着,好像这样可以使枪手瞄不准目标。

我的汽车前灯把那片灌木丛照得一片雪亮。

我看到了法兰绒。

我不知是怎么了。我以前说过理智是条细绳,而我的已经绷断了。在那种情况下,我变得平静。而这次,我的体内交织着愤怒与恐惧,我把油门踩得更狠了,几乎要踩掉车底。我听到一声鬼哭狼嚎般的惊叫,那个穿法兰绒的男人试图蹦到右面。

但我早有所料。

我转过方向盘对准他,好像我们在玩碰碰车似的。一下子撞了过去,随着一声沉闷的重击,我听到一声尖叫。灌木被卷进了汽车保险杠。我四下寻找那个穿法兰绒的男人。踪影皆无。我把手放到车门把手上,打算开门去追他,这时雷切尔说,:“不要!”

我住手了。她还活着。

她伸出手来,把车倒回去。“回去!”

我言听计从。我不知道我都想了些什么。那个男人带着武器,而我手无寸铁。尽管把他撞了,但我搞不清他是死了,伤了,还是怎么了。

我在倒车,这时我留意到黑暗的郊区街道现在灯火通明。在达比大街上,枪声和车轮的吱嘎声可不是一般的噪音。人们都被惊醒了,开了灯,并拨通911电话。

雷切尔坐起来。我心里顿时为之一宽。她一只手拿着把枪,另一手还在捂着伤口。“打中我耳朵了,”她说,我的思维再次以非常滑稽的方式运转起来,我已经在筹划如何修补她的伤口。

“那边!”她大声喊着。

我转过去。那个穿法兰绒的男人正一瘸一拐地沿着车道行走。调转方向盘,把车灯对准他的方向。他消失在后面了,我看着雷切尔。

“倒车,”她说。“不能肯定就他一个人。”

我按她的话办了。“那现在干什么?”

雷切尔掏出枪,没有捂伤口的那只手放在车门把手上。“你在这儿。”

“你疯啦?”

“你不断加大油门,向前稍挪一点点。让他们认为我们还在车里。我偷偷地摸过去。”

我还没来得及提出异议,她就动身了,如离弦之箭一样冲了出去,身体一侧的鲜血还在流淌不止。我按照她的指示,加大油门,给人一种抛锚的感觉,换前进挡,向前动一动,换倒车挡,向后退一退。

几秒钟后,雷切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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