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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火葬场工作这5年-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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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开化妆间,往火化间走去。我寻思,是不是晓凌躲我了,知道我要找她问罪?不管了,反正这样就算和她认识了。
初见女裸尸
我们上班都很早,特别是因为有个七爷,都说老人“见一天太阳笑一天”,一点不假,七爷天天赶在太阳出来前起床,起床时还叫上隔壁的我。
我四点半起床,起床后就要去火炉间清理火炉。
我们的火化间是有名字的,叫啥?“漱芳斋”?这儿没还珠格格;叫“炼狱”?吓死人。它叫“升天殿”,顾名思义,在此升天,前往极乐。
到火化间的时候天依旧没亮,四处静悄悄的,我看到许多穿制服的人从侧门出来(现代制服,不是清朝的)。我不以为意,警察因办案而来火葬场盘问、取证,据说很常见。
升天殿亮堂堂的,我见七爷在驼着背刷锅,就问:“七爷,你开了几盏灯?咋这么亮?”
七爷回头说:“六盏。”
我说:“七爷说笑呢。”
七爷顺手往旁边一指,说:“喏。”
我一看,裸尸,三具裸女尸!皮肤很白、模样很漂亮的女尸。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裸女,也是我第一次看到裸女尸,我呆呆地看了一会儿,心中默念:“阿弥陀佛,勿怪勿怪。”我的视线却贪婪地游来移去。原来,就是这“六盏灯”让升天殿亮了许多啊。七爷也够人老心不老的,说起荤话来毫不含糊。
看了好一会儿,七爷说:“看够了吗?过来搬。”
我第一次摸到裸尸,竟然有意无意地碰到了那个36C。唉,自己当时那个没出息劲儿啊,真不堪回首。这是对神的大不敬,就此略过。
原来,前几天市里发生了一个案件,三个小姐被杀,裸尸,好像至今都没破案。三个小姐是在一个山上被发现的,山上有个瀑布,估计是嫖客请她们去那儿洗鸳鸯浴,后来三女一起被杀,原因不明。
三具美丽的裸女尸就要这样在我手中变成灰,实在令人惋惜啊。都说中国啥资源都不缺,唯独缺少女人资源。不知道是哪个天杀的害了这三个如花似玉的女人的性命?多缺德啊。
那个杀人犯真该死!我边往炉里送尸体边想。
三具女尸被我分别送进火化炉之后,我正要摁“加油”按键,七爷跑过来喝住我,道:“你干吗呢?”
“加油呀。”
“你想做清洁工啊?要先开钢锭,否则你有得弄。”
“七爷,那你得教我呀,别到时候我搞错了,我背锅倒不怕,就怕害了你,毁了你的一世英明呀。”我说。
“你看一下,看到这个按钮了吗?这三个按钮是排在一起的,第一个是开钢锭的,第二个是加油的,第三个是点火的。你看看,这个。”七爷摁了下第一个按钮。
一会儿,七爷示意可以加油了,我才颤抖着摁下中间的按钮,汽油像溪水般汩汩地流出来。未等我反应过来,七爷已按下点火按钮,里面“腾”地一下,烟火四起。
烧的过程中,七爷几次提醒我做事要专注。烧完后我和七爷一起爬上公墓处最高的坟堆旁边看日出,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七爷娶妻
说说七爷。七爷原名朱重七,名字与明朝开国皇帝朱重八的名字只差那么一点。据说七爷与朱皇帝真有点瓜葛,但无从考证。七爷是个老实人,他在火葬场中能如此德高望重,主要原因是他是个有故事的人。
七爷年少的时候学佛,云游四方,据说遇到过一个高僧。高僧指点七爷到升天殿这个人间与天堂交界的地方工作,为人变为神的过程服务,就是在火葬场烧尸体。七爷一做就是几十年,后来,在荒诞年代,七爷与一个来火化的假死女结了婚,生下晓凌。
七爷是拿着部队的介绍信来这里上班的,上班后兢兢业业,深得当时场长的喜爱。场长说,如果有女儿就嫁给老七,可七爷就是笑着不应声,说别害了人家姑娘,我可是一烧尸的,不是杀猪的。
一天,一伙学生蜂拥而入,抬着一个姑娘走进火葬场。在那个年代,来火葬的不是坏人就是罪人,拿来烧的,不是事有蹊跷就是冤死的。
七爷一看到这帮学生就知道是红卫兵搞死人了。
其中一个红卫兵说:“喂,这儿有个土地主,你把她处理了。妈的,当着我们面喝铊自杀。”
说完,这帮学生一人踢尸体一脚,扬长而去。
“唉,幸好自己躲在这里,不然会殃及我呢。”七爷边想边处理这自杀的土地主。正弄着,这姑娘哼了一声,七爷一看,姑娘没断气!这帮兔崽子拉个活人来烧!造孽啊!七爷立刻把姑娘拉回住处,救人要紧!
七爷给姑娘灌了许多绿豆汤(解毒的),姑娘半天才清醒过来。
七爷问:“姑娘,你为何看不开?”
姑娘说:“大哥,我实在受不了了。出身不好。我受不了游街、挨打的苦,死了一了百了。”
七爷见姑娘楚楚可怜,问:“那你先在我这儿避下风头,你命不该绝,以后找机会我送你回家吧。”
姑娘说:“我已无家可归,让我死了算了。”
七爷说:“年纪轻轻的,怎么说这种丧气话?姑娘,你叫什名字?”
姑娘说:“我叫苏丹红。大哥呢?”
七爷说:“叫我朱重七。大家都叫我老七。”
苏丹红说:“谢谢七哥。这是哪儿?”
朱重七说:“我刚才说你命不该绝——你差点被送入火葬炉了。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你就先安心在这儿养养身体吧。”
苏丹红感激地说:“那我留下,专门侍候大哥大嫂吧。”
老七说:“哪有大嫂?你先住下。”
……
苏丹红就这样留下来了,在这个诡异的地方,在别人的末路外开始了崭新的生活:每天日出前起来和七爷一起烧尸,日落而归。由于苏丹红服过毒,好多年后才生朱晓凌。苏丹红产女时出血不止,在火葬场走完人生最后的路。七爷亲自把苏丹红火化,并把朱晓凌一把屎一把尿地拉扯大。
长大后,朱晓凌很漂亮,非常懂事。谁说巾帼让须眉?女的也可继承父业!朱晓凌继承家传,做起侍候死人的活儿,现在做给尸体化妆的工作,至于她与我将共同演绎一段可歌可泣的故事,则是后话。
出车拉尸
在火葬场混久了,我和开灵车的大力成了好朋友。他喜欢在我不忙的时候带着我去拉尸。
这次去的是一个车祸现场,不远,二十分钟的路程。我穿着白大褂,把板车放进车。现场在二环路尾,中间要经过金牛路。太阳下山下得很快,大力的车技一流。
我们到了金牛路,大力说:“饿了,下车买点便当?”
我说:“好”。
下了车后,我发现自己很不受待见,去了三家小铺都被挥手赶出,我以为是自己穿白大褂的缘故,可跑到包子铺,一看到包子铺的老板也穿着白大褂啊,可还是被包子铺的老板赶跑。没办法,我只好从自动售货机搞了点八宝粥。当我抱着东西时,才发现自己的白大褂前面醒目地写着“××殡仪馆”,后面也是如此,像足球服,就差写上号码了。
我抱着东西一路小跑。当看到前面的灵车时,觉得不对劲,这车好像在动,难道大力不等我?妈的,我不就跑远了点吗?我奔到车头,拍拍车窗,大叫:“上客!”
可往里一看,我的娘!驾驶室没人!无人驾驶!难道见鬼了?竟然无人驾驶?
这时有几个学生经过,见我穿着殡仪馆的白大褂追着无人驾驶、时速达十六千米的车跑,都情不自禁地大叫一声“哇”,一溜烟跑了。
我也吓得两腿发软,一下跌坐在地上。
这时后面传来“呃,呃……”的声音。
原来是大力在推车!大力从车屁股后面伸出头,道:“来帮一下,熄火了。”
妈的,人吓人。
上了车,我把大力臭骂一顿,大力也搞不懂,说灵车平白无故地坏了,还说交警看见了灵车也绕路走。
我说:“有这好处啊?那以后不怕被贴条开罚单了。”
大力说:“交警犯不着给自己找晦气,现在别说我们的灵车不管,你知道还有什么车不管吗?”
“海了去了。”我答。
“红火车!”大力说。
我骂道:“靠!拿棺材来说话。”是的,棺材在我们那儿也叫“红火车”。
我们胡吹乱侃至二环路尾,现场被交通管制了,几辆警车围成一个圈停着。
路上躺着两个人,被工地盖杂物用的那种帆布盖着。
我们抬着担架推着板车过去,也不用拿出证件,白大褂和灵车就是身份证明。
我在抬尸体头部的位置站着,大力在抬尸体脚部的位置站着,只见大力看准尸体双脚,猛地一把抓紧,而我也不甘示弱,略显专业的范儿,也向有头发的部位猛地抓去……
我抓住人头,感觉湿漉漉的,手下一滑。当时我想可能是太紧张了,手都出汗了。我和大力对视着,心照不宣地默念“一、二、三”,同时出力。我刚一用力就听见一个既清脆又沉闷的断骨声音——“咔!”
由于用力过大,帆布下的人头被我扯了出来!一贯的敬业精神使我强作镇定,没有吓得随手一扔,不然罪过就大了。我条件反射地把手伸到眼前一看,不看还好,一看就浑身发抖。这只能算半个脑袋,而且是只见头发不见骨头的半个脑袋。
我的可怜的手啊,它未曾摸过女人,也未曾打过飞机,可以说是个“处女”手,今天却落得如此田地!我当时真想剁了它!
我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慢慢地镇定下来,擦擦手,继续搬这具身首分离的尸体。
收拾完一具,手上的腥臭味足以熏晕苍蝇!
搬另一具尸体时,我学狡猾了,让大力搬头部,我搬脚部,心想:“这应该不是馆长汪财所说的‘干活推搪,拈轻怕重’吧?”
我站到抬尸体脚部的位置,这次要掀开盖尸体的帆布看看了,免得再次中招。我示意交警帮忙拉开帆布的两角,但不能全拉开,免得让围观的群众看到惨相。
这具尸体的下体被碾碎,肠子一直挂到大腿以下,竟然挨着我的手!这个主儿的命真不好啊,竟落得如此下场。如果人真的有灵魂的话,他的灵魂是否就站在旁边看着自己惨不忍睹的尸体,伤心欲绝呢?
我们把这两具尸体装进尸袋,抬上板车,扛上灵车,花了整整半个小时才把这具尸体收拾好。
原本活生生的两个人在二环路上走着,却不料一辆渣土车迎面驶来,两条鲜活的生命在瞬间丧失了。
我们把这两具尸体拉回火葬场后并不马上烧。这两具尸体虽然在法医的鉴定书上被宣布死亡了,但其家属还要处理相关的官司,我们就把他们放到停尸间冰冻,等待处理。
回到宿舍我洗了无数次手,仍然无法驱除异味。有人说洗厕所的满身粪味,医生满身酒精味,有钱人满身铜臭味。大家伙可别吓唬我,说我满身死尸味啊。
大力笑着看我用完洗洁精用洗衣粉,用完洗衣粉用消毒水。
我骂道:“你就笑到抽筋吧!下次别叫我。吃力不讨好。”
大力笑着说:“哈哈。明天让晓凌拿点香水给你(死人用的劣质香水)。——对了,七爷想把晓凌许给你!”
我一听,浑身一震,肥皂打滑了。
我在火葬场工作这5年(第二部分)
房事(1)
自从上次与七爷坐在高高的坟堆旁边看日出,我就有点怀疑七爷的用心。
七爷先说了许多对女儿担忧的话,比如,晓凌出身烧尸家庭,本来就不好嫁人,现在做尸体化妆师,嫁人就更难了,他觉得晓凌能嫁个卖坟墓的就已经是高攀了,如果嫁个烧尸的那就是门当户对。接着,七爷还大谈自己从事的职业的崇高性,说烧尸有何不好?哪个人生前再高大再伟岸,到了我们手里都一样,就是一具神,被我们添油,加火,烧掉,云云。
我边听边看拥挤的坟岗。
七爷又说:“活着挤房,死后也挤房,且越挤越小,最后只一个盒子大,这是死人的行为艺术。喃生,我存够了钱,想给晓凌置个房,你带她去看看。”
我说:“七爷,年轻人的事就让年轻人办,你别担心了。”
七爷说:“我都一把年纪了,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你就帮忙看一下,将来谁娶我闺女不能让他小看我闺女啊。”
我说:“七爷,我刚参加工作,还不会看房呢,我看坟墓倒还会点,毕竟就那么大点地方。”
七爷说:“这忙你帮不帮?不帮,赶明儿起我就专让你烧残缺的神。”
哟,这大爷要挟我了?可专烧那些恐怖的神,烧多了保不准我会心理扭曲。
我说:“爷,别。不就看房嘛,那明儿我带上我堂弟阿坤?先从邻近开始?”
七爷说:“都可以,从银锭堂村开始看吧。我把晓凌交给你了。”
我心下大喜,回答说:“放心吧,打明儿起你把晓凌交给我。”
七爷满意地笑笑。
银锭堂村位于火葬场旁,听说这里有几个大院出售,屋主不知是去世还是出国了。我约好阿坤,让他明天陪我和晓凌去看房。
第二天,阿坤从外面摇摇晃晃地来到火葬场大门,我和晓凌站在那儿等他。见了阿坤,我说:“阿坤,怎么不开你老板的车来?”
阿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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