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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幸的异界幸福生活-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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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象,这此会有多么轰动。
在佣者之家将保证所有人都知道后,他用十个金币将这个信息发布。
林大幸同时还发布了佣兵征用任务。五十个金币的价格求佣兵之王代言。同时还表示除了五十金币外,将可获得雷神之剑一把。为让代言人心动。林大幸将雷神之剑悬挂在佣者之家,并在大庭广众下,用这把剑将另外一把铁剑一分为二。
五十金币或者对于佣兵之王不是很有价值,但是这把剑却有足够魅力。城市里有数十个自称佣兵之王的人开始干架。为了避免进一步骚乱,林大幸办了一个小型擂台赛。
比赛实际是表演,为避免出现伤亡,林大幸按奥林匹克制定一系列的规则,其中就包括使用统一的木制刀剑。刀剑上抹上红红的油漆,凡是被剑砍中,数下身上的油漆条数,先中三刀或者出现要害部位红点的时候,就判定认输。这种人性化的模式立刻引起了诸多武者的喜欢。切磋是提高的最有效途径之一。不过也没有多少傻B天天没事找人PK,PK掉别人固然很爽,被人PK掉就不是郁闷那么简单了。这种傻事,智商正常的人之间很少发生。
林大幸做梦都没想到,居然会有一万人来竞争这五个职位。听到这些数字他差点崩溃。一万个人,每个假设只要三分钟时间,要足足五百个小时才能挑选完。他只好设定一些简单的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要会读书能认字。这个条件一下去掉了三分之一的人。
第二条件是年龄限制,未到二十三岁以及超过三十岁的一概不要。又去掉了接近一半。剩下三千多人。
第三关只能采取最野蛮也最不公平的方式。找能够看得顺眼的。终于难得的只剩了三百多人。林大幸这货眼睛贼毒,剩下的基本上男的潇洒女的漂亮。
最后一关笔试,第一个题目是限时作文,如何将冰卖给幽灵。北极之地常年冰天雪地,冰最不缺,而幽灵从不喝水,林大幸刚处社会时做了不少这种混蛋题目,能找到一机会折腾一下这些人,算是一种变态心理在做怪。
第二个题目,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说明白理由。
第三个,自我介绍。可林大幸这货坏啊,不整点难的符合第三个题目的要求么?要求几点,最糗的事,最好的事,第一次KISS,完全是一窥探隐私的题目。
林大幸看着这几个让人难以做答的题目,第一次觉得自己颇有整人的天赋。不由得嘿嘿笑起来。
迈出了作为外星人的第一步,开始组建自己的圈子,这使林大幸有种投入感。有生活经验的人都会懂得,人活着需要有一个稳定的圈子。这个圈子就是一个小型社会。这里的人与人或合作无间,或相互利用,或相互吹捧,或一起玩乐。当这样一个圈子形成时,生活才有味道。
人才果然还是有的。
维多利亚的答案太简单,总共九个字。不知道,不清楚,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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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诚实和太有原则了。小精灵要么拥有极高的智慧,要么就是天生的诚实和有原则。林大幸对两者任何之一都很欣赏,于是决定留她下来做财务。华夏国精灵不多,能有一个精灵做财务,倍有面子。同样答案放在一个男人身上他是否还会如此,他倒没想过。
第二个人选名叫托尼。这小子的答案倒也不很复杂,但是一个典型的帝国沙文主义者。对于卖冰这个问题,他回答是带兵杀过去,征服以后让他吃冰他吃冰,让他喝水他喝水,想卖多少钱就卖多少钱。虽然离期许很远,可行性也很低,但是毕竟实用,没做把别人当猪的答案。看似很傻,却的确是王道。第二个问题更绝,找个鸡或是找个蛋问问就明白了。鸡说什么就是什么。至于鸡会不会说话,那不在托尼问题范围,还是有点小智慧。第三个问题则更明显的验证了林大幸的看法。这小子绝对是个暴力狂,同时也是个倔崽子。最糗的事他是这么说:小时候一个打五个小崽子,被揍得连我妈都不认识我。最得意的事,把这五个小崽子分开来,一个个揍得连他们妈都不认识。大幸从心底里喜欢这小子,这家伙或许不一定在公司里能够用得上,他直觉这小子将来对自己一定有用,至少可以是一个很好的朋友。
第三个人叫维克多。这家伙洋洋洒洒搞了近两万字,句句在理,从简单的幽灵的生活习性开始分析起,然后将幽灵可能的用途一个个写出,一个个分析其中可能存在的机会,然后又一个个否定。这些以后,用调侃的语气说了一句,兄弟,你在忽悠我吧。是不是也想看看我能不能忽悠?第二个问题维克多也进行了一系列的分析,从神创世界的时候开始,然后分析神创造万物的规则问题,结实整了一万字后,然后说神的规则解答了不这个问题,因此可以说成无解。第三个问题倒是说得实在,说最糗是小时候做生意,卖鸡蛋,一个三毛两个五毛,人家要一块钱三个他楞没卖。最有成就的,是做成十六岁做成第一笔生意,给家人买了房子。林大幸算了一下,一套房子一般是五百金币,看来这小子的确有做总裁的材料。林大幸给维克多做了个特殊记号。
第四个引起林大幸注意,是一个坑蒙拐骗式的人才,叫来昂拿多。这个小子答案一看就是标准的江湖骗子,不过骗也有道,居然想出把冰做成冰娃娃,男的卖给女幽灵女的卖给男幽灵,一看就是非典型性色鬼。第二问题则相对简单,把鸡生蛋的过程和蛋生鸡的过程拿出来看看就知道了。在暴露自己糗事时,来昂拿多明显没说实话,或者以这家伙的无耻来看,根本就没有什么会觉得糗。至于让自己觉得得意的事情,这小子说句多得没谱,看来是个乐天派。业务部的主负责人非他莫属。
第五个则是一个很细致的女孩子,叫苏非,第一个问题很老实的说了不知道。第二个也说不清楚。但第三个问题则回答的很详细,但无非就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能把这些小事记这么清楚,可见细节处理能力应该不错。可以作为秘书的不二人选。
林大幸将小组命名为王者之剑小组,三百个金币首先给了维多利亚作为小组的启动资金,然后召开了最新的团队组织会议。
简单致词以后,讨论展开。由于与会者大多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商务会议,普遍缺乏觉悟,会议秘书苏非的安排乱七八糟,连整理会议记录都不懂。林大幸只能一个个开始教起。让他们弄明白了什么是新产品发布会,如何十把雷神之剑与一把王者之剑卖到上万金币,林大幸一遍遍的解释什么叫只卖贵的不卖对的。来昂拿多首先露出恍然的表情,托尼直到最后还在摇头,维克多迟了一会,才点点头,然后摇摇头。林大幸明白来昂拿多的观念可能不对,维克多可能真正领会了,但也无法一一解释,只好等操作中慢慢调理了。
“先整理广告渠道,让更多的人知道我们。”维克多高屋建瓴,一下抓住前期工作的重点,正是前期筹备工作中最重要的部分。
“需要主动去找一些大客户,尤其是象王府一类的机构,他们对这样类型的收藏有兴趣并且有钱。”来昂那多也不甘示弱。
“太白楼清华楼,每天都有达官贵人吃饭,这正是我们的目标客户。拍卖会可以定在这两家中的一家,和酒楼一起合作,一则可以宣传,二则可提高我们的产品形象。”维克多的说法引起大家的一片赞同之声。
“在佣兵集中的地方,请游吟诗人制造话题,就说最近雷神之剑连续斩短十把长剑都未有损伤。”来昂那多的话里有浓重的夸张。“雷神之剑已经如此,那么,雷神出品的王者之剑又当如何?聘请几个游吟诗人花不了几个钱,让他们编个故事,保证大街小巷一个月内都王者之剑的消息。”
“在每天的擂台赛前举办比剑会。用雷神之剑与其他剑对砍,力度合适的情况下,破损的一定是其他剑。”林大幸知道,同样硬度的条状物,在不同速度的驱使下都可以斩断另外一条而丝毫无损,这样的障眼法下,一般的人恐怕都难以识破,问题的关键在于找到合适的速度。
所有的渠道已经探讨差不多,只于是一声呼哨,各自按照自己的职责去了。
林大幸回到房间,闷头开始思考如何保密的问题。保养兵器在这片大陆还是一个比较难的问题。但实际解决的方式又太简单,他不敢指望没有盗版,保密就成了重中之重。
林大幸想出几种方式,一为密闭式剑鞘,可以从很大程度上避免剑与氧气接触。二是专业的磨剑。很多刀剑在磨过后固然有一小段时间锋利无比,但不合理的研磨会很大程度减少使用寿命。方式正确,已经生锈看上去不能用的武器,打磨后可依然如新。两种方式结合,基本上可以解决生锈问题。至于保密,林大幸想了很久还是没辙,心情越发郁闷起来。
从兴奋的顶点一下降到最低,以为拣个下金蛋的鸡,却变成个金蛋,林大幸自然郁闷。找来小三,将剑鞘的设计图交给他,自己想发泄,出门到大街上消遣。却不知道一出门,居然碰到一件改变他一生的大事。
第五章 九阳
林大幸悻悻来到酒馆,为换不了太多钱的创意默哀。前途依然渺茫,生活怕还得继续,他不由得嫉妒起其他主人公,怨恨自己为什么不穿越到一个大家智商更低的时代。
穷人总是有点浑不吝。原来什么都没有,大不了也就是什么都没有。专门生产刀鞘剑鞘也还是说得过去的生意。林大幸决定先和斯托恩把事情说清楚,把这个秘密也告诉他。这个活了八百年的老狐狸,说不定可以想出解决的方案。
作为一个商人,林大幸忽然觉得这个时代里竟然没有任何优势。即使是有些想法与策划,但也就能够混自己一个温饱,想发财,却远没自己想象中的那么容易。
必须要抓住人脉。林大幸不怕孤单,被冷落的那些年,他习惯了孤独。但孤独的人往往很难成事,交朋友,找个女人,有自己的圈子,才有可能做成点什么。他不算年龄大的,这个社会,人类的寿命有三百多年,自己这年龄还在少年。
起风了,天气渐渐变凉,走出酒馆,街上已经开始有点黑了,行人渐渐稀少,风吹起来,林大幸缩缩脖子,紧紧衣袖,开始往回走。
忽然身边掠过一道黑影,带着一股血腥味。林大幸觉得不是好兆头,下意识往旁边一闪。黑影突然大声说了一句,兄弟,带东西走。我受伤了,分头行事。声音之洪亮,相信只要不是猪都知道是在栽赃。
林大幸一楞,反应过来正想逃离是非之地,已经迟了。后面已经追上四个人,一个人继续追赶,剩下的三个却停下,将他围起来。林大幸打量了一下,发现围着自己的是护教骑士团的人。正想解释,对面一个高大威猛,拎一把双手大剑的人,抬剑指着他:
“把东西交出来,我卢克可以让你死得痛快些。”
林大幸暗叫倒霉,碰到的居然真是三头猪,他知道解释不清楚,解释了以这种人的智商也听不懂。身上什么武器没带,熟悉也也就只有军体拳。当下决定放倒这三个人。
林大幸对于这个世界的武术并不看好,太多的花架子。在训练中,林大幸以初级骑士的身份,也曾经战胜过五级骑士。作为现代军人,林大幸对骑士精神相当唾弃。两军交锋,或者双方交战,是你死我活的事情,搞那么那么多礼节,简直是在破坏打架这件庄严事情的严肃性,傻子才会干,不过眼下,他倒希望碰到三个傻子。
“如果我和他是同伙,怎么可能会比他跑得还慢?如果我身手很不错,要么我早就可以逃跑了,要么就可以把你们一群人给放趴下了。我有必要在这等着被你们围么?如果我身手不好,东西自然不会交到我身上,不信你们来搜搜?”林大幸试图用智慧解决问题。
“那你先跟我们回裁判所,自然给你一个交代。”卢克显然不信。剑举起来后,对着林大幸。
“你是骑士,我也是骑士,你会对一个没有任何武器的人出手么?我如果是是拿了你们东西的人,又怎么可能不带任何武器?”
“你必须和我们走,我们只是奉命带走与这件事有关的人。你如果清白,我们自然会还给你一个公道。”
林大幸才不相信什么公道,他和教廷圣骑士打过一次照面,上层草菅人命,他也不敢幻想下层的人厚道,就象无法想象根坏了萝卜,居然开出漂亮的狗尾巴花来。
林大幸举起双手,说道,好,我跟你走。
卢克摆一摆手,示意另外一个骑士上去绑林大幸。骑士收起剑,拿出绳子准备捆人。显然林大幸,不是正主。但拿回去至少有个交代。如果抓到正头,这人可以做为从犯,让他家人拿钱买人。没抓到,这就是现成的替罪羊,无论如何都是合算的生意。
骑士走过来,林大幸突然一个掌刀砍在他脖子上。军体拳讲究一击毙杀,林大幸力气练得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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