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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世带来的……-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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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因素。

    美国的信用卡,起源于30年代开始使用的石油卡(oil card),后来一些大旅馆、百货商店也相继发行了信用卡。但是,这些信用卡都是为了促进销售本企业的商品或服务而发行的都是所谓单一目的的信用卡。

    进入60年代,信用卡在美国得到迅速推广,原因是商业银行也开始经营信用卡业务(1951年续约州的富兰克林国立银行最先发行了信用卡)。加利福尼亚州的美国银行首先在几个城市进行了试点,1955年在全加州开办起信用卡业务。接着又有几个州的银行先后在本地区内垄断了银行美州卡的经营权,并逐渐广到全国。同时,美国的四家大银行加州银行、克罗克公民国立银行、联合北加利福尼亚银行和威尔士 法哥银行联合起来,与加州的美国银行相对抗成立了银行信用卡协会,开始经营信用卡业务。不久又有很多银行加入了这个协会,使之发为全国『性』的联络网。

    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美国的信用卡业务发展十分顺利,到1983年分期付款的信用余额已达到3,961亿美元(1983年来又进一步发展到6,670亿美元)。并且,这些信用卡消费的比重占家庭可支配收入的20。6%。收此可见使用信用卡消费,已经渗透到美国的社会生活之中了。

    日本信用卡业的发展分三个阶段,即分期付期开展信用卡业与美国信用卡联合走向国际化。日本信用卡系统可以分为日本独自的信用卡系统(jcb)及和美国各大信用卡公司穿『插』联全发展的信用卡系统。

    日本早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前就存在着付款制度,但是发行上似于现代信用卡『性』质的票据也叫联券的分期付款制,战后,它是和现在的日本信用贩卖(简称日本贩卖)公司的创业同步进行的。1951年6月,日本信贩公司开始推行联票分期付款销售的办法。当时吸收了东京的几家大百货公司,为特约商号,以东京各厅及第一流大企业的职员为对象,发行了联券。最初的联券是由100元券及500元券配合起来的,共3,000元一份。其方法是和官厅及大企业合作,从职员中征集志愿参加者为〃会员〃发放会员证(纸制卡片),拿着会员证人所记录的印鉴,在特约的百货公司,可以不付手续费购买三期付款的商品。日本信贩的联券立刻受到消费大众的欢迎,后来增加了1000元券,增发了5000元一份,1万元一份的联券。联券的系统是,日本信贩公司收购在百货公司使用的联券,每月末发工资时间时向会员所属的单位或企业提出请求,在会员的工资中先为扣除交给日本信贩公司。各官厅和大企业情愿承担这一套烦琐的扣款手续,由此可见,当是实行这一制度十分必要。另外,这一时期的专业商店商会也通过各企业的工作岗位,发行了分期付款的票据。最早是京都的专业商店会带头发行,后来逐渐推广到日本全国。联肆和票据便是信用卡的萌芽。

    1961年,三和银行与日本信贩公司合作设立了〃日本信用社〃,即现在的jcb,这是日本最早的信用卡公司。继三和银行之后,三菱银行发行了钻石卡,住友银行设立了住友信用卡服务公司;东海银行发行了百万卡,1969年以富士银行为中心,由第一劝业、太阳神户、琦王及三菱等银行共同出资,设立了联合卡,这样,日本的银行系信用卡,基本上就出齐了。

    日本信用卡走向国际化,始于1967年jcb与美国运通卡合作发行的国际卡。后来,住友与美州银行开始合作,从事经营信用卡业务;1969年日本贩公司开始办理信用卡国际业务发行了国际dc卡。

    但是,在日本掀起第一次国际信用卡高『潮』是在1977年4月,当时,住友卡和美国维萨国际合作发行了维萨卡。占据世界信用卡二分之一的维萨国际,通过了与住友信团合作打进了日本市场,当然也刺激了其他银行系信用卡。

    为了与维萨和住友联合相对抗,三菱银行的钻石卡(d。c)、富士、太阳神户等银行的联合卡(u。c)以及东海银行的百万卡(m。c)于1980年12月与美国的另一个世界大信用卡集团万事达国际合作,发行了万事达卡。

    维萨卡和万事达卡对其他各种信用卡都带来了冲击,现在,人们把信用卡的国际化已经看做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信用卡的国际化,更加大大地方便了日本人的生活需要,同时也极大地改变了日本人的生活方式,使用信用卡消费已经成为了日本人的重要生活内容。到1989年末,日本全国发行的信用卡已经达到了1500亿张,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号信用卡大国。

    我国的信用卡,虽然是在近几年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出现的,但是也以较快的速度得到推广和使用。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对外交流的不断扩大,外商来我国投资、经商、旅游不断增多,为了使外商在我国境内在住宿、交通等方面得到方便,在80年代初,中国银行广东分行与香港东亚银行签订了代办国外信用卡业务的协议,信用卡开始进入我国。1981年,中国银行正式与国际上7家信用卡公司签订了代理信用卡业务协议。经过几年的发展,1985年中国银行珠海分行首次发行了我国自己的信用卡。随后,北京、广东、上海、天津、青岛等地的中国银行分行也发行了信用卡,即所谓〃长城卡〃。1987年中国银行正式加入〃万事达〃(mastercard)和〃维萨〃(visa)两家国际信用卡组织,使中国的信用卡走向世界。此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等也相继发行了本银行的信用卡,并且也都先后加入了国际信用卡组织。除此之外,其他有关的机构也发行了各式各样的信用卡,如环球卡、凯帝立、白领丽人卡、白金卡等,使我国的信用卡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迅速发展起来。据初步统计,到1993年底,我国信用卡持卡人已接近400万人次,年交易额达200多亿人民币。中国银行的长城万事达国际卡已在世界170多个国家开辟了数百万个特约商户,交易额达200多万美元。1988年,中国人民银行对结算制度进行改革,把信用卡列为一种新的结算方式,纳入银行结算体系当中,形成以汇票、支票、本票和信用卡为核心的所谓〃三票一卡〃的银行结算制度,标志着我国的信用卡在经济改革的发展中和金融流通领域中已经占有重要的位置并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第二节国际信用卡欺诈现状

    由于信用卡的使用是以持卡人的个人信用为基础,这就决定了信用卡业务也同时具有较大风险『性』。信用卡是一种大众化的支付工具,流通范围广、环节多,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给发卡机构或者特约商户增加损失的风险,进而造成经济损失。比如发卡机构对客户的资信情况审查不严,或者有不法分子伪造资信情况,欺骗发卡机构;持卡人违反规定使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一些特约商户不严格按规定办理信用卡交易,甚至与持卡人勾结,共同欺骗发卡银行等等,都可能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从一些发达国家的信用卡使用情况看,有不少犯罪集团已涉足信用卡的诈骗活动,有一些犯罪集团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伪造信用卡,然后用这些伪造的信用卡进行骗钱、骗物,这是一种对信用卡正常业务危害较大的犯罪活动。此外,通过窃取等其他非法方法获得别人的信用卡以后进行冒用,骗取财物的,也是一种较常见的犯罪方法。据粗略统计,在一些发达国家,每年因信用卡方面的诈骗而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亿美元,如美国每年损失5亿美元,日本每损失3亿美元。如何防范和打击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已经成为这些国家所面临的一个共同的问题。从信用卡的发行机构来讲,在不断扩大信用卡的发售量,不断开拓新的信用卡市场的同时,必须对信用卡使用的各项制度及环节进行研究,加强对信用卡欺诈违法犯罪的抵御能力。目前,有些较大的国际集团正在一些国家和地区试用带有集成电路的信用卡,这种信用卡储存的密码和保密资料远多于现在通用的信用卡,使用程序不仅更加科学、方便、而且更加安全。由于这种信用卡储存了特殊的密码,使冒用成为不可能。因此,使盗窃或者用其他非法手段获得别人的信用卡失去意义。同时,大大增加了伪造这种信用卡的难度,即但出现伪造,经过特定装置也极易识别。这是从信用卡制作的本身对诈骗犯罪进行防范。

    信用卡在我国的积极推广和使用,与其他任何国家一样,同样避免不了一些诈骗犯罪分子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犯罪活动。到目前为止,我国各家银行开办的信用卡,一直是实行〃先付卡〃制度,即持卡人的申领信用卡时,要先在信用卡帐户上储存一定数量的起用金,以备进行一般的消费和支取。这与国外比较通行的〃后付卡〃(即可以先办卡进行使用,以后再补足款项)相比,已经降低了信用卡的风险。并且信用卡在使用时还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件,对冒用他人信用卡也起到了很大的防范作用。但是,必须看到,我国开展信用卡的业务毕竟时间较短、经验不足,各项规章制度还是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在商品交易中的信用关系也比较薄弱,因此,在管理上容易出现漏洞,被犯罪分子钻空子。此外,不少人为了方便,将信用卡与身份证并放一处,一旦被窃或遗失,往往给诈骗者提供了方便。由于信用卡目前尚未实行完全联网,持卡人遗失后到银行通知商户有一定的〃时间差〃,加之收银员不认真核支,作案分子得卡后恶意透支,造成持卡人巨大损失。有的不法分子用偷来的证件或骗取某单位的信任,为其担保办理信用卡,然后持卡在银行或特约商户提款透支;还有的与境外的不法分子勾结,购买或伪造作用卡,骗取钱财。有些银行工作人员甚至与犯罪分子勾结诈骗,为持卡人套取现金,以获得佣金。

    一、信用卡欺诈的主要类型:

    (一)伪造信用卡

    近几年在我国出现的伪造信用卡,主要是国际信用卡集团伪造,然后通过各种途径进入我国。国际犯罪集团伪造的信用卡,利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制作精良,不易识别。再加上国内信用卡网络不健全,查询及通讯系统滞后,更容易使诈骗分子诈骗得逞。近几年我国也曾发现伪造信用卡的地下黑窝,犯罪分子将伪造的信用卡或出售牟利,或直接进行使用骗钱、骗物。伪造信用卡的犯罪活动在我国虽然尚属于萌芽阶段,犯罪技术和手段也不十分发达,但这种犯罪一旦发展起来,对信用卡业务的破坏『性』很大。

    犯罪分子使用各种技术伪造的信用卡,虽然,这些伪造的信用卡不完全符合iso的质量标准,但是随着犯罪分子伪造技术的提高,伪造的信用卡几乎已经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以前,制作信用卡的材料只有专门的工厂才有,因此犯罪分子自己生产白『色』的基卡(base card)。但现在这些基卡通过合法的渠道也可以得到,犯罪分子就不再生产这些基卡。拿到这些基卡之后,犯罪分子用丝网印制(sild … screen)的方法在基卡上印上新的所需要的颜『色』。干了以后,在印上银行的标识,通常,这些银行都是虚构的银行。原先,维萨或万事达等组织的标识(logo)也是印制(screen)上去的,而真正的信用卡是用高质量的微型打印(microprinting)方法印制的,伪造的信用卡同真的信用卡有不少差距。但现在犯罪分子使用平板胶印(offset litho)方式,或热转移(thermal die transfer)技术,使得印制水平大大提高。此外,犯罪分子也用丝网印刷(screen printing)的方式印制远红外标识(ultra…violet identification marks),并将签名条粘在信用卡上。对于信用卡的全息标识(holograms),犯罪分子目前已经采用全息制作的箔片(holographically…produced fois)来印制,质量非常高,一般情况下大多数商家的销售终端上都能接受。作完这些标识以后,再使用标准的透明压板(laminate covers)将磁条压入卡上。最后,犯罪分子将通过各种渠道得来的真实信用卡的有关信息(帐号、持卡人姓名、磁条信息)等根据需要印制凸印文字(数字)、输入磁条密码信息等,制成一张张伪造的信用卡。

    (二)使用伪造的信用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是指行为人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故意予以使用,以骗取钱财的行为。所谓〃伪造的信用卡〃,是指《刑法》第177条规定的伪造的信用卡,即使用各种非法方法制造的作用卡。行为人伪造信用卡的直接目的就是为了使用。〃使用〃就是使信用卡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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