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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业与WTO-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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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对保险产品的创新如投资连接产品和保单贷款及保险资金的应用应在可控风险的基础上予以鼓励,并为他们创造条件,鼓励以保险公司为发起人,组建与保险人的资产和负债管理相匹配,符合保险人的风险控制原则和保险业特质的保险基金,基金的经理人通过市场机制产生,同时应研究开放式的基金供保险公司选择。在目前分业经营的条件下应鼓励保险业为金融中介创造条件为以客户为导向的金融一体化服务,同时应启用不同层次的投资主体,并鼓励保险公司上市。为了不断地优化保险市场和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应鼓励保险业之间以及保险业与其他金融业之间的资本运营。资本运营已经远远超过了资金应用的范畴,要在一个侧面上反映了保险市场功能的多元化。

    3按功能型产业政策的要求搞好保险监管

    产业政策的导向的功能型的特点,要求整个保险监管应按产业政策的要求进行。

    a。监管:在推行保险业的外部精算师审核制度,搞好偿付能力监管的基础上,实现市场化的监管。由于经济条件和经济环境决定了市场结构和市场主体的功能,不同的时代必然会要求国家在保持自己最大效用的同时作出更符合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发展战赂,保险市场中各商业供给主体之间的关系,应该说是优势互补、互取所长、竞争与合作,使我国经济保障系统更有效率、更完善而共同努力的关系,因此对市场主体的商业化经营逐步交由市场处理(含产品的设计、分保安排、经营区域的划定、分支机构的设立),监管部门应引导民族保险业在风险保障和金融服务的顾客价值链上找到自己新的准确的定位及在市场上总的主导地位。

    b。税收公平,对商业化经营的内外资公司原则上实现国民待遇。对国家鼓励的经营方向的公司应在对内外资公司同等的基础上实行与其他种类的公司差别化的产业政策,如对专业化的原保险和再保险公司都应有优惠的差别化产业政策,对部分险种的税收也应优惠。

    c。鼓励保险业金融功能的发挥,尝试跨部门的监管合作,为金融一体化创造条件。

    d。《保险法》的修订应尽快进行,以便修订不利于市场经济和wto要求的部分。

    (2)有中国特『色』的开放型的市场体系的重组

    1市场体系的建立原则

    完善的有中国特『色』的市场体系的建立既包括市场体系的建立,也包括它的建立次序和重点,并且市场必须是开放的,即市场的进入、退出和对外对内都是在可控的基础上开放的,以利于资源的配置。

    我国的市场体系应做到:既包含商业保险,又包含政策保险和企业自保,实现补偿形式多样化;商业保险中含原保险、再保险、保险中介、产险和寿险的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包含中资与外资、中央国有资本和地方国有法人资本及民营资本的投资主体多元化;保险功能多元化;市场监管法制化;包含国有独资、外资、股份制、合资形式、上市和非上市公司、全国『性』和区域『性』公司、专业化和综合『性』公司、大的金融集团和中小不同层次的保险经营主体的组织形式的多样化;产品形式和功能的多样化、人才和技术市场的专业化和市场化(如保险技术、资本技术、管理技术、营销技术)。根本的目标是使各主体在新的市场环境和监管环境下找准自己的定位,环境变化了更能发挥各自新的比较优势和核心竞争力。

    资源配置的一个重点是逐步批出符合条件的小公司和专业化公司(指一个或几个相关的险种的公司),能发展的应创造条件让其发展,少一些限制,不能发展的就由市场力量并购,即在保险市场产生动态的不断换血和造血机制,实现原保险业、再保险业、保险中介、金融业之间的竞争、并购和联合,迫使各市场主体注重创新能力、特『色』服务能力、开拓新的高赢利领域的能力和不断转化又向新领域的能力的培育,避开已激烈竞争领域,从而在发展自己,也为保险市场作贡献。

    总体上讲,相互保险公司在道德风险和欺诈风险上比股份制小,但因为保单持有人之间的风险转移与保费负担的不对称必然诱发道德风险,甚至使得相互公司的结构不稳定;另外,相互公司在筹集资金、发展壮大、提高偿付能力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上均不如股份制公司(相互制公司的所有者即保单持有人的经常变化使得对经营班子的监控不力,同时容易产生搭便车的心理),对外部监管的要求也比较高,从实事求是的角度出发并考虑到保险公司倒闭时消费者的承受能力,我国暂不宜发展相互保险公司,与保险合作社道理相同。

    至于个人保险组织,是〃劳合社〃的一种在特定历史背景下形成的产物,我们不应发展。目前的劳合社实际已在美国的长尾巴责任险业务和日本的地震险业务中吃尽了苦头,偿付能力的危机使得它在分出一家公司专门承担过去业务的未了责任的同时,对会员的个人制作出了很大的修正,目前法人机构拥有的资本在劳合社整个资本份额中的比重超过20%。

    国际上自保公司一般是实力较强的企业集团或某一行业为本企业或本系统提供风险保障的组织形式,其根本的目的:一是为了税收优惠或税收延迟,二是为了风险管理的创新,三是为了与现有的保险公司在部分领域相竞争。自保公司实际上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商业保险公司,同海运中的p&i club是同类型的组织。在我国,自保组织从设立到退出市场宜按一般企业对待,没必要结由保监委管理,也没有必要予以税收优惠。

    2国有资本的介入方向

    功能『性』产业政策对市场的导向作用是希望培育市场的核心竞争力,但这是寄希望于市场具有良好的自纠偏能力。即使是发达的资本主义保险市场,信息不对称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理『性』的〃经济人〃假设也是局限于理论研究,同时对福利经济学的不同理解也必然影响市场主体的行为。我国保险市场仍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即使市场具有自纠偏功能,国家的实力和市场需求主体能否承受自纠偏功能实现对市场造成的巨大震动?为保证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国家效用的实施,国有经济介入在市场经济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兼社会保障和金融功能于一身,并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的『性』质的保险业就成为必然。

    当今社会金融一体化成为一种明显的必然趋势,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也成为一种『潮』流,甚至连一向主张银行业与保险业划江而治的美国也于1999年立法打破了这种限制。尽管从微观上看金融创新和金融一体化的动机是为了使资本运作高效而逃避金融监管,其实这是在社会化大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为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由国家出面所作的一种局部调整,这既是为了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也是出于一国保险资本核心竞争力提高的考虑,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这种政治先行,经济作后盾的行为也证明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资本介入保险业的必要『性』,而决不是保有些人所说的国有经济应全面退出。

    市场经济中的国有经济不是失去了其效用,这种效用不一定是单纯的经济效益,它还包含其他的有利于人民长远利益而暂时不能获得经济补偿的内容,我们说资源配置的效率,是指从更长远一点的时间,从整个社会的角度观察问题的。退一步讲,即使国企目前效率在一定程度上低下,那也只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问题,而根本就没必要动不动就谈所有制问题,美国即使是大的企业,亏损的也多得很。市场经济与国有经济长期共存,不能混淆经济体制与基本经济制度(所有制)的根本区别。

    由于人为的资源定价扭曲使垄断利润在保险业的存在已成为历史,同时保险业作为竞争『性』的行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财力有限,没能力也没必要全面介入保险业,那么国有资本主要是介入保险业的哪部分呢?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将国有经济控制国家的经济命脉作为一个主基调提出来。目前大家说国有保险公司的最大的问题一是资本金,二是体制,但即使这两方面的问题解决了,仍涉及到资源配置这个大问题。国有资本的介入的方向主要是在市场其他主体难以或不愿发挥作用的领域或国家必须调控的领域。至于一般『性』的竞争『性』市场则一方面通过法定再保险和政策法令予以监控,另一方面搞股份制放大国有资本的功能,完全以市场经济中的一个普通投资主体的身份去追求资本的赢利『性』,同时在市场发育不健全时力所能及地发挥其市场〃模范标准〃的效应。国有资本介入的根本重点为:

    a。同各种经济相适应的政策保险。

    b。同工业经济相适应的巨灾风险、高科技风险、信用险和责任险。

    c。同知识经济相适应的art,art的实质是风险转移方式的变化,风险由传统的保险市场转移到金融市场和其他市场,使承保能力大提高。art包括自保、限额保险、应急资本、巨灾债券、保险风险股权和期权交易。

    d。社会保障领域尤其是寿险中的团身险和医疗险这一现金流量大的领域。

    e。保险业的资信评级,尤其是市场不成熟时。因为目前国际上的大的著名的评级机构如标准普尔都存在强制『性』的评级问题。

    f。法定再保险:法定再保险应仅限于商业『性』业务,按商业化运作(尤其是分保佣金问题),逐步探索改变目前的成数再保险方式,同时应积极鼓励市场发展的业务创新。法定再保险应在维护市场秩序,加大国内自留比例,发展保险业方面下功夫。针对扫前法定再保险的资本不够的办法,可以国家补或市场上的各保险公司按资本量入股,或上市或鼓励民营资本的加入的办法解决,但是总体上国家资本在51%以上;对于分保比例,可以10…20%不等,根据险种每三年调整一次。当市场机制和资源配置完善时,国有部分可以考虑部分退出,此时的法定再保险就会向普通的商业再保险靠齐,此时更多应考虑的是财务再保险、巨灾再保险和作为加大国内自留的手段。即法定再保险发展模式为国家垄断…控股法定再保险(加入中资,条件成熟时再吸收外资)…法定再保险的内容的变化…国家的逐步退出,民族保险业控制再保险市场。

    g。一般再保险。成立以中资参加的商业再保险公司,与此同时成立一家合资的商业再保险公司,这样再保市场既有竞争,又有合作,也可以引进新的技术,同时还有利于原保险人的生存和获利中间,并可为法定再保险无力承担的风险解围,努力使再保险市场成为纵横的再保险网络。

    h。投资银行和保险证券投资基金和各种保险基金管理公司(如高科技、风险投资、国债、实业方面的)。

    i。国家有可能的话,介入部分国际原保险和再保险市场学习技术和经验。

    j。地方国有资本对经纪公司的介入,因为通过经纪人冲击原保险市场的可能『性』较大。

    3组建民族保险集团,同时逐步向金融服务集团迈进,并争取上市

    目前,我国的保险市场属寡头竞争的格局,市场集中度过高,这既是目前国际保险市场的现状,也是市场结构稳定的基本要求。但是否目前市场集中度高就说明保险消费者剩余可实现最大化?是否这样保险业可发挥社会〃稳定器〃和〃助动器〃的作用呢?不是,因为这种竞争是非深层次的竞争,是在偿付能力低下、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条件下的官定高费率下的回扣战。我们追求稳定的有效的竞争结构,只有这样,市场才能稳定发展。面对加入wto,在分业经营、专业化管理、严格监管的前提下,采用集团控股的方式组建民族保险集团势在必行,而专业公司控股模式和专业分设模式不应成为发展的方向。保险集团作为第一步,应迈向金融服务集团以求保险功能的多元化的发挥,可以说组建民族保险集团是国内市场竞争国际化的需要,是客户多元化金融服务要求的需要,是市场结构稳定的需要。

    我国目前的市场格局,采用以资本为纽带,通过市场兼并联合还是通过行政手段或为保留各公司原有的品味、经营理念、发展战略、企业文化等去慢慢地发展保险集团和金融服务集团呢?考虑到目前我国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对保险业和金融业均有很深认识并有高超的管理能力的人才十分缺乏且相应的职业企业家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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