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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情我塑-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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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面写着:“梅森,你这个缺德到顶的混蛋!你这头像公羊一般淫荡的冷血动物!我再也不想见到你!”一定是难以遏制的愤怒使丽馨的手强烈地颤抖,因而写出的他的名字——“梅森”这两个字看上去显得极为夸张扭曲。

  梅森看着被圆珠笔戳破了的纸条禁不住笑了。从严格的意义上讲,那不能称之为笑,只不过是构成笑的面部肌肉在那一瞬间无意识地拚凑到了一起而已。

  丽馨对梅森了得的床上功夫特别着迷,每次她在完事之后总会这样满足地评价他说:“你呀!干这事儿时整个儿就像畜生似的!”然后梅森便总要余兴未尽地追问她我究竟像哪种畜生,于是她便会一本正经地告诉他:“像公羊!”

  在丽馨的眼里,公羊是淫荡的象征,也是她所能知的最为下流的形象比喻。梅森感觉着丽馨这样评价他有失公允,说他是冷血动物他着实觉得有些委屈,他觉得他对她还是不错的。事实上,不仅仅是不错。

  这一次,丽馨认定掌握了梅森对她不忠的确凿证据:几根长而卷曲的头发用透明胶带粘在纸条上角的醒目处。就是这几根长发导致了他们关系的彻底破裂。

  面对这似乎无可辩驳的铁证,梅森实在是无话可说。

  有好长一段时间梅森望着手里的纸条发怔,脑袋里一片空白。自从方慧重新出现在他的生活中以后,他便隐隐约约地预感到会有这么一天的,但他绝没有想到他们两人的关系会是以这样一种方式来结束,这种方式未免多少令他有些自责与沮丧。

  方慧重新回到了梅森的生活中,他原以为并不意味着他和方慧的关系就将会如何如何了,就像是在春天时树梢上萌发的绿芽,长大,最终长成一片成熟的叶子,最后秋天到来了,叶子开始变黄,再最后,叶子坠落了,徐徐地飘了下来,没入了泥土。但事与愿违,某些东西改变了梅森的初衷,使他原以为既定的生活模式发生了变化。就像现在,他这片并没有泛黄的叶子(实际上还算是茵绿呢)被一股突如其来的遒劲的风(但不是秋风)猛烈地撕扯了下来,然后身不由己地随着那风飘啊飘啊,把那棵大树远远地抛在了后面。

  就这样,梅森把自己给飘丢了。

  头发,千真万确是方慧的。方慧是在那天喝多了酒后跟梅森到了他的房间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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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慧是雄达集团公司负责CI设计的经理,他们是在雄达公司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邂逅重逢的。

  这种重逢到底意味着什么呢?是对一段伤心往事的衔接?可是这种具有结束语似的衔接有什么意义呢?梅森事后曾多次反省这个问题。

  实际上,不管出现与否,梅森的生活轨迹趋向是早已经确定了的,只是由于方慧的出现这趋势开始了加速而已。结果也是这样的,方慧远离了梅森,甚至远离了这片土地。梅森无从透过记忆中的方慧的背影探视她的前路的苍茫。这使梅森感到痛苦,因为方慧不是要刻意地走进他的生活中的,恰恰相反,他倒是极为主动地敲响了方慧的生活的门。梅森的敲击声成了方慧关于生活某一层面的警省的方式,一种催促,梅森的存在之于是一个特殊的符号。是的!一个具有见证含义的符号。

  丽馨在这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呢?如果没有方慧的出现,梅森和丽馨的关系会一如既往地维系下去吗?那么结局又会是怎么样呢?对此,梅森有些缺少着明晰的判断。梅森自己很清楚,这其中有一种不确定的因素在作祟,而这因素就恰好出自他自己的身上,对此他只感觉到悲哀与无助,为自己,也为丽馨。

  
  
尘封在童年记忆中的一个身影复活了
第3章  尘封在童年记忆中的一个身影复活了。

  那天当发布会结束后,梅森从方慧的手里接过了一个信封。在接取信封的瞬间梅森注意到了方慧的手型很漂亮,修长、白皙,修剪得很好的指甲上涂着淡淡的紫颜色,眼前这双纤手要是去弹钢琴真是太合适不过了,于是他便情不自禁地开始留神起这手的主人来。

  “谢谢您能赏光来参加我们雄达公司的新闻发布会。我们在餐厅里备了些薄酒敬请慢用。”方慧说完这话转身走开时脸上虽然冷冰冰的,可梅森却觉得方慧看着他的目光虽然显得冷若冰霜但却有些意味深长。另外,梅森注意到方慧在递给他红包时的表情显得有些不自然。

  以往,梅森参加这样的新闻发布总是拿了“红包”或是礼品后便抬腿走人,很少留下来吃饭,因为他觉得这样的饭局吃起来很不自在。彼此初次见面,没完没了地寒暄着客套话,一杯又一杯地喝着礼节酒,那滋味儿就如同被上刑一般。

  可这次,因为遭受到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冷遇梅森破例留了下来,而且带着这种感觉着毫无来由的困惑在吃饭时有意地和方慧同桌并且挨着坐了下来。

  结果是这顿饭他吃得实在是开心极了!

  还是在梅森来到新闻发布会现场刚刚落坐的时候,他就注意到坐在主席台上左边的有个女孩的目光总是不时地向他瞥来。这个女孩气质不俗,静静地坐在那里,两只略显忧郁的眼睛宛若一潭秋水,脸色近乎苍白。梅森一下子被这张脸吸引住了,两眼开始毫不掩饰直勾勾地盯视着。梅森坐在第一排的记者席,彼此相距很近。那个女孩迎视着他的目光竟然显得很是坦然,没有一丝的怯瑟。相反地,梅森在她的目光中感觉到了所蕴含着的那种审视的味道,仿佛在他的脸上寻觅着什么。

  他们就这样对视了能有十来秒钟的光景,但最后还是那女孩把目光调开了。

  令梅森倍感困惑的是,那女孩最终从他的脸上调开眼光却并不是因为羞涩。

  梅森由于自己投去的目光在对方那里有了反应,所以情绪一下子变得有些莫名的亢奋,倦怠之意顿消。他在她面前的桌子上立着的名牌上看到了两个字:方慧。

  她有多大年纪?30或是32岁?应该是不会太小的,因为坐在主席台上的人都是雄达集团公司主要部门的经理。梅森来到会场时主持人刚刚介绍完主要与会者,所以他不知道这个叫方慧的女孩在赫赫有名的雄达公司具体担任什么职务。那么她怎么会这么年轻就大器早成?梅森琢磨着。

  梅森凭着以往的经验对这类女性的判断大抵有3种类型:一是本身就属于那种能力很强的女强人型;二是能力平庸但却靓丽可人的花瓶型;三是有着一定的家庭背景。那么眼前的这个眉目清秀的女孩儿究竟是属于哪一种类型的呢?

  在梅森把第一杯醇香浓烈的“五粮液”酒喝下去的时候,他就本能地察觉到了酒桌上的人中有一个人的眼光总是在他和方慧之间游离着。这个人就是坐在梅森对面的洪铎——雄达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刚才坐在新闻发布会主席台上中间位置的那位。

  很快地,梅森便意识到了洪总之所以对他格外“垂青”是因为坐在他身边的方慧。

  那是一种令人心生戒备而不得不加以提防的眼神。梅森发现洪总在与身边人说话的同时,眼角却在不时地瞟着他。更准确地说,那种眼神与其说是看,倒不如说是充满了监视和探询的味道,而且还含有着不加掩饰的敌意与妒意。

  由此梅森凭着丰富的经验察觉到了洪总和方慧之间关系的微妙。

  梅森想,可能是自己刚才对方慧的态度太过殷勤了(实际上也的确如此),有好几次他用右胳膊肘故作不经意地和方慧的左胳膊碰触了一下。当梅森感觉到了方慧和洪总之间的这种微妙的关系后竟莫名其妙地觉得很有趣儿,同时他初步判断方慧属于靓丽可人的花瓶型,但是不是有能力还不能确定。在梅森看来,漂亮的女性一般智商都不高。

  当洪总站起来向梅森敬第一杯酒的时候,他开始真正意识到他轻浮的举动将要付出不小的代价:今天这顿饭吃的断不会轻松了!显然,刚才自己对方慧稍嫌过分的亲昵举动都被洪总尽收眼底了!

  这时梅森才意识到他闯入了别人的领地,而且一经闯入就马上置身于危险之中了。

  这“领地”的主人选择了乙醇这种武器向梅森这个“入侵者”开始了理所当然或者说是恼羞成怒的捍卫。这是一场无从逃避的挑战,等梅森意识到这一点时他发现已经无路可逃。

  “方小姐,如果我喝醉了拜托能派人送我回家。”梅森对身边的方慧说这话时声音轻得近乎耳语,语气中带着几分调侃。他说这番话的同时两眼始终在直视着对面咄咄逼人的洪总。

  洪铎那剪得近乎完美的“板儿寸”发型显然出自某位手法不凡的理发师之手。梗直的发丝油黑发亮,以至于黑得不真实,显然那是进口的高级染发水的“作品”。西装、领带、衬衣、皮带乃至酒杯旁的打火机都是只有那些大老板级的人物才装备得起的,这些昂贵的行头的确令他身份不俗,只是那枚不知能有多少克拉的白灿灿的钻戒在梅森看来显得落俗。

  “领地”,梅森陡然间想了这个词,并由这个词联想起了那头曾经生活在非洲塞伦盖提草原上名叫旷的雄跳羚。旷的整个一生都在为领地和他的雄性同类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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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地”、“克拉”这两个词在梅森的脑海里闪现着,引发出了一股想笑出来的冲动,但最终他还是没有笑出来,他不想过分地激怒这位已经剑拔弩张的“捍卫者”。说心里话,直到现在梅森还是想避免这场酒官司,因为实在犯不上也不值当。他算什么,充其量是对方“领地”的一个匆匆的过客而已。是的,仅仅是过客。于是梅森理智地选择了退却。

  梅森从眼角瞥见方慧握着高脚杯的小手指轻轻地颤动了一下。这是一个悟性很强并且很敏感的女孩,于是梅森满意地笑了,他喜欢漂亮而聪明的女孩。

  “梅森先生,非常荣幸您能参加我们公司的新闻发布会,我们企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仰仗着你们新闻媒体的宣传噢!一条好的消息胜过在电视台的黄金时间段里打10条广告!”洪总说话的语调中带有一丝闽南口音,“我很愿意和梅记者交个朋友,今后也少不了麻烦洪记者的,来!为了初次见面咱们干了这杯酒!”

  洪总说罢也不理会梅森同意与否竟自己率先一饮而尽。

  (领地的捍卫开始了!就这样,梅森撤退的脚步被无可争议地叫停了!)

  “洪总,我酒量实在不行,这杯酒我还是喝一半吧!”梅森端着酒杯站起身谦恭地说。事到如今他还是想尽可能地逃离这场于他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酒官司。

  “梅记者太客气了!‘李白斗酒诗百篇’,你们文人哪能不会喝酒呢?哈哈哈……”洪总爽朗地笑着。但这笑声在梅森听来太过空洞而缺少着真挚,他把这笑声视作“捍卫者”示威的吼叫,或者是京剧中的“叫板”。

  尽管洪经理的眼角、嘴角上漾溢出笑容看上去很是灿烂,可梅森注意到了洪经理的眼睛却没跟着笑,这实在是比皮笑肉不笑更为可怕的笑容。梅森在洪经理的眼睛里除了看到了强烈的嫉妒,还看到了一种咄咄逼人的压制与征服,这种感觉令梅森极不舒服。一瞬间,梅森觉得血渐渐地开始往头上涌来,他深藏在骨子里的天性斗狠的脾性就要发作了!

  “洪总,怎么说我和洪总也是初次见面,这样吧,这杯酒我死活也喝下去!不过这第二杯酒我实在不能再喝了!我告饶了!”梅森说罢端起酒杯也一饮而尽。

  梅森还在给洪经理最后的机会,希望对方识趣就此打住,因为他打心眼儿里不愿意和洪经理这样的“醋坛子”打酒官司。

  “梅记者说哪儿的话,我是福州人,用你们东北人的话说,我是标准的‘南蛮子’,可我就是喜欢和你们东北人交朋友,实在、豪爽、讲意气。看刚才梅记者喝酒的豪爽样子,我看得出来梅记者就是这样的东北汉子。”洪经理说罢叫服务小姐为梅森重又斟满了酒。

  “梅记者,今年有三十、五六岁了吧?”洪经理的神态看似和蔼可亲,但却显得言不由衷、醉翁之意不在酒。

  “洪总好眼力!我今年刚好37周岁。”梅森含笑说。

  “梅记者真是年轻有为啊!我今年四十有八了,廉颇老矣,廉颇老矣,老矣了!”梅森注意到洪经理说这番话时眼睛很快地瞟了一眼方慧。

  方慧在梅森和洪经理说话喝酒的时候坐在那儿一直缄默不语,一会儿用纤细的手指慢悠悠地转动着高脚杯,一会儿两眼漠然地望着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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